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越威
他,身高146cm,长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他的头发总是剪得短短的,说话不是特别清楚。他就是我的好哥们——龚越威。
龚越威曾经是我们结伴三兄弟中的老二,但现在由于岑昊这个“叛徒”的“背叛”,龚越威就成为老大了。龚越威这个人对待朋友很忠诚,他只要和一个人交上了朋友,夸张点说,今后这个人一辈子都是他的朋友了。比如我,我从学期初开始结伴兄弟到现在,龚越威一直是我的兄弟,而岑昊却是一会儿当兄弟,一会儿又不当兄弟。
我之所以能和龚越威交上朋友,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我们拥有相同的爱好——音乐。别的好的人都喜欢流行音乐,有些人为了赶时髦,也人云亦云地说:“我也喜欢流行音乐。”我和龚越威并不太喜欢流行音乐(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流行音乐除外),我们喜欢的是古典音乐。他经常问我有些作曲家的名字,我也经常问他一些世界名曲的名字。最终还是他被我考倒的次数多。
刚才我说的了,我和龚越威除了喜欢古典音乐之外,还喜欢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流行音乐。龚越威因为口齿不够清楚,所以唱歌不太好,但是他的身材很不错,跳舞挺好的。我由于比较胖,跳舞不行,但是我的嗓音不错,所以唱歌比较好。因此,我和他组成了一个组合,名字叫做superactor.我们这个组合就是专门来表演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舞的。龚越威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待朋友真诚不二,碰上拥有和自己爱好相同的人就可以一直谈下去。和他交朋友真好。
他,一看模样就是十足的贪玩大王;他,一直都是我们班的奇葩;他,也是我们小队的“发明大王”。你知道他是谁吗?嘻嘻,猜猜看。
说他是贪玩大王,也不枉费这个称号,不管上课下课,总忘不了玩。有一次,他为了躲避某某的追击,竟然一下子“腾空”而起,跳到了桌子上,结果一不小心从桌子上摔了下来,屁股磕到了桌子上,疼得他嗷嗷直叫……
说他是“奇葩”,一点都没错,因为他时不时的从嘴里“蹦”出几句可笑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这不,他又开始捉弄一位老实的同学了。
“你知道什么动物最喜欢说为什么吗?”“不知道?”“我告诉你呀,是猪。”说玩他哈哈大笑。
“为什么呀”他依然不依不饶的追问。
对这种暂时回不过神来的他只是对他嘻嘻一笑,要是那同学回过神来,他就遭殃了,肯定是一顿‘暴K’。所以,每次他问的时候都会离很远,就怕被K。
说他是‘发明大王’,也不是随便乱起的。有一次,只见他神神秘秘的从书包里拿出了几样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几根竹签和一根绳子。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见他是左缠三圈右缠三圈,没多久,一支‘弓’就‘诞生’在他的手里了。
我仔细一看,原来他是先把竹签两端削个槽,把绳子系在上面,一支弓就做好了。
接着,他又从铅笔盒里拿出了一支废笔芯和一只笔帽,只见他把笔帽放在绳子和竹签之间,转了一圈,笔芯绑在了绳子上了。他又把笔帽扣在了笔芯上面,拉动竹签,笔芯竟然转了起来,太神奇了!
他还给这个‘产品’起了个名——‘钻木取火!’紧接着,他就给这新‘产品’做了一句广告语——钻木取火,制作简单,是您旅游外出的最佳工具。此话一出,全班都笑疯了。
想知道他是谁吗,嘻嘻,就是不告诉你。
他是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他是我入学时第一个朋友,他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拔刀相助,心胸宽广,大度的人。运用排比的修辞手法,突出人物的性格,好!他的语文不好,体育不强,数学不精,英语就更别提了,甚至平时说话都有些让人心急。在此加入你对他什么都不好的“鄙视”,以便和文章的结尾首尾呼应。但他令我赏识的是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仗义和他的大度。点明作者想表现的中心。
他要是和谁论哥们儿,绝对是打打不散,拆拆不开,连起内讧都不会绝裂。在此处应该点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仗义。这样就可以和上文相互呼应了。再回首一下我们班的“学习精英”那一个个是绝对的“性格迥异,性情孤傲”,有狂躁的,有沉默的,有变脸的,有小气的。可他,算的得上是“男儿肚里能撑船”。运用到了对比的手法,通过别的同学衬托出了“我哥们儿”的大度。
有一次踢球,我俩为了一个进球吵了起来,还差点儿动了手,当时我非常生气,就放下狠话说“我们绝交,从此势不两立”。“绝交就绝交,别以为我怕。”他也不甘示弱,扔下这句话就走了。留下我呆呆地站在那里。
很快我就后悔了,“哎,争什么呀,就一个进球,进没进都输了,何必呢,还伤了朋友”。有对于人物的心理描写,好。我想去跟他道歉,可是我看着他那无所谓的样子,又有点生气。
午饭后,他来到我的座位跟前,歪着头看着我嘻嘻地笑在此处,对他的神态描写应该进一步细致描绘。,“还生气呢,刚才是我不好,为一个有争议的进球不值得。别生气了啊!”看着他这样,我不好意思了,“其实是我不好。我们……我们还是好朋友吗?”他搂着我的肩膀说:“当然了,我俩是哥们”。
他就是郝佳辰,一个让我喜欢又讨厌,赏识又鄙视的好哥们。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这是曹雪芹所说的。没错,这句话很有道理,黄金和钱一辈子肯定能得到,而一个知心朋友一辈子也说不定得不到呢?而我十分幸福,因为我有个知心朋友何星超。
他脸圆圆的,浓眉大眼,眉毛浓的都无法形容,一个鼻子挺立在脸上,显得十分威武,嘴巴嘟嘟型,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儿一样,把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通通全部都吹散了!
