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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收集5篇)

时间: 2024-08-02 栏目:写作范文

危险废弃物篇1

关键词:固体危险废物;资源;无害;减量化

中图分类号:X7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工业和城市产生的大量固体危险废弃物,既浪费了土地资源,也使大量的可再生资源流失,并对大气、水、土壤等造成了极严重的污染。已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环境。

2、固体危险废物及其处理原则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分47大类共固体600多种,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其污染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年产量为1000多万吨。由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长期重视不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储存或直接排放状态与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要求差距较大,形势严峻。我国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领域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云南省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危险废物的产量也在不断增长,目前危险废物产生量已居全国第五位,成为我国危险废物产出大省。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47类危险废物中,云南省占有35类。危险废物不恰当的堆放既有损环境美观,又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灰尘、污染空气。废物经雨水淋溶或地下水浸泡,有毒有害物质随淋溶水迁移,污染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因此危险废物是污染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处置固体垃圾。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重要课题。纵观各方面的研究,目前对危险废物的处理主要遵循“三化”方向,既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这样做不仅降低消除了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而且通过对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循环使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中,资源化是当前世界公认的废弃物处理的重点发展方向。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同时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发展,可以实现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3、危险废物的处理技术

危险废物的组成复杂,各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也不相同。但都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常见的处理技术如下:

3.1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各种工厂生产所得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炭业的煤矸石;燃料电厂和城市煤粉燃烧锅炉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黑色冶金工业产生的高炉渣、钢渣、有色金属冶金渣和赤泥等;化学工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石膏、硫铁矿渣、电石渣、碱渣等;开采矿石产生的废石、尾矿等。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特点是种类很多,产量大,分布广,常年排放均衡稳定,可作为可利用资源加以利用,且化学成分与建筑材料原料相近,具有潜在的活性,适合作建筑材料的原料。还有一些工业废渣含有一定的热值,作为低热值燃料,用于生产建筑材料有显著节能效果,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等就是这种废弃物。它们常用做生产砖的内燃料,生产水泥和烧结制品的原料,为其发展注入了新的契机。

3.2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3.2.1卫生填埋

按照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88)、《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工程-卫生填埋场建设标准》的规定,垃圾填埋作业程序为:卸点推摊、压实、覆盖。填埋作业实行单层作业操作,确保环境良好。

修建的填埋场应进行场底防渗,周边设置截洪沟,底部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填进作业过程中要按要求铺设气体导排系统―导气竖井,竖井间距约50~80m,竖井随垃圾填埋作业同步上升,并露出垃圾填埋高度0.5m。填埋场的最后覆盖由从下至上三部分组成:下层覆土为粘土(渗透系数

3.2.2焚烧

垃圾焚烧的关键是进行充分燃烧。焚烧是一种高温处理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工艺,焚烧温度在800~1000℃时可使其中的化学活性成份被充分氧化分解,留下的无机成份(灰渣)被排出。先进的焚烧炉设置有排烟脱硫设备和电器吸尘机,可使垃圾充分燃烧,杜绝空气污染。

焚烧设备主要有流化床焚烧炉、多段炉、转窑、敝开式焚烧炉、双室焚烧炉等。我国江苏研制开发的SLC垃圾焚烧炉,无需能源助燃,可使生活垃圾彻底焚烧,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被列为国家环保推广项目。

焚烧法在我国的使用地位仅次于填埋和堆肥化,共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三大方法。今后新建的垃圾处理场可将三类方法综合使用,即以焚烧堆肥为主,并结合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

3.2.3堆肥

堆肥分为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

好氧堆肥是在有氧的条件下,借好氧细菌的作用来使有机物质透过微生物的细胞壁和细胞膜而被微生物吸收固体的和胶体的有机物先附着在微生物体外,由生物所分泌的胞外酶分解为可溶性物质,再渗入细胞。由于好氧堆肥温度高,故亦称为高温堆肥。好氧堆肥温度高,可以杀灭病原体、虫卵和垃圾中的植物种子,使堆肥达到无害化。此外,好氧堆肥的环境条件好,不会产生臭气。目前采用的堆肥的环境条件好,不会产生臭气。目前采用的堆肥工艺一般均为好氧堆肥。当然,由于好氧堆肥必须维持一定的氧浓度,因此运转费用较高。

