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财产安全论文(收集5篇)

时间: 2024-07-28 栏目:写作范文

财产安全论文篇1

[关键词]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现金流匹配

1.现金流匹配策略概述

现金流匹配策略是重要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之一,因此现金流匹配策略的基础理论是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经历了三个阶段: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资产管理理论认为金融机构的规模是被动消极的,即由外因(如企业活动、人口增长、货币政策等)而不是由自身的决策所决定的,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应该通过购买高流动性的资产来实现。由于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当风险降低时,收益也会随之减少。

负债管理理论认为金融机构保持流动性可以采取主动负债、主动购买外界资金等手段实现,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将资金投入高盈利的贷款或投资之中,一旦出现流动性需要,随时可通过负债管理实现。

这两种理论的缺陷在于,资产管理理论过分强调安全性和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性;而负债管理理论虽实现了盈利性与流动性之间均衡,但是更多地依赖外部条件,往往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单靠资产管理或者单靠负债管理,都难以形成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通过统一协调管理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来达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即需要从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去预测流动性的需要,同时又从这两个方面去寻找满足流动性需要的途径,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最大化自身的盈利性。

2.财务公司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的资金来源,资产则是企业利用所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成果反映。因此,对财务公司的资金使用现状分析,可以通过分析财务公司的资产结构得以实现。财务公司的资产结构分析表显示了2010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存放同业款项以及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构成了财务公司的主要资产项目,合计占85%左右。

有价证券的投资报酬率通常高于银行存款的报酬率,但是财务公司投资于银行存款的金额却超过有价证券规模的一赔。财务公司的有价证券投资分析显示2010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三项合计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平均在12%左右,而银行存款在总资产中占比约为31%

从以上可知,发放贷款与垫款以及存放同业款项是财务公司的主要资产组成项目,这说明财务公司将大部分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2010年,财务公司的有价证券业务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2%左右,其投资规模不足银行存款的一半。银行存款虽然具有高流动性,但是其收益也最弱,而有价证券跟银行存款相比则有更高的盈利性,且当财务公司选择科学的投资策略时,有价证券投资不一定会大幅降低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流动性。由此可知,财务公司对现金流匹配存在很大需求。

3.财务公司高比例存款的原因

通过分析发现,这既有“财务公司自身经营理念和创新能力方面的问题,也有政策及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因此,本文从外部和内部俩个方面对财务公司选择银行存款而不是有价证券作为闲置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式的原因进行分析

(1)外部原因分析

2010年中国银行也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了《关于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就财务公司证券投资风险加以提示,并提出严格管理证券业务的要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讲过“对财务公司投资业务的要求是:有则做,无则不做。确有资金长期沉淀,没有不良贷款,现金流量很大,可以做一些,但首先是保本、保流动性,然后再考虑盈利性”。可以看出,监管机构认为投资业务只是财务公司主业的延伸和派生,不应成为财务公司的盈利重点和工作重心。

由于财务公司资金的封闭运行,经营风险与集团兴衰密切相关,使得财务公司的风险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当财务公司将大量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时,自身就很有可能将自身暴露在过高的投资风险中,一旦金融市场发生动荡,财务公司将面临投资亏损甚至无法收回本金的困境。这不仅会影响到财务公司自身的流动性,流动性短缺的困境,还会通过财务公司与集团之间的资金纽带传导到整个集团,从而影响集团及各个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的状况。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很有可能使整个集团的资金链发生断裂,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为满足监管层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财务公司选择银行存款而非有价证券作为闲置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式。

(2)内部原因分析

2009年末国家电网财务公司的审计报告披露现金类资产余额444.5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9.53%。公司解释“现金类资产通常保持较高水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资金需求,服务于国网系统整体的业务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财务公司持有高比例的银行存款的目的是保持自身的流动性。

财产安全论文篇2

论文关键词:安全生产费,负债,专项储备

一、安全生产费核算原理

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007年1月1日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际,安全生产费的核算是参照原会计规范下财政部的财会【2004】3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在实际使用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提取的发展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负债的定义,安全生产费或维简费不符合“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的特点,所以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或维简费时,应当计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会计处理及应用举例

按照2009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一是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计提时借方记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专项储备,同时贷方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专项储备不再为二级科目。二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方面论文格式范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是否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其所得税影响,实务中存在困惑,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缺乏协调。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既不确认资产又不形成负债,也不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

为,根据有关所得税征收原则,与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税前扣除,因此,涉及所得税会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甲公司是一家煤矿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为每吨15元,假定每月原煤产量为10万吨。2010年5月26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用于改造和完善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设备预计于2010年6月10日安装完成。甲公司于2010年5月份支付安全生产设备检查费10万元。假定2010年5月1日,甲公司“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余额为400万元。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税收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发生额允许税前列支;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10年5月1日提取安全生产费

借:制造费用150(10*15)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150

2、2010年5月26日购入需要安装的安全防护设备

借:在建工程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贷:银行存款117

由于5月31日设备未安装完成不应冲减专项储备。

3.、5月份支付安全生产设备检查费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10

贷:银行存款10

4、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35[(150-1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5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

