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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作文(精选6篇)

时间: 2023-07-27 栏目:热点作文

故乡的作文篇1

我的故乡缙云,以石城与美食闻名中外,我故乡的屋子也是一栋石头屋,与周围高大雄伟的山遥相呼应,让人觉得十分美丽壮观。

这座小小的村庄里蕴藏着缙云的两大特产:土爽面与烧饼,每到小麦丰收的季节,人们就会把一部分小麦磨成粉,做成面条挂在阳台上晒。做面时就把面条与包心菜一起放进锅里煮,包心菜也是自家种的,从来没打过农药,用的是农家肥,浇的是山泉水,是最纯正的绿色食品。

添上柴,把火拨旺,倒入山泉水,包心菜的叶子散出阵阵清香,被沸腾的山泉水煮进汤汁,浸入了面条,打开锅盖,香气扑面而来,像一只无形的手,勾引你去尝一尝。

家乡的土爽面虽不是缙云最有名的,但是它是我最喜欢的,在煮好的面放些盐,再放些辣,那味道就让我回味无穷。虽是一碗素面,但这来自家乡的味道,是大自然给与人类的。因此我每次回家总要带上一个大袋子,装一些面条回家。

“炉传三百世,饼香五千年”烧饼是我们缙云的、一大标志。每到过年,大街小巷到处都有卖烧饼的小贩,烧饼发出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村庄,咬一口,面饼的香、脆与肉馅的油、嫩结合在一起,一下子,你的味蕾就被烧饼激活了,让人想再咬一口,再咬一口。很快,一个烧饼就吃完了。

渐渐的,时光悄然逝去,我长大了,上了小学,很少再回故乡吃美食了,但在记忆的深处,家乡与我正在慢慢靠近,我一定要将家乡的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下去,直到永远永远……

故乡的作文篇2

时光匆匆,转眼间二十几年,曾经的日子忙碌于上学放学间,来到了大城市,大学毕业,然后工作,已经好几年没有好好的看过家乡的风景了,那个我土生土长十几年的地方,那个地方,山连着山,树木茂密,田野广阔,那条自己上学放学奔跑过的小路,如今变了样子,少了泥土的气息,那些小时候认识的老人,已经安然的去了极乐世界,这一切,都未曾在意,只是在一张家乡的照片中,油然而生的思念家乡的心情很强烈,这个地方曾经有过自己的种种故事,小时候的故事,欢声笑语,只记得欢声笑语了,那些不好的记忆已经随时间慢慢的消逝,曾经的想离开这里的愿望,现在已经转为慢慢的思念,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我的故乡,一个孕育生命的地方,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环境的污染,虽然生活条件不是那么的方便快捷,但是很淳朴,每天去田间除草,或者去菜园种菜,健健康康安乐一生,岂不是很美哉?不知什么原因,我们都在努力的往大城市了奔,呼吸着污染的空气,吃着有毒的东西,虽然时代是和平了,我们却在慢性的自杀着,可能我的心在偏激着?真的想问问每个人,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自己的`欲望?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吗?

想起自己的家乡,是一种释然,没有嘈杂,没有压力,一切回到了最静的环境,我们走出来了,很少再会走回去,我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出去的人很少有人来回去建设家乡的,这句话让我现在想想,和当时的想法真的不一样,家乡的淳朴,纯真,自然,不需要建设,那样就是纯天然的美,只要我们不去破坏它就好,村子里今后依然有新的生命出现让他们向我们小时候一样,在健康的环境成长,我的家乡,你好,思念你的样子,思念那些我的美好时光,我会努力,有时间回家看看。

故乡的作文篇3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了,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

后来马兰头有乡人拿来迸城售卖了,但荠菜还是一种野菜,须得自家去采。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顾禄的《清嘉录》上亦说:“荠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侵晨村童叫卖不绝。或妇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号眼亮花。”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

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小孩们有歌赞美之云:

黄花麦果韧结结,

关得大门自要吃;

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

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不知是什么意思,或因蚕上山时设祭,也用这种食品,故有是称,亦未可知。自从十二三岁时外出不参与外祖家扫墓以后,不复见过茧草,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黄花麦果的影子了。日本称作“御形”,与荠菜同为春的'七草之一,也采来做点心用,状如艾饺,名曰“草饼”,春分前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

