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剑父(1897-1951年)是“新中国画”的开拓者,现代岭南画派的创始人,与高奇峰、陈树人合称“现代岭南三大家”。名仑,字剑父,后以字行,广东番禺人。少时喜爱绘画,14岁起与陈树人等拜清末名画家居廉为师,学画于啸月琴楼,在此临摹了大量历代名画,打下了深厚的国画传统技法基础。17岁到澳门格致书院,跟法国传教士麦拉学习素描。以后曾两渡日本,研习东西方绘画技法,并加入同盟会。民国初年,他在广州、上海创办《时事画报》、《真相画报》及审美书馆。中山先生去世后,高剑父放弃了政治活动,创办了春睡画院及南中美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美术专科学校,专心研究绘画和培养人才,像黎雄才、关山月、方人定、黄独峰等画家都是高剑父的得意门生,1951年高剑父病逝于澳门。
高剑父毕生从事中国画的革新运动。清末民初,中国画坛被一股摹古守旧之风所笼罩,死气沉沉,高剑父面对此种颓风,提出国画要改革的口号,他主张“笔墨当随时代”,画出来要让群众看得懂,做到“雅俗共赏”。在技法上主张“中西结合”、“古今融合”。在绘画上高剑父是一位全能大家,山水、人物、花卉、走兽、工笔、写意无所不精,他笔下的作品善用色彩及水墨渲染,笔墨淋漓饱满,色彩鲜艳明亮,质感强烈,形象生动,因而颇受海内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典藏家的青睐。高剑父在国内外有着很高的地位和声誉。在国内,早年就和吴昌硕同以“一代宗师”和“画坛盟主”的身份出现在中国画坛上,并和高奇峰、陈树人合称“岭南画派三杰”;在国际上,他先后获意大利万国博览会金奖,巴拿马及比利时万国博览会最优奖,他的许多作品还被国际著名博物馆、典藏家收藏,为中国赢得荣誉。传世作品有《秋灯》、《飞鱼》、《秋瓜》、《双鸡》等。
从市场上看,高氏作品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入海外两大拍卖市场。1986年他的《彩虹》在香港市场上被拍至5.2万港元,这个价格在当时并不低,与齐白石、傅抱石作品差不多。以后,高的作品价格稳步攀升,但涨幅明显不如齐白石、傅抱石作品。1993年他的力作《喜玛拉雅山》在佳士得拍卖会上以25.3万港元成交;1995年他的《雪鹰》被佳士得以62.5万港元卖出;1996年他的精品《双鹤图》在南京拍卖会上以132万元成交,创高氏作品最高价。以后他的作品在市场上并不走俏,《秋海棠》2002年佳士得拍卖会上获价6.1万港元;《寒楼秋深图》在2002年苏富比拍卖会上获价8.91万港元。近年来,随着中国字画的大幅飚升,高剑父的略有攀升,2005年他的精心之作《碧落洞》和《海鹰》分别被广东保利拍至82.5万元和74万元。从总的情况看,高剑父作品价格比高奇峰低,一般作品在数万元,精品在10万元以上。作为岭南画派的领袖人物,后市尚有较大潜力。
高奇峰(1889-1933年),原名翁,堂号天风楼,是“新国画”运动的倡导者,也是岭南画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高奇峰早年参加同盟会,后与兄高剑父在上海创办《真相画报》和审美书馆,门生众多,遍布海内外。徐悲鸿曾赞誉“发扬真艺、领袖画坛”。高奇峰出入百家,融通中外,穷神探奥,自辟蹊径,卓然成为大家,他善画走兽、花卉、山水,所绘走兽形象筋强骨壮、逼真传神、气势磅礴、形神俱足。尤善作松鹰、猿猴之类的机灵动物,配以雪景、夜月、孤藤或长江巫峡,令人赏心悦目,颇为耐看,他笔下的雄狮、猛虎、松鹰被孙中山认为是革命精神的代表。高奇峰是一位天份很高的画家,可惜英年早逝,存世作品很少。在市场上,他的作品历来就受到典藏家的厚爱,并在香港及东南亚地区有固定的收藏圈子。如果拿他与高剑父相比,高奇峰比高剑父更为买家看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他的作品就以作品精、存量少而畅销市场,价格也是最高的,现市场上已很少见高奇峰的作品,精品每幅一般要50万元以上。1995年他的一幅《孔雀》在北京翰海拍卖会上以245万元拍出,创高氏作品市场最高价。1997年,他的《雄师》和《苍鹰图》分别被中贸圣佳和翰海拍至104.5万元。1999年他的《虎啸图》、《降龙罗汉》分别被香港苏富比和北京翰海拍至59.2万港元及55万元。2001年,他的《榴花小鸟》和《鸳鸯》在苏富比拍卖会上分别以28.17万港元和27.03万港元成交。近几年,高奇峰有多幅作品过百万元,如2004年《松猿图》被翰海拍至132万元,《山水四屏》被苏富比拍至398.2万港元,创高奇峰作品市场新高;2005年《山高水长》被苏富比拍至180万港元。现他的精品每平方尺高达10万元以上,后市高奇峰作品仍将是海内外典藏家竞相寻觅的藏品。
陈树人(1884-1948年)是现代岭南画派的重要代表,与高剑父、高奇峰兄弟并称“岭南三杰”。原名政,名韶、哲,字树人,广东番禺人。早年追随孙中山,加入同盟会,曾出版《广东日报》、《有所谓报》宣传革命。在书画艺术上,早年随名家居廉、居巢学画,曾到过美洲,两次赴日本留学,是岭南派中最有知识的学者型画家,在诗词与书画方面均有丰硕成果,他与高氏兄弟一起成为岭南画派的开拓者。辛亥革命后,陈树人潜心于艺事,在广州隔山乡建“息园”,朝夕吟诗作画,1933年赴巴黎参加“中国近代绘画展览”,其《芭蕉》为法国政府收藏,1935年又被聘为“柏林中国国画展览”与“伦敦中国艺术展览”评委,他参展的几幅作品被柏林国立博物馆收藏。抗战时期,陈树人奔赴菲律宾向华侨义卖画作,积极支援抗日。陈树人擅花鸟、山水、诗词、书法,作品崇尚写生、注重线条、构思新颖、别具一格,艺术风格多田园式雅逸之趣,所作山水婉约清幽,尤其是所绘柳条、芦苇和竹竿最见精神和风格。刘海粟曾说:“盖树人实自然之讴歌者,能突入自然核心而得其生命”。
关键词:《霸王别姬》迷恋与背叛人物设置;矛盾
电影《霸王别姬》自1993年上映以来,在国内外备受好评,无论从影片故事的历史性角度,从叙事的戏剧矛盾冲突角度,还是从其深入人性的主题角度分析,都能吸引观众进入剧情并引发大家的思考。当我带着已多次观赏过这部影片的感情,再一次进入它的深处的时候,更加强烈地感觉到了陈凯歌导演对《霸王别姬》主题的用心。
陈凯歌自己曾说过:“与我以前的几部作品一样,《霸王别姬》所着意阐发的,仍然是关于人性的主题”,表现人性中的两个因素——迷恋与背叛,但“这部影片的创作风格与我以往作品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霸王别姬》与我过去的影片题材不同,它充满了生生死死的戏剧冲突,只能顺着它的脉理走,拍成情节性和情感冲突比较强烈的影片。”正如导演所讲的,影片的叙事、矛盾、人物设置、细节表现等,无不紧扣“迷恋与背叛”进行设置和创作,用人物展现主题,用矛盾强化主题,用细节升华主题。
从《霸王别姬》的整体叙事结构来看,其编排很具特色,一方面是运用了插www.haozuowen.net叙,以程蝶衣和段小楼二十二年后重新在一起演出走台为开场,从三个人短短的几句对话中,交代了两位主人公的关系和“四人帮”的历史。紧接着回到1924年,一步步按着时展的顺序讲述故事,最终回到了起初的那个场景中,首尾呼应。另一方面是在叙事过程中运用了套层结构,在故事中表现京剧,在荧幕上展现舞台。这二者富有很强的象征意义,京剧的内容不仅仅作为戏中戏帮助剧情发展,同时阐明了人生如戏的道理,尤其是对于人戏不分的程蝶衣来说,仿佛没有戏,只有人生;舞台同样不仅仅是京剧表演的一个场所,也是相对于人生而言的社会舞台,但这对于程蝶衣来说,这个不接受戏剧人生的社会,集中了他人生中所有关于性别、现实、生存以及对戏的看法的矛盾。虽然人生如戏,但现实却早已不同于历史。
