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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精选8篇)

时间: 2023-08-20 栏目:写作范文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1

潘健平

为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4月下旬,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人大、纪委、招标委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对三门、缙云、龙游等地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招投标管理和交易场所,听取了他们的招投标工作经验介绍,感到他们的许多招投标管理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三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三县都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三门县于2007年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招标办规格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和招标办分设,是副科级的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缙云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设置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设在审批中心。龙游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独立的监管办,监管办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纪委副书记调任监管办主任,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监管办,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副科级的直属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三县统一平台建立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理顺了决策层、监督层、操作层的关系,保证了统一市场健康运行,公共资源从行业部门分散交易管理向有序开放的集中交易管理转变,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产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三县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政策先行,协调配合,构筑交易平台。三县在招投标统一平台搭建的初期,都遇到了管办不分、职责不清、招投标事项应进未进等问题。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三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令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归监管办,并对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进场运作的程序,对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二)确立制度,统一规则,抓好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县都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和交易程序,制订并推行充分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效率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特别是缙云县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运作,他们把所有的招投标信息都在网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直接进入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

    (三)发挥各方职能,依法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各方进行监管。其次,突出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督职能,着重抓好招标文件审核、资格审查、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性。第三,严格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通过现场督查、重点监督、专项监察、举报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统一市场建设的关键,从三县的考察情况来看,他们特别注重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是决策层,主要实行宏观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招管办是监督层,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日常管理和场内监管职能。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服务层,为招标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三县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交易机构分设的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交易服务职能剥离,统一集中授予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实施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这样,就从机制上理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使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中心有效地开展起来。

从我市情况来看,招标委于2004年成立,和办证中心合署办公,办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招标委主任,交易中心直属招标委,实质上相当于招标委的一个科室。因招标委先天不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难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工作;不能对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招标委和交易中心职责混淆不分,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容易扯皮,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职能;业主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串标、挂靠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且招标委对此很难制约;招标委因职能限制无法对招投标后各方行为进行监管,后续监管产生严重脱节。

2005年,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此外,成立于2007年的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省发改委,因和我市办证中心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所以造成了上级的工作任务、政策文件很难贯彻落实到位,经常产生工作脱节现象,每年上级对我市的考核都因此而不同程度地扣分。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省里的模式成立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把招标委更名为招标投标管理局,由发改局代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招投标交易中心隶属于招标投标管理局,作为招投标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运作。

(二) 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招投标牵涉面广,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为了保证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保证招投标统一市场顺利运作是三县重要经验之一。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并要根据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原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包括《温岭市国有产权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许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有部分规范性文件亟须修改,如《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它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我们应该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来修订我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年初,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建立完善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专家库、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作为今年的招投标工作要点,我市应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并把它纳入全省统一的专家库,制定统一的专家库的入库标准、运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对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同时应规范我市的招投标信息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招标公告办法》规定,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的媒体上招投标信息;建立投标保证金的统一退缴制度;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保证。三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在具体工作上,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强力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有负责同志长期定员联系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为有形交易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市,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已经基本上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但仍有部分项目因手续不齐备等原因不能进中心交易、有些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而在场外绕道操作,招标委和交易中心无能力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国有、集体资产和政府财政的流失。建议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制订擅自在场外交易的追究处理措施,促进各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现职能部门和市场的彻底分离。建议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防止市场运作过程中部门相互“扯皮”现象的产生,保证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从而建立起纪检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同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主、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放任自流不作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在我市的健康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2

招投标制度作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自由竞争所设立的一种交易机制,其在各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当中得到广泛应用,变成当前建设工程中主要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在工程建设的相关项目当中将招投标的制度引进,不但可以帮助项目业主选取更合适的承包单位与供货单位,还可以达到优化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有效形成[1]。因此,为了确保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针对现价段在建设工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积极探讨解决的对策,规范其招投标管理。

