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xx上午xx时xx分,我和妈妈准时收看了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受益匪浅。这个节目紧紧围绕“安全”问题,主要讲了地震、溺水、交通、火灾等事故发生时我们应当怎样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其中,关于防火方面的知识讲座令我印象最深。
俗话说:“水火无情。”如果不小心,一点点细小的火花也有可能酿成一场火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可以毁灭一切。专家对如何预防火灾、发生火灾时应如何安全逃离、怎样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等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还用简明易懂的图画教我们操作。节目中,活生生的案例让我们触目惊心:上海某地高楼着火,造成大量人员死伤;浙江一个价值千万元的仓库因一把火化为乌有……可见,火灾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看着一件件惨不忍睹的案例,我不禁深思:为什么惨案屡屡发生?是什么原因使人们如此轻视生命?那是因为许多人缺乏最起码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上星期五,我们学校又进行了一次“火灾安全紧急疏散演练”,同学们都能紧张、有序、安全地进行练习,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很具体、很实在的安全知识指导活动,我们都确确实实地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常言道:“安全两字大于天,小心驶得万年船”。只要我们时时处处都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积极防患于未然,就能避免许多事故发生,使我们远离痛苦和灾难,真正平安、健康、快乐地生活、成长,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看似平静的水面,却危机四伏。每年夏季,有很多学生的生命就被水无情的吞噬,如花般的生命还在含苞待放却突然凋零,实在令人心痛,令人惋惜。
而这样的悲剧是如何造成的呢?主要原因是学生不听劝告,执意在水边玩耍,导致失足落水;或者是背着家里的大人,结伴下水游泳,因水草缠绕、遇到旋涡、腿脚抽筋而溺水,造成悲剧的发生。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学生小明和他的一位同学一起去河滩边玩耍。他们追着、闹着,好不开心!突然,一不小心,他们掉进了河里。小明的同学实点水性,爬上了岸,小明却仍在水里挣扎。这可把小明的同学急坏了,慌忙中,他找到了一根竹竿,把竹竿伸向水里的小明。小明抓住了竹竿,头露出了水面。但小明同学的力气太小,他无法把小明拉上来。时间一长,力气用尽,他反而会被小明拖下水。正在这危急关头,正在河边散步的李先生看到了这一幕,连忙过来帮忙,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快速赶过来,才把小明救了上来。
小明及时得救了,他是幸运的。但有很多不幸的溺水的孩子,他们再也没有爬上岸来。那么,溺水可以避免吗?答案是:当然可以!怎样防溺水呢?请听我细细道来:没有大人的陪同,不要去水边玩耍。一定要在会游泳的成人的陪同下游泳。绝对不能在无人保护下游泳。不去水库、池塘、不明情况的河流等危险水域游泳。游泳前要做好热身运动。如果你经常腿脚抽筋,那么,我建议你也不要去游泳。因为游泳时,腿脚抽筋是非常危险的。
同学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所有爱我们的人,我们要使自己远离危险,请记住“珍爱生命,谨防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