《霸王别姬》中最重要的主题因素,就是在这样的叙事结构中逐渐深化。影片对主题的表达和刻画,如前面提到的,通过矛盾、人物和细节展现出来,而矛盾又是隐藏在人物的关系和时代的发展中的,因此,人物设置与细节成为了发扬主题的最重要的方面。
一、人物及其关系的设置
程蝶衣这一人物形象可以说是整部电影的核心,一方面,各种人物关系由他展开,他也由此成为各种矛盾的集中体;另一方面,他代表着主题中的“迷恋”意象,在矛盾中,一次次地被背叛。
首先说关于“迷恋”的意象,程蝶衣对母亲是一种迷恋,对师哥段小楼是一种迷恋,对京戏也是一种迷恋。可结局是母亲早早抛弃了他,师哥没有能同他唱了一辈子的戏,京戏也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革变了模样。
其次是矛盾,程蝶衣身上包含着两种矛盾,一是自身性别认识的矛盾,二是他与时代的矛盾。他的一生,仿佛命运一直在用性别和他开玩笑,出生在满是女人的妓院,从小不得不以女孩子装扮;在喜福成戏班里又扮了旦角,使得他开始对自己的性别迷惑,是“男儿郎”,还是“女娇娥”?为了师哥,他的一生都以“女娇娥”的角色度过,直至最后排练时小楼的那句“我本是男儿郎”,仿佛唤醒了程蝶衣一直以来错误的性别角色,但他却在清醒中选择了自刎。由此可见,关于性别的这一自我矛盾,加强了整部影片的戏剧冲突。
而程蝶衣与时代的矛盾,也是与社会的矛盾,从北洋军阀时期直到文革时期,不仅表现了他如戏的人生与现实社会的不和,同时通过时代展现了人性中的追求与自私,通过各种人际关系细致地表现了各种迷恋与背叛。
(一)程蝶衣与段小楼
如果程蝶衣代表的是“迷恋”的意象,那么,段小楼则是代表了“背叛”的意象。段小楼是程蝶衣从小豆子时代起就当作依靠的一座大山,是渴望与之唱一辈子戏的。但他毕竟是假霸王,在现实生活中莽撞而又懦弱,而且自从菊仙出现,段小楼先是多次在关键时刻舍蝶衣而选择菊仙的表面背叛,到文革时期对程蝶衣进行揭露的深层背叛,背叛了程蝶衣对他的那份真情。
(二)程蝶衣与菊仙
菊仙的人物设置也是很有意蕴的,一者由于她的妓女身份,与程蝶衣的母亲一样,因此对于程蝶衣来说菊仙身上有母亲的影子;二者菊仙又是时代或现实社会的代表和具体体现,体现在每一次为了保全段小楼而与程蝶衣相对立的时刻。由此可见程蝶衣与菊仙的关系的复杂性,一方面因为他们爱着同一个人,在情感上形成对立的关系,每一次斗争都是以菊仙的胜利和程蝶衣的失败告终。而菊仙是能够适应时代的人,她的行为代表着时代的要求,相对于程蝶衣的失败就印证着他与现实矛盾中,被不断地否定。另一方面,菊仙和程蝶衣又有很大的相似性,所以他们相知,尤其是从菊仙为蝶衣擦拭唾沫、披衣、抢出火中的剑等细节中,可以看出菊仙对蝶衣的理解和关怀。而程蝶衣对菊仙,有一种潜意识中的爱与恨。蝶衣爱娘,他在最虚弱的时候躺在菊仙怀里叫娘;但他也恨娘把他抛弃,因此,蝶衣一直以来都以敌对的态度面对菊仙,可以看作的对“娘”的不满的报复和发泄。
(三)程蝶衣与袁四爷
袁四爷和程蝶衣一样是戏痴,他们成为在精神上互相认同的知己,而且也只有袁四爷才能看出并接受一个达到“人戏不分,雌雄同在境界”的程蝶衣,这也是一种迷恋。而戏剧性的是,对于程蝶衣来说,袁四爷仅仅是师哥替身,影片总是将蝶衣与袁四爷在一起的场景同段小楼与菊仙在一起的场景交替对比着出现,可见蝶衣心里只有师哥,但却不能成为现实,只有委身于袁四爷,还能让他有片刻的情感寄托。
(四)程蝶衣与小四
从小四身上,程蝶衣看到了自己,他们都被家人遗弃,而且小四被发现的时候,正是在小豆子遭张公公凌辱之后,他坚持要抱养那个孩子,包括之后他收小四做徒弟,就是从内心希望和他一样命运的孩子能健康地成长,他把小四看作是自己的希望,另一个健全的没有矛盾的自己。然而,小四对程蝶衣的背叛,以及对师傅进行批斗,不仅加剧了戏剧冲突,同时也看到了程蝶衣的自我矛盾,这只是其另一种形式外部表现。
(五)菊仙与段小楼
这是在不考虑程蝶衣的情况下存在的一对十分重要的人物关系,同样是一对“迷恋与背叛”的关系,也是充满了戏剧冲突的一对人物。其一,在救赎方面,段小楼救下了从楼上跳下的菊仙,但在婚后每个时代的生活中,都是菊仙及时地站出来,把小楼从危险中救出来;其二,在迷恋与背叛方面,菊仙一直以来对小楼爱的奉献,却在文革批斗中遭到了背叛;其三,菊仙的自杀,是绝望,也是她注定的悲剧:一直以来菊仙告诫小楼远离程蝶衣来保护自己,但当程蝶衣已经被批斗出他们的世界的时候,段小楼依旧按照菊仙告诫他的方法自我保护,但这次,斗争的对象竟成了菊仙自己。
在那段场景中,镜头一直以燃烧的火堆作为前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揭露,尤其是段小楼,他的自私和懦弱,深深伤害了两个最爱他的人,熊熊燃烧的烈火,把爱燃为灰烬。
二、细节对主题的升华
细节,可以塑造人物的性格,可以作为一种叙事技巧,也可以是表现意象和主题的窗口。《霸王别姬》中对细节的把握,不仅细腻地塑造了程蝶衣的性格,而且还完成了富有技巧性的叙事。
(一)程蝶衣的性格塑造
在影片开头,程蝶衣对二十二年和十一年的强调这一细节,就已经为人物的性格埋下伏笔。除了运用台词,演员炉火纯青的表演,动作和神态的展现,都可化作一个个小的细节,细致无缝的塑造出一个倔强、敏感、柔弱、矛盾的程蝶衣。
(二)转折
用细节表现的转折,因为深刻,一次次掀起了情节高潮。
1、小豆子逃出喜福成,在戏园子中看角儿时,镜头对人群中满含泪痕的脸的特写,可从眼泪中看到他对人生的期望,从坚定的神情中看出了“要想成为角儿,必先自个儿成全自个儿”的信念。由这个特写细节,小豆子从对戏的惧怕和逃避转变为对戏的痴迷和追求,这是一次思想上的转折。
2、小石头用师傅的烟斗撬了小豆子的嘴巴的镜头,在情节上,小豆子从此为了师哥,戏里戏外当自己是“女娇娥”;而在结构上,这一行为细节彻底颠覆了小豆子对自己性别的认识,也是小豆子自我矛盾的最终形成。
3、霸王与虞姬在台上唱到:“孤大势已去,今日是你我分别之日”,菊仙便起身去花满楼赎身,戏与现实相对应,预示着程蝶衣与段小楼在现实生活中的分别。“我是假霸王,你是真虞姬”这句话,完全打破了程蝶衣对于想和师哥唱一辈子的戏的愿望。在这里运用语言的细节,结合戏中戏的表现手法,实现了程蝶衣与段小楼感情的转折。
4、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响彻整个剧场时,一个对小四的满怀向往的表情特写中,埋伏着转折的悬念。小四从此发生了改变,背叛了师傅,并换取了师傅的角色,这一表情细节不仅仅表现小四人生态度的转折,也表现了程蝶衣戏曲表演的转折,自此以后,他将戏服付之一炬,从此结束了他的京戏表演生涯。
(三)伏笔
很多小的细节,也许当时不会被注意到,但是经过导演的细致的安排,使得许多细节能够承接前后叙事,例如袁四爷问段小楼的五步与七步、袁四爷送蝶衣的那套头饰、程蝶衣口中的叫青木的日本人等等,都有前后的呼应。其中还很多是为后文埋下伏笔,成为叙事的亮点,例如小豆子母亲带他去喜福成时,音响中出现的“磨剪子来”的叫喊声,为剁六指埋下了伏笔;还有当蝶衣再次在袁四爷家里看到那柄剑并用之表演时,袁四爷喊的那声:“别动,这是真家伙!”也为程蝶衣最后用此剑自刎作了叙事伏笔。
三、特殊意象的象征意义
陈凯歌作为第五代导演,很擅长用影像表现特殊的意象,《霸王别姬》中除了前文关于京剧和舞台的意象外,还有剑和金鱼也是很特殊的意象。
1、剑这一物件贯穿了影片的始终,即使没有形象的出现,也会有语言的提及。从张公公府见到这柄剑开始,因为小石头的一句玩笑话,让小豆子为剑迷恋,剑成为了小豆子的目标和希望,在他心中,剑与霸王应是一体的。在关于剑的叙述中,也是充满了戏剧因素,程蝶衣为了从袁四爷那里得到剑,甘愿出卖自己,但当程蝶衣把剑送与段小楼时,一句“又不上台,要剑干什么”却摧毁了他的梦。这剑,只在程蝶衣的心中分量重。
剑也代表蝶衣与小楼的关系。两次赠剑,见证了两个人的分分合合;段小楼将剑扔向火中,也是表明要与程蝶衣断绝关系;最终,当程蝶衣意识到自己“男儿郎”的身份后,也是用这柄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结束了他与师哥的关系。
