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劳动关系 法律法规 报告
一、我区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区大力倡导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加强执法监督与维权帮扶,着力推进政府主抓、工会推动、多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格局形成,取得了较好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体系。组建了协管员队伍(28人),于2011年初开展劳动用工信息普查,2012年专门拨款4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督办劳动合同签订工作。2013年初开始,落实96319劳动投诉维权热线24小时坐班制度,确保劳动投诉热线畅通。
(2)开展培训指导,提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各镇街、开发区借助多部门联动、多途径督促来提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区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5500家,签订率91、8%;共建立工会1805个,覆盖企业2663家,(其中非公企业1605家,开展集体合同工作1532家)。另外,推动电镀、花卉、汽摩配等三个行业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企业62家;订立8个工资区域性集体协商合同覆盖企业348家,全区集体协商合同总覆盖率72%。初步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
(3)强化维权帮扶,坚持基层化解纠纷。一是着力做好劳动执法监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清查行动和劳动力市场整治行动;实施建筑业企业和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二是着力做好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处理。在镇街、村居建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快速受理劳资投诉,化解劳动纠纷,一般性劳资纠纷采取当场受理当场解决,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在仲裁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以“快立案、快办案、办好案”为原则,2012年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681宗,涉及员工700人,涉及金额1800万元。区法院建立破产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在立案窗口增设农民工讨薪等特殊案件的绿色通道窗口,2013年上半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5件,严厉打击欠薪逃逸行为。
二、我区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等热情不高。根据各镇街(开发区)2012年末上报的我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全区共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5500家,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约为28万人,按全区所有的小微企业数量和用工数来计算,劳动合同的实际签订率很低。
(2)部分职工依法维权的思想存在偏差。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一些职工往往只关心手上能拿到多少收入,不考虑民力和社会保障,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觉得无所谓,只要口头协定工资便满足,没有意识到签合同的重要性;部分职工由于文化素质低、年纪偏高等原因,在劳务市场难以找到自己合适的工作,当企业主不主动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时,因自身弱势条件也不敢坚持提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
(3)执行法律法规不规范。一是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不规范。据对2011和2012年欠薪引发的统计,其中租赁企业占80%,85%以上的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集体协商不规范,签订程序潦草走过场,没有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双赢的角度出发进行平等协商,只是对照文本照抄,内容不齐全,质量不高。有的企业只是出于应付劳动监察的检查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随意性,想怎么签就怎么签,根本没有与职工协商合同内容,集体合同内容不规范,条款不完整。三是企业公开民主管理不规范,许多企业人事劳动管理人员缺乏、业务不熟,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的生产季节性强的企业,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小时,很少有休息日。这些都给劳动争议留下隐患。
(4)劳动监察力度难以适应需要,部门间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首先,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攀升,提交劳动仲裁案件从2007年137件上升到2012年681件,由法院收案的劳动争议案件2011年191件上升到2012年546件。人力社保部门劳动监察系统基层在编人员只有34名,每个镇街(开发区)平均2~3人,他们除了从事劳动管理工作外还兼任街道其他工作任务,平时承担受理劳资纠纷投诉、化解劳资纠纷、报送用工信息等日常工作较为繁忙,没有足够精力对所有企业进行主动检查和执法,造成日常监管不到位。其次,企业内部工会(职工代表)不敢协商和监督,工会干部受雇于企业,拿老板钱,办事看老板脸色,加上对协商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政策不熟悉,导致履行合同缺乏监督。第三,有关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全面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执法监督没有到位。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着力提高干部抓“一法两条例”落实、促劳动关系和谐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理顺关系,强化人力社保部门的执法责任,整合现有基层队伍资源,丰富工作载体,充分调动工会组织、工商联等的工作积极性。要着力营造“依法维权”全社会良好氛围,提高企业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性,引导企业主适应新形势,更新旧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守法经营;教育职工合法维权。
(2)强化基础,狠抓实效。签订劳动合同是规范劳资双方用工行为的源头,是减少劳资纠纷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要明确目标,及时掌握劳动用工信息,严格规范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有证照企业100%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2%。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劳动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有鉴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类别,然后论述这些风险存在的原因以及通过哪些措施来加强对企业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关键词:合同法;风险控制
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少不了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合同因此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合同法律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一方面能规范市场经济参与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管理压力。在新的合同法的环境下,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合同法风险的控制,否则一旦管理不善,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甚至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由此可见,探讨企业如何加强对合同法的风险控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常见的企业合同法风险
企业合同法风险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划分不同的风险种类。根据涉及的法律部门分类,则企业合同风险可以划分为刑事、行政、民事三种风险。而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最普通的莫过于民事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出现了违背签订合同内容,或者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行为,从而导致行为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涉及到多个方面,而众多方面的经营活动也需要签订各种合同。根据在经营活动中所需遵循的法律又可以将法律分为不同的风险。例如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面临着劳动合同风险。根据造成合同风险的因素分布不同,又可以将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种,其中外部风险又称为不可控风险,企业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去规避这种风险,只能调节自身去适应这种风险。内部风险又称为可控风险,造成这种风险原因主要是企业自身的管理经营不善,这种风险也存在很多企业当中,这也需要各企业引起重视,加强对自身内部的管理经营监管,有效规避各种内部风险。
造成企业合同法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这主要是由于在签订相关合同法时会涉及到众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由于企业合同制度不完善,会给企业带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匮乏,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尽仔细审查的责任,而使得企业面临合同法律风险。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利益的诱导下,与一些皮包公司签订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都会让企业陷入困难的境地。