[2]甘秀文: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会计与税务处理新规解读.财会通讯,2010年第3期(上)。

财产安全论文篇3

「关键词税收税制结构充分就业财政穷人

一、世界税制变迁第一公理:减税

国际通行的税收研究常识性的结论是:任何税收都对社会有负面影响,任何增税都会减少就业机会,降低经济增长,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税制变迁最大的特点就是减税,通过减税,可以获得国家、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减税是由民选制度来保证的,至少在减税理论没有出现的情形下是如此.关于这一点,我们能在发达国家找到数不清的例证。民选总统几乎都不可能是增税总统,而且如果想要有所作为,民选总统还要不断地减税。美国历届有作为的总统都是减税总统,华盛顿、杰弗逊、罗斯福莫不如此。卡特在1978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得明白:“税收改革和减税要一起进行。我们的税收建议将在我国增加就业机会,为穷人增加就业机会尤其要给予特别的注意。我们要知道在我们的自由经济里面,减税一直是新的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美国现任总统布什更是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减税上,他利用一切机会一有时间就游说他的减税计划.他说:“百分之六的失业率应该大声喊出来,让美国的两党国会议员清楚听到,我们需要大幅减税,如此一来,我们的同胞才能找到工作。”“减税计划将使美国人有更多的钱花,有更多的储蓄,有更多的投资,这些改革方案将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世界税制变迁第二公理:减税请先废止流转税;如果万不得已要保留部分税,请征所得税。换一句话说,税制优化落实到税种上就是尽快采取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许多美国总统对此都有很精彩的论述,兹略举几例:

美国总统杜鲁门在1953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减轻税收的最恰当办法是给那些最需要减轻税收负担的人以救助,而又不致减少政府的收入。在通货膨胀的危机过去以后,我们应该研究在修改整个税制结构基础上降低税收。”.

美国总统杜艾森豪威尔在1954年的国情咨文中说:“我们现在应该取消比较明显的不公平的赋税,特别是针对小纳税人的;减轻那些限制小企业发展的赋税,放宽对弱势群体以及对医药费用的赋税,降低消费税。”

美国总统里根在1982年的国情咨文中说:“我们的经济恢复计划是以4项符合常理的基本原则位基础的:继续降低联邦开支增长率;坚持削减个人税和营业税,从而刺激储蓄和投资。”

显然,上述总统的精彩论述,不仅表明了税收必减的大方向,而且也表明了税制必须减少对穷人的盘剥,减少对消费支出与流转征税,税制必须尽快过度到以所得税为主的大方向。

三、税是减还是增,是以所得税为主体还是以其他税为主体-“税制改革的方向”问题是市场思维模式与计划思维模式在世界经济领域的最后一战

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一个体制已经崩溃了,但计划的思维方式与理论却在某些领域依然占据统治地位。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个体制已经建立起来,但并不表明她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优势。尽管“税制改革必须走减税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道路,税制结构优化必须遵循税制变迁的历史规律,必须符合国际惯例与历史事实,尽快废除流转税,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道路。”在市场经济社会完全是一个不争的公理,有着大量的史证、人证和物证。但在中国,税制计划思维定势严重。兹举一例:《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一期发表了刘溶沧与马栓友老师的《论税收与经济增长-对中国劳动、资本和消费征税的效应分析》(以下简称《税》),硬是把世界所认定的公理翻了个个儿,他们的研究结论是:

1、我国对劳动、资本收入及消费支出征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对消费支出征税,提高了投资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不影响劳动供给,最终效应是不妨碍或弱促进经济增长”

2、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的取向应当是:适当减少对资本和劳动征税,增加对消费支出征税,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不宜过快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显然,这两条结论不但否定了减税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而且要搞税制劣化:主张多向消费支出与经济流转征税,否定了税收中性原则;主张多向贫苦人征税,少向有钱人征税,否定了税收安全原则。

众所周知,税是减还是增,是以所得税为主体还是以其他税为主体关系到“税制改革的方向”,说穿了,这个问题是市场思维模式与计划思维模式在世界经济领域的最后一战。鉴于税收研究的结论关系到我国税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贫苦人的就业机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税收改革搞不好,就会把人逼向犯罪的道路,引发社会动荡甚至骚乱。鉴于《税》文的观点有一定的导向性与代表性,故我们有必要谈一谈世界税制变迁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以证明世界税制变迁几百年来不言自明的公理:减税,尤其要减少间接税(对贫苦人征税),才是对国家、人民有好处的做法。

四、世界税制变迁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也谈税制变迁公理的再证明。

(一)启示一:税制改革应该彻底抛弃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

计划经济思维模式有一个假设前提:国家比个人聪明,国家运用财富组织公共经济建设的效率比私人更高。这个假设原来是有吸引力的,但在计划经济酿成了惨绝人寰的世界性灾难,不得不寿终正寝以后,已经臭如狗屎。说穿了,它只不过是极个别人为了剥夺普通人权利,谋取一己之特权而精心炮制的骗人的工具。但是,世界上总有一部分人需要这种工具,故它迟迟不肯退位。