2、金鱼,是一个只出现在程蝶衣抽大烟和戒烟的片段中的一个意想。有真正的金鱼,也有一块大的金鱼屏风。在这里,金鱼浸在被吹过大烟的水中,同时音乐中出现猫的叫声,这象征着程蝶衣自己即是一只被人观赏和玩弄的金鱼,又是一个受限制的不能自由追求自我的囚困者,还是一个无人陪伴的孤独者。
金庸可以说是中国武侠小说的集大成者。从清末以来,中国的武侠小说大致上有三个高峰:第一个高峰的出现以《三侠五义》、《包公案》等小说为标志。这个时期的小说中,清官与武侠是结合在一起的。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了武侠小说的第二个高峰期。它出现的历史背景是军阀混战,天下大乱。这个时期,人们幻想着有武功盖世的人出来,所以就产生了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这么一代,写出了很多以技巧取胜的武侠小说。金庸受他们的影响非常大,从八岁开始就接触这些人的作品。第三个武侠小说的高潮不是出现在大陆。因为大陆在1949年以后,武侠小说也好,言情小说也好,都被作为有害的文学作品禁止了,所以大陆不可能出现武侠小说高潮。这个高潮主要是在香港,余波涉及台湾。台湾国民党专政时期对武侠小说控制也是很厉害的,在60年代,金庸的武侠小说在台湾曾经也被禁,一夜之间,台北的警察四处搜查武侠小说,全部没收、销毁。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武侠小说才在台湾有所发展。所以武侠小说的大本营还是在香港,以金庸(包括梁羽生等)为主要代表。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注入他自己的人生体验。他经历过乱世,在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三次几乎面临被学校开除、没有地方读书的危机。中学两次,大学一次,都是因为他骨子里有一些反叛的性格。在他上高中时,因为在壁报上发表了一篇《爱丽丝漫游记》,讽刺了当时学校里权势在校长之上的训导主任。这个训导主任是代表国民党的,所以他肯定是要被开除的,但是校长是一个非常好的教育家,网开一面,转学了之。换了个学校以后,他又卷入了一个反对训导主任的学潮,上了黑名单,差点被开除,也是校长觉得不要这么大面积开除人,所以保了下来。大学时代,他在重庆的中央党校,那时叫中央政治学校,后来改成中央政治大学,是为国民党培养干部的一个学校。他是学外语的,学成以后本可以实现他的梦想,环游世界,做外交官的。但是他读了不到一年,也就是十一个月,就因为仗义执言,遭到了勒令退学这样一个处分,失去了学业。后来,他在上海有过一个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学历,不过在那里的时间也很短,一年都不到。所以可以说他没有受过完整的大学教育。就他这样一个人,再加上他在整个中学和大学阶段,完全靠政府当时对沦陷区学生的补助金生活,所以到冬天穿草鞋没有袜子。草鞋、校服是官方供应的,短裤和袜子是要自己出钱买的。他没有钱。他家那时已经中落了,家被日本人烧掉了,母亲死了,父亲流亡在钱塘江南岸的一个小镇上,他得不到家里的救济。
金庸的弟弟和母亲都是因抗日战争缺医少药去世的,还有他的同学因日本人打细菌战得了麻风病。在衢州中学,他亲眼目睹他的同班同学——一个体育健将被送上一条木船,让他去等死。经历了这些生离死别的痛苦,包括家人,包括同学,包括抗战八年生活的艰辛,使他的武侠小说跟过去的有了一点点的不同。就是这一点点的不同,使他的武侠小说成了风靡整个世界,让千千万万的华人都忘不了的东西。但是我觉得这些还是表面现象,更深层的意义上,是因为我们汉文化圈对武侠文化、清官文化的一种近乎本能的追求。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金庸的主要成就并不是他的武侠小说,而是他在香港创办了《明报》。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金庸在国际上有地位,在两岸政要心目中有地位,不是因为他写了几本武侠小说,而是因为创办了《明报》,写了那些有影响的、甚至令世人震惊的社评。
但是金庸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其现代人格是不及格的。
现代人格起码要破除两个观念。第一个就是刚讲到的要破除帝王崇拜的情结。一个社会不能以权力的是非为是非,以皇上的是非为是非,小民要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是非。如果这个观念都没有破除,还是依附在权力情结下面,那是谈不上现代人格的。第二个要破除的是成王败寇的观念。我们中国几千年的观念里只有成败,没有是非。任何事只问成了没有,成了就了不起。就像今天,你要是总裁、执行官,要拥有亿万身家,你就是成功人士,整个社会就会仰望你,像众星捧月一样。如果你失败了,就只有跳楼。这个导向就决定了中国的命运。刘邦胜了,那就是汉家的天下;如果项羽胜了,就是西楚天下。两个观念如果都没有破除,要想成为现代人格的知识分子,那是不可能的。金庸在这两个问题上,显然都没有过关。
我想从金庸思想世界的几个方面来看一下他这个人。首先,我们可以看一看他的权力观。金庸写过一篇不太为人注意的作品,叫做《三十三剑客图》。这不是一篇武侠作品,带有半小说半历史的成分,随笔式的,70年代在他自己办的《明报晚报》上连载过。在这个作品里,他说了一句话:几千年来人类的生活变化很大,有些东西变化不大。什么东西变化不大?比如说那些政治人物对权力的欲望,那种争夺的方式,这些都没什么变化(大意如此)。他的武侠小说几乎都可以看作是一种权力的解读。他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就是一部讲江山和江湖恩仇的作品。他利用家乡海宁的一个民间传说去写乾隆和虚构人物陈家洛的故事。在书中,乾隆为什么跟他的亲兄弟陈家洛在六和塔上盟过誓不杀他,在海宁潮前击过掌也是说不杀他,但是到了宫里,又要用毒酒把红花会的兄弟都置于死地呢?是谁说出了其中的奥秘?是最美丽的香香公主,在临死前用她的鲜血写下了六个字“不要相信皇帝”,这六个字就是金庸对权力的否定。从他的开篇之作,一开始他对权力是否定的,他把整个不可一世的帝王权力否定了。第二本作品《碧血剑》写到农民造反领袖李自成进城以后的作为。李自成进城后还不是要美女、要金钱,而是要那把金銮殿上的椅子。他的部下刘宗敏这些大将要的也是这些东西。金庸这部作品其实说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阿克顿勋爵那句话“权力趋向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他后面的作品从《笑傲江湖》到《天龙八部》都是通过一系列江湖上的故事来演绎形形色色的人对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无边欲望。《天龙八部》通过一个人物,就是慕容复一定要恢复他的大燕江山,为此践踏了包不同这样的生死之交的兄弟情谊,也不惜践踏王语嫣对他忠贞不渝的爱情。在他看来,权力高于一切,爱情也好,兄弟情谊也好都是不值一提的。只要能恢复江山,一切都有了,而其他东西都可以不要。他最后的下场是什么呢?发疯!通过慕容复发疯这一个结局,金庸也是对权力作了辛辣的嘲讽。《笑傲江湖》是他对权力否定的经典作品,这一作品最初连载的时间,正好是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有人就反复地问金庸:你这个作品是不是影射大陆的“文革”?他表示不是。是不是影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这些故事里读出他自己的东西:无论东方不败也好,任我行也好,谁掌握了黑木崖至高无上的权力,谁就必然地腐败。“一统江湖,千秋万代”,这几个字不仅是他们的口头禅,也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命脉所在。无论是失败了的那些“寇”,还是成功了的那些“王”,一样都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通过这些,金庸就得出一个自己的结论,他在《笑傲江湖》后记里写了一句话: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坏人当道。这句话不是一句简单的话。为什么是坏人当权?他没有说。因为他写的是武侠小说,写的是传统的故事。他的故事里只有否定,没有新的建设性的探索。