2、建设工程在招投标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2、1规避招标,弄虚作假

部分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没有足够的认知,无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制约,不办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或者把项目降低至不足50万元后发包,以此来规避招标,从而逃避监督和管理。而在我国的建设市场不断发展过程中,工程管理与施工水平及招投标能力也在不断进步,这就造成标书中的造价与工期、质量等存在的差距越来越模糊,使施工组织的设计缺乏定量的标准,甚至于一些单位贿赂评委,弄虚作假,通过一些不法的手段行为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2泄露标底,盲目压价

工程的标底在其招投标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甚至于决定招投标的最后结果,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因标底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所以一些不法份子或单位企图通过各种手段了获得标底,以便占据优势。加上一些编审标底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被人贿赂后把标底泄露,从而对建设市场正常稳定运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这就给压价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部分建设范围通过最低价中标手段来开展竞标,为获得工程承包权,部分单位也盲目的降价,这样会给工程的质量埋下严重隐患。

2、3明招暗定,阴阳合同

一些建设单位虽然意识到招投标手续时规定的必办工作,是一项不可避免的过程,所以不敢公然与法律法规对抗。但也存在着表面开展招投标,而在私底下已经确定了由哪个单位获得,并且还有可能为了避免被发现,找一些其他的建设单位来陪标,以此应付监督管理。还有部分招投标单位在表面上是按照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工作,但在事后却把标书当中的造价、工期及质量等相关内容当做一纸空文,而招投标双方则在私底下签下另一份合同,导致招投标工作变成了一个形式,而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影响工程质量[2]。

3、解决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管理难点的对策

3、1将中介机构在招投标管理的作用发挥出来

首先,可引进招标的制,给实力更强、信誉更高及技术更全面更完善的招标机构来,防止政府行政干预过度与腐败现象出现;其次,可认真的贯彻与落实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对当地的招投标工作所遇到的难点问题找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政府对于招投标只需负责监管,并提高工作的效率,采取网络公开办理的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建设市场出现各种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稳定发展。

3、2加快机构的整合,健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我国当前许多建设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并不健全完善,针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也没有设立统一指导与监管的综合性部门,通常都是又建设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等对招投标的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这样就会使得管理较为分散,并且各自为政现象也比较严重,还有可能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各个机构的整合,加大引进政府管理,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分工,健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的程序,让招投标的管理更有效的落实[3]。

3、3加强招投标电子评标建设,实现共同监管

在实现软件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工程可由评标专家、招标的机构以及招标企业的帮助下,推进电子评标的建设与使用,统一收退等系统,从而有效的减少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概率,提高工作的效率。此外,还要有效遏制与依法查处一些假借资质与违法转包情况,对于诚信企业在政策上要给予公开奖励,对于失信的企业则给予公开警告或者惩戒。同时不断地完善在建设工程中信息公开与信用信息的共享制度,在政府的公共管理与采购及企业的招投标等市场领域中应用通用信息,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信用市场,以此促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更具法制性、真实性、公开性、公平性及有用性等。

4、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3

一、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交易业绩不断增长

1、工程类招投标项目累计完成240项,造价33、82亿元,建筑面积225、669万m2,各项数据同比增长5、26%、16、58%和5、18%。

2、截止12月31日,我区政府采购全年累计完成项目188项,采购预算金额231121163、00元,实际成交金额203,069,605、44元,节约资金28,051,557、56元,节约率为12、14%。其中:完成市级政府采购项目54项,预算金额65,740,570元,成交金额56,806,474元,节支金额8,934,096元,节支率13、59%。

(二)加强落实拦标价审查制度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通知》(东政办〔〕65号)文件,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负责承办拦标价审查工作。本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合理制定工程造价,起到有力的铺垫工作。拦标价审查情况如下图:

名称

项目个数

预算价 (万元)

审计价 (万元)

二次审核价 (万元)

累计审减额(万元)