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对税制改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将国家与个人对立,强调国家财政需要,否认减税的必要性。2、将国家理性与市场天性对立,将税收对市场天性的损害结果看成是宏观调控的成绩,否认税制优化。他们认为:国家运用税收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理性失灵与市场失灵[:请记住我站域名/],税收是必不可少的经济杠杆和宏观调节手段。

《税》文关于增加对消费支出征税弱促进经济增长的论证,完全是运用计划经济这些臭名昭着的理论的产物。可能是考虑到计划经济下以国权否定人权的相关假设名声实在太臭,才没有明示。

(二)启示二:市场经济下的中国税制改革应该接受市场基本常识与市场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

市场经济思维模式有个简单的观察结论:国家财政支出的效应往往低于个人支出的效应,国家并不比个人更聪明(因为国家也是由个人操纵的)。在这个基本常识之下,减税与防止税收“干扰”(计划经济讲“调控”)社会生活就成为当然的推论。

美国总统福特在1975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减税措施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允许纳税人而

不是政府花他们缴纳的钱。如果我们要使经济状况好转,减税是必不可少的。减税为充分就业带来最大的希望。”

(三)启示三:税制优化公理并不为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内的人真正理解,还需要再解说和再证明。

税制优化公理是建立在市场基本观察结论与税种分类的基础上的,其目的是通过防止国家干扰来实现国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税制优化是一种双赢模式,她与计划经济双否模式是针锋相对的,并不会象计划经济推崇者所担忧的那样会损害国家利益。税制优化公理内容丰富,她考虑“社会安全、行业安全、税制成本”诸因素分别提出“直接税原理、税收中性原理、单一税制原理”,三个原理最后都集中为:建立以所得税为单一主体税的税制体系。

税种依照财产与劳动的结合状态来分,有:财产税、所得税、流转税、行为税。由于不同的收入与人的劳动的结合程度不一样,税制优化才有了活动的空间。流转税的流转额和行为税的行为额都是发生在具体经济交往过程之中的,与人的劳动密不可分的充满风险的财产,对其征税有三重危害:1、违背税收安全原理,损害社会安全。包括三方面:A、流转税是一种间接税,纳税人通常可以通过出卖产品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转嫁给其他没有支付能力的人,使得税收实际上由穷苦人承担,逼迫穷人犯罪或者造反。B、在纳税人遭遇风险时,加大其风险,使纳税人血本无归,走向造反路。流转税是不顾纳税人风险的,在纳税人产品卖不出去时,征流转税有可能落井下石,迫使破产者铤而走险,损害纳税人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C、奖懒罚勤,提高经济准入成本,损害社会总体效率与安全。流转税在企业经济活动赢利前征税,迫使企业尽量减少经济活动,奖懒罚勤,直接损害了社会经济交往与就业机会,损害社会总体效率与安全。2、违背税收中性原理,损害行业安全。流转税不能涵盖所有行业,对不同行业往往采取不同税率,制造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资源配置障碍,损害了行业安全。3、违背单一税制原理,多重征税,监控环节多,白白增加税收成本与纳税人道德成本。流转税是不透明税,监控难、逃避易,成本高昂;流转税之后有多重流转税,还有所得税,用多重环节不如用所得税一道环节实现一个国家总体再分配目标。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财产的闲置状态很容易查清,所得税也应该向闲置财产税转移才对。但是,传统四税中,财产税的财产与劳动的结合很难查证,它有可能是一种完全与劳动分离的财产,比如闲置财产;也有可能是完全投入流转领域的财产;因此,财产税除了遗产税、赠与税等小税种外,不可能避免流转税的种种弊端。最后,只有所得税因为是一种直接税,由已经赢利的有支付能力的人在赢利后支付,税制成本最小,最低限度地损害社会安全、行业安全,而成为税制首选。正是这种比较使得全世界的发达国家无论存在多大差别,经历多少反反复复,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流转税近似于零,所得税占所有税收收入的90%左右,另外再辅以少量的财产税,极少的针对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行为税。

研究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根据前人的分类进行,远比自己设计不伦不类的新税种要有说服力。特别是优化税制这样的大问题更不能脱离了税法的基本分类。消费支出是典型的流转税,《税》文违背常理证明:对消费支出征税能弱促进经济增长。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是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作怪,对上述公理缺乏理解。

五、减税,尤其是减少流转征税(对贫苦人征税),也是有利于国家财政的重要举措

减税能使个人收入增加人人能理解,减税能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增税反而使国家收入下降。这个不用证明的历史现象在计划经济体制里是无法解释的,在他们对立、梦幻且贪婪、仇视的目光里,只有增税,只有别人都没有,他们才会有。尽管中国的就业压力是世界上最大的,尽管中国人对减税尤其是减少损害就业机会的流转税,早就望眼欲穿。但陷入计划经济思维模式里的梦中人,仍然在试图告诉人们:我们是一贯正确的,我们增税、增加流转税、增加对贫苦人的间接税是为了国家财政的正常运作。在这些错误观念的影响下,“我国财政收入90%以上来自税收,这部分收入又以流转税为主体,占到了70%左右”.《税》文的观点只不过是这些梦中人的一个缩影罢了。

