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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一则作文450字(精选19篇)

时间: 2023-10-24 栏目:话题作文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2

在图书馆闲逛着,目光无意间瞄到了一本《湘行散记》,呵呵,久仰沈老先生的大名,却从未读过他的作品。好吧,就从这本开始吧。翻开书本,一股古香古色的气息立即涌了过来,细腻的笔触,精简的图画,吸引着我继续前进。

书中描写的背景是湘西。在这里有流淌着的清澈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有可爱纯朴却沦为的妇女;在这里你还能见到古老的西兰卡普织锦;品尝到地地道道的苞谷烧酒和糯米粑;听到粗犷纯朴的情歌和号子声;能赶上哭嫁的媳妇背亲的队伍;见到热闹非凡的赛龙船。到底是古镇,一些古老的土家族习俗还没有被现代文明迅速地淹没到无处寻觅踪迹的地步。镇上人家有在沿河居住的,也有像星星一样散居在沿河山上的,河岸两边的吊脚楼高高低低,错落有致。沈老先生真是擅长用极为精简的笔墨勾勒出湘西的山水人物。在他的笔下,人是鲜活的,景是生动的,物是立体的。

哇哇,如此美景,如此纯朴的风俗,怎不令我向往呢?想找个机会去湘西,亲自去体验这样如天堂般的地方。读沈老先生的文章,使我了解湘西,挚爱湘西。

字里行间,我能够感觉到沈老先生那份热爱生活的情感。沈先生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然而他对生活还是如此热爱。而我们呢,天天在工作学习中忙忙碌碌,只知道叫苦叫累,我们或许忘记了去发现身边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以,我们失去了太多。因此我们得端正生活态度,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敞开自己的心灵,虽然我们对于漫长的历史只是毫不起眼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生活的的主人。我们可以选择热爱生活,在自己习惯的生活里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追逐理想。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3

稻盛和夫先生的《京瓷哲学》讲述了很多哲学道理,其中包括了提高心性、精益求精、完美主义、热爱工作、经营要诀等,学习京瓷哲学之前,感觉哲学是与工作毫无关系的词汇,通过学习才知道京瓷哲学的一切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工作的积累。正是因为稻盛和夫把人性和心性放在企业的经营与日常管理工作,才有了今天的京瓷,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

他认为:人生工作的结果由“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个方程式决定。刚学习这个方程式时感觉离我们的实际生活很远,在学习这个方程式时,发现身边有好多这样的人,他们毕业于名校,又有很高的情商,但工作的业绩就是上不去,人生也不是一帆风顺。那证明他的思维方式出了问题,思维方式就是我们的人生坐标,决定了人生前进的方向和最后的结果。相反,那些没有很高的学历,不怎么能说会道,但是对工作的态度热情很高,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着自己的那份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在自我燃烧的同时带动周围的人一起燃烧,同时也得到了领导和大家的认可,成为了我们学习的楷模。这是为什么呢?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但实际上他的人格与思维方式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必须始终保持谦虚”也是稻盛和夫先生一直强调的条目,众多事实证明在生活中,工作中真的是这样的,我们只有保持一颗持久的谦虚之心,才能源源不断的吸收更多的养分,给自己不断的增添养分,给自己不断的增加智慧,还要将自己所拥有的才能发挥出来,做到知行合一的目的。以前自己属于慢热型的不善勾通,算不上“不燃型”最多也是个“燃烧型”的人,十分以自我为中心,很少听取别人的建议。一直感觉不到那是一种骄傲自大的做法,通过读完这篇文章后,认识到了之前那个骄傲自满的自己,需要好好反省!以后要以“谦和之心”来要求自己,只有拥有谦虚之心才能换来幸福,还能净化灵魂,才能在进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那篇“爱上工作”,人一辈子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有很多种原因,好多人的工作跟自己儿时梦想都有天壤之别,尽管说不清为何,但我觉得一切都是冥冥之中似有安排,我们应该迷恋工作、热爱工作、拥抱工作,只要一心一意埋头工作,自然而然就能获得力量,就一定能做出成果,就会获得巨大的成就感并产生自信,进而萌生向下一个目标挑战的欲望,在这样反复过程中,你就会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这样的良性循环就开始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去喜欢工作,将工作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去,融入到自己灵魂中去,你的人生才能硕果累累。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4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残狼灰满》的书,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灰满”的狼王。但非常可惜的是,灰满在一次狩猎中,为救“黑珍珠”--一只貌美如花的母狼,而让野猪咬掉一条腿。三条腿的狼在生活中没什么困难,但要命的是,他本来就是三条腿。两条腿的灰满不仅被赶下了狼王的宝座,还被狼群抛下。而黑珍珠,在新狼王选出后,连眼神都懒得给灰满。真是一只见利忘义的狼。这时,“黄鼬”出现了。“黄鼬”虽然其貌不扬,但是一只情深意重的母狼,一直留在他的身边,帮助他在一次成为了威风的狼王。最后,灰满在每一匹狼心中都定格着自己“双体狼”的熠熠闪光形象--抱着羚羊,坠入深渊……