审减率

500万以上项目

26

106643、7003

101628、1669

97797、4971

8846、2032

8、29%

500万以下项目

25

7332、2

6693、1125

6665、8715

666、3285

9、09%

合计

51

113975、9003

108321、2794

104463、369

9512、5317

8、35%

(三)建立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和使用

根据东政规()1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相关指示,度东西湖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名录库,由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于5月10日通过在报刊和网络媒介公示公告,共收到六大类报名投标单位851家。经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有效报名789家,组建完成度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度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名录库累计33次,工程造价合计41865、30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15次,工程造价合计27805、7487万元;市政工程类15次,工程造价合计12115、7146万;园林绿化工程类3次,工程造价合计1943、8464万元。

根据区综合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草拟了《东西湖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制定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使用管理规定的请示》,对区企业名录库使用操作的规范性提供了依据。

(四)场租费清理

度,招投标中心开具场租费项目累计389项,应缴场租费274、7602万元,已缴纳221、2682万元,欠费50、4006万元,缴费率达到80、53%,其中直接发包项目120项,收取金额58、2824万元。

二、日常管理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确保内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综合招投标中心经过近一年的iso质量管理前期筹备,确定了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核心的三大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将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和程式服务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工作质量的稳定性和操作流程标准化、程式化。拟定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审核,在质量管理体系上获得跨跃。

我们根据近年来中心内部管理的运作情况,结合以往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多项制度、细则、规范,其内容涵盖行为规范、培训制度、考勤制度、每月之星等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更好地确保中心内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律可束,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机制管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查找工作不足,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招投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精湛的业务水平,既要学习法律法规,又要学习各类招投标类别的业务知识,综合招投标全体工作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目前已经举办8期业务培训会,对业务素质的提高起到极大帮助。招投标工作具有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我们在规范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贴心”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从方便招投标当事人出发,真正做到想招投标当事人所想,急招投标当事人所急,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服务的整体水平。

今年,综合招投标中心对往年完成的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抽查回访,通过电话问询、网上调查、现场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询建设单位、采购人、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评价意见。从反馈和掌握的情况来看,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对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的评价较为满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对招投标项目的抽查回访,同时将收集到的问题整理,并专题研究。

(三)继续加强硬件设备建设工作

为使招投标开标、评标工作更加规范化,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以往的硬件条件下,招投标中心对现有的条件进行了局部优化工作,如新购买了两部高清晰度的摄像机,对评标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制作成光盘与招投标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档案,方便随时备查;更换了大容量的电脑服务器,对专家库和企业名录库的管理和适用的数据保存提供了有力保证;专家抽选系统语音卡更换和增设短信提醒功能,保证了电话语音通知的准确性。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投标行为。

(四)专家评委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11月,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展了“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将评委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张贴公布的形式,广泛接受群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12月底,结合评委评标考勤记录和评标信息的评价,推选出10位优秀评委候选人。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公平、公正评标,科学合理选择中标企业,提供了纪律保证。

三、XX年的工作重点

XX年,我们将按照“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用发展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招投标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操作

针对目前业务规模急剧增加、人员不断增多的情况,招投标中心将重新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和明确,建立任务分配、标书编制审查与论证额、信息、报名资格审核、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开标纪律、评标定标纪律、档案管理、监控管理、内部监督和审核、绩效评估、廉政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使得在每一个流程节点责任到人,在操作中实行层级管理,即下游流程对上游流程实行对接监督,使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程序得到有效监督,能及时得到纠正。

(二)引入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招投标

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试用)》,中心将配合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按照该办法聘请社会兼职监督人员,利用社会监督员制度,了解并反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执行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检举、控告及投诉受理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检查、投诉调查工作;列席政府采购项目开标会,并监督项目评标过程等。通过社会督察员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清除制度“死角”,规范管理。工程部将力争对每项招投标项目完成项目征询意见记录表,收集建设单位的评价意见,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不断推进工程招投标的外部监督建设。综合招投标中心将继续全面配合区监察局的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工程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为XX年度的招投标工作的电子化外部监督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