二、企业合同法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签订众多的合同,而造成各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因素又种类繁多,企业很难面面俱到。企业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关键在于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两个环节,只要企业能够做好这两个环节,便能大大降低企业触碰合同法律风险。要想做好这两个环节,离不开企业对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对于这两个环节的建议措施分别如下:
(一)完善预防合同法风险管理制度
企业对于合同风险应该提高预防意识,加强对合同法风险预防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企业对企业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结合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对合同法律管理的水平。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还应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审查工作,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对相关的流程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制定成制度。制定相应的违反制度惩处方法,这样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降低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优化企业合同业务流程
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实施还会带来相应的后果。而这个结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能否对合同进行的管理来决定。总体来说,可以企业合同管理华为合同签订前管理和合同签订后行管理。企业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于企业合同风险有着很强的预防作用,一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便意味着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必须对合同进行充分的审查,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仔细的复核,这些都离不开企业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对于企业合同的签订权限以及授权必须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企业内部有人越权签订合同,损害企业的利益。企业在签订合同也必须对对方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审核,例如对方的资质是否真实。最后在对合同进行审核时,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用词,规避日后给企业带来潜在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管理
在前文我们已经论述了企业在签订合同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具体的合同签订之后,企业就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必须做好合同履行的相关管理和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履行企业合同。企业合同在签订之后,可能出现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极容易通常产生合同纠纷,产生合同纠纷之后,在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时,双都要依法进行相关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高麒麟、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研究[J]、现代商业,2010(33)、
[2]封美术、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J]、管理观察,2010(23)、
关键词: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
一、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现状
(一)公司概况
M贸易公司是一家有着几十年历史的以建材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全资企业。2015年在职员工总数156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人,中层干部26人,一般员工125人。近年来,公司秉承“和谐创新,争创佳绩”的经营理念,在建材贸易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2012~2015年营业收入逐年递增,于2015年突破百亿元大关。良好的企业效益吸引了各种人才纷至沓来。
(二)劳动合同管理现状
随着员工人数的增长,劳动合同管理成为M贸易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公司现有人员中,31人持任免文件,占比20%;85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占比54%;40人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占比26%。持任免文件的职工主要有两类人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5人均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书,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二是中层干部,有本公司的聘任书,也无须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之外,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因身份不同,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一种是在本部工作,与本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与权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借用在本部工作的。部门自聘人员由部门自主招收,与部门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主要是一般员工中的原国有固定员工,一直以来视同无固定期限用工形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除了156名在职员工,M公司还与H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用工合作协议。截至2015年12月,H劳务派遣公司先后派遣了三批共计37人到M公司各类一线岗位上工作。目前,M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基本依靠人工管理,尚未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二、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管理缺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新法规定等问题。
(一)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合同订立时间滞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M公司一般根据行业惯例在员工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予办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手续。关于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及时办理续签手续,然而合同因各种原因延期订立的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公司上下对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普遍不够重视。由于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格式合同,不少员工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就直接在乙方签署姓名。三是合同签订主体存在个别无效的情况。一部分员工与部门(非法人)签订劳动协议,这些属于无效合同。
(二)劳动合同变更管理缺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受多年国有企业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M公司在员工变更工作岗位方面通常没有征求员工个人意见。比如从线材部轮换到涂料部,不论员工愿不愿意,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同时,变更工作岗位和地点的时,M公司没有与员工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企业需要实施裁员时,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员工。《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已连续两次与本企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M贸易公司对与本企业已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给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对于一般员工中的原国有固定员工,他们都在M贸易公司工作10年以上,长期以来视同无固定期限员工,但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根据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用于辅、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且总人数不得超过本企业用工总量的10%。M贸易公司由于效益较好,进入门槛高,为了提高用人灵活度,激发劳动者积极性,对新进人员普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新进人员与H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H劳务派遣公司派出到M公司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已进入M公司各类岗位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达37人,占M公司2015年从业人员总数的19%,超出《规定》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比例的限制。