在这本书中,灰满那顽强的意志力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我注意到的不是闪闪发光灰满,而是默默无闻的黄鼬。如果不是为了报答灰满给她的那根没有多少肉的牛尾巴,黄鼬怎么会留在灰满身边,替他找吃的;给予他安慰;成为“双体狼”;让他最终成为狼王呢?退一万步讲,没有黄鼬的知恩图报,就没有灰满的东山再起。没有黄鼬的话,灰满早就不知道在哪饿死了。所以,我们要铭记一个道理: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同时,也要记住一句话:在别人困难的给予帮助,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不看会后悔哦!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文学的卓越代表马克·吐温所着的一篇巨作。它以童真的文笔为我们所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的冒险历程。主人公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好动,但十分淘气,常常因不愿受家人和老师的管教而逃学。

放下书,我仿佛看到了我那掺杂着浓浓感受的回忆……

汤姆受一个夜晚的刺激被姨母一气之下和伙伴哈克离家出走去当了“海盗”。

他却无法忘掉那晚,他和好伙伴哈克去墓地埋死猫,亲眼目睹了整件事情发生的经过。审讯中,法官一再询问着。“不!那个杀人犯是乔!”“嗖!——”汤姆头一歪,匕首嵌入了墙壁,乔在人们的喧哗中逃走了。没过多久,老师带着汤姆和同学们去山洞玩。汤姆和贝琪却在山洞中迷了路。贝琪哭了,他们绝望了。可是,转机出现了。汤姆牵引着风筝线找到了出口。但他们却意外地看到了皮包骨头的乔!乔想抓住汤姆,而汤姆却竭力闪躲着,贝琪不停地尖叫。汤姆看准时机手一挥将铜锁砸向乔,而乔被砸了下去。就这样,汤姆和贝琪被一支木筏救走了。汤姆找到了乔他们埋藏的宝藏,同时,大家在山洞中,发现了早已饿死罪犯,印第安·乔。

就这样,这个故事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我想,若是去当海盗,那么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在野外,他们虽有足够的自由,能力却是如此的渺小。他们一方面受不了外面的风雨,另一方面思念着家人。这,就是他们所向往与追求的快乐吗?他们还是孩子,很快就后悔了这么做。他们悄悄地潜回了家,看到姨母不断地自责,如雨般的泪,难以言表的痛苦和辛酸慢慢在心中渗透、泛滥。他知道他错了,他多么想说一声“对不起”或“抱歉”。在姨母的沉睡中,他给了她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吻。

在孩子们的葬礼上,一切都是虔诚的灰色。姐姐轻轻地抽泣还有贝姬捂着的脸颊,就连讨厌的锡徳也暗自低下了头……整个教堂,沉重的气息散布在各个角落。正当牧师先生宣读着祷告时,三个不速之客——汤姆、哈克、乔埃蔫头耷脑地闯了进来,使在场的人们都吃了一惊,汤姆不顾一切奔向姨母的怀抱。在这熟悉的温暖中,汤姆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多少天不见的思念泉水般地悄悄涌上心头。