招投标中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日常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为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管部门做好服务改变工作方式。中心将继续坚持“服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主动上门为招标人和采购人提供服务,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项目推进中,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服务、耐心解释,化解矛盾,共同解决问题。综合招投标中心推行政府采购回访制度,加大对采购质量的回访,对在投标、供货过程中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有效地维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监管部门和采购人的良好称赞,XX年度,中心将继续加大回访制度。

(四)紧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作为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廉洁意识,搞好廉洁自律,将招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用良好道德感染人,用积极的政策鼓励人,全面提高提招投标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是综合招投标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应逐步做到招投标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综合招投标中心将建立全面系统的人员培训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培训主体、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的长效培训制度。按照管理与操作专业化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业务熟练、职业道德优良的招投标队伍。

(五)以采购效益为核心,最求采购效果最大化

综合招投标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其目的就是通过规范的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的鼓励竞争,实现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中心与市内优秀的政府采购中心,在项目资金节约率上还有一段距离。针对这一现状,综合招投标中心将针对以后的重大招投标项目前期进行项目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市场现状、主流产品(或供应商)、市场平均成交价格等,通过前期对项目进行仔细调查分析,准备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招标方法上引进国际招标的先进经验,结合政府采购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采购方案,引入充分竞争达到较好的采购效果。

(六)用于创新,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4

关键词:公路 工程 建设 招标 投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在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下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同意下的交易活动,是对未来建设产品市场预价格进行交易的一种采购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经过近百年来的发展,使得招投标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己成为体现公平、高效与合理性的工程承发包标准制度。自改革开放以后,招投标制被引入我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培育和发展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主要环节招投标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方式。推行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建立竞争机制,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作用。没有竞争,企业就没有压力,也就失去了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动力。

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

1、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该招标不招标、规避公开招标或者搞虚假招标;招投标中操作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绝大多数项目在招投标主要环节和程序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操作不规范的现象;招投标中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通过缩小公告范围、缩短投标时间和划小标段等方式阻碍外地、外行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竞争;通过在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预设有利于本地企业、本行业企业的条款及给予本地、本行业企业放款资质要求,允许多投标和不合理加分等方式,实施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通过资格预审和限制投标范围等方法,卡住外地、外行业有实力的企业,提高本地、本行业企业的中标概率;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招投标的行政审批和干预过多。一些部门仍然习惯于行政审批和管理,而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明显重视不够,甚至以审批代替监管,侵害了项目业主的招标自;打着“招标”的旗号,实则借几家单位的名义,搞假招标;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编制不科学、不严密、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过分依靠由定额编制的标底。

2、关于招标的研究讨论: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受部门和地区限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规定,非岐视性原则,综合评分,按照资格总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每个合同段推荐多家单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防止串通投标,注重实际施工能力和企业信誉。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自2000年1月颁布《招标投标法》以来,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制定规章,完善招标投标活动法规体系,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

1、业主方面的因素。业主方面的因素主要考虑工程项目的背景条件,如业主的信誉和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条件的公平合理性等。另外还有业主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对外国承包商的限制条件等。

2、工程方面的因素。主要有工程性质、规模、施工的复杂程度、工程现场的条件、工程准备期、工期、材料设备的供应条件等。

3、承包商方面的因素。根据自身的经历、施工能力,在技术上能否承担该工程;能否满足业主提出的付款条件和其它条件;本身垫付资金的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包商的情况了解和分析,竞争能力的比较等。

三、评标定标

评标是招标工作全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而评标办法的制定则是评标工作的关键。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对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市场进行公平竞争,对于有效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及其管理方法存有不足,使得一些工程的招标投标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特别是评标定标的方法不很科学,主观性,随意性较大,从而不能优选出最好的投标单位。拟将有限方案的多目标决策原理运用到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评标中,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