三、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剖析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传统劳动合同观念根深蒂固
上个世纪80~90年代形成的观念认为,国有企业职工有三种类型: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签订合同的就是合同工,与正式工有区别。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传统劳动合同观念在M公司许多老职工的脑中还是根深蒂固。在这种观念影响下,他们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身份就发生了改变。这使得原国有固定员工,一直视同无固定期限员工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充分
M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3名工作人员,包括部门经理1人、项目经理2人。其中1人负责干部管理板块,包括招聘培训、干部考核、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员工出国出境管理;1人负责劳动工资板块,包括工资奖金、绩效考核、五险一金申报和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在内的劳动关系管理。由于事务繁忙,人手短缺,人力资源部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新政策新法规,导致对新政策新法规掌握不充分。
(三)劳动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目前M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尚处于人工管理状态,由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的项目经理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开展劳动合同的经办和管理。由于办公场所拥挤,资料众多,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只能集中存放,没有按期限分盒管理。同时,人力资源部虽有人事信息系统,但是合同管理尚未融入信息系统。随着数据量的增大,人工管理的难度不断提高,极易造成合同续订滞后情况的发生。
四、解决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企业效益良好、员工队伍稳定时可能并无表现,但在企业效益下滑、人心涣散、离职人员增多时就会凸显出来。为此,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积极重视,及早采取措施,才能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笔者认为,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转变观念,引导树立正确的劳动合同观
转变观念解决的是人的思想意识问题。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重视合同管理,二是广大职工要意识到书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通过加强职工教育,学习劳动合同有关法律知识,广大职工才能掌握《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劳动合同观。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化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的可靠保障。公司人力资源部要积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执行提供依据。只有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与义务,才能使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在制定和修改规定时,应征求员工意见,并由全体员工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时,应尽可能交由本企业法律顾问审定。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化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既是企业的职责,又是合理配置劳动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二是结合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流程。三是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注重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使员工明白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一项义务,更是自己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权利,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工具。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加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是企业用工遵守和履行各项规定的前提和基础。人力资源部需要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外部交流学习、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讲座,或以发放学习材料、观看视频教学等形式,学习新的政策与法规。与此同时,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政策学习日,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固定下来。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此外,公司还需对于37名劳务派遣人员从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廉洁从业五个方面开展考核,将考核合格人员转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开发信息系统,实施劳动合同预警管理
目前M公司的合同管理仍采用人工管理,受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主观能力的影响较大。对此,可以委托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软件公司开发一套适合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需要的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使之成为现有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分模块管理劳动合同。例如,整个劳动合同信息系统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大模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分为第一次签订和第二次签订两个子模块。通过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员工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和期限,系统就可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自动发出即将到期提醒,从而改变传统人工管理的“人治”为信息系统管理的“机治”,实现合同管理预警化。
参考文献:
[1]蒋四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疑难问题探讨、中国劳动,2012、
[2]王林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司法处断、人民司法,2009、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1
加强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持企业良好的经营秩序,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依法签约,依法履行。应对合同的签订予以重视,严把合同签订关。合同不仅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获得收益的保障,还是经营管理工作的依据。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
签订合同行为不规范,履行监督制度不完善,出现经营风险,企业更无经济效益。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已经日益凸显,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仍然存在着各种风险:
1、不签订书面合同和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忽略签订合同的必要性和严肃性。书面合同的订立相当重要,它是证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主张和经营事项的有力证据资料。杜绝口头合同,避免事后合同的发生。禁止事后和补签合同,使各部门经营者了解到不签合同、事后补签合同的实际危害性和签订合同的必要性。
2、签订合同的条款约定不明确、行为不规范。有很多企业在经济来往过程中注意到了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却对合同条约不够明确,条款也不详尽,权责问题表述模糊,如违反约定时,责任划分不清晰,合同主体不明确等风险问题。这类合同非常容易造成欺诈行为,引起各种纠纷。在企业经济合同中,将双方的义务与权力进行明确的规定,对方公司诚信保障,还将本企业的风险降至最低,同时给企业买了一份“保险”,是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
3、合同签订后,执行监控的制度不完善。企业管理中合同管理制度已变成必要手段,将其落实并加大贯彻力度,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和人员,建立合同档案、合同台账管理,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加强企业履行合同行为的约束力。