厌氧堆肥是在无氧条件下,借厌氧微生物主要是厌氧细菌的作用来进行的。厌氧堆肥的特点工艺简单,通过堆肥自然发酵分解有机物,不必由外界提供能量。厌氧堆肥运转费用低,如果对所产生的甲烷气处理得当,还有利用的可能。但是,厌氧堆肥对有机物分解缓慢且堆肥周期长,一般需一月,易产生恶臭且占地面积大,因此,厌氧堆肥不适合大面积推广应用。

4、云南省固体危险废物的处理发展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的目标,针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分布及产量等特征,提出建设云南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曲靖作为云南省的工业城市,地位及云南省危险废物的现状决定了建立曲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系统工程的必要性,而云南省危险废物主要集中在曲靖地区的特点决定了建立曲靖危险废物集中中心的现实和可行性。参照《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划研究》的基本原则,曲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系统工程将立足曲靖,辐射周边地区,具体服务范围包括曲靖、昭通、大理、保山、丽江、临沧、德宏、迪庆、怒江、楚雄10个地州的危险废物。服务对象涵盖云南曲靖市辖区范围内的医院、诊所、卫生部门和医学教育机构产出的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周边部分地区在焚烧炉检修时的临时处置;所辖区域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储存以及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废物交换等。

5、结语

固体危险废弃物虽然危害大,但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处理,即可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从而发展新经济,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方伟成,赵智平,梁飞.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比较[J].科技咨询导报,2007(16):88-89

[2]谢小兵,欧阳小琴,唐本义.固体废弃物的热裂解技术处理[J].江西能源,2004(1):27-29

[3]李湘洲.国内外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新动向与对策[J].粉煤灰,2004(5):44-47

[4]谢小兵,欧阳小琴,唐本义.固体废弃物的热裂解技术处理[J].江西能源,2004(1):27-29

[5]叶建军,韦书勇,鄢朝勇.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的环境风险及对策[J].中国建材,2008(1):70-71

危险废弃物篇2

[关键词]水泥;协同处置;废弃物;替代燃料

[中图分类号]TQ127.9;X7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1324(2012)-04-0068-03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已被国际公认为是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与其他处置废弃物的方式相比,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节能、环保、经济的比较优势,是目前国际上废弃物处置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城市清洁、高效消纳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的有效途径,是发展循环经济不可或缺的环节。

1国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现状

发达国家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起步较早,自20世纪70年代起,德国、日本、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开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经过30多年的探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建立起贯穿于废物产生、分选、收集、运输、储存、预处理和处置、污染物排放、水泥和混凝土质量安全等一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是一种基于全生命周期考虑的系统。欧盟国家利用水泥窑处置废弃物的技术与应用居于世界前列,法规和标准体系比较完备,对水泥厂处置的废物种类作了规定,设定了具有不同用途(替代燃料、替代原料、混合材料)的废物中各种重金属的最高含最限值,并制定了焚烧危险废物的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作替代燃料为例,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作替代燃料技术已经成熟,成为发达国家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使用替代燃料的数量和种类不断扩大,主要包括废塑料、废轮胎、生物质燃料、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油和溶剂等。发达国家有2/3的水泥厂使用替代燃料,欧洲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欧洲水泥厂的替代燃料比例达到18%,比1990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其中,荷兰是世界上水泥行业使用燃料替代率最高的国家,燃料替代率从2001年的83%上升为2007年的92%。2009年德国燃料替代率达到58.4%,比利时的燃料替代率为55.6%,瑞士、奥地利、挪威和捷克燃料替代率达40%以上(见图1)。

世界十大跨国水泥集团中,意大利Buzzi、日本Taiheiyo、爱尔兰CRH、德国Heidelberg和法国Lafarge的燃料替代率均为10%以上(见图2)。

2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现状

2.1主要成效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为了科学、规范地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自1996年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对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进行了特别规定,对危险废弃物和水泥窑焚烧废弃物的污染物排放等进行了限定。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见表1)。