法庭上那男孩惶惶不安地在目击者一席坐着,他就是汤姆,而他远处的对面,则坐着那天犯下血腥罪行的人——印第安?乔!乔死死地盯着汤姆,一丝丝汗从他那麦色的脸颊流下,视线却从未移开。他将那把罪恶的匕首在右手上玩弄着,反射出的光似乎是血一般的,照在汤姆脸上。这让汤姆更害怕了,害怕极了,脸色苍白,双手仿佛与嘴唇一样不停颤抖着,牙齿也一直打滑。别过脸看看一旁的波特,看着他满脸的恐惧,汤姆咬紧嘴唇,沉默了。

是怎样的勇气,毫不畏惧那雪亮的匕首?又是怎样的力量,拿起铜锁向一个可怕的罪犯砸去?是的,汤姆拥有着这勇气与力量,因为他不畏惧,他不畏惧乔那盯着他几乎突出的眼球,他不畏惧向他挥舞的匕首,他恨那刺眼的光芒,他讨厌上面沾着的味道。他清楚,如果他指认了乔,面临他的将是种种危险,乔一定会竭尽全力将他置于死地。然而,如果他没有这么做,那么无辜的波特,就会即将面临死刑。也许他像过,如果他选择默认,他的下半辈子,也许会很自由很快乐。但对他来说,真的会快乐吗?不!他不会忘记他曾陷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而真正的罪人却逃之夭夭!他不会安心的!一辈子都不会的!或许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渴望解脱掉的心,他没有犹豫,毅然决然地指出了乔!而乔,大概也没有想到吧,那咬牙切齿的面孔很是惊悚。

汤姆的正直和勇敢,是我所想不到的。如今再次回想起,心里却是五味俱全。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6

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简爱》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7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做《西方的智慧》,作者是罗素。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是一本关于哲学史的书,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什么是哲学,我现在觉得哲学家是最聪明的人,因为他们思考的问题不是一般人可以懂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发现其实真正的科学家或者专家必须是哲学家。其实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当面对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时,常常会觉得很容易,拿我自己做个例子吧,以前我知道一点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老是觉得他实在是太笨了,误导了人类两千多年,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因为亚里士多德的贡献还有很多,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的,他的思想影响了整个西方。

所以多看书真的很好。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8

人生若只如初见,又何须感伤离别。

有太多人喜欢这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是我们却未注意过那一次次在无意中的初见。我最近在读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他用极细腻的手法将古典诗词的柔美展现在世人面前。

他写这本书时,在南方的小城里,经常写到天光廖落,趴在窗台上抽一支烟,回身看着屏幕,看着那未完成的作品他认为诗歌是有灵性的,它门懂的交付选择适合生存的土壤,不被弯折,不被埋没,没有人可以随意更改,勉强它们。如果不懂得就会张冠李戴,狼狈惭愧。

人生的初见在与新鲜感,时间长了便会淡忘彼次,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彼此便铭记心间。“此一生,与谁初见?”这是我们自己设置的问句,却不忍明示自己有些事已画上了句号,其实在一生行尽的时候,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每个人自己那颗炽热跳动的心中。

安意如在书中阐述了一段段凄婉的爱情故事,但却以诗词点出,化情于景,化景于情,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那个初见。我们真正留下的只有邂逅时的一段记忆,初见时花枝摇曳的惊。既已为你盛开过,再往后就荣枯生世各不相干,若要死死纠缠,必定两败俱伤。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9

这本书为我们说一位六年级的男生,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让我羡慕不已。

那男孩叫吴缅,他和好伙伴助人为乐——他们在学校里捐款,给上不了学的孩子上学,或把快离婚的夫妻劝和——

晚上做了一个梦,星期天下午,我拎着鱼回来。父母看到我回来,一把把我搂进怀里。醒来后,我才发现着是一个梦,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我今天把男生日记放在爸妈的床头。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1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百万英镑》,令我感受颇深。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作者一次划船不小心划到了大海上,被一艘船救了。上岸后的48小时,他因为没钱而饿着肚子、流落街头,成为了一个穷人,却在这途中收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一夜暴富。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金钱,会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吗?不是。钱可以买到房子,却买不到一个温馨的家;钱可以买到书,却买不到知识;钱可以买到朋友,却买不到珍贵的友谊;钱可以买到钟表,却买不到时间······所以,钱不是万能的,也不能用钱去做一些毫无意义、有愧于自己良心的事。