4、在规范制定和管理企业合同的前提下,还要避免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如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主要表现:第一、不法分子卖物品作为诱饵,骗取买方定金或预付款;第二,不法分子骗取信任,经常提前支付少量的贷款或存款,骗取持有对方的大宗商品;第三,虚构标的物,骗取对方信任获取资金;第四,伪造相关证件,假冒身份骗取资金等。
二、企业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强化防范风险的意识和机制
从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防范问题来看,各类欺诈行为都是可以避免的,前提是认真签订合同,提高鉴别能力,推而广之,企业合同管理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制定有效机制,切实强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企业需要一批懂法律、懂合同的专业队伍,因此注重培养员工,提高他们的职业规范和信用观念,对合同管理人员及机构进行定期培训,特别是《合同法》这类基础法。还要对法定代表人和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深化其合同管理规范意识,熟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制度,培训内容从实际应用到经济活动,在处理和应对合同纠纷时由被动地位转向主动防御的位置,进而加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授权和签章手续,并且对企业采购的物资进行集中管理,与此同时,还应该将合同签订时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和履行合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事前防范。为防止出现误解和奇异,要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认真研读、推敲,对于数额大、产权交易及工程总承包等合同,应配备专门的论证机构,对重大项目加以论证、谈判及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同时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鉴证手续和抵押登记,确保企业合同的完整性、严密性和合法性。
第三,深化合同履的意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可以采取建立企业合同档案与企业合同统计报表制度,发现履行异常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从而提高企业的防诈骗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总之,学会应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利益,在企业利益受损时根据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使用变更权、撤销权和不安抗辩权。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对于企业合同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请求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减少和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中的具体措施
1、对企业合同当事人进行资信审查
谈判前,首先应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信审查主要参考以下几个项目:一是营业执照,二中组织机构,三是法人身份证明,四是开户许可证或特种商品的经营许可证,五是资产负债情况,还有相关业绩等。除此之外,税务部门等机关出具的信用证书、荣誉证书等,对掌握当事人的资信情况有参考作用。
2、对企业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商谈合同内容时,用哪一方的文本作为基础谈判法律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双方都希望使用自己单位合同文本,用对方单位的合同文本,大多相对生疏,改动也较多,甚至有的合同中还设置了“陷阱”,若稍没留意就可能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而格式合同通常对一方提出一些不平等的要求,帮助另一方逃避法律责任。对于合同文本审查应本着事前预防为主,分专业审查,逐级审批的原则。
3、签订企业合同的签章和授权手续
被授权人的姓名及身份,授权事项、范围和时间等是授权委托书中的必要信息,且要由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专用章,必须设专人保管,审批手续不完备不得使用。这样既可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加强了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
4、对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合同管理部门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基本上是按规定时间进行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履约过程中,往来函件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也是重要的证明材料,因此每个环节的书面材料都要保存完整,以备日后查阅。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在日益完善的同时,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也是大势所趋,企业合同管理责任重大,工作量也极为繁重,作为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认真掌握有关信息知识,还要增强责任心和风险防范意识,更要将企业合同管理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遵循合同管理办法,履行企业合同管理职责,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路桥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要点分析
一、前言
在路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双方如何履约,对企业运行和工程结算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基于这一认识,路桥施工企业不但要对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还要把握合同管理原则及要点,结合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招投标过程企业资格的审查,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强化合同履行规范管理入手,确保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取得实效,满足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为路桥施工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企业资格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招标过程中认真核对企业相关资质
路桥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只有认真核对企业的相关资质,才能保证在合同签订中能够满足资质要求,达到提高合同签订效果,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目的。为此,认真核对企业相关资质,是保证合同签订效果的关键。
2、在招标过程中审核企业的履约能力
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之后,签约企业的履约能力是衡量合同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在这一基础上,全面审核企业的履约能力,是保证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签订效果的关键,对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3、在招标过程中审查企业的结算能力
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除了要看对方企业的履约能力和基本资质之外,审查该企业的结算能力,也是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的关键。为此,在招标过程中审查企业的结算能力,对路桥施工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三、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路桥施工企业而言,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尤为必要。结合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实际,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在合同签订前做好法律知识的储备
考虑到合同的严肃性,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根据《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内容的规定做好法律知识的储备,保证合同签订过程符合法律要求。
2、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核对
由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都对应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只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核对,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取得积极效果。
3、在合同签订前应完善合同文本,保证合同文本内容齐全准确
基于合同管理的严肃性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文本有较高的要求,只有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文本进行全面完善,才能保证合同文本内容齐全准确,进而满足合同签订需要。
四、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入手
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而通过加强法律建设,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找到法律依据,从而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路桥施工企业而言,要想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就要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明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从路桥施工企业来看,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基于合同管理的专业性,要想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就要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主要措施,并以合同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据,推动合同管理工作发展。