利废数量和品种不断增加。2000年我国水泥行业废弃物利用量仅为0.75亿吨,2010年增至4亿吨,增加了4.3倍(见图3)。

处置废弃物的种类有所增加,不仅可以有效处理高炉矿渣、粉煤灰、赤泥、电石渣、硫酸渣、脱硫石膏、铸造砂等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污泥,同时,为三峡库区漂浮物也提供了安全、环保的末端处置方式。

技术体系逐渐完整。我国已基本掌握水泥窑无害化最终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的关键技术,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一批协同处置示范工程陆续启动。北京水泥厂、海螺水泥、越堡水泥、华新水泥等企业已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各类废弃物方面取得成功。除从事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工业实践外,天津水泥、青海水泥、甘肃永登水泥、重庆拉法基瑞安(重庆南山)水泥、吉林亚泰水泥等企业也先后获得了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进行工业有毒有害废物的水泥窑处置试验工作,部分工程已形成一定的处置规模。此外,还有更多的企业准备进入该领域。

2.2与国外的差距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激励和优惠政策,各类标准、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政策仍有待建立和完善,“十一五”时期水泥窑协同处置未成为水泥行业技术改造升级的主流趋势,发展进程较为缓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水泥窑的利废水平处于粗放型的初级阶段,过多偏重于多掺混合材。将矿渣、粉煤灰等掺入熟料中一并粉磨是较为简便粗放的利废方式,2010年我国吨水泥的混合材用量为366千克,远高于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掺入水平。为鼓励水泥企业利废,我国规定利废率超过30%可获得奖励的政策无形中把水泥混合材掺入量提高到了30%左右,造成了超标烂掺混合材的现象。

其次,替代燃料水分高,热值低。当前我国消纳的城市垃圾和下水污泥的平均水分高达30%左右,扣除其中水分蒸发所需的热耗,用作替代燃料的热值为5000-7000kJ/kg,吨固废用量为0.09千克,按热量计的替代率仅为0.04%,远远低于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替代水平(见表2)。

3“十二五”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前景

当前,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已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十二五”规划》、《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中分别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做了规定,指出将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生产线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线的建设作为建材工业发展重点之一。2015年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比例达到1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置,在若干座大中型城市周边,依托并适应性改造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和各类废弃物的预处理设施,开展协同处置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到2015年水泥窑协同处理废弃物达到4200万吨/年。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将成为“十二五”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亮点,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力推广并取得重大突破,水泥行业将朝着绿色、节能、环保的发展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高长明.试论我国水泥工业的利废发展方向[J].新世纪水泥导报,2011(3).

[2]中国水泥协会.水协建言政府政策支持协同处置废弃物[J].中国水泥,2011(8).

[3]乔龄山.对水泥厂利废相关问题的探讨[J].水泥,2008(4).

[4]魏丽颖,颜碧兰,汪澜,刘晨.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标准、规范现状分析[J].水泥,2009(10).

危险废弃物篇3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治久安。

二、总体目标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通过整治,基本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化学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治秩序,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淘汰落后,取缔非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要坚决依法取缔;按照《通知》要求,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严格审批条件,规范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条例》、有关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与条件,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设施、从业人员素质等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资格。要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行为。

(三)强化执法检查,整治运输环节。着重加强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制度。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查制度。对不具备资质或在内河、内湖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进行剧毒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四)执行定点审批,保证包装安全。要依照《条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对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包括用作运输工具的槽罐)实行定点生产,严格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运输工具配载的槽罐)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分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采购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要按照《条例》和其他行政规章的要求,认真核查从业单位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承运剧毒化学品的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被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利用。要引导、支持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的同时,积极采用监控报警、与110联网报警等形式,不断提升其安全防范水平。

(七)重视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各地区、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安全生产法》、《条例》及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制定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八)加强法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建设是贯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清理本地区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的实际需要和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状况,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地方配套规章,废止已过时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治秩序。

