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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奖励办法(收集5篇)

时间: 2024-06-17 栏目:写作范文

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篇1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本着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理念,我站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全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力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探索适合我州血液事业发展的思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血液安全为血站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全站上下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血站良好的社会形象。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整改,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建立行业作风的监督机制,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在全站开展自查自纠自我剖析,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在采血车上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全站工作服务质量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积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我站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品德更具纯洁,工作更具创新,作风上更具实效,行为上更具先进,发挥表率作用,成为我站工作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基建、大宗物资采购等项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制度,完善招标程序,从而避免了干预招标、虚假投标等问题的发生;为加强军民团结,促进血液事业与部队的建设与发展,今年3月份,我站与武警××支队结为共建单位,标志着共建双方深入持久地共建工作正式展开。

二、以宣传教育为重点,继续重视100%自愿无偿捐献血液的可持续发展

宣传工作是推动无偿献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在全州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我站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战员、高校师生和医务工作者率先垂范;卫生、共青团、红十字会组织等各部门、团体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学校,进行宣传。针对春节期间血源紧张、用血量增加的情况,为做好节日期间血液储备工作,我站于春节前开展了“爱心传真情,热血迎新春”无偿献血和春节节日慰问活动;在2.14情人节当天,我站在盈江县和瑞丽市的两个固定采血点开展了情人节“爱人携手,快乐献血”及爱心抽奖活动。两个活动点当天共有273人报名参加献血,献血量76600亳升。2月15日,州政府召开了2007—2008年度无偿献血表彰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3个无偿献血先进县市、36个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84名无偿献血奉献奖个人均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此次表彰会的成功召开,大力弘扬了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的博爱精神,充分调动了市民广泛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州无偿献血事业向前发展。5月13日,团州委、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州中心血站、州直团工委共同举办的“五四”青年月无偿献血活动,以此悼念“5·12”汶川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弘扬五四精神,履行青年责任,展示青春风采,当天的献血活动,共有150多位青年志愿者参加。今年的6.14“世界献血者日”,我站联合潞西市卫生局、瑞丽市卫生局在芒市街心花园和瑞丽市固定采血点,紧紧围绕主题“实现100%自愿无偿捐献血液和血液成分的目标,改善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开展宣传纪念和采备血活动,经过严格体检筛查当天共有263参加了献血,献血量达63200ml。与此同时,我站还举办了州直、潞西献血量达2000毫升以上的无偿献血志愿者联谊会,为建立和招募“定期献血”志愿者队伍打下良好基础。上半年以来,我站还定期或不定期在市区、县市固定采血点和乡镇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以悬挂布标、展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短信、报刊、广播和电视台等通讯和新闻媒体对无偿献血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工作新闻、使更多的人认识到需要安全血液供输血以及献血的重要性,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注重和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理念,消除献血误区,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先进事迹,提高公民的科学奉献意识,着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开展采供血业务,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1-6月,我站共开展宣传采血活动258次,采血车活动次数188次,全州共有4745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1186000毫升,有38人次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献血量41个治疗单位。继续保持了临床供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的目标。1-6月共向我州血医疗机构提供各种血液及血液成分10464.15u,其中:去白红细胞悬液5278.25u;去白洗涤红细胞202u;新鲜冰冻血浆1850.3u;普通冰冻血浆2908.6u;机采血小板41u;冷沉淀183u;红细胞悬液1u。安全和有效的血液,基本满足了临床用血的需要。

四、积极投入血站的设备、设施建设,严把血液质量关

为保证血液质量,确保输血安全,我站严格执行卫生部“一办法,两规范”要求,从献血者的筛选到血液出库全过程严把质量关,执行血液初复检、核对、定期抽检和质检入库制度。积极参加卫生部、省开展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为严把血液质量关,保证血液质量,我站积极向州财政争取资金,通过政府招标采购,顺利完成了98万元的血液检测全自动加样机的招标采购工作。为使我站业务作业区布局和各项工作衔接各加科学、合理,计划今年内建盖血液实验检测中心业务楼,该实验楼的建盖将对血液质量检测、未来发展和空间规划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血液的质量安全。