尽管SARS过后,出现了一些好现象:“财政部已拟大幅调整收支结构,力争财政预算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已经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会议、差旅、出国等经费,来平衡财政收支的结构”.但如果对计划经济时期祸国殃民的观点不加清算,中国就很难解决她自身的经济问题。众所周知,美国一个家庭的税负只占家庭收入的1‰。而中国,普通家庭的税负一般是美国的20倍以上。究其原因,主要在税制结构上,美国的流转税已经近似于0,而中国的流转税占70%以上。在减税方面,美国政府只有8个部,政府之外并不存在其他公务员体系。而中国,23个部委的庞大国务院只是公务员繁杂冰山的一角,政府之外,还有9个政党和团、妇联、工会体系在享用国家税收。因此,中国无论是税制优化还是减税的空间都极其巨大。

“提高税收并不意味着减少赤字。提高税收也不会使预算平衡,它只会鼓励政府增加开支,减少私人投资。提高税收将使经济增长放慢,减少生产,毁掉将来的就业机会,使没有工作的人更难找到工作,而现在有工作的人则更有可能失业。”希望美国总统里根的这段话能对今天中国的梦中人起到一点作用。在增、减税的问题上,税收一提,民众休息,民穷国穷;税收开关一紧,中国经济增长必成滔滔洪流,国家财政收入也一定于滔滔洪流中滚滚而来。在废止流转税的问题上,流转税开关一关,所得税一定于滔滔洪流中滚滚而来。民富国富,难道还用得着一再解释吗?

(李纪兵法学硕士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410083E-mail:;电话:010-62516164;13520451101;更多信息请先登陆,再登陆,及相关链接。)

「注释

[1]西方经济学把制度作为既定因素来研究,使其不可能提出完整的减税理论。据我所知,目前最完整的减税与废税理论是本人在1997年发现的,详情见拙着《富国律》,如果有其他人发现比我更早的减税与废税理论,请尽快告知,免得被人笑话。

[2]梅孜编译《美国总统国情咨文选编》第635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

[3]这一方面说明现代市场经济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不彻底的,这种不彻底的主要表现是:先进的制度与落伍的教条相纠缠。西方经济学落伍了,它们不但不能圆满解释一个公理,而且总是干扰这个公理。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可能是比现代市场经济更加先进、更加彻底的市场经济。当然,后者要靠我们自己去发掘。

[4]中新社华盛顿五月二日电《布什硅谷演讲内政外交为明年竞选连任造势》

[5]中新网5月25日电《布什发表讲话强调减税能助美经济恢复活力》/49/09/article209500949.shtml

[6]梅孜编译《美国总统国情咨文选编》第67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

[7]梅孜编译《美国总统国情咨文选编》第182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

[8]梅孜编译《美国总统国情咨文选编》第671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

[9]刘溶沧马栓友:“论税收与经济增长-对中国劳动、资本和消费征税的效应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一期第67页。

[10]刘溶沧马栓友:“论税收与经济增长-对中国劳动、资本和消费征税的效应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一期第76页。

[11]按照税收转嫁原理,对消费支出征税,税负最终会被纳税人作为成本转嫁到贫苦人身上,只有对所得征税,有钱人才没法转嫁税负。

[12]梅孜编译《美国总统国情咨文选编》第589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

财产安全论文篇4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必然性

Abstract:inthecurrentmarketeconomicsituation,theimportanceoftheworksafetyofelectricity,decidetheelectricpowerenterpriseconstructionofsafetycultureoftheimportanceandnecessity.Inthispapertheauthorfrompowerofsafetycultureoftheenterprise,thebasicfeatures,thebasicfunctionofessentialcharacteristics,thispaperexpoundstheelectricpowerenterprise'ssafetydecisionofthecultureconstructionofinevitability,forreference

Keywords:electricpowerenterprisesafetycultureconstructionnecessity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是指电力安全知识,或者是电力企业所创造的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一个分支,是人类文化和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坚持以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创造出了能够适应生产实践要求,影响和推动生产活动前进的安全文化。

一、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的发展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对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电力企业只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来说,无疑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就我们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现状看,虽有进步,但总体上讲许多安全知识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产物,职工队伍的安全知识水平并不高,还难以完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另一方面,知识经济时代又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定的文化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它规范着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向,知识经济时代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强调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

1.1、安全知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地位,决定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在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知识作为人类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成为生产力的一大要素,只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知识为劳动者所掌握,才能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工业经济时代,电力企业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实现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正因为如此,安全文化建设非常重要。要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知识就是生产力的高度,来看待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