四、协调与控制公路建设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矛盾

协调与控制公路建设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是培育公路建设市场,保证公路建设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条件,协调与控制公路建设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目的,是促使公路建设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相对均衡,当前,在公路建设市场中,由于公路建设规模大,使得公路施工监理市场,公路勘测设计市场和公路施工承包市场均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尤其是公路施工监理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监理质量,需要认真地进行协调和控制。

五、依法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依法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限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开放和统一,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包括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公路施工监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包合同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以及国家投资的建设资金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面临的问题

1、政府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够清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作为准公共物品,政府在项目管理中到底扮演何种角色,发挥多大作用,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着项目法人制与施工监理制,项目法人制与项目代建制,施工监理制与项目代建制,政府管理与业主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并且,在监理制度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型监理,全面监理模式与单一质量监理模式,自行监理与社会监理等方面的矛盾。

3、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方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在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勘察设计招标等项目招标中,如何有效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制定科学的招标评标办法,有待于理论上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周伟,王选仓、道路经济与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5

关键词:招投标;主要问题;解决办法;策略;招标采购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idding agency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and the system from engineering to bidding system, regulation, law of thinking solution and method,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significance to strengthen project bidding, so as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project bidding improve、

Keywords: bidding; The main problem; Solution; Strategies; Bid procur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绪言

随着我国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应运、应时而生,并在近年来得到蓬勃发展,已成为活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招标业的兴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招标效率、节约建设投资、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在行业体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正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招标机构从业现状: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深入推行和不断完善,我国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的比例逐年攀升,可喜的招标格局和庞大的招标规模,为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事实上,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其中绝大部分是由招标机构来负责具体实施的。自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80%以上俱由招标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已经成为活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但据调查2009 年全国查处政府官员在公益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纪的案件 492 起,其中因规避招标和肢解工程而受到处理的有 158 起,所占比例为 32%。其中因控制信息和排斥他人而受到处理的有 201 起,所占比例为 41%。据对参与过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不记名调查显示,有 96%的投标人组织过串标,有 84%的投标人参与过陪标,有 92%的投标人经常挂靠资质投标,有 45%的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过其所投项目的绝密信息。政府投资公益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相互串通现象,严重干扰了项目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了公益其它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给国家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对经常参与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评标的专家进行的不记名调查显示,有43%的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听到过政府部门评委的倾向性意见,有55%的评标专家经历过投标人私下要求其在评标时给予照顾,有 39%的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对熟悉的投标人的标书中的问题不予指出,有 52%的评标专家对不同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不一致。据统计,截止 2009 年全国注册的招标机构共 7842 家,其中因违规操作而受到招标监管部门警告和处罚的为 2079 家,所占比例为 27%,而其中涉及公益项目受到处罚的招标机构为 628 家,占受处罚招标机构总数的 30%。

由于现阶段对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光凭机构自身的自律行为还远远不够,同时对违规后的处罚力度不足,起不到严惩和震慑的作用,致使一些机构在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实际工作中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实现有倾向性的投标单位中标。实际操作中,对于招标机构的工作情况,还没有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量化的评价标准。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自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在地方和中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培育和积极规范下,我国建设工程招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通过自身努力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但是,欣欣向荣和成绩斐然的背后,同样存在着行业体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方面的诸多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的健康发展:1行业管理体制不顺;2项目寻找借口规避招标;3建设工程招标法规不够健全;4控制信息排斥他人;5招标人存在认识误区和不规范行为,招标人对招标制认识的局限性及其自身行为的不规范,也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6相互串通骗取中标;7恶意操纵误导评标;8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9招标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不高;10招标工作质量难尽人意,建设工程招标的服务效果,主要取决于招标人员的水平、素质的高低;11不规范竞争,招标机构过多,市场竞争无序由于我国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资质类别较多,大多门槛不高,而该行业业务收入又相对见效快,加上部分机构为申报资质弄虚作假,以及资质主管部门审批尺度掌握不严,造成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数量急增,队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但市场又相当有限,机构过多过滥,必然导致市场的不规范竞争。12招标机构内部建设滞后,管理松散混乱。