他不仅长相出众,品格也非凡,他善良,乐于助人。一切都为朋友着想。
记得有一次放学了,天雾蒙蒙,鸟儿飞的几乎要和地面挨在一起,所有人都知道快要下雨了。今天爸爸妈妈要加班,没人接我,我必须要在下雨前赶回家。一下课,我立刻收拾好书包,准备跑回家。果然,在我意料之内,我刚到家就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正要写作业时,呀,数学书忘带了,现在还在下着大雨,我身上又不带钱,打车肯定也不行呀!正当我着急时,突然敲门声传来,我把门打开,一个被雨水打成落汤鸡的同学、邻居、朋友何星超。手里还拿着一本书说:“你个马大哈,书不要了?”我既惊又喜,很是感动。在我还没来的及挽留他时他却走了现在我要在这里对他说声“谢谢,我的好哥们”。
我们是邻居,他是那么的善良和热情。
每次他妈妈做美食时,他都会为我们送来,还常说:“看,远亲不如近邻。”就这样,我们的友谊越来越深厚。现在,我们搬家了,但他还常邀请我到他家去玩,没有因为不在一起做邻居而减淡我们之间的友情。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何新超。一位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一切为别人着想的人,你们想和他做朋友吗?
一张瓜子脸,一对招风耳,一对小眼睛嵌在脸上,一头乌黑的头发,额头上还有带卷的头发盖在上面,一个高鼻梁,一张大嘴巴火红火红的。他走路很轻,这也正像他做事一样——从不拖泥带水。这就是我的哥们——某某某(在这里不方便告诉大家)。
他很在意别人的想法,这也是我们班公认的。还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说了他一句,他的表情立刻“由晴转阴”――斜着眼睛瞪着我,脸上露出凶狠的表情,好像要一口把我吃了似的。他走进教室,把所有挡住他去路的东西一把推开,弄出“咚咚咚”的响声,吵得我们班的老大恨不得把他打一顿。
他还有易怒、爱耍小脾气等缺点。
我的哥们缺点虽然多,但优点也不少。俗话说得好吗“人无完人”我就不信一个人他没有缺点。好了,回到正题,好哥们一大优点——阳光。
他是个阳光少年,因为他俱有别人都没有的一种“特异功能”――只要他走到那里,哪里就有有欢笑。如果他不在班上,我们就会感觉失去了一种东西――那就是欢笑。
他在我们班上的人缘大大地好,班上你随便挑一个男生我保证他和我哥们玩的好。我哥们人缘好是和他豪爽,大方的性格有关。假如你想看他的一本书,他会说:“就这本书,你拿去吧。”他不会找你要,只会等你看完了还给他的时候,他会说:“这么快就看完了。”(谁让他就是这么好的人)
这就是我的哥们,一个豪爽、阳光的哥们。
王志斌,是我的邻居,更是我的好哥们儿。
我、王志斌和另外几个小伙伴聚到一起玩。有人提议,楼下大草坪上有小树,上面挂满了小果子,把它们摘下来作为武器来场“官贼大战”,大伙儿立即响应。大家爬上小树摘青果,有说有笑,口袋、裤兜里都塞得鼓鼓的。滑下树后,我们为在一块儿,互相炫耀自己充足的“装备”。“有狗!”不知是谁大叫了一声,我扭头一看,在不远处,有一只狼狗,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它全身黑色,乌黑发亮,眼睛里充满了杀机。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大家不约而同的撒开脚丫子拼命地跑,每个人都把手中的小果子扔了,小果子撒了一地,虽然我健步如飞,但是我块头大,又踩在了小果子上,差点摔跤,气喘吁吁的我落在了最后。眼看就要落入狼口,吓得我魂飞魄散、心惊肉跳、毛骨悚然,我腿一软,心一横,眼一闭,直直的站在那儿了。