1.2、知识经济时代的生存环境,决定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过去,谈到安全问题,有些企业仅仅考虑保护本单位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或者以为本单位不出事就足够了。实际上,还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考虑整个人类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在工业时代,由于人们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掠夺式地开发,使人类出现了生存危机。现在,人们已取得共识――保护环境是人类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因此,电力企业只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才能使职工从知识经济繁荣景象的背后,看到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自觉地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保护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1.3、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素质,需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电力职工应具有更高的安全知识素质,但从一些电力企业来看,职工安全知识素质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有的职工安全知识老化,所学的知识只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东西,而又缺乏学习新的安全知识包括高新科技知识的紧迫感。有的职工掌握的只是一些应用性的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对安全知识系统的学习与了解,更缺乏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要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频率大大加快,推出高新技术产品的周期也越来越短。安全知识也是如此,它将随同其他方面知识的更新而更新,随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现而出现。电力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帮助职工不断地更新安全知识。知识经济时代还要求职工不能满足于对安全知识的能懂会用,更应该具有创新能力,即善于把安全知识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目的不单纯为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综合运用安全知识观察和处理实际问题,增强保护环境、保护他人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4、由硬性管理向知识型管理转变,需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以往如同其他管理工作一样,安全管理也是管理者向被管理者实施控制的过程,管理多采用硬性的管理手段。在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管理以知识管理为主,安全知识成为联结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中间链条,安全管理决策和手段也将越来越知识化、智能化和数字化。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能使安全管理者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素质,不仅要走在学习的前列,而且要学得更多更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偏向得以避免。由此可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仅能促使管理方式由强制性向知识型转变,而且在管理方法上将会更加富有知识色彩,推动安全管理活动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功能决定其必然性

谈到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功能,人们自然会想到文化的功能。其实,作为人类文化的分支―――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它所具有的功能与人类文化的功能是一致的,不过是带有强烈的电力企业的痕迹而已。所谓功能,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功效和能力。安全文化的功能,则是指安全文化在人类生存和社会进步中所发挥的有利作用。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功能有:

2.1、教育的功能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通过教育等方式传授给职工,能够帮助他们纠正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冒险蛮干行为,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它给人们以规律性的认识,接受正确的理念。教育的功能传授的安全文化,使人们开阔了视野,掌握了安全唯物论和安全辩证法,在反事故斗争中,不断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变。

2.2、规范的功能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为职工所接受,能使他们克服不良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安全规程、安全法令、安全规章制度等,都是一种带有严格规范性的文化,成为人们共同遵守和服从的行为准则。它不仅用严格、准确、简洁的语言进行阐述,告诉职工在一定的情况下应该做些什么,不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做是安全的,怎样做是违反规章容易引发事故的,而且对每个职工都适用,不能因人因事而异。安全规程、安全法令和安全规章一经颁布,就对任何组织和职工个人都具有同等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2.3、协调的功能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所有的人、组织以及各环节、各要素之间充满着矛盾,会出现摩擦和耗损。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安全文化准则和精神价值来协调各种关系,解决各类矛盾,使安全管理系统的各方面都能处于有序运行、和谐配合、协调发展的状态,产生整体效应,以实现安全目标。

2.4、积累的功能

积累是指事物的逐渐聚集。文化积累是指文化在进行传递的连续性基础上,不断容纳和增添新因素的过程。从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来看,首先,它的积累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虽然新中国电力企业的历史只有50多年,但经过一代代电力职工的艰苦奋斗和创造,到目前为止,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已有了一定的规模。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积累功能,不仅仅是对前人已创造的文化成果的继承上,更要注重发展创新。发展离不开积累,积累是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所处的时代条件不同,前人创造的文化成果不可能满足今人实践活动的需求,只有适应新时代条件的需要,不断地创造新的文化,才能保持文化发展的连续性。

三、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特征决定其必然性

创造安全精神财富与创造安全物质财富协调发展。安全精神财富与安全物质财富,共同构成安全文化的基本内容,缺一不可。安全物质财富是创造安全精神财富的基础和条件,安全精神财富为安全物质财富的创造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两者共同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的实践活动。长期以来,电力企业坚持正确处理安全精神财富创造与安全物质财富创造的辩证关系,使两者并重、协调发展。

注重安全理论的研究,不断地为安全文化注入新的内容。安全理论是安全实践的先导。近些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理论的研究出现了许多新的成果。如: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等。

安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加大了安全文化的技术含量。电力企业是现代化的社会大生产,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电力安全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电力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发展的显著标志。

各类安全工作规程的配套使用,使岗位安全文化各具特色。从电力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工业系统时起,借鉴国外同行业和国内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在反复实践、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写和颁发了各类工作岗位的安全规程。安全规程对劳动者作业全过程的行为给予提示、引导和约束,成了他们生命与健康的“保护神”。

四、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的本质特征决定其必然性

财产安全论文篇5

关键词:虚拟财产;交易成本;新权利束;产权嬗变

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速度的加快,网络得到了迅速发展,网络的发展带来了虚拟财产的繁荣,然而,由于法律界定方面的模糊,使得虚拟财产的保护处于无序状态。本研究在以下三个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分析:行为人是理性的“经济人”,行为人的行为是他们在特定法律条件下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法律制度在运行中会给当事人带来收益和成本;财产权利界定清晰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因此,产权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对制度选择创新起重要依据作用。