如果仅仅如此的话,金庸的武侠世界差不多达到了现代社会的认识水平。不幸的是他的最后一部封山之作《鹿鼎记》把他前面十几部作品的这条线一刀砍断了。他写的《鹿鼎记》表面上主角是韦小宝这么个丑角,但实际上,它的主角不是韦小宝。金庸有一个很欣赏的部属,这个人在香港也是一个著名的报人、法律界名人,一个女人,叫葛蔼仪,她说《鹿鼎记》真正的主角不是韦小宝,而是康熙皇帝。金庸写了那么多武侠,他觉得即使武功最好的侠客也拯救不了黎民苍生,只能靠开明君主来救国。于是他就在书中写了康熙这么个人物,把他拔高成一个非常好学的、非常有雄才大略能够一统山河的人物。金庸在1994年访问台湾时,对记者也亲口讲过,康熙是一个很好的皇帝,好学,愿意学习外国的知识,有能力,爱民如子,他认为自己非常崇拜康熙。讲到这里,我就觉得金庸跟今天活跃在大陆的二月河对上了号。二月河把历史上康熙、雍正、乾隆这三位皇帝写得是多么英明,写的康乾盛世也是这么光辉灿烂,几令人希望时光倒转五百年,活到那个世界去,那我们就幸福死了。所以金庸最后得出了跟二月河差不多的结论,认为靠开明君主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否则无论怎么好的盖世武功,怎么好的智慧都解决不了那些社会问题。在武侠小说这一层面,可以说他已经完成了从最初的否定权力到最后肯定权力、从否定皇权到肯定皇权这样一个轮回。
金庸在60年代之前是一个小人物,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普通的文化人。1959年创办《明报》,前三年苦不堪言,几次面临关门的危机,撑不下去,发行量始终徘徊在一万份以下,也没有什么广告。它的转机出现在1962年,大陆发生了历史上说的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金庸就借了这个大陆的灾难,一下子摇身一变成功了。怎么成功的呢?大陆的灾民特别是广东人,发了疯一样的要逃生,要逃到香港去。香港是一个弹丸之地,当时的人口是380多万,如果再挤进来,人那么多的话,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所以港督的政策是堵住,在深圳和香港交界的梧桐山上把这些人都堵住。金庸最初的方针是绝不报道,但是在他手下的记者、编辑们再三的恳求下,他最终决定,孤注一掷,全力去报道这一次难民潮,或者叫“五月人潮”。同时呼吁香港市民捐款捐物,送到边界去。这样一来,在短短几天时间,他的小小的《明报》就成了香港一个人道主义的救援中心。很快《明报》发行量翻跟斗一样翻了几番,树立起一个具有人道主义导向的报纸形象,很快就有了一点大报的风范。经过这一事件,他尝到了甜头,懂得了介入政治的好处,从此一发而不可收。短短五年时间,在香港发展出了一个明报王国,除了《明报》这一家报纸之外,还有《明报月刊》、《明报周刊》、《明报晚刊》等,还有一些武侠小说的刊物,还有旅游公司,甚至把他的手伸到了海外,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跟其他商人合资创办了《新明日报》。这样一来,整个明报集团就在香港站稳了脚跟,金庸也成为一个国际级的报人,然后就有很多机会参加国际新闻界的活动。那时他的社评也声誉鹊起,港督把他作为座上客,他就有机会参加了香港的廉政委员会,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带有公益性质、荣誉性质的政治活动。
金庸对权力的判断主要依据是一种古代士大夫的忠君情怀。从否定权力到肯定权力,对金庸来说是一个回归,最终没有能摆脱几千年中国知识分子依附皇权、站在强者一边的奴性。
我记得杭州高级中学,也算是金庸的母校,因为他曾经在浙江丽水的当年抗日战争时期的浙江临时联合中学读过书。那个中学是杭嘉湖的7所学校合在一起的,其中包括杭高、嘉兴中学等等。杭高把金庸的画像放在校史陈列室,我去看过,挂得很大,那是它的贵人校友。学校里有一个学生前两年得了很大的病,要50万元治疗费,社会纷纷捐资,甚至听说杨振宁也都捐了钱。他的同班同学都是武侠小说爱好者,想到一个办法,全班同学联名给大侠写了一封信。大侠很慷慨,大笔一挥,送了他们一套武侠小说作品集。很值钱的。2003年杭州抗击“非典”,要搞一个雕塑,社会各界都慷慨解囊。金大侠远在台湾,也听到这个消息,赶紧送了一套香港出的大字本的《书剑恩仇录》,后来据说卖了一千多。2003年7月26日大夏天40度高温,他来杭州为他的《金庸茶馆》做宣传、推销。《都市快报》一个记者当面就问:金先生,听说你捐的都是书,你是不是认为捐书比捐款好?请谈谈你的金钱观。金大侠笑了,笑得很不自然,笑了以后,他说:“我其实造了一个房子,1400万港币,我都给了杭州市政府。”主持人马上给他打圆场说:“金大侠人很好的。你看在浙大当院长这么多年,一分工资都没要。这次来,我们要给他出场费,他也不要。”还有一个记者马上问了,那个记者来自天津,是一个非常新锐的记者:“金大侠,我以前很崇拜你,是你多年的读者。我觉得你80岁了,还飞来飞去,挺辛苦的,到处奔波,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是缺钱花呢还是名气不够大?”他沉思了一会就说了八个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关于“金庸”产业,他说这些都是被动的,自己不是主动的。他这样的回答,主持人脸上挂不住了,因为主持人刚说过这些产业金庸是顾问,而且占了很大股份的。既然有了股份,这些东西就难以被动、主动而论。通过这件事,基本可以透视他的金钱观。1979年他到台湾去,他找了李敖。李敖当面就问他,你不是说现在是佛教徒了吗,很虔诚,进了什么境界,什么佛经都读过了,但是你钱那么多,又不捐掉一点。佛教好像要将四大皆空,起码要讲舍弃钱财嘛,你那么多钱怎么解释啊?大侠纹风不动,置之不理。
金庸信仰佛教,一开始确实是出于寻求生命答案的这样一个内在需要。他的儿子在他跟第二任妻子离婚时,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一年级,19岁,选择了自杀,吊死了。金庸不承认他是为了父母离异自杀的,只说他从小就神神道道,10岁的时候就追问人生为什么,想得很深,跟他母亲关系不好,反而跟我的关系很好。19岁就选择自杀是因为跟女朋友一言不和,说是要分手,其实也没那么严重,就上吊了,这是金庸的说法。跟他比较熟悉的朋友,包括香港作家林燕妮,还有其他人,他们都说主要是他妈妈要跟他爸爸离婚,他劝说无效,决定用放弃生命的方式表达抗议。金庸觉得儿子的死对他打击非常大,一开始他找的是《圣经》,读了很长时间,《圣经》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所以去读佛经,读了一年的佛经,他说读通了,我已经跟我儿子的心相通了。后来他对外宣布是佛教徒了,所以他在香港也支持一些佛教方面的事,支持办一个佛教杂志,据说后来花五年时间写了大量以佛教为题材的诗歌,还没有公开发表。从他的金钱观看他的宗教观,可以想见,他所谓的宗教信仰只不过是一种世俗的信仰,而不是超越于世俗之外的一种对神的追问,对生命答案的追问。所以他自己讲过一句话:要我舍弃钱我做不到,要我舍弃儿女我做不到,要我舍弃名利我也做不到。好了,这三句大实话一讲,金庸还是一个有几分真诚的人,说了实话,“做不到”本来是常事。可是他说自己不是常人,他信仰佛教,这中间就有了矛盾。