三、规范和促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健康发展的解决办法

针对行业存在问题,笔者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立足现实国情,应用委托理论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策模型,对建设工程招标机构选择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管机制的设计和完善进行了深度思考,同时对规范和促进招标业发展的其他对策也进行了具体思索:理顺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使招标机构监管走向和谐统一;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相关制度和规则、科学构建招标服务质量和信誉评价机制、强化招标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订统一标准,规范招标业务运作、完善招标投标活动其他配套规则;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净化招标市场;加强招标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搞好招标机构内部建设,全面提升招标服务质量、加强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施为顾客提供优质和增值服务的经营理念;积极引导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发展。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⑴通过加大教育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三个方面的工作,来完善和优化招投标的外部环境。⑵完善招标文件编制,对招标文件的选编、招标范围的划分、评标办法的设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拟定这些招标文件的重要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⑶根据评标方法的种类进行分析研究,完善和改进评标方法。⑷结合合同类型的选择、风险防范和不同阶段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策略。⑸通过代建政府投资公益项目招标管理的重点、程序及招标具体实施的介绍,推行代建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的招标管理。

四、结论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6

潘健平

为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4月下旬,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人大、纪委、招标委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对三门、缙云、龙游等地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招投标管理和交易场所,听取了他们的招投标工作经验介绍,感到他们的许多招投标管理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三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三县都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三门县于2007年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招标办规格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和招标办分设,是副科级的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缙云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设置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设在审批中心。龙游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独立的监管办,监管办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纪委副书记调任监管办主任,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监管办,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副科级的直属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三县统一平台建立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理顺了决策层、监督层、操作层的关系,保证了统一市场健康运行,公共资源从行业部门分散交易管理向有序开放的集中交易管理转变,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产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三县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政策先行,协调配合,构筑交易平台。三县在招投标统一平台搭建的初期,都遇到了管办不分、职责不清、招投标事项应进未进等问题。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三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令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归监管办,并对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进场运作的程序,对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二)确立制度,统一规则,抓好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县都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和交易程序,制订并推行充分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效率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特别是缙云县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运作,他们把所有的招投标信息都在网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直接进入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

    (三)发挥各方职能,依法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各方进行监管。其次,突出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督职能,着重抓好招标文件审核、资格审查、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性。第三,严格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通过现场督查、重点监督、专项监察、举报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统一市场建设的关键,从三县的考察情况来看,他们特别注重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是决策层,主要实行宏观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招管办是监督层,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日常管理和场内监管职能。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服务层,为招标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三县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交易机构分设的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交易服务职能剥离,统一集中授予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实施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这样,就从机制上理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使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中心有效地开展起来。

从我市情况来看,招标委于2004年成立,和办证中心合署办公,办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招标委主任,交易中心直属招标委,实质上相当于招标委的一个科室。因招标委先天不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难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工作;不能对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招标委和交易中心职责混淆不分,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容易扯皮,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职能;业主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串标、挂靠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且招标委对此很难制约;招标委因职能限制无法对招投标后各方行为进行监管,后续监管产生严重脱节。

2005年,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此外,成立于2007年的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省发改委,因和我市办证中心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所以造成了上级的工作任务、政策文件很难贯彻落实到位,经常产生工作脱节现象,每年上级对我市的考核都因此而不同程度地扣分。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省里的模式成立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把招标委更名为招标投标管理局,由发改局代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招投标交易中心隶属于招标投标管理局,作为招投标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运作。