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社会上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因为顶替人的家世很好,家境十分富有,于是就顶替中考优秀生,身份、户口、姓名、分数······全被替代了。是金钱驱使冒名顶替者竟干出了如此违背良心的事。

“金钱,不是万能的,不是衡量事物的标准,也不一定能买到所有东西。”《百万英镑》告诉我这样的道理。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2

这是一本写着爷爷奶奶故事的童书。故事分成三篇,但每一篇都是描述与爷爷奶奶生活的点点滴滴,跟我们的关係密切。妈妈说看完了这本书,她觉得好亲切,彷彿在述说着她们那个年代的故事,虽然时代离我比较久远,但经过妈妈的解说,我好像也有些了解故事里想要传达的讯息与想法。

第二篇故事的主角--林立家,他的父母因车祸过世,?奶奶独自扶养他,靠着卖红龟粿辛苦的赚钱养育他。而第一篇的奶奶患有老年痴呆症,记忆一直停留在三十年前,但也因为这样,藉由养神猪的过程,了解了奶奶当?初如何含辛茹苦地养活父亲,也间接告诉我们--人不可以忘本。

我自己也有二个奶奶(奶奶和姥姥),我只要考试考好,回奶奶家时,奶奶就会给我一大笔赏金,平常回去时,奶奶也会拿钱给我去买零食吃。我很少回姥姥家,因为距离?太遥远了,但只要姥姥知道我要回去,就会去菜市场买一大堆我喜欢的菜煮给我吃。两个奶奶都对我很好,我真的很幸运也很幸福。

第三篇讲的故事与爷爷有关,故事里的主角和爷爷的感情很好,现实生活里,我和二个爷爷(爷爷和姥爷)的感情也不错。每当我生病不能回爷爷家的时候,爷爷都会打电话来询问我的病况,并且嘱咐爸妈要好好照顾我。而我回姥爷住的时候,姥爷怕我无聊,居然陪我踢足球,年纪一大把了,还跟着我跑跑跳跳,累得气喘喘嘘嘘的,真是难为他了。

作者告诉我们要珍惜与亲人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人和人相处的时间是有限的,我想也是。如果你的爷爷奶奶现在都还健康地活在人世间,你会习惯他们的存在,就好?像太阳每天会从地平线升起,不会改变。然而,当你渐渐的长大,他们却慢慢的衰老,所以,你要更加珍惜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感念他们对你的好,报答他们对你的恩情。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3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典着,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从大人们口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认为唐三藏代表善良,孙悟空代表机灵,猪八戒代表可爱,沙和尚代表老实。我想,那么让我去取也是可以的啊。

我小时候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当今世界,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

最近热播的神魔电视剧《仙剑奇侠传3》里的主人公景天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只是一个小混混,应该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己,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他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现在的我们只是学生,干番大事业还是离我们太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己给打败了。我们应该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把它们占为己有……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勇敢,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4

在读《淘气包马小跳》之前,看到封面上上窜下跳的马小跳,我就知道,马小跳一定够淘气。看完书后,我却喜欢上了这个“淘气王”和他们的伙伴。在老师眼里,马小跳和他的饿死党各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调皮捣蛋、招惹是非、是不听老师言的“害群之马”。但偏偏就是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捣蛋鬼”、“调皮精”、“淘气包”,使大家的生活五彩缤纷。

因为淘气包们他们不仅淘气,他们更是一群充满爱心、诚实善良、心胸开阔、孝敬父母的孩子。他们的太阳每时每刻都是新的,太阳底下随时随地都是新鲜事:马小跳和“哥们儿”毛超打架了,俩人抱抱又和好了;马小跳生病了,不顾身体去学校去上美术课;同桌冤家——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买了蛋糕去看望路曼曼;夏林果妈妈要将她的小猫送人,马小跳帮忙救出来;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没加冷水,妈妈脚烫坏了,马小跳伤心得要命,信誓旦旦地说长大后要为妈妈买一双水晶鞋;妈妈脚扭了,马小跳为妈妈熬棒子骨汤,马