扫墓时候所常的还有一种野菜,俗名草紫,通称紫云英。农人在收获后,播种田内,用作肥料,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但采岂嫩茎瀹食,味颇鲜美,似豌豆苗。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

中间有白色的花,相传可以治痢,很是珍重,但不易得。日本《俳句大辞典》云:“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罢。”中国古来没有花环,但紫云英的花球却是小孩常玩的东西,这一层我还替那些小人们欣幸的。浙东扫墓用鼓吹,所以少年常随了音乐去看“上坟船里的姣姣”;没有钱的人家虽没有鼓吹,但是船头上篷窗下总露出些紫云英和杜鹃的花束,这也就是上坟船的确实的证据了。

故乡的作文篇4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平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故乡的作文篇5

故乡的春天,是我最喜欢的。

在那充满诗情画意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金色的菜花、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各种花都在争奇斗艳,在绿色的地毯上拉开了春天的序幕。故乡的三月,一只只似曾相识的小燕子,定时来参加春天的盛会。它们披着黑色的风衣,用尾巴剪出杨柳鹅黄的嫩芽。

眺望远方,连绵起伏的群山长满了各种树木。那些高大挺拔的松树,像身着绿色军装的士兵,默默守护着故乡的安宁,又像坚固厚实的屏风,为故乡遮风挡雨。

当沙沙春雨从天而降,花草树木尽情地吮吸着雨露、甘霖,浓浓的牛奶似的雾气,从坡顶顺着层层梯田向下弥漫,拥抱着可爱的故乡。

故乡春天的山坡,是踏春的好去处。那里有调皮的小松鼠在林间追逐嬉戏,有勤劳的蜜蜂忙着采花酿蜜,蝴蝶妹妹也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叽叽喳喳的鸟儿在枝头唱着迎春曲,倾吐着对春天的热爱和感激。

故乡的春天令人心旷神怡,使我不禁想到现在的'我们,正处于人生的春天,应该倍加珍惜。

春姑娘驾着柔和的风,迈着轻快的脚步,带着美丽的风景,无私地把美丽与欢乐撒向人间。那山上的映山红,映红了山,映红了水,也映红了故乡人的脸。

啊,故乡的春天!你给大地带来了温馨与和谐,带来欢乐和希望,给山川带来靓丽和生机,把故乡妆扮得美丽动人。我爱故乡,和故乡爱我一样。

故乡的作文篇6

自从我当上科学家后,整整二十年都没回家乡了。爸妈老了吗?家里怎么样了?还有我的姐姐,她还好吗?

第二天,我开着自己发明的太阳能万能汽车,穿着自己发明的可以调节温度的衣服,顺便给爸爸妈妈和姐姐他们带来了几件,在车上调好要到达的地方,就兴致勃勃的来到了我阔别已久的故乡。

一车,家乡的环境真是让我惊呆了:宽大又平整的柏油马路展现在我的面前,一座座高楼大厦植入云端,参天大树耸立在马路两旁,一栋栋居民楼已经变成了三层花园大别墅。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红花绿草、鸟语花香的美好风景。

我感到这儿的空气是那么清新,阳光是那么灿烂,天空是那么蔚蓝。原来,我的家乡也用了我发明的“垃圾狗”,它以吃垃圾为生,吃饱后还会释放出清新空气。这才二十年,没想到曲阜发展的这么快。

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我的'母校。我把车子停到了地下停车场内。走进校园里,墙根里的那棵枣树已经不在了,可院子里的那颗大松树还立在那里看守教学楼呢!教学楼还是以前的,不过,楼顶上又新加了几层,楼内和楼外有装修了。

我立马跑到我以前用过的教室,发现:触屏大屏幕代替了黑板和粉笔,课本变成了网上交流……

啊!终于到家了。我推开家门,喊了几声爸?妈?,爸爸妈妈立马出来了。“你这孩子,回家也不说一声,好让爸爸妈妈接你去。对了,路上没有什么事吧,有什么事怎么解决的……”妈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对了你的同学翟永康向政府捐了十个亿,再加上你捐的那七个亿,把全市的居民楼都盖成了别墅。”爸爸说。

晚上,我和家人一起吃了个团圆饭。二十年了,故乡的这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呀!抬起头来,望望月亮。还是自己家乡的月亮更大,更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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