“岭南画派”的美术创作,在题材上以翎毛走兽、花卉、山水为主,其中高奇峰、高剑父两兄弟尤喜画鹰、狮和虎。高奇峰的绘画技艺、主张以及人生经历均受其兄高剑父影响,作品以翎毛、走兽、花卉最为擅长,尤擅画雄狮猛禽,亦能山水、人物,用笔能粗能细,能工能写。其工者用笔细致入微,写者则水墨淋漓。二高兄弟的山水画,可以看出马远、夏圭横砍竖劈的传统,以及日本画的影响。高剑父奇拔苍拙,高奇峰则是雄健与俊美兼而有之。出版有《三高遗作合集》等。
幼年因家境贫寒,曾寄食于他人之家为小役,至其兄高剑父振兴家道方归。17岁时,随兄赴日本留学,21岁学成归粤,作品初露于社会。民国初年由广东省政府资助,与兄剑父同至上海创办《真相画报》及审美书馆。后剑父随孙中山奔走国事,审美书馆馆务由奇峰担任。1918年受广东工业学校之聘任职于该校美术制版科,同时自设美学馆于广州,开馆课徒。后因染肺疾,迁居珠江之滨天风楼,杜门作画以自娱。1933年被中央政府任命为赴德国柏林中国美术展览会专使,在赴南京途中之上海病逝。
岭南画派是海上画派之后崛起的最成体系,影响最大的一个画派。创始人为高剑父,高奇峰,陈树人,简称“二高一陈”。它是岭南文化至具特色的祖国优秀文化之一,它和粤剧、广东音乐被称为“岭南三秀”,是中国传统国画中的革命派,是中华民族绘画史上的一个重要民族绘画流派。
其特点:
一、主张创新,以岭南特有景物丰富题材;
二、主张写实,引入西洋画派;
幽国的国都,这里充斥着虚华的梦境,绚烂的回忆,和强颜与空乏组成的快乐。在喧嚣与放浪的欢颜下,隐藏着剑客们内心曾有的荣耀与耻辱,杀戮与寂寞,沉默与缠绵。
纵然快乐时弹剑而歌,千杯不倒。失意时亦有红颜,可倾诉衷肠。但谁又知道,那嗜血的剑,本就冷若冰霜。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听雨阁,忆城最大的红楼,也是失意与寂寞最大的消遣之地。
“哟,项公子,又来看我们林姑娘呀,可是我们姑娘这几日身子有所不适,可不能随随便便能见客的呀!”
老鸨的眼笑成一条线,直盯着我那只因练剑长茧的手,那只往怀里掏银子的手。
“妈妈费心了!”
我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锭大金,轻轻放入老鸨手中。
“……呵……呵呵呵……”老鸨的眼圆鼓鼓的,瞅了瞅手上的金子,掂了掂分量,脸上立即绽开贪婪的笑。
“呵呵,项公子是发了财了,出手真是阔绰呀,您楼上请,林姑娘怕是要等急了。”
我冷笑,随她上楼。
我叫项飞,一个隐匿在江湖中的刺客。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他们只知道我有一把仙剑,白剑——莫离。
传说上古时,幽王命铸剑师焱炎铸剑,焱炎用北海白铁铸雄剑名曰:莫邪;铸雌剑名曰:莫离。焱炎只献雄剑莫邪,幽王大怒,就杀了焱炎。焱炎的女儿篱人为了替父亲报仇,割下自己的头,把它交给一个刺客,让他去刺杀幽王,最终幽王被那刺客杀死,而篱人的魂魄也化作了剑灵被封在了莫离剑中,这一封,便是千年……
八年前,我还是个随师傅浪荡江湖的蹩脚剑客。师傅是个蹩脚的剑客,也是个落魄的秀才,只因考场失意,才要浪荡江湖。漂泊四海。我是个孤儿,是师傅收留了我。师傅教我读书识字,教我诗文笔墨,教我蹩脚的剑术。师傅常常跟我说女人是如何如何的难懂,然后是流泪,然后是醉倒睡去。
直到师傅被人杀死后,我哭着安葬了他。接着我开始了流浪,我和狗抢过饭吃,被咬的遍体鳞伤,我忍辱钻过对手的胯裆,被笑的无地自容,我还偷过女人的纱衣,好去当铺换几个铜板,却还是被当铺掌柜当贼差点送官。
但是我常常做到一个奇怪的梦,梦到我杀死了一个王,梦到一个女子在向我呼唤,她呼唤我的名字,然后唱一首叫<<离人>>的歌。
“心悦君兮,君不知,遥望君兮,泪沾巾,鸾鸟没山兮,空向人……”
直到那一年,我在莫邪山,掉入了一个古老的洞里,得到了一把叫莫离的剑,那把冷漠而有多情的剑。
在洞中,我学会了莫离剑法,并想着怎样出去,找累了,便躺下来休息。
“主人!”剑,白光大盛。
“我是篱人,我等你三千年了,我会带你离开…”我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女子,那个我梦中唱《离人》的女子,她冰冷,秀气,灵动,像一弘澄澈的水,她是我的剑灵,我是她的主人。她说,千年以前,我帮他杀了幽王。
然后,我当了刺客,因为,不会有人在会是我的对手,因为,我有了白剑莫离。我孑然一身,唯有剑不离开我,唯有篱人不离开我,她叫我主人。
江湖的雨,是腥的,带着血气。有时似六月急来的骤雨,令人无处藏身,有时又似三月的牛毛雨,温情浪漫。
一年前,我从山贼那儿,救了一个女子,她叫林若儿,听雨阁的红楼女子,高贵,优雅,随和,像一只天鹅。她对笑,这是我在江湖中见过的最真诚的笑,带着感激与善意,瞬间,我那颗冷漠的心,几近被融化,就像暖春的风,吹融了寒冬留下的积雪,那一天,我决定要救她出来。
“项公子,您请,林姑娘就在里面,妈妈我就不打觉您了,呵呵,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哟。”老鸨退去,满面春风。
我推开门,门轴因转动而发出吱呀的声音,红楼的门像五月女子的心扉,因春风吹开了半扇。
“若儿姑娘,我回来了,我会带你离开。”
红酥手,黄腾酒,满城春色,风卷幕帘。
“是吗,你又杀人了”
“是,有人顾我杀人,我得了佣金。”
“杀谁”
“江南逸骏”
“趴!”一声脆响,酒杯掉地。
不知怎么,若儿的嘴有些发颤,脸色苍白。
“怎么了,若儿,你病了吗”
“你杀了他你杀了他!”她有些激动,而我,却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像是做错了什么。
接着,她说她恨我,逸骏是她的发小,是她在这世上除我之外至亲的人,也是至爱的人。
原来,我还不了解她。
那晚,我陪若儿喝了很多酒,她也不顾了女子的矜持,黯然神伤,泪光闪烁,然后是喝酒,是吟诗: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时近三更,夜深,烛残,灯灭。
第二天,当我醒来,若儿却不见了,我找遍了听雨阁的每个角落,依然也不见她。老鸨找我要人,我丢给她一袋金子,便夺门而去。
莫邪山,忘情崖,朗月清风。
“主人,您真的爱她吗”
篱人默默的看着我,那脸,冷若冰霜,那双眼,澄澈如泉。
“是啊,但是你不懂。”
“不,我懂,您是因为无意中伤害了若儿姑娘而愧疚。”不知为什么,篱人的开始脸变的温和,“但是,篱人觉的,既然您无意中杀了您的情敌,应该高兴才是啊。”
我笑,笑中有刺客职业的冷意,像晚秋肃杀的风,挥之不去。
“你是剑灵,自有你本有的冷漠,但我,只想让她快乐。”
篱人笑,笑的很纯:“篱人不会冷漠,篱人也只想主人快乐。”
五月。听雨阁的老鸨说,若儿已经死了,是在伤湖沉水而死,我赶到那里,湖边只剩一片纷扬的花瓣,空散湖中。
然后,整整两年,我都在喝酒,杀人,拿佣金,只剩一头蓬发,一脸胡渣,一把剑,还有篱人。
“主人,两年了,您还要继续自责,摧残自己吗”篱人凝视着我的胡渣脸,冰冷的脸颊,流下两行泪,她心疼我。
“也许,沉溺是伤痛者最后的的快乐,罢了,一个刺客不该如此多情的。”我用食指搓了搓臂上的尘泥,撮成一个小球,然后弹开,“篱人,这次我们所得的报酬是一颗琉语珠,送你吧!”