(九)建立信息网络,实现动态监控。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经营许可、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安全现状评估、危险源普查与监控、隐患整改、人员培训考核、宣传教育等措施,力争在20*年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有序推进该系统建设工作,使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共享、电子政务、方便公众的需要。

(十)鼓励科技进步,加强新化学品监管。要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加强对科研、生产单位研制、开发的新化学品的监控管理和信息通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漏洞。

四、进度安排

(一)20*年

在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基本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及包装物(容器)生产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源普查和监控,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前的准备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⒈20*年上半年。力争在3月15日前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完成现有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发放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档案,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普查,完善各地区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建立起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公布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探索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查制度,制定、完善对违规委托无资质单位运输的单位、个人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罚的有关规定;承运车辆必须悬挂醒目的危险品标志,承运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待新修订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颁布后,悬挂“毒”的标志;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要建立并执行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驾驶员资格和车辆安全条件审验制度。

继续认定废弃化学品专业处置单位,合理调整专业处置单位的布局,研究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监督管理的办法,落实处置废弃化学品的经费,解决接收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

⒉20*年下半年。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力争在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评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定点证书,实现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规范化管理;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人员、仓库保管员、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运输船船员、销售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在前两年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的基础上,规范和加强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货物企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证前的审核和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查制度,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工作,加大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20*年

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废弃处置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工作;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一书一签”、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⒈20*年上半年。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现有装置的首次安全评价工作;对小金矿、小电镀厂和小电子器件厂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普查,关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废弃处置单位的安全管理;对生产、储存企业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登记;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资质和运输活动安全检查的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

⒉20*年下半年。对20*年1月以来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停产整顿或关闭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自20*年8月1日起,严禁经营没有“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执行“一书一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定点生产的包装物(容器)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由政府相关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环保、质检、工商、监察、海事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行动,落实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国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监督协调工作,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铁路、卫生、民航、质检、环保、工商、海事、邮政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根据全国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和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三)精心组织,依法整治。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本意见的具体安排,认真总结2002年5月以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提出本地区20*年至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针对前一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依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重点,开展整治。

危险废弃物篇4

关键词:固体废物;现状;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48-02

1引言

锦州市位于辽宁省的西南部、“辽西走廊”东部,是连接华北和东北两大区域的交通枢纽。锦州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均衡与协调发展。多年来,锦州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锦州市固体废物排放现状

锦州市主要生产、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具有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措施。其主要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工业固体废物

锦州市2015年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23.25万t(其中工业危险废物8.45万t),综合利用280.85万t,处置38.24万t,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8.47%;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产生量居前5位的依次为:炉渣、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磷石膏,合计产生量272.69ft,占锦州市固体废物总量的84.36%;利用量246.85万t,占总利用量87.89%。

2.2工业危险废物

工业危险废物2015年产生量8.45万t。锦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种类按产生量前5位统计,基本集中于HW08类、HW21类、HW34类和HW11类。HW08类3.34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39.53%;HW21类1.87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22.13%;HW34类0.29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3.43%;HW11类0.12万t,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1.42%。锦州市2015年共有48544.21t危险废物发生转移,全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3医疗废物

锦州市2015共产生医疗废物808.15t,由持证单位锦州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焚烧处置,处置率为92.17%,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前运转正常。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3.1固体废物范围广,总类多,危害大

随着我国经济和工业的迅猛发展,产生的尾矿、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资源也越来越多,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健康安全[1],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使我国的资源供应局面越来越紧张。

3.2固体废物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急需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和建议

4.1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没有绝对的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只要充分开启智慧,认真研究,借助科技的力量,就可以变废为宝,对固体废物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中含有很多资源,如用破碎机、磨粉机设备对固体废物进行破碎、粉磨、筛分后,就可以继续用于工业或建材生产中。比如,尾矿经破碎、筛分中可以提取出多种金属资源;煤矸石磨成粉状后,可以作为水泥、混凝土、耐火砖等建材原料,也可以再回收煤炭用于火力发电中[2];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后,可以用作建筑材料进入城市化进程后阶段。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不同的回收处理方式。资源回收循环再使用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4.2固废处理产业化