五、加强质量体系内审工作,持续改进质量体系建设

我站加强了全站职工对“一办法,两规范”的培训与学习,加深职工对“一办法,两规范”理解和执行能力,使其更加规范和高标准的开展采供血及服务工作,确保血液的安全和质量。为加强我站质量管理监督、质量评审和追求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持续改进,遵照“一办法两规范”的标准,由我站质量主管组织我站内审员,对新版质量体系运行进行内审,做到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六、规范输血管理工作,保障用血的科学性、合理性

为了在各医疗机构中进行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指导,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日常工作中加强医务人员对无偿献血、科学合理用血的宣传指导,让医务人员在宣传无偿献血、动员亲友互助献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珍惜血液资源的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输血和无效输血”。我站计划下半年对全州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合理用血的培训和指导。

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发展建设

为发展新业务、尽快与国内发达地区血站接轨,我站确立了血站学科带头人培训计划,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效加快了血站人才培养。按年初制定的学科带头人培训和业务进修学习的计划,上半年我站安排了12人次外出培训学习,1人次到上海进修学习,开展对本站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2次,全站血液安全教育4次,“五五”普法学习1次,全站性学术活动4次,各级各类的学习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了广大职工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差距分析

总结上半点年来的工作,我站在采供血职业规范,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建设、无偿献血工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和发展,保证了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为平安××的构建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血站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仍存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和落实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立足我站工作实际,增加党员干部和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为重点,继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规范管理,在积极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开展我站党建工作。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职业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探索××血液事业持续发展的工作模式,使血站各项工作协调持续发展。

二是随着我州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的不断增大,在发生突发事件、库存血液偏型或紧缺时,血液供需矛盾仍然突出。需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定期分析和探索适合我州无偿献血发展新模式,建立无偿献血的长效机制,使××的无偿献血能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较好地策划、协调、有效组织完成科学合理用血的调研和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各医疗机构储血点(输血科)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四是建盖新业务楼和购置血液检测设备的缺口资金较大,血站无能力解决,仍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篇2

关键词:献血宣传;长效机制;网络沟通

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及时有效,是当前采供血工作的主要目标。近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坚持以宣传为导向,以招募为目的,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创新深化各种机制,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不断提高。近三年,全市通过平面媒体报道1123篇次,电视台和电台报道323次,累计字数和时间分别为46.8万字和1433分钟,切实有效地增强了市民对献血工作的关注度,提高了市民的献血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献血氛围,较好地满足了全市临床血液需求。

一、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实践措施

1.建立宣传制度,注重宣传持续性

根据宁波市献血工作发展需要和全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宁波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详细规定,献血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进行。

⑴制定考核标准。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将献血宣传招募工作列入全市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血液管理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献血宣传工作要点和《宁波市血液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标准》,以加大对全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管理。

⑵实施长效机制。与教育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学校献血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无偿献血有益健康的意识;与宁波市青少年绿色学校合作,建立我市第一家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基地,对全市参加实践训练的中小学生开展不少于1学时的献血知识培训,至今有6万中小学生参加了培训;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首个大学生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基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高校献血工作深入开展;举行“热血青春、爱献甬城”大学生献血公益主题墙绘大赛等活动。

⑶建立协作沟通制度。与全市各级媒体建立良好的协作沟通机制,举办全市无偿献血宣传媒体恳谈会,邀请各级媒体记者参加,征求献血宣传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出谋划策;安排专人负责与媒体沟通联系,在举办的各类活动中,邀请各类媒体部门积极参加宣传报道,提高宣传的影响力。

2.运用宣传策略,弘扬献血公益形象

⑴关注献血敏感问题。及时化解“血荒”报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与媒体沟通,采用大篇幅、连续性专题报导,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化解“血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市民参加无偿献血。针对互助献血、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的等疑虑,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现场解答市民疑问,并通过各级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透明血液价格,回应社会关切。患者对自己生病不给输血还要自体输血存在顾虑,我们拍摄了《我的救命血》记录片,通过视频影像向市民、医务人员大力宣传自体输血,同时还在各大媒体报道《自体输血:不妨为自己“备份”》《提倡患者自体输血救自己》《推广自体输血减少不合理用血》,将我市自体输血的宣传更是推向高潮。