“嗷——嗷——”耳边传来狼狗痛苦的叫声。啊!原来是我的好哥们儿王志斌。他一边大喊:“张鹏程,快逃!”一边继续与狼狗展开搏斗。我才不会逃呢!挑了一块大石头,怒气冲冲的向大狼狗砸去,我俩同时发起了猛攻,一阵“枪林弹雨”,大狼狗招架不住,夹着尾巴跑了。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王志斌,真是我的好哥们儿,也是我暗暗竞争的对手。
在校内,他相处如鱼得水:在校外,他玩得风生水起;论成绩,班级数一数二;论人品,人人夸奖;校篮球队的主力;班主任面前的红人;学生眼里的优等生;我们班的人人迷;年级里的犀利哥……黄剑坤就是他的大名。他可真是要成绩有成绩,要长相有长相:一米六七的个头,平时梳着刘海,戴一副黑框眼镜,爱穿一身黑色的运动服,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办起事来雷厉风行,一张嘴能说会道,天下谁人不识君!
尽管他的朋友遍天下,可与他关系最好的还是我,尽管我只比他大一天,但我们的性格九分相似,再加上我的义气,他的豪气,我们就是校园里的绝佳组合。
我们的友谊建立,还由于一件意外的事情:一天我与他放学回家,路上碰见了几个大孩子,领头的一个还穿着校服。其中一个阴险地走过来说:“小朋友,有没有钱啊?”其他几个一起笑了,一个还阴阳怪气地说:“哥们,你这样太温柔了,要凶恶一点才行。”听了这话,那人突然脸红了,对我们吼道:“快把钱交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劫?小说电视中的场面怎么到现实中来了?我正将信将疑,就听见身边的黄剑坤笑嘻嘻地说:“哥,我没带钱。”对面人没想到这小子有這样的态度,突然懵了,不知说什么好。我见同伴如此沉着,胆子陡然大了起来,挑衅地说:“没钱,你想怎么样?”小混混气急了,想把我打一顿,但拳头刚举起来,就被像钳子一样的手抓住了,丝毫不能动弹。再看看我的同伴,眼里弥漫起了一股冷气,令人不寒而栗,对面的人畏惧了。这时黄剑坤才放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那几个大孩子见情况不妙,转身跑了。
临危不惧,有能力,有实力,够朋友!从此以后,我们形影不离。
瞧瞧瞧,蒋XX又在招摇自己有多帅,自己的爸爸多有钱,自己的知识多渊博!
哎,虽然我是他最好的哥们,但对他的臭美、嘚瑟的行为还是无法产生永久的免疫力。这不,我受大家重托,决定向他发起抗议!怎么样的抗议才最有效呢,我们商量了一下,骄傲的他,揭他之短,最有效。对不起了,蒋XX,是你太招摇在先,兄弟我也保不住你了。
于是乎,有了这么一幕——
正逢自修课,他边做作业边自我满足地说:哎,我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学霸!
“蒋XX,请问,学霸的霸怎么写啊?”
他昂起头,犹豫了一下,又拿着笔在纸上比划了几下,不吭声了。
顿时大家哄堂大笑,谁都知道他是错别字大王,对复杂点的字那叫一个短板!
这还没有结束呢,美术课上,画着画的他又忍不住自夸了:哎,我还是挺有艺术细胞的嘛!话音刚落,一阵“哎呀呀哎呀呀……”的叹气声,原来他自夸时一个闪失,拿错了蜡笔,绿色的草地,蓝了一半!当他垂头丧气地拿着“B”的作品走下讲台时。我轻轻地说了句:关羽失荆州,大家随声附和:“骄——兵——必——败!”“你,你们……”
我悄悄地瞥了瞥他,默默祈祷:你千万别记恨于我,记住教训,不要太臭美就好了!哦,还好,我这朋友除了爱臭美外,还有一个强大的内心,这不,又在呐喊了——
“哼,下节课,本大帅又是好汉一条!”