一、虚拟财产保护的理论提炼

(一)虚拟财产保护的多维视角

按照传统的分类方法,财产权可以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当前也有一些文章专门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有的认为虚拟财产是一种债权,有的认为虚拟财产是一种物权,也有认为虚拟财产属于知识产权。物权说、债权说与知识产权说的提出是寄希望于以传统财产权分类来确定虚拟财产的类型。尽管没有得到统一的理论厘定,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些基本理论中提炼出虚拟财产的基本属性加以分析,得出有益结论。

其一,与现实并存性――存在前提。有的学者指出的,虚拟财产首先要满足虚拟的特性,这就意味着虚拟财产对网络游戏虚拟环境的依赖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存在。而且,玩家作为现实社会人对虚拟财产的利用必然导致虚拟财产与现实社会发生联系,使虚拟财产具备了现实中相应的对价,进而能实现虚拟向现实的价值转换。其二,来源合法性――保护要件。基于虚拟财产的现实地位,本文讨论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取得方式的合法,虚拟财产应以合法的方式获得,并不要求虚拟财产本身必须是属于现行法律规定的财产。通过非法方式的财产,例如外挂、私服以及通过黑客手段入侵游戏程序而得到的虚拟财产则应当是法律所禁止的。其三,流转交易性――必要条件。虚拟财产已经逐渐突破了网络游戏空间的局限,在现实的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交易现象。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之间存在着或明或暗的交易市场和“汇率”,玩家通过在线或离线的形式进行虚拟财产交易。对于游戏提供商来讲,销售虚拟装备、宠物、虚拟货币等目前是一项重要的收入。其四,稀缺性――经济本质。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玩家通过劳动和金钱投入,得到的虚拟财产,有的虚拟财产是高级玩家在特定游戏环境下执行特定任务之后才具有获得的资格,相对于现实世界里的真实财产,虚拟财产的稀缺性得以充分体现。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突显于虚拟财产同现实中的货币的对价关系,我们可以说,虚拟财产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异化了现实世界中人类劳动和财富。

虚拟与现实并存性是其区别于其他财产而存在的前提;虚拟财产的稀缺性从根本上决定了虚拟财产具有价值,而稀缺性是虚拟财产价值性的本质构成要件;虚拟财产的流转交易性与来源合法性是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

二、新权利束――法学与经济学的理论契合

(一)虚拟财产的产权嬗变理论应用

在英语中,用“Property”来表述财产,大多数人在说到或听到财产的时候,想到某种物质的东西。……,但财产这个名词的真正和本来的意义不是指物质的东西,而是指使用和处理一件东西的权利。财产的真正意义是完全指一种权利、利益或所有权。在英美普通法认为,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财产是一组权利。这些权利描述一个人对其所有的资源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些什么;他可能占有、使用、改变、馈赠、转让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财产的范围。这些权利并不是永远不变的。这是因为财产本身只是一种事实,它本身并没有实质意义,在财产没有被人占有、利用或处置时,财产本身是没有经济意义或法律意义的。科斯指出,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利用的是实物(一亩土地或一吨化肥),而不是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但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拥有的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从产权界定的理论嬗变,我们发现产权界定是一个演进过程。随着新的信息的获得,资产的各种潜在有用性被不同领域的人们发掘,并通过交换他们关于这些有用性的权利而实现其有用性的最大价值。每一次交换都改变着财产的界定。在法经济学理论中的产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产权是不断产生并不断放弃的,因此需要一种适于不断变化的情形。在实践中,英美法系更是大大的扩张了财产的范围,他们不断的通过判例的形式来确认新财产形式,这里用的财产这个词,已包括了一切有价值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得知,财产的正确定义是“产权”,是财产所有者对物或资源的一束权利。将具有价值的权利和利益认为是财产,无疑可以使财产的概念超出物质形态的束缚。

通过对虚拟财产的特征分析,结合产权理论嬗变进行研究,我们发现今天人们所谓的财产不但指有形物,还包括无形物,泛指一切经济价值相关的权利,财产的稀缺性是指权利等一切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稀缺事物;财产的有用性指它可以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目的作为对价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这样我们就对财产的有用性与稀缺性做出新的理论阐释。对于虚拟财产而言,其特征与产权理论有着自然的契合。首先,虽然它在现实生活中不具有同其他物品一样的使用价值,但它在网络环境中,以游戏工具或其他的形式出现,确实可以在提升游戏级别、换取其他游戏物等方面实现其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在玩家层面体现在玩家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满足感。其次,网络游戏中任务和环境是变化的,为了将游戏进行下去,玩家需要虚拟财产的增加与增值,因此,为获得虚拟财产而出现了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之间的交易市场和换算机制。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在线或离线交易的方式获得,虚拟财产转向真实的社会空间,是现实交易在网络环境下的一种反映,其蕴含着真实的金钱交易,不同的是其价值符号由现实的货币变成了游戏中的游戏币。最后,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网络游戏玩家通过大量时间、劳动和金钱投入,才能得到的虚拟财产。对于游戏运营商而言,由于虚拟财产在数量上的有限性可以为其带来财富,为其自身利益考虑,不会无对价的复制大量的虚拟财产,使得其稀缺性得以保证。