篱人冰冷的脸,浮起笑意,珠的流光映着她白皙的脸,灵动,美丽,像天鹅----若儿。
“若儿……”
我无意间的呢喃,脱口而出。
篱人哭了,我从没见她哭的那么厉害,我安抚着她的背,她啜泣了很久,才缓缓睡去。
第二天,白剑还在,却已黯淡无光,剑灵走了。
我的心突然空了,变得不知所措,躁动不安,愣愣的,我又无意间伤害了一个女子,而她整整陪伴了我十年,她叫我主人,她一定是彻底的伤心。
三天,我粒米未进,滴水未沾。
直到第四天,我想通了。
我洗了个澡,梳好发髻,刮去胡渣,换了新衣,带上我的剑,我要逍遥江湖。
其实,刺客本就是寂寞的,他不该拥有太多,也无权拥有太多,刺杀才是她的红颜,胜败才是他的伊人,行侠才是他的荣耀。
三个月里,我接连刺杀了幽国的叛逆,塞外高手:西北白狼;苗疆鬼蜮:鬼剑十方;剑圣:敖人。闲暇时还救了些平民老弱,妇孺孩童。仅仅三个月,忆城出现了一个名号叫白剑书生的刺客,他神出鬼没,行踪不定,出剑必杀,仗剑天下。他,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成了说唱艺人的传唱。
伤湖,柳岸,晓风,我孑影独酌。
几个月来,我一直感觉有人跟着我,这气息竟如此熟悉。但当我回头,却空无一人,也许,我是控制不了要想他们,若儿,篱人。
“救命,救我!”
我回头,一帮劫匪正追着一个女子,她身着红衣,踉跄而逃。
剑出,白光一闪,光灭人亡。
“小女子多谢公子相救……”
她抬头,我们四目而视,她高贵,优雅,随和-----她真的是若儿。
瞬间,我的泪夺眶而出,将她拥入怀中。
“项飞,你又救了我。”
“不,是你救了我……”
“若儿,你不是死了吗”
我拈起若儿沾在我衣上的一根发丝,细细的把玩。衣上留有发香。
“活着不是更好,为什么要死。”她微微一笑,那笑,像经历了许多沧桑,里面全是内容,唯有双眸,澄澈如水。
“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搓揉着手上的发丝,细腻,柔和。
她笑,笑中含泪。伤湖岸,柳弱扶风。阳光穿过树的间隙,泻向她白皙的额头,晕出一圈光晕。湖面,鳞光闪闪,白鸟依依。
“我还有选择吗”
是啊,她还有选择吗我拭去她眼角的泪,带她倚马江湖。
但是,很快,她倦了。我也厌倦了。于是我们在莫邪山搭了间坐北朝南的的木屋。我逐渐忘记了江湖的杀戮,忘记倚马江湖的倦怠,只迎明月,惯看春风。
忘情涯,西阳西下,倦鸟归林,晚风席席。红霞映着她惆怅的面容。
“项飞,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会怎样”
她期待的看着我。
“为什么呢,你厌烦了吗”我转身。
“没有,这几天,有了我一生中从没有过的快乐,但有时,我真的很希望,比起我,你更爱你的剑。”
“不!”我开始吼!
“我厌倦了,我厌倦了当刺客,我厌倦了孤独!”
我已经不在是刺客,是她让我又体验到了平凡。我举起剑,他通体带着金属的白,在红霞下,光彩奕奕。
“铮……”
剑断,那把消除我耻辱,带给我荣誉的剑,断成了两截!
“不……主人……为什么……”
瞬间,我手脚痉挛,“若儿”竟变成了篱人,是她幻成了“若儿”。剑灵的身体从下往上,碎成一片莹光,逐渐变的扭曲,依稀,我想伸手去牵她的手,好带她逃离,但---竟是虚无。
忘情崖,只剩一片散碎的白色光粒,徘徊着,不肯离去。
我楞楞的,耳畔仍回响着篱人的声音,她哭喊:“主人……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
我拣起崖上的珠子,琉语珠,它在我手上莹光流动,转动着,吟唱:
心悦君兮,君不知,遥望君兮,泪沾巾,鸾鸟没山兮,空向人……
《小团圆》就快收尾,张爱玲已经在交代主要人物的结局了:女主角九莉深爱的电影艺人燕山移情
>>巧克力海星及其伙伴们iPhone的伙伴们唐蒙万骑通夜郎我们的伙伴嗨,小伙伴们!致小伙伴们童书中的“伙伴”们政要们的“另类”伙伴“大医”冯唐“大喇叭”唐无双“小伙伴”及其它拼命三郎者们戒孕期大纠结:查“唐”小刺猬和他的伙伴们阿风和他的伙伴们星巴克:伙伴们撑起的品牌那些“机智”的小伙伴们小伙伴们的聚会阿不与他的伙伴们狗狗童年的小伙伴们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中国论文网>政治>唐大郎及其伙伴们唐大郎及其伙伴们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document.write("作者:祝淳翔")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缘起
《小团圆》就快收尾,张爱玲已经在交代主要人物的结局了:女主角九莉深爱的电影艺人燕山移情别恋,要跟一个小女伶雪艳秋结婚。婚后,小夫妻俩还去一家报社拜客……
读罢《小团圆》前言宋以朗所示其父与张爱玲的往来书信,可知此书不纯然是虚构,毕竟倾注着作者大量的生活实况。假如真实世界里,燕山的原型真是桑弧,那他虽说与京剧旦角白玉薇、跳舞皇后管敏莉都曾传出过婚约,最终却在一九五一年,迎娶了演艺界的圈外人戴琪。想来,这便是作者为避嫌而作的“技术处理”。而相对来说,我更瞩目于那家报纸。因为作者的描述颇堪回味:“还剩一份改良小报,有时候还登点影剧人的消息。”
舒N《话说上海“小报主人”唐大郎》(《人物》1988年第4期)说:“解放后,上海小报早列入‘精神污染’之列而被‘一刀切’了。”他的说法至少在细节上并不准确,因为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二年间,上海还新办了两份改良小报。其中之一的《大报》创刊于一九四九年七月七日,《亦报》则稍微晚些,于同月二十五日创刊。一九五二年春节后,《大报》并入《亦报》。从此刻起,便真的只剩一份改良小报了。
传统小报由都市文明孕育而生,是市民喜闻乐见的读物,只是大多也沾染了不良习气。可名义上虽是小报,形式上也相差无几,而在唐大郎主持下,《亦报》已拥有众多主流作家的参与,内容上既有趣味性,又不断地回应社会生活的变迁,兼具思想性。
鉴于唐大郎的作品,至今结集的唯有香港《闲居集》一部,有关《亦报》的编辑、约稿、社址、报眉以及笔名之类的种种秘辛远未揭晓。一晃眼,六十多年光阴匆匆远去,也该到了拂去尘埃,探个究竟的时候了。唐大郎和龚之方
黄裳日后评论说,《亦报》彼时彼刻能刊登知堂的文章,也是需要点胆识的。毫无疑问,除了才华横溢,唐大郎正有着超卓的胆识。
唐大郎原名云旌,笔名高唐、刘郎、定依阁主人等等,嘉定人;龚之方原名芝舫,浦东人。这一对老搭档,在抗战胜利后创办《光化日报》、《大家》时,便与张爱玲开展过密切的合作。不过龚唐之间的首次接触则远早于此。
唐大郎年轻时在外滩中国银行任职,由于业余时间经常替报纸写稿,他备受上司斥骂、同事讥讽,于是一怒之下挂靴而去,径直加入《东方日报》当编辑。魏绍昌介绍说:
这是一九三二年的事,大郎在《东方日报》写诗文之外,兼编第二版,从此他开始走上专业报人的道路,以写作事业终其一生,笔直地走了四十八年,再也没有回头。《东方日报》第四版是电影专栏“开麦拉”,编者就是有“龚满堂”之称的龚之方,因为他为戏院写的海报广告,号召力特强,可以稳卖满座,故有此称。大郎与之方在此报共事之后,再也没有分手。(《唐大郎逝世周年祭》,《浦江漫笔》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