我的好哥们可是大名鼎鼎的学霸,各科成绩名列前茅的张恒轩。
张恒轩黑黝黝的皮肤,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仿佛更有学问了。张恒轩很瘦,又黑,简直像一根炸糊了的油条。但他很高,在我的几个好朋友中,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张恒轩看起来很随和,有时还装疯卖傻,但他发起脾气来,没有谁不怕他。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他惹怒了,他追着我跑了从楼道西头跑到东头,一直追了男厕所。我跟他解释了一番,他相信了我。我和他一起往回走,刚进教室,他就反悔了似的对我又是拳打又是脚踢,真是莫名其妙。
闹归闹,正事他一点儿不马虎。只要我遇到不会的题,他都会给我讲解。这道题不会,他给我讲这道题的公式;那道题不会,他给我讲那道题的思路。有时,只要我答对了,张恒轩还表扬我。可只要我答错了,他不仅不给我信心,还打我。我还他一下,他又一次对我进行拳打脚踢。
只要拿起萨克斯,张恒轩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阳光照在萨克斯上,萨克斯的光映在他脸上,金光泛在他瘦瘦的脸上,多么像一根炸得金黄的油条!吹起萨克斯,简直像一位大音乐家,那么动听的音乐从他的指缝间流淌出来,周围瞬间安静。可他表演完时,我对他说:吹得那么难听!他再次对我一番拳打脚踢。
每一次拳打脚踢,都说明时间已经悄悄地离去。我的好哥们,我会想念你得拳打脚踢!
中等的个儿身上却肉嘟嘟的,白白的皮肤就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饱满的鹅蛋脸上有一双小巧的眼睛,看书时就会眯成一条线,可一戴上眼镜,就会变成小铜铃,炯炯有神。一张小嘴能说会道,可一张嘴就会露出两颗大门牙,不禁让我想起闪电麦坤里可爱又搞笑的大板牙。他就是我的好哥们:李心磊。
虽然他在班里没有一官半职,在同学眼里很普通,但在我的心里他却是我的铁歌们。他画画的本领超高,随手勾画几笔,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就展现在我的眼前,看得我是心服口服;他葫芦丝吹得超棒,那难懂的音符在他的口中变成了天籁之音,令人陶醉其中;他也是一位小书虫,一旦投入其中,他就会忘记周围的烦扰,尽情畅游文字世界。因为爱看书,所以知识丰富,对于同学们的提问也是有问必答,怪不得大家都叫他“小博士”呢!他玩起来也很疯狂,我们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杀”得天昏地暗、汗流浃背。
当然,最让我欣赏的还是他爱学习的态度了。有一次,当老师发下考卷时,同学们有的欢天喜地,有的愁眉苦脸。下课零一响,我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拉着他出去玩,可他却挣脱了我的手,不好意思地说:“等等啊,让我先订正好吧!”我心想:难道他没考好?我连忙往他的卷子上看,啊!“你都考了96分了,订正很快的,我先玩吧。”可他却眉头一皱,很严肃地说:“不行,我必须订正好,才能放心。”说完他又低下头开始认真订正了,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也开始订正试卷了。
这就是我的好哥们,时而活泼时而严肃,有他这样多才多艺的朋友是我的荣幸。
房间一片漆黑,仅有电视机发着微弱的光,桌子上一片混乱,房间里边尽可以用“混乱不堪”来形容,阿博出去了,房间里仅剩我一人。头好沉,我无力地趴在床上,一直躺着,躺着。
“兄弟!我回来了!”阿博在外边叫道,一边说一边推开了门,“哇!第二吹世界大战吗?”
阿博指着桌子,我呵呵一笑,打开了灯,但我疲惫不堪,艰难地对他说:“我……急……需……正气水。”
阿博首先呆了一会儿,然后飞快地冲向背包那儿,掏出一瓶口服夜,走向我这儿,把那瓶口服液递给了我。我打开盖子,一饮而尽,满足感和感激感弥漫了我的心,我笑了笑,准备睡下。
“嘿!还没完!”他跳上了我的床,拿了一包姜和一点柠檬,他用筷子打碎姜,又打了点柠檬汁,一阵辛辣的气味卷入鼻腔,呛得我直咳嗽。
“哇!什么东西?”我捶了捶胸,不解地问。
他不说话,只把那东西乱塞入我的嘴中,一阵辛辣酸的味道在我舌尖上跳越、混动。
“哇!”我不禁叫了起来,双手不停乱抖。阿博一脸坏笑地望着我,此时此刻,我的心好似吃了五味杂陈。
感动油然而生,雨水般淋入心田。望着他那大方脸,小眼睛,心里顿时感动爆棚,我坐了起来,望着他,他一直都是一副暖暖的笑容,此笑,让我们两人其乐融融。
好哥们,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