(二) 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招投标牵涉面广,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为了保证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保证招投标统一市场顺利运作是三县重要经验之一。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并要根据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原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包括《温岭市国有产权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许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有部分规范性文件亟须修改,如《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它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我们应该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来修订我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年初,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建立完善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专家库、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作为今年的招投标工作要点,我市应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并把它纳入全省统一的专家库,制定统一的专家库的入库标准、运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对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同时应规范我市的招投标信息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招标公告办法》规定,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的媒体上招投标信息;建立投标保证金的统一退缴制度;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保证。三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在具体工作上,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强力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有负责同志长期定员联系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为有形交易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市,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已经基本上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但仍有部分项目因手续不齐备等原因不能进中心交易、有些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而在场外绕道操作,招标委和交易中心无能力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国有、集体资产和政府财政的流失。建议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制订擅自在场外交易的追究处理措施,促进各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现职能部门和市场的彻底分离。建议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防止市场运作过程中部门相互“扯皮”现象的产生,保证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从而建立起纪检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同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主、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放任自流不作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在我市的健康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7

公路工程项目在国有经济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对公路工程项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招投标管理环节中存在很多不良的现象和问题。本文重点在于将现实问题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展示,通过这个角度来探讨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措施和办法。

关键词:

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应用

近些年来,社会在不断进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直接影响。在公路工程项目中保证招投标管理的高效、规范,是项目质量的根本保障和基础条件。因此,本文就对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进行探讨。

1招投标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追求科学的标准,从而达到优化工程项目招标的目的,进而获得优良的招标效果。目前招标程序规范性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效果不佳。要改善这种现状,在项目建设中,要力求做到尽可能的优化招标的程序、让招标制度日臻完善,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条例来进行招标工作,筛选出优良的中标单位。优质的建设单位和建设队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顺利开展。在具体招标的进程中,招标方式促进着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企业的生产模式从单一转变成为复合,企业内部也随之发生改革。可以说,招标制度在某种层面上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不断地改进体制以及管理模式来达到升级的目的。公路项目投标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招标制度的本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选择投标价格,企业如果想保证市场竞争力,必须要优化工程成本控制。

2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2、1建设单位方存在的问题

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利益问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方会事先在招标前和招标单位公关关系,阻碍招标的公正性,结果很多时候中标的建设方条件和招标要求并不相符。招标流程不规范,招标文件不规范也是现存问题。有些单位以垫资能力作为评判投标企业的条件。这些都不利于招标的合理规范。招标工作中故意泄露标底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样招标工作的合理公正受到阻碍,从而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2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作为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存在不公正问题。可以对现实存在的不公正性进行简单的归纳,不难发现,招投标的不公正性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发展和管理负面影响尤为突出。而不公正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3点:招标单位对建筑单位了解不全面;关系至上,建筑单位靠关系上位;评标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达标。

2、3投标企业存在的问题

投标单位数量的增长,导致投标市场迅速升温,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投标企业,也设置了相应的门槛,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这导致了投标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想方设法得到标底的信息,提前准备,增加中标率。更有甚者,不符合招标条件,假借其他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从而达到目的。这些都是投标企业违反公正性的一些具体表现。

2、4招标监督工作不到位

招标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依赖于招标监督工作的实施。监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有时候会伴随着利益的导向而发生。尤其受工程造价这一因素的影响,工程造价需要和很多部门进行交涉,尤其是在利益至上理念的驱逐下,提供的数据差异就很大,增加了工程造价的管控难度,因而影响和限制了招投标的管理。

2、5项目计量不实

工程计量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部分。获得工程计量的正规具体步骤是在竣工工作量的基础上,由监理方来计量,得到正确的工程计量数据,再交给项目管理公司审批。而在实际操作中,项目管理公司可能不会通过监理方,没有将业主的要求体现在工程计量中,导致项目计量不真实。

3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

3、1健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严格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是公路工程项目公正合理的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损害了公路招投标的公正性。要健全招投标制度,就要设立审批制度,对招标企业进行甄别和审批。招投标的公正性需要通过对严格管理项目信息来实现。除此之外,建立和落实措施保障制度,这一点对于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具有关键性作用。制度可以为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同时起到提高工作质量的作用。