2、根据路桥施工企业实际建立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
明确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之后,路桥施工企业就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合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并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合同管理制度能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合同管理需要。
3、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
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之后,随着路桥施工企业的不断发展,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也必要措施。通过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逐渐成熟,达到了满足合同管理需要的标准。
五、路桥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强化合同履行的规范管理
合同履行是路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由于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履行的规范管理,则应协调和处理好各方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基于这一认识,在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强化合同履行的规范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对合同履行能力的管理
通过加强对合同履行能力的管理,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对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满足合同管理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2、强化合同管理的监督控制
对合同履行能力的管理,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监督控制的重要手段,通过这一措施,合同管理的整体效果得到了有效提高。
3、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行为结合在一起
在合同管理中,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过程的结合,才能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其中主要应提高合同的履约能力。
六、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要想提高合同管理效果,就要从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企业资格、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入手以及强化合同履行的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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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依法管理的原则,即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为制定准则,并在经济管理活动的各项环节中贯彻国家规律、法规。依法管理的原则要求企业要严格的按照正规经济合同法律体系进行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第二,法律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众所周知。企业之间需要经济合同来维系其良好关系的发展,同时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是一种经济上的行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不过,即使合同制定多么完善,如果出现法律上的缺陷,经济效益的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要依据法律,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审查企业签订的经济活动,从而使得企业规避风险。第三,预防风险为主原则。由于目前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期,我国的市场情况较为复杂,很容易因为当事人专业素质偏低,导致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出现经济上的矛盾纠纷,从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收效不高。所以企业要以预防风险为主,任用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行。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1、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目前,虽然很多企业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这些制度不够完善,很容易导致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当中,这些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企业的人员设置及合同管理机构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的运行存在障碍。2、企业较为注重经济合同的局部化管理。当前,很多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例如这些管理者通常认为经济合同签订之后,就可以归档入库。现在大多数企业在跟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之前,都存在对主体现状缺少详细全面的评估就大意签订了。在以后的合同履行里,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会直接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因此企业要重视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科学化管理。
三、解决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1、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复杂化。所以当企业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完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在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建立经济合同谈判、评估、审核、签定、履行、归档等相关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进而使得经济合同的管理落到实处。除此之外,企业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在实际的经营管理及经营模式转变中,调整完善企业经济合同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体系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现状。2、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第一,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基础。其合同文本中必须包括经济组织或者法人的真实名称、居住、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的真实姓名、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订立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履行期限的地点与方式、合同生效与有效期限、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另外,签订合同的企业对于经济合同的重要条款、注意事项也要有明确的了解,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经济合同的安全性,企业经办人、单位要严格的审查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合同履约能力、资格。注重合同的审查管理也是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所谓重视合同的审查管理就是要审查经济合同的真实程度、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可行性,从而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管理合同存档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企业应该及时的将与合同相关的数据参数输入合同管理系统中。合同承办人员也要对与经济合同有关的审批表、会签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相关材料归档,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2004]92号)精神,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上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农民工劳动合目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
二、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