我国固废处理产业发展明显迟于污水和大气污染治理,未来5年我国将进入固废处理设施建设高峰期。城市化进程进入后阶段、经济增速开始放缓时,高速发展时期累计的固废行业发展潜能将开始显现。目前,部分企业已经意识到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这些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不同的回收处理方式。

4.3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

从政府角度解决固废的再利用是不够的,它需要全民的参与,包括广大市民、政府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于广大市民,主要实施的就是垃圾的分类措施,目前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列的人却是寥寥无几,一方面是不知道如何分类,另一方面是国民将固体废物变废为宝的意识较低,再则是政府措施实施不到位,人们便泰然处之。因此,加大宣传力度,使固废再利用全民参与,是一件尤为迫切的任务。

4.4固体废物收费处理

在我国,固废处理属于公用事业,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并以补贴等方式来承担运行费用。在发达国家垃圾处理通常是收费的,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垃圾收费方式。人们在制造垃圾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到这些垃圾的去处,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且参与到其中。垃圾处理服务费包括基本经营成本、三废(废渣、废水、废气)处理费用、折旧费、合理利润及税费。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垃圾收费方式。固废处理,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且参与到其中。

2017年1月绿色科技第2期

高姝:锦州市固体废物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环境与安全

5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应当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只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能取得良好成效[4]。

参考文献:

[1]戈晓宇.节约型园林背景下废弃物和再生建材的应用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4.

[2]韩仲琦.水泥工业处置废弃物及对整理设备的要求[J].天津建材,2012(5).

[3]王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研究――以德州市为例[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5.

[4]陈维春.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5.

[5]郑力,文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能源与节能,2012(10):73~75.

[6]范广鹏.鞍山市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及污染防治对策[J].北方环境,2011(5):111~112.

[7]兴林.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2):59~61.

[8]江东鹏,张宝春,吴海寿.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8(5):19~21.

[9]赵福祥,陆继根,蒋云平.江苏省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对策[J].中国辐射卫生,2006(4):486~487.

[10]李颖青.江苏省乡镇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及防治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1998(3):16~18.

[11]朱忠,赵一先,黄雪娟.浦东新区固体废物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上海环境科学,1997(2):7~9.

[12]臧文超.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问题与对策[J].环境保护科学,1995(2):57~60,79.

ThePresentSituationandCountermeasuresofNoisePollutioninJinzhouCity

GaoShu

(EnvironmentalProtectionMonitoringStationofJinzhouBinhaiNewDistrict

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Jinzhou,Liaoning121001,China)

危险废弃物篇5

关键词:加拿大医疗废弃物处理技术

1.前言

自50年代起,医疗废弃物处置已引起世界各国广泛重视,1989年制定的《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将“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弃物”列为“应加控制的废弃物类别”中Y1组,其危险特性等级为6.2级,属传染性物质。我国1998年颁布的《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规定,与医疗废弃物有关的HW01(医院临床废弃物)、HW03(废药物、药品)和HWl6(感光材料废弃物)均属于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特殊废弃物,这些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病人的生活废弃物、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它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还含有其它有害物质。国内医疗机构大多集中在市中心区域,如对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医院临床废弃物不加以严格处理与管理,则在包装、贮存和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传染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的流散,直接危害居民健康和安全。

2.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危害

2.1分类

1988年WHO规定:(1)一般废弃物;(2)病理废弃物(组织、脏器);(3)感染性废弃物;(4)损伤性废弃物(锋利性物质);(5)化学性废弃物;(6)药剂废弃物;(7)放射线废弃物;(8)爆炸性废弃物(压缩器)。

从病房和检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及感染性废弃物包括:(1)注射针头、针管、采血针;(2)各种导管(导尿、洗肠管,引流管);(3)微生物检查用过的器材、敷料(培养皿、试管、尿杯、尿袋、脱脂棉、纱布、胶布、手套);(4)病理检查废弃物(组织、脏器);(5)被病人血液、体液、胸水、腹水、胆汁污染的敷料;(6)传染病病人用过的物品。