⑵关爱献血公益活动。献血明星郑某的丈夫身患重病而无钱治疗时,我们通过《宁波晚报》对其进行跟踪报道,凝聚社会公众奉献爱心,共募集30余万元善款;江苏籍献血者王某及其妻子发生车祸遇难后,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呼吁,发动社会为其家属捐款;献血英雄罹患白血病,面对巨额手术费用,我们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并与慈善机构进行沟通,发动社会进行募捐,弘扬付出总有回报的好风尚;雅安地震后,举行“情系雅安红色爱心”等大型爱心献血活动,募集血液为受灾群众奉献爱心。

⑶弘扬社会正气。近年来,将献血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献血者的事迹与评选“宁波好人”、“最美宁波人”“慈善明星”等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定期宣传献血志愿者的事迹,2013年我市有9名献血明星被评为“宁波好人”;新宁波人朱治平志愿献血和参加服务的感人事迹发生后,及时利用网络进行了宣传,为弘扬正能量推波助澜,树立了献血行业良好形象;将献血明星们所获社会荣誉进行汇总,利用《宁波广播电视报》专版进行宣传报道;对获得全国、浙江省和宁波市的无偿献血荣誉称号的献血者名单在平面媒体上整版刊登,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⑷激发爱的奉献。结合急诊抢救用血事例,探索宣传新模式,如利用产妇大出血事件、余姚5岁小女孩急需“熊猫血”、血型偏型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及时通过多途径向市民呼吁,并利用平面媒体和微博进行跟踪报道,激发市民的爱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3.创新宣传平台,延伸宣传多样性

⑴利用公众平台,普及献血知识。在市区公交车车身、公交车站台、火车站候车厅、轮船码头、宁波日报党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在人员流量大、宣传作用明显的地段进行宣传;在400多辆公交车的移动电视和60余家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输液室和电梯口的200多台液晶电视中播放献血公益视频短片;在闹市区制作长达100多米的献血公益宣传长廊;利用宁波电视台二套气象广告节目,每天播出80秒挂角广告,使献血基础知识深入到寻常百姓家。

⑵丰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影响。开展无偿献血有奖征文、献血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无偿献血在宁波摄影比赛等活动,丰富宣传载体,有效地提升献血宣传影响力;同时,以每年庆祝“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化宣传主题,扩大宣传影响。并利用“七夕节”、“情人节”、“春节”等富有浪漫气息的节日,提前策划活动方案,确定不同宣传主题,向社会广而告之,开展献血宣传工作,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群众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

⑶发挥网络优势,扩大宣传广度。目前,我市已形成“一刊一网二微”的宣传方式,利用不同介质的宣传优势,展现行业动态,宣传献血典型,传播社会爱心,拓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网络宣传进一步拉近与献血者的距离,更好地宣传无偿献血知识,让更多的市民关心我市献血事业。

⑷统一宣传口径,制作专题资料。针对不同人群专门设计了一整套无偿献血宣传版面,内容包括献血法规、科普知识、自体输血、互助献血等,制作并下发到各县(市)区使用,使我市的献血宣传工作实现统一化、整体化、规范化格局。制作献血宣传公益广告片《父女情深》和《献血流程》动漫片,并统一刻录光盘发放到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父女情深》被中国输血协会献血促进委员会评为2008-201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作品广告类一等奖。

二、宁波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思考

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是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新形势下的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要实现机制创新、内容更新,形式创新,通过有效采取新方法,新措施等提高献血知晓率。

1.深化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献血工作发展形势,结合血液管理重点工作,制定献血宣传工作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纳入到各部门的科普、普法教育内容当中,形成献血宣传工作的合力,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献血宣传工作深入发展。

2.加大重点人群的宣传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中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在校青少年献血知晓率的要求,按照重点突出,适量区分原则,加强城市居民献血宣传多样化,农村居民献血宣传科普化,在校青年献血宣传长效化,利用各类载体,进一步提高无偿献血知晓率。同时挖掘献血事业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增强社会对献血事业的深刻认识,提升献血事业的崇高性。

3.强化献血宣传的舆论引导

及时对涉及献血事业的舆情进行关注、研判和回应,准确把握献血公益事业的舆论方向,进一步增强同媒体间的沟通,强化献血宣传工作的正面引导,努力消除负面影响,为全面推进我市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4.延伸献血宣传半径

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篇3

范文一:

尊敬的无偿献血者:

你们好!血脉之情大善大美,热血奉献至高至上。值此第十三个世界献血者日来临之际,我们谨代表全市献血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广大工作者,以及接受血液救助的患者和亲属,向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社会各界和广大无偿献血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xx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全市年采血总量达15吨多,临床用血保持了百分之百来自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xx市第四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xx市城建局等单位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xx1313名无偿献血志愿者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深深凝聚着广大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努力和奉献,你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高尚行为,挽救和维护了无数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正是因为你们的爱心奉献、慷慨义举,才创造出了希望和奇迹,让徘徊在死亡线上的患者获得新生;你们的真诚奉献和爱心,感动了身边的人,让无偿献血者队伍不断充实和壮大;你们挽袖献血的慈行义举,推动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成为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一道亮丽的风景。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无偿献血是一种积善成德的义举,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博爱赠予生命的礼物。无偿献血事业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携手传承,奉献之情才能永久,博爱之心才能永驻。今年6月14日是第十三个世界献血者日,关注点是:血液连接你我;分享生命,捐献热血。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种能完全替代人体血液全部功能的人造血液,临床医疗和急救用血还只能靠健康人的自愿捐献。所以,需要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参加献血,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无偿献血志愿者是人间的大爱使者,你们高尚的情操和奉献精神,将继续激励和鞭策我们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厚望,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捍卫生命,凝聚大爱,积极推进xx无偿献血事业的大力发展,为建设美好富裕幸福安康的新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再次祝尊敬的无偿献血者,节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市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xx市中心血站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范文二:

尊敬的全市广大无偿献血者:

您们好!值中秋佳节到来之际,谨向您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并对您们献血救人的无私善举和高尚行为表示崇高的敬意!

20xx年1月至8月,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拓展无偿献血工作模式,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的稳步转移;建立健全固定献血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队伍。献血人数10817人次、献血量达3010759毫升,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驻保部队、武警官兵、大中专院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体市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无私奉献。正是您们一次次伸出热情的援手,献出一汩汩爱心流动的真情,点燃了无数生命之火,谱写了一曲曲爱的颂歌。您们无私奉献之举,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仍面临临床用血需求快速增加与血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目前,中秋节即将到来,我市的库存血量还不足以保证中秋节期间的急救用血需要。我们恳请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殷切期盼您们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您们真情倾注的这一份热血,将是赠送给保山人民最好的礼物!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中,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范文三:

尊敬的无偿献血者:

你们好!

值此第十二个世界献血者日来临之际,谨代表全市献血管理部门和采供血机构的工作者,以及接受血液救助的患者和亲属,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临床用血100%来自你们的无私奉献,用血安全得以保障。这些成绩的取得,深深凝聚着你们的无私奉献。你们的人道博爱精神,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赞扬和无比敬仰。你们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将永载天门市无偿献血光荣史册!

20xx年世界献血者日的主题是: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亲爱的朋友,你们的高尚行为挽救和维护了无数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正是因为你们的爱心奉献、慷慨义举,使得垂危的生命焕发生机,悲哀的家庭笑声再现,坎坷的人生曙光普照。你们用情与爱,奏响了一曲曲撼动天地的生命赞歌。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但至今仍然没有一种能完全替代人体血液功能的人造血液,临床医疗和急救用血还只能依靠健康人的自愿捐献。

6月14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的日子,更是一个值得歌颂的日子。无偿献血志愿者是奉献真情、播洒希望的使者,在捍卫生命凝聚大爱的丰碑上,镌刻着你们的名字。你们的高尚情操和奉献精神,也一直激励和鞭策着我们。我们将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厚望,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奉行汇集爱心、传递爱心、奉献爱心之理念,积极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大力发展,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丽、幸福天门的征程上,挥洒汗水,贡献力量!

沐浴节日的阳光,分享昨天的辉煌。让我们继续聚集在奉献的旗帜下,用鲜血挽救垂危生命,用博爱谱写文明篇章。

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篇4

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第八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十九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篇5

无偿献血,无尚光荣。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以来,无偿自愿献血制度在全国确立。2001年,浙江省颁布献血法实施办法,为促进我省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经过10多年的施行,一方面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对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对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个更为严峻的事实是,自2009年以后,浙江省无偿献血的总血量、献血总人次等关键指标出现了逐年下滑现象。

为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时隔12年之后,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献血新办法,在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增加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献血相关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