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内的,一般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1至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四)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女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经过民主程序确定具体工资支付办法的,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但按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
(五)劳动纪律。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
四、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保险福利、加班加点等有关情况要有书面记录。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加大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纠正。
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对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劳动争议,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做到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对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争议要优先受理、裁决。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减免应由农民工本人负担的仲裁费用,切实解决农民工申诉难的问题。
关键词: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持续发展
在企业经营活动当中,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职责就成为了重要的工作之一。因此,煤炭企业如何才能够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为摆在煤炭企业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提高企业效益
煤炭企业实现对市场的承诺,有利于企业的形象与品牌的提升,也能够体现出企业的诚信,更能够稳固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从而真正的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企业效益,就需要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其一,将煤炭企业的经营生产与市场相接,满足市场对于企业提出的要求,从而不断的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及适宜市场发展的能力;其二,在履行约定的过程中,想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企业发展
煤炭企业做好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签订、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进行科学化、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实施当中,坚决抵制违反制度的行为出现。另外,我们需要实现信息化的合同管理,也只有如此,才能够科学的规避市场风险、维护煤炭企业自身的良好信誉,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的水平,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三)促进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合同制度是对于经济活动、法律制度的行为规范,凡是在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的经济来往,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能够在合同签订中出现欺诈、威胁等行为,更不能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想要做到这些,仅仅使用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就显得“心有力而与不足”,必须使用法律手段的辅助,强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够及时的处理合同履行时存在的问题,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的有效开展。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严格的审验条款
在条款的审验方面,主要涉及到了文字的误解以及歧义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在签订之后的违约条款没有详细的标准明确。例如:在合同当中的订金与定金仅仅相差了一个字,但是之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完全不相同。没能按时交付定金不会构成对于主合同的违约行为,而没能按时交付订金,则会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对于条款的审验必须做到严格、细致。
(二)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虽然在煤炭企业当中已经有了一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制度落实方面,很多时候没能够做到位。部分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没有实际的可操作,而在实际当中,主要表现在:没有强烈的合同法律意识;在合同签订当中,人情、关系所占比例较重;常常出现不签订合同以及在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的履行与验收方面,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前期调查细致度不足
在合同签订之前,没能够详细的调查合同对方的资格、履行合约的能力等。有的时候,仅仅是熟人介绍或者电话当中就当做事前的了解,导致出现了合同纠纷之后,出现了当事人无法履行约定,甚至是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出现,从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新思路
(一)合同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健全
想要法律化、科学化与规范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首先需要从企业的制度入手,只有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在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当中包含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等等内容。
(二)在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企业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有效的履行合同当中的条款,防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现。因此,作为煤炭企业的法律顾问就必须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及时的查找履行受阻的原因,然后及时的将情况反映到相应的部门,防止发生违约事件。此外,在履行合同当中,合同的结算也是相当重要的内容,需要法律顾问与企业财务部门相互配合;合同的结算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严格的审查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监督履行合同的进程,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采取货款支付复核的有关程序,进而真正的实现合同的有效管理。
(三)重大合同审查管理力度需要加强
在煤炭企业当中,主要是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威胁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合同作为重点的管理对象,让法律顾问以及相关的部门参与到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签订、履行等等程序当中,实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如此才能够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审计、财务、供应部门及合同中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共同把关,坚持无合同不结算、不入账、不付款,狠抓了合同的签约履行工作,有效避免了合同风险和合同纠纷,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益。对合同进行管理,在保证方面需要通过定期的检查来实现。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做到一一旬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四)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重合同、守信用”属于一项外部的保障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煤炭企业的内部合同管理上借助外部的措施进行共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中城市信用的原则,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维护经济与市场的秩序,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率。最近几年当中,笔者所在的煤矿企业也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从而在市场当中营造出了“重合同、守信用”的环境,树立出企业诚信的品牌,最终实现煤矿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健全机构,充分有关部门功效
参与到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需要针对实际的工作进行统观管理,认真的把握好合同签订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认真负责,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合同的调查、谈判、签约等等环节(一般参与的合同属于重大类型),并且把好合同关,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服务。对于有损煤炭企业自身利益的行为要进行处理,防止发生欺诈与纠纷的行为出现。
三、结束语
总之,作为煤炭企业,想要占据市场中 的一席之地,就需要建立、健全法律规定,实行科学的、动态的、系统的合同管理,才能够真正的做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