2.2危害

在不久前“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医疗废弃物的问题再一次浮出水面,受到格外关注。据调查,医疗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支原体、螺旋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有的医疗废弃物中查出含有大量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高达89%。此外,废弃物中的有机物不仅孳生苍蝇、蚊虫造成疾病的传播流行,并且在腐败分解过程中释放出难闻的NH3、H2S、SO2、碳氢化合物等恶臭气体和多种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及病原体大量附着在废弃物中的微粒物质上,在风和气流的作用下,飘散于空气中,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

医疗废弃物不仅危害社会环境,在医院中也是造成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在实行城市垃圾袋装化之前,病区废弃物在垃圾间及垃圾道内堆积,病房常有臭气,蚊蝇肆虐。实行袋装垃圾化后,一些废弃物仍被拾荒者捡拾,流入社会生活中。因此,尽量地减少医疗废弃物的堆放、收集、运输过程和环节,尽快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一项保护医院和社会环境免受其危害,保护医院病员、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3.加拿大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技术

3.1高温高压粉碎技术

目前,可供选择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日益增多,随着医疗废弃物焚烧法规的不断完善,促使人们去寻求和使用更经济、可行的等效处理替代法。在这些新的处理替代法中,加拿大协德技术公司(SHRED-TECH)的医疗废弃物高温高压粉碎处理技术,就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种方法。

高温高压粉碎技术的工作原理是将医疗废弃物通过铝制小车送入特种压力容器中,由计算机控制对废弃物进行真空、高温和高压蒸汽等消毒处理,使废弃物达到规定的安全排放标准,再送入特种粉碎机彻底销毁。经过处理后的医疗废弃物体积减少50~85%左右,重量减轻20%左右,成为普通的无菌无病毒无害的城市垃圾。适用于医院和卫生所的医疗固废处理,完全达到并超过目前一般医疗废弃物处理所要求达到的LOG4(病原体消毒灭菌指标)标准,使高危的医疗废弃物成为一般的生活垃圾,最终进入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该技术在有效地减少医疗废弃物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废弃医疗器具等重复使用所造成的二次污染。目前,协德技术公司提供的设备配置工艺采用LOG6消毒灭菌标准。

高温高压粉碎技术的工艺流程简述如下:医疗废弃物放入高温高压容器(专用防腐材料小车)推入密封压力容器抽真空10psi高温120~150℃+高压24~28”Hg蒸汽排放冷凝水和蒸汽降温降压送出高温高压容器粉碎销毁处理无菌无病毒和无害的一般城市垃圾。加拿大协德技术公司医疗废弃物高温高压粉碎处理技术特点为:

①自动化程度高。医疗废弃物处理工艺循环过程由电脑自动控制完成,电脑通过安装在各个部位的特种探头等将反馈信号同提前设置的标准进行自动跟踪,将设备状态调整到规定要求。在废弃物整个处理过程中,自动记录仪器会将设备压力、温度、真空和时间自动记录下来便于管理和监控。

高温高压粉碎技术的缺点在于废弃物减量化程度不高,且无法处理人体器官及肢体。协德技术公司生产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成套设备根据型号不同可以每45min处理45~1020kg,目前产品已经成为北美使用量最大的主流产品并在欧洲、亚洲、非洲和中东地区成功运行。

3.2逆聚合处理技术

作为替代焚烧处理工艺的微波处理技术曾经在美国引起广泛关注,最先采用这种技术来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是联邦德国,该技术既适用于现场处理,又可应用于废弃物转移后的集中处理。90年代初期,美国北卡来罗纳州率先建立了微波技术现场处理设施.这个处理系统;在控制的条件下浸湿并将废弃物破碎之后,放置于槽中,用微波对废弃物消毒.废弃物体积减少60~90%,处理过的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没有差别,对微小杆菌微生物芽胞试验指示物进行试验,发现处理的废弃物已无害化。微波技术经过不断地完善,目前已由加拿大EWI(EnvironmentalWasteInternational)公司将其衍生为拥有专利权的逆聚合处理技术(ReversePolyme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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