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是我省2001年献血法实施办法创设的一项制度,是指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未参加过无偿献血,患者手术需要用血时,除了交纳国家规定的临床用血费用以外,还要交纳临床用血费用两倍的互助金。这笔互助金在用血后一年之内,患者或者其家属参加献血了,可以予以退还,否则转入互助金积余。互助金积余主要用于无偿献血的宣传和管理。

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人们献血,此项制度设计,在无偿献血制度的起步阶段,起到了良好作用。

“2001年这项制度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到当时无偿献血制度刚刚建立,通过交纳互助金这一经济手段,促进更多的人参加无偿献血,从而缓解医疗临床用血供应紧张问题。因此,带有明显的阶段性、辅和临时性特征。但从根本上讲,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与公民献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与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法律精神不相符合,也与献血法的规定不一致。”

2013年7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审,省卫生厅厅长杨敬在做草案说明时说。

据统计,2010—2012年3年间,全省互助金返还比例分别为23.60%、22.65%、21.68%。也就是说,只有不到1/4的患者或其家属在用血后一年之内参加了献血。

由此可见,互助金制度在促进献血方面的效用是逐年递减的,在实行互助金制度的11个设区的市中,互助金返还比例最高的是宁波,尚不到1/3,而最低的如杭州、湖州、舟山等只有1/10左右。互助金的收取,仅起到了促使一小部分人献血的作用。对于大部分患者来说,互助金的收取,反而增加了看病的经济负担。

“对于经历过需要用血手术的患者来说,一年之内献血的可能性不大,而患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也可能因为年龄和身体的原因不符合献血条件,导致一年内无法献血,这也是互助金返还比例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强制性规定不仅引起患者和家属不满,甚至引起对无偿献血的质疑。”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与献血法办法修改调研的一位工作人员指出,只要献血就可以退还一大笔费用,这也造成有些患者雇用他人冒充家属献血,导致有偿卖血的地下产业链的形成以及血头、血霸的产生,血液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省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献血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议案稿中,取消了临床用血互助金这一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在两次审议过程中,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于这项制度的取消采取支持态度。“取消互助金制度,是这次献血法实施办法修订的最大的一项制度进步,实现了献血工作由变相强制性向自愿性的转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关工作人员说。

降低终身免费用血标准

对于献血者来说,能够享受到的最直接的激励措施,就是在以后自己或者家人需要用血时享受免费或者优惠用血。

现行献血法实施办法规定,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家庭成员5年内免交与其献血量两倍的临床用血费用。

而此次修订,则将1000毫升终身免费用血的标准下降到了400毫升,就是说只要献血者献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就可以终身免费用血。

同时,新办法规定,献血者配偶、父母和子女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相同的待遇。这对提升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方面无疑有很好的刺激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献血人群占总人口数约为10%左右,而我国献血人群占总人口数仅为8‰,其中原因主要在于观念上存在着对于献血是否有害的顾虑。”浙江省血液中心吕杭军主任表示,终身免费用血标准的降低,有助于激励更多的人参加献血,通过亲身经历了解献血无害健康的知识,扩大献血人群的基数。

以制度保证血液供应

“宁波遭遇强台风袭击,急需血液保障,请你站立即向宁波市中心血站调集血液,收到请回复……”2012年7月25日清晨7时55分,省卫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省各中心血站站长的手机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嘉兴市中心血站收到!”“台州市中心血站收到!”“义乌市中心血站收到!”……短短几分钟内,全省各地中心血站纷纷行动,承载着拯救生命的“血液”向着同一目的地宁波疾驰而去。

这紧张的一幕,是2012年全省血液联动保障应急演练的一部分。

台风袭击、汶川地震、温州动车事件,但凡大的灾难事件发生后,往往短时间内需要大量的血液供应。为了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血液供应,引导献血工作的有序开展,此次修订增加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应急机制,制定临床用血应急预案,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新办法规定,发生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或者因可预见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备血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分级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引导公民有序献血。

同时,为了配合应急预案的落实,还增加规定了献血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名库。在库存血液不足或者临床急需用血时,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启用团体献血应急名库;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动员团体献血应急名库中的人员参加献血。

除了增加激励措施,扩大血液来源之外,节流,控制医疗机构的用血量也是解决血液供应紧张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此,此次修订增加了医疗机构在用血方面的责任,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积极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节血手术等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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