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记叙文1300字
执着一直是热爱的代名词,可我却一直不懂什么是热爱。题记一开始不懂热爱,我就觉得那些热爱的人愚蠢,蠢到无可救药。那天体育课下了雨,我们班的男生最近迷上了打乒乓球,一有时间就下楼,在乒乓球场上挥洒热血,刚开始雨还是微小,他们意识到落雨了,就离开了,我站在四楼的观望台那看着,淅淅沥沥的雨,细细看才发现,雨挺大的,然后楼梯就上来了几个人,渐渐的雨小了,一下子几个男生又跑到乒乓球场上,开始互相搏斗,我心里想:怪不得刚刚就上来几个人,原来是想等雨小了继续打呀。不过刚刚才出了一身汗,现在又淋一身雨,一群人也真是不怕感冒,哎,随他们去吧,感冒了也不关我事儿。我看着他们满身湿着的衣衫,手里挥舞着的乒乓球拍,还有在乒乓球桌上的乒乓球跳动着,雀跃着,一时间也不知道他们为何,如此执着,有的人头发已经湿透,不知鞋子是干还是湿,却仍旧站在雨中,雨下的不大,但是呢却依然还能一颗一颗砸在他们身上,我甚至能看清他们额角的汗珠,却分不清那到底是汗还是雨水了。明明乒乓球桌旁边没有任何一棵树,可他们依旧站在那里,全身心的投入,我又悠悠的叹息,只觉得他们太愚蠢。然后就拿起自己的生物书回了班级。但当我真正的也对一件事情执着的时候,我才明白,那就是热爱。星期五下午放假回来,和同学约好了,晚上打羽毛球,当时我和同学还有她的一个朋友,轮流打三角,当时正打的起劲,却下起了毛毛细雨,扫了我们三个人的兴致,可我们也没有去躲雨,就在球场上打着,不愿意离开,我仍旧挥舞着手中的球拍,看着朝我这边飞来的羽毛球,那上面的十六根羽毛清晰可见,上面好像也沾染了一些水珠,又或许是我的眼镜上的,当时的球场没有打滑,却有昨天下雨时留下的痕迹,朋友当时因为要接球还摔了一跤,摔到水坑旁了,她的衣服有些打湿了,上面还有一些泥土,但她只是站起来,然后捡球,再一次举起球拍,打向这边。当时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执着,看到了他眼中闪烁的星星,告诉我:不就摔了一跤嘛,又没怎么,我还能继续,衣服脏了,回家换一身就好了,身上有泥土,洗个澡喽,我才不怕,我就是想打羽毛球。当时的我也很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留下,而不是去躲雨,因为下雨其实对我这个戴眼镜人士来说是很不友好的,因为雨水会在我的眼睛上停留住,不会走,也会遮挡住我的视线,但我当时的第一想法是:我想打羽毛球,我不想离开,没有一个值得让我离开的理由,也没有一个让我值得放下球拍的理由,我的朋友也没有离开,为什么我要离开?或许这就是热爱吧,他们也与我一样,同样热爱着羽毛球,热爱着这场运动,热爱这场雨。每当那沾了水的羽毛球向我飞来,我会用力的挥舞拍子,朝对方那边打去,每次精神又高度集中,这让我想起那天的男孩们也是那样,只是他们在打乒乓球,我们在打羽毛球罢了。我们其实所热爱的其实大径相同,我们都是对运动执着,即使刮风下雨也要坚持,我不知道,我们是为了贪玩,还是为了尽兴,但我只知道,那天的我,有多么开心。最后我们打到尽兴才回去,那时不再下毛毛雨,我们带着浑身的汗臭味,带着一个快被打烂的羽毛球,带着我们对羽毛球的热爱,对,互相的恋恋不舍,踏上了回家的旅途。经过这件事情我才明白,热爱并不是一件愚蠢的事,热爱者本身自由,因为他们向光而生。热爱本身存在的意义是让每个人都拥有不半途而废的想法。
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365作文www.365zuowen.net】
热爱阅读探索自然
热爱阅读探索自然【365作文www.365zuowen.net】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太阳失去了光芒;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书籍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成长的必不可少的伴侣。它给予我们力量,给予我们启发,能让我们一生都罩上诗意的光芒,我们从小就要热爱阅读。
一次,我买了一本书,《昆虫记》,才看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了。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居住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都装上了电脑,可是,我们却离可爱的大自然越来越远了。这本书恰恰给了我们一个亲近大自然的机会,在这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昆虫。这些小家伙们真是可爱,就是不起眼的毛毛虫也有它的特写。就说蟋蟀吧,它总是躲在草丛里,藏在石头下,乱叫个不停,可在《昆虫记》里,它却十分勤劳,十分快乐,它在歌声中找到了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同时也将快乐带给周围各种小生命。从七月到十月,它就一直唱着,伴着星光,陪着月亮,唱着幸福,唱着生活,永不停息。
我对这本书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我为了看书,竟然连锅里的水烧开了都不知道,结果被妈妈臭骂了一顿,妈妈说:为了看书,连锅里的水开了都不知道,真是个书呆子。我吐了吐舌头,又自豪又惭愧。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和大自然零距离接触,读着它,我身边好像出现了这些奇异的小生命,让我目不暇接。这是一扇通往大自然的大门,它能丰富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时刻激励我不断探索大自然。我想,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只有从小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才能使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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