当虚拟财产与现实价值形成对价关系时,其经济价值就突显了出来,因此,在财产权形式和种类的膨胀现象被美国的一些法学家称为“权利的爆炸”的时代,人类可以拥有的财产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只要能被人类利用的资源,都有可能成为财产。财产不再局限于传统私法领域的物、行为、智力成果等,而是表现为各种具有经济价值权利的总和。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财产是与以往任何财产形态所不同的,作为一个开放发展型的财产范畴,是存在虚拟财产一席之地的。虚拟财产作为一束新的权利,可以归于产权理论讨论范畴。

(二)虚拟财产保护的经济分析

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任何其它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的安排,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的产值也许永远不会实现。这种观点认为,保障资源流转效率就是消除对权利自由交换的障碍。因此,对虚拟财产在产权理论的范畴加以界定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有益的启示。

首先,产权制度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是基于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所形成的一系列正式的制度,产权反映的是人对社会资源的分配、管理、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束。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成本不同从而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将虚拟财产引入产权理论的范畴加以讨论,我们可以看到,虚拟财产只有明晰其产权才会带来交易安全,带来交易成本的降低,促进其流转。因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虚拟财产应寻求使交易成本最低的权利初始分配。如果没有合理的虚拟财产制度安排,虚拟财产的经济效果就难以体现。而法律作为社会中界定权利的规则,人们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财富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法律规则以明晰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于玩家,因为玩家在虚拟财产的衍生过程中的作用及受益最大,其界定对于玩家的权利涉及最多,这样使得虚拟财产所有者可以拥有相应救济权。

其次,理性选择理论通过对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能预期经济行为人对特定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做出的反应和行动。我们知道,虚拟财产流转的存在和发展有两个基本源动力:资源稀缺和追逐利润。这两者都是与产权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权制度是决定资源配置和追逐市场利润的基本制度。从根本上说,虚拟财产交易活动都是以产权为基础并围绕产权来展开的。理性的市场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在本质上都表现为对产权的追求。玩家追求虚拟财产,以期利用虚拟财产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从而进一步拥有更多的虚拟财产。同样,在虚拟财产交易过程中,理性的玩家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追求能维护其利益的合理的、明晰的虚拟财产制度。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玩家利益最大化,并不仅仅意味着经济收益的最大化,还应包括交易安全、稳定性等因素的参与。因此虚拟财产的产权界定可以使玩家在进行交易时形成合理的预期,降低由于产权模糊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分析,以及对虚拟财产的产权制度安排上充分考虑理性玩家的利益需要,综合比较各种可行方案的利益得失,做出最科学、最合理的产权安排。

最后,作为产权流转的消耗――交易成本对于虚拟财产保护有重要意义。交易成本是富有张力的概念,借用波斯纳的观点,主要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通过自愿交换而实施经济行为所支付的成本。交易成本在虚拟财产保护的制度安排、解决虚拟财产纠纷和人们实际生活中对虚拟财产保护起着导向型作用,是用以解释虚拟财产保护制度构建原则与具体制度安排的重要理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保护制度的架构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要在理论上促进虚拟财产交易,促进其市场的发育;第二,该制度安排能够满足实践中对虚拟财产保护需求。虚拟财产保护规则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玩家及运营商的利益和交易成本的大小,尽量选择交易成本最少的规则来保护虚拟财产,建立符合虚拟财产所有者的理性选择、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的虚拟财产保护制度。而将产权界定于玩家会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为此我们就要从当前虚拟财产发展的实际出发,恰当配置虚拟财产保护权利义务关系、调整虚拟财产相关各方的关系结构、设计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进而提高虚拟财产保护制度的运行效率。

三、制度设计――虚拟财产保护的路径选择

(一)立法选择:制度安排的逻辑起点

在网络空间之中,网络游戏的参与权和虚拟物品都成了可以流通的商品,出现了交易市场并因此衍生利润。对虚拟财产的立法选择应遵循法律市场理论,即法律供给要与社会对法律的有效需求相一致,越能采用或满足市场交易方式制定规则,人们守法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任何一项立法,都必须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应该给予特别关注的是,制度安排应具有一定的预测性和超前性,它不仅要满足静态社会的制度需求,还应关注动态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制度的超前性看似对制度均衡的打破,而实质上它追求的是一种动态的、更高层次的制度均衡。当然,制度的这种超前性必须有合理的界限和标准,脱离实际的盲目的超前性将最终影响和制约制度效力的发挥。因此,在虚拟财产保护的制度架构上应根据其实际发展需求,允许其产权制度适度超前,以应对虚拟财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在立法上,首先应明确虚拟财产属于合法财产的一种形式,受法律保护,明确虚拟财产交易的形式合法,让虚拟财产交易结束地下状态。结合国外相关的情形,出于法律供给的前瞻性考虑,应制定网络游戏方面的基本法。因为虚拟财产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性质、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运营商的责任以及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是实务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而且网络游戏还存在着诸多私服、外挂、虚拟交易平台的规范、网络游戏格式合同治理等问题,通过制定一部网络游戏方面的基本法把这些问题系统地加以解决,真正满足法律需求和减少交易成本。另外,在刑法保护方面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增加关于电磁记录的单独保护罪名,把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号视为存在于服务器上的“电磁记录”加以保障。