此前不久,龚之方用彩纸印刷,办过一张专门谈论电影和电影界动态的小报,取名《开麦拉》,应是《东方日报》专栏的前身。
而关于自己早年的投稿生涯,唐大郎日后也有追述:
我在小报上投稿的时候,还不满二十岁,后来一直替冯梦云办的《大晶报》写,写了几年,也没有拿到过稿费,但冯梦云是捧我的,我写的文字、打油诗,乃至屁都不如的小说,他都会替我登上去,常常写信来叫我不要中断写作,连续地写,就可以成名。
那时我一早起身,就到外滩去买所有的小报,一面看一面走,走到宁波路如意里口的牛肉面摊头上吃面,一面吃一面还是看小报,这样过了几年,忽然成了一个小报专门职业的人了。
因为我是投稿出身,所以当我每次做一张小报编辑的时候,总是特别注意投来的稿子,《亦报》特约写作的人算得多了,但我还是尽可能录用外稿,二三版的编者,他与我意见相同,很希望《亦报》的读者都成为《亦报》的作者,读者诸君,你们何不来试试看呢?(《高唐散记・投稿出身》,《亦报》1950年7月5日第3版)老领导夏衍
两份新改良小报的创办,都与接管上海文教工作的军管会文管会副主任夏衍息息相关。翻阅夏公的回忆录《懒寻旧梦录(增补本)》(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94页),此前的五月中旬在北京,周恩来总理向其传达了党中央对旧文艺工作者的总方针:凡是愿意留下来的,爱国的,愿意为新中国工作的人,都要团结,都要争取。来沪之后,夏衍便照此贯彻。
从某种意义上说,夏衍是小报文人的老朋友。抗战前,陈灵犀主编《社会日报》时,曾刊登过夏衍等左翼新文学作家的作品;想当初唐大郎也是该报的常客,在上面几乎日日写其《高唐散记》(这专栏名后来也在《亦报》沿用)。两人就此认识。抗战胜利后,夏衍从重庆返回上海,此时唐龚正主编《海风》周刊,与身为上海地下党文艺工作领导人的夏衍关系更为密切。夏本人也在《海风》上露面,化名撰写反对内战的文章,甚至因此被人告发,《海风》遭勒令停刊。其间唐龚还以各种形式为夏公提供帮助,如借地方开地下党会议之类,彼此间建立了默契及良性互动。这也为解放后的再度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亦报》的创办
具体到《亦报》的创办,《亦报》的老编辑沈毓刚忆及:
上海解放,夏衍打电话给唐,告诉他已经到沪,唐回说:“你来了,我就失业了。”夏说:“我来了,你就不会失业了。”因为已经决定,解放后上海还要办小报。(《江南第一支笔:记诗人唐大郎》,载《新民晚报》1998年11月5日,署名:方晓蓝)
夏衍的话,应该是一言九鼎的。不过,在唐大郎看来,依旧不无顾虑。这时,旧小报界的一些朋友出来帮忙了:
解放初期,唐大郎在一次晤谈时,同钱芥尘说到夏衍劝他出来办报,他有些顾虑。钱芥尘即对唐说:“国民党不会再来,你放心办报好了。国民党要是回来,我情愿到跑马厅枪毙。”唐听后表示:有你的支持,我就办好了。(《中国报界耆宿钱芥尘》,《名人传记》2001年3期,署名:关林,即上海社科院陈青生)
从上述两则材料不难推知,《亦报》在开办时,夏衍实际上采取了柔性管理。与此同时,如果没有朋友们的帮助和支持,其创办也很难取得成功。
《亦报》约稿信
杂文名家蔡夷白,解放前就是唐大郎《海风》时期的重要班底,以后也为《亦报》长期供稿。二一年,他早年的日记(《心太平斋日记》)由其哲嗣蔡叔健摘录,分两期刊于《苏州杂志》。日记虽只刊布了短短三个月(1949.10.1-1949.12.31),却已向读者透露其参与供稿《大报》《亦报》的诸多经历:如探究笔名作者的真名,反映同文作者之间的一些思想认识上的矛盾纠葛等等。尤其可贵的是,日记发表时,将一封唐大郎亲撰的约稿信,以插图形式穿插其中。现照录如下:
夷白先生赐鉴:久违请教,思念良深。兹有恳者,弟与龚之方兄合办《亦报》,将于本月二十五日创刊,内容除抽去往时小型报所有之毒素外,其余形貌与风格均不变更,因念先生为此中健笔,不肖夙所拜倒,如荷宠锡宏文,定能增光不少,最好每日一稿,如不可能,间日一写,亦所感盼,稿寄黄河路廿一号,惟出版在即,书到即乞。
从这则约稿信中“抽去所有毒素”的提法来看,也体现出《亦报》早在筹备时,便已定下革故鼎新、改良社会风气的基调。《亦报》的报名
《亦报》报名的由来,胡绳玉采访晚年龚之方时有所透露(《文坛不老龚之方》,《上海滩》2000年8期)。但究其细节之丰富性,远不及唐大郎在《亦报》创办一周年时的自述:
《亦报》创刊一年了,读者诸君若说这张报搞得还有一点成绩,那末绝不是我的能力,说起来真够惭愧,编辑部同志的任何一个人,他们对于这张报的着力,全比我多得多,所以今日之下,我要哗啦哗啦吹这张亦报,只是暴我一人之丑而已。
还是来谈谈《亦报》的报名是我题的吧。那一天,我同之方靠在沙发上,转报名的念头,想了许多,都不大满意,忽然冯亦代兄来看我们,等他走了,我对之方说:就把亦代的亦字做报眉好不好呢?他觉得并不过分严肃,也并不过分轻浮,有点同意了,正在这时候桑弧跑来,之方问他叫亦报好不好?他说这个字倒蛮清秀的,于是决定下来,去请散木写字。
在《亦报》进行登记的时期,遇见夏衍先生,告诉他我们决定的报眉,他就说:他当年在重庆曾经将他住的几间屋子称作“亦庐”。
但是后来的反应却不好了,当白荷兄在电台上为《亦报》读者服务的时候,她向听众讲述亦字起来,总是觉得非常吃力,譬如她要说“亦庄亦谐”或者“亦步亦趋”的亦,都不大通俗,唯一的办法,只有用一点一划当中两直两面再加两点的方法来向听众解说,因为这样费劲,我们收到的宣传效果,不免要推班一点,提起这桩事来,我这题名人,常常被同社诸君,骂煞快的!(《亦字》,《亦报》1950年7月25日第3版,署名:高唐)
夏衍抗战期间在重庆的住房,是朋友唐瑜安排的,名字不叫“亦庐”。《懒寻旧梦录》里说:“为了寄信方便,我在屋前树了一块木板,上面写了‘依庐’这样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这名字同见于丁聪、吴祖光等人的回忆。《阳翰笙日记》(1943年11月18日)也提及:“晨访老夏于依庐,谈至久。临行他催我快点把《槿花之歌》改出。”
因此,严格地讲,《亦报》报名主要源于人名,与夏公的旧居无涉。于是带点将错就错的味道,《亦报》便粉墨登场了。《亦报》的社址
李君维曾忆及他与唐大郎的初识,在“卡尔登大戏院内一侧的一间不大的房间里”。这房间,应即文华影业公司老板吴性栽的妻舅、卡尔登戏院经理周翼华楼上办公室里面的一间,是供朋友们作唱戏、聚会、打牌、谈心之用的。大光明戏院的老板胡梯维在小报上面的专栏名“翼楼随笔”亦得名于此。而前述蔡夷白收到的约稿信上“黄河路廿一号”,也正是卡尔登戏院的门牌号。
不过,黄裳在《诗人的遗简》里的回忆似乎有所不同:
认识是认识了,但彼此之间来往并不密切,也只不过是投稿关系而已。他(引者按:指唐大郎)和之方办《亦报》的时候,办公室设在南京路旧慈淑大楼内。有几次路过,顺便去拜访。
慈淑大楼(今东海大楼),位于南京东路353号,与卡尔登戏院并不相干。则上述回忆或记载存有矛盾?实际并不,因为《亦报》的社址经历过一次搬迁。此事在唐大郎的笔下,还不无怅惘之感:
《亦报》的社址,本来用的卡尔登戏院底余屋,昨天起我们搬出来了。自从抗战那年到现在,我们的办事处,这已经是第三次从卡尔登搬出来,每次离开,我总有一种依恋之情。在从前,上海要个写字间,哪有不花顶费的事,但卡尔登真好,它们从来不要,我要用,它们让我进去,我不用了,它们让我出来。这样深厚的友谊,真是值得感念的,若使不为报馆里的人挤不下,我是舍不得离开的。之方也实在有点惘然之感。十几年了,连我弄堂里的左邻右舍,他们都当我吃戏馆饭的,那末好的地段,那末好的房子,阳台上一立,看见跑马厅的碧草如茵,抬头望望,看得见仰之弥高的国际饭店屋顶,卡尔登的老同事,钮小姐待我像姊妹淘一样,才宝哥真同弟兄似的。离开的前三天,我几次上楼向翼华兄告别,都没有碰着,到后一天,他已经上北京去了,应该要的礼数,都无法周到,真是难为情的。(《离开卡尔登》,《亦报》1950年6月10日第3版,署名:高唐)
第二天的《亦报》,唐大郎又撰写《饭店弄堂》,向读者介绍了新址。
关于饭店弄堂,《亦报》的《上海老话》里,已经说过了,现在《亦报》新搬的地方,就是饭店弄堂的后身。当这个慈淑大楼,还没有盖起来时,我吃过许多次饭店弄堂,距今不过三十年,一直记得当我在上海做事体了,每次到饭店弄堂吃夜饭,一定会碰得着那个算命的吴鉴光,他的儿女和老婆,总是陪了这个瞎子同来,吃完了饭瞎子自己付账,五元十元的钞票,放到他眼睛的边边上看,从来不会弄错,我才知道,吴鉴光之所以为上海滑头之一也。
饭店弄堂的名字虽然废除了,但这个地方,依旧是饭店纷聚之地,《亦报》的新址(慈淑大楼底层总弄),前面是老正兴,后面是老正兴,右边是老正兴,就是左边没有老正兴,总算网开一面。搬来第一天的夜饭,第二天的中饭,我都在老正兴吃的,上的是右首的一家,就是从前火烧过的,因为这些年来,我自以为这一家是真正的老正兴,其实哪一家是真正的老正兴,谁也指不出来,不信,你找三个人去问,他们会指出三个不同的老正兴的。
几天以后,《亦报》刊载了余空我的打油诗《敬贺本报乔迁戏柬高唐之方》,将旧址新居及老正兴一并写进去:
原址难敷卡尔登,乔迁遥思业蒸蒸。办公宽敞新慈淑,吃饭便宜老正兴。失礼爰叨辞便免,恕邀却待揖而升。借题诗比无题易,而况其间极可能。(刊于1950年6月14日第3版,署名:男士)
顺便一提,自称“在结识大郎之前”,“小报界的朋友一个都不认识”的黄裳,他不但多次拜访过龚唐,同时也在该报现过身。一九五一年六月三十日,《亦报》刊登预告,称:“明日起刊新著五种,逐日连载”,其中黄裳《门外戏谈》赫然在列。第二天起,黄裳的文章果然连载多日。这应当是继一九四八年《旧戏新谈》之后的赓续之作,连载的短文后来结集于《黄裳论剧杂文》。张爱玲与《亦报》
对张爱玲来说,如果不算上被腰斩的《连环套》,《亦报》上连载的《十八春》是其首部长篇小说。这一方面使张爱玲的创造力得以延续,并使没有正式工作的她也能谋得一笔收入,聊以度日。与此同时,《十八春》能在《亦报》刊布,也是读者之福。小说尚未登场,编者已发出预告,连载不久便引发纷纷评论。(《亦报》上的部分评论后来为香港《明报月刊》1987年4月号挖掘发表,又收于金宏达主编《昨夜月色:生平・家世・交往》[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晚年的魏绍昌甚至说,以他的体会,《十八春》要比改写后的《半生缘》更真实可信。(《十八春》新序)
一九九四年,张爱玲在其生前出版了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书中有段记述,值得在此拈出:
我们搬到上海去等我母亲、我姑姑回国。我舅舅家住在张家浜,未来的大光明戏院后面的卡尔登戏院后首的一个不规则的小型广场。叫张家浜,显然还是上海滩初开埠时节的一块沼泽地,后来填了土,散散落落造了几幢大洋房。
又据张子静《我的姊姊张爱玲》:“一九四八年底,我母亲又出国,姑姑与姐姐从重华新村搬到帕克路(今黄河路)的卡尔登公寓(今长江公寓)三一室,一人一个套间。她离开大陆之前的作品《十八春》、《小艾》,都是在那里完成的。”
早年间,张爱玲的姑姑张茂渊在大光明戏院当翻译。而胡思华《大人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里更披露,张茂渊还兼任戏院总经理胡治藩的机要秘书,前后长达十多年。张爱玲姑侄选择租住在卡尔登公寓(黄河路65号),是不是也有紧邻工作地点的考虑呢?
岁月悠悠,如水流逝。已届风烛残年的张爱玲,当手摩童年的旧照,脑海中也许重又勾起年轻时与大光明戏院、卡尔登戏院的前缘,那是一段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啊!《亦报》上的胡梯维
除了与龚之方谊堪“孟焦”,唐大郎还与胡梯维、桑弧三人合称“三剑客”。他曾说:“我同桑弧、梯维、之方四个人,在性格上,出入没有太大的地方,所以我们的友情容易长久。”(《高唐散记・我们四个人》,《亦报》1950年1月5日第3版)
“梯维”即胡治藩的英文名缩写(T.V.Woo)的音译,前述胡思华是其幼子。业已知晓,桑弧在《亦报》延用其在《社会日报》上的笔名“叔红”,而胡梯维在该报上有未出现?如果出现,又使用了什么笔名呢?至今无人道及。而笔名问题,简直可以说困扰着几乎所有的(不止《亦报》)研究者。笔者发现,《亦报》里的“文哥”就是胡梯维。理由如下:
《亦报》创刊号有篇文哥的《失眠苦》,提及:“记得数年前在石麟府上挖花,大雨倾盆,朱公向来是只愁天不亮的,于是很顺利地通过了通宵,培林、大郎、素雯,都留下来了,只有我坚决地冒着盛雨回去。”同年八月十七日的《苦命的杨宗保》一文里,他又说:“在庆祝奇异锭问世的广播节目里,之方排出了一张空前的平剧合唱戏码,他几乎网罗了每一个熟识的朋友,譬如素雯,在旦行供过于求的局面下,之方便派她反串《探母》里的杨宗保。……我拉了素雯想走……在三轮车上,我噗哧一笑,素雯说,你笑什么?”
以上记述中,培林即桑弧,本名李培林。而素雯则是京剧名旦金素雯,她还是胡梯维之后妻、胡思华之母。前一篇记述表明,文哥是常与桑弧、唐大郎一同交游的,而后篇更透露出他与金素雯关系亲昵。
高唐《老小报上的笔名》(1950年5月12日)说:“还有文哥,也是在老小报写过稿子的,不过甚少甚少,十多年来,凡是我编的小报上,他才肯写,唯有现在的《亦报》,他写得最少,一定要我逼他几次,他才写一次,我常常说:论小报文章,文哥总是极品,二十年前我这样说,二十年后还是这样说,几时真想请他来几段当初他写惯的文言文看看,那一股清微淡远的味道,不由你不叫好的。”
再翻读胡思华《大人家》书后所附一九三九年四月二十、二十一日两天的《翼楼随笔》,的确是上佳的文言。
文哥另有一篇《吃包饭》(1949年8月22日)说:“在志同道合的节约原则下,之方翼华大郎同我从本月份起,开始在一起吃包饭了。”这可以对应于高唐的《谢梯维》(1950年1月6日)里的那句“我是天天同梯维一淘吃饭的”。
综上所引,“文哥”即胡梯维笔名的判断已是呼之欲出了。
等到再寻出胡梯维与金素雯结婚时的《社会日报》(1942年4月6日),有篇署名“老仆”的报道《神仙眷属福禄鸳鸯:胡梯维金素雯嘉礼》,文中夹有“先生阁主”(即陈灵犀)的贺诗《贺文哥金二合婚》:“一对璧人珠玉联,争看眷属是神仙!遥知妇唱夫随日,更有云梯可登天。”
自此谜底彻底揭晓:原来“文哥”就是胡梯维当年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