3、2强化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的监管

前文已经提到了目前招投标企业的一些非正常的行为乱象。因此,建立公路招标的秩序,就需要加强对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对于参与招投标企业需要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企业不被允许参与投标活动。公路招投标的管理人员应该不被利益蛊惑,严格按照标准来筛选参与招标企业的资质,维持招标市场的秩序,避免招标工作的正常运行受到不良影响。招投标的管理人员还要把工作做细,做好,防止有的企业对信息进行造假,滥竽充数,最终影响到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

3、3加强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标价管理

招投标中的工作清单一般不是固定不变的,由公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报价并审核,从而确定最终报价。加强标价管理的好处就在于减少投标企业的不合理性,维持投标市场的公正公平。同时,合同中的规定内容和工程结算相符合。工程人员除了具备工程计算知识以外,还需要掌握经济法律的相关知识。

3、4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仅关系到项目建设的秩序,也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挂钩。必须要杜绝、根除和防范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不合理乱象和不良风气。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需要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发现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从而从根本上落实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有效维持秩序。

3、5招投标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既是招投标项目的基础,又是招投标项目的保障。要在招投标中做到这三点,就应该达到三个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强化各个流程的监督;第二,对于招投标的违规问题,不能含糊不清,要问责到底;第三,严格查处挂靠现象,保持公路工程招标市场的环境。以上三点就是提高招投标管理成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紧紧围绕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问题,分别从招投标管理的作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招投标管理的应用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不仅分层详尽地指出了招投标管理的现实问题,还对提高招投标管理应用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参考文献

[1]卢方、试析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02):143-145、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篇8

在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控制阶段,增强招投标控制力度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招投标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做好招投标控制,对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工程招投标之前,合理估算工程总投资,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编制合理招标控制价,限制虚高报价的现象。在工程招投标之时,注意考察企业的综合实力。选择技术过硬、实力雄厚、信誉评价高的企业中标,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的顺利开展。在工程招投标之后,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严格控制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降低因合同条约定不明或其他不公正的合同条款增加工程造价的风险。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均涉及到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且每一个环节均可能引起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失控。只有严格控制招投标活动,才能提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效性,进一步减小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风险水平。

二、加强招投标控制的有效策略

1、采用灵活采取多种招标投标形式

工程招标要依据具体情况,实行多样化的招标方式。除了公开招标,还要激活邀请招标和议标等形式。工程建设规模大、利润大、资金回笼快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这样会满足施工企业的要求,也会提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效性。项目规模小、利润较低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在投标人中选取符合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招投标。如此依据具体形势,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招标投标方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增强工程造价控制的力度。同时,也应当积极加强招标控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配备一支高素质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团队,拥有较高的专业管理知识水平。还要注重提高综合素质,包括管理人员的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养。使全体管理人员保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注重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专业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和培训工作。加强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意识的培养,培养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切实其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流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

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确切的招投标门槛,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流程趋于规范化、合理化。使用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招标文件,参考市政建设工程的实施策略,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的基本程序,制定出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方案,加强工程管理以及可操作性。在管理流程规范化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地简化范本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投入。简化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方式,减少废标条款,提高投标人的编制的投标文件的质量,对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以及承诺书等进行简化处理。投标资格后审资料要尽量简化,积极采用承诺书形式,加强投标人施工队伍、配备设施以及安全生产能力等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尽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政府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并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开展。

3、完善咨询服务,提升竞争能力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工程管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可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不够完善。因此,在实践中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专业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建立完善咨询机构时,不仅要建立能为跨国家、地区等大型工程项目服务的咨询机构,还应建立众多的专门为中小型项目服务的咨询机构,减少行政干预。按照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创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对招标控制工作进行紧密的结合。同时,加强对咨询结构的监督。要求咨询机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机构行为,开展咨询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素质,促使其为工程项目双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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