(二)规范交易:产权流转的对策回应

由科斯定理我们知道,产权必须具有流转性,“财富最大化”是通过权利交换而实现的。交易成本理论告诉我们,交易成本对于权利的流转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诺思认为,人们设立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创造交易秩序和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但是,目前的虚拟财产交易市场和交易制度多是自发形成,在规范性上存在很多漏洞,容易产生交易欺诈行为。因此,在虚拟财产保护的制度安排上对虚拟财产的合理流动进行保护是题中之义。通过虚拟财产交易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虚拟财产交易市场的进行调整和规范,将有利于减少虚拟财产交易欺诈行为,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中,虽然运营商提供了相应的交易机制,但是由于运营商只留存虚拟财产的交换信息,而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如玩家的相关真实信息就无法提供,因此交易的安全性将很难得到保障。为实现虚拟财产交易的有序化和规范化,虚拟财产的网络交易与网下交易结合不失为一种选择。由游戏提供商建立交易网页,或者成立统一的虚拟财产交易网站提供完整的交易服务,让游戏玩家在交易网页上完成交易,对记载玩家交易情况及玩家信息的电子数据完整保存。如果玩家在网下进行私人交易,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应要求玩家采用规范的交易合同。这就要求玩家在注册游戏账户时应以真实身份注册,以避免在发生虚拟财产侵权时无法证明自己相应虚拟财产的权利人。这样就使玩家在更具安全性的交易环境中进行交易,并为发生虚拟财产侵权时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救济保存了有效的证据信息。

(三)价值核定:产权测度的经济依据

产权能使理性“经济人”形成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Ho德姆塞茨则明确地认为:当一项交易在市场认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权利束常常附在一种有形的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有交换物品的价值。因此,法律与经济学均认为市场价格是对权利的估价,是一种权利的交易,权利量的大小是制约市场价格高低的极为重要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尼科尔森认为,法律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人们的权利从而能够帮助人们获得“正确的价格”。

要实现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面临的棘手问题是如何确定虚拟财产的价值。也就是对游戏者付出的网络游戏费、上网费与游戏者获得技能所投入的时间、脑力和体力的价值核定。但是按照现行的证据相关理论,对于时间、脑力和体力的认定是不具有说服力的。也有学者认为可以参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得到虚拟财产平均的价格,而由这个“社会平均价格”所决定的以上网费、点卡等形式的金钱的投入,就可以作为认定这种虚拟财产价值的标准。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联系是不断变化的,大多数的虚拟财产并不直接体现现实价值,因此不同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价值,应当跟游戏本身、运营状况、运营商的运营成本密切相关,因此需要综合各项因素对虚拟财物的价值进行个案分析确定。我们认为可以在法学理论上进行进一步研究,建立全面的、独立的、与虚拟财产发展相符合的法律评价与保护体系。

(四)权利救济:产权保障的制度手段

由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的需求的无限性,必然会发生人们为争夺稀缺性资源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相互竞争,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来明确地界定人们对稀缺性资源的权利,来解决资源稀缺条件下人们因使用资源而发生的利益冲突,那么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及降低人们之间的交易成本,反而会因竞争秩序的混乱而造成资源浪费。法律应该维护当事人权利,使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大化。救济,特别是公力救济,是在事后界定权利,使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化的重要途径。在虚拟财产保护中,电子商务中的ODR机制不失为一种选择。ODR机制,又称“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其主要模式是把线下纠纷解决的方法和经验运用到全球电子商务环境中,通过线上的调节和仲裁或者计算机辅助交涉来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机制。采用该种机制,当事人利用ODR方式解决纠纷的成本很低,耗时很短。也可以建立专门的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机构。为节约救济成本,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虚拟财产纠纷仲裁委员会。这样大部分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在进入法院之前可以被有效的处理,既降低了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也可以节省法院的司法资源。

参考文献

[1]赵占领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J].信息网络安全,2004,(5).

[2]转引自[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张军等译.法和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中国金融市场的产权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5][美]R•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6][美]Y•巴泽尔,费方域、段毅才译.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7][美]肯尼斯•万德威尔德,王战强译.十九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概念的发展[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5,(1).

[8]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9]蒋宏宾.正确认识现代产权制度[J].群众,2004,(4).

[10]Ro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财产保全(收集5篇)
  • 下一篇:医疗投诉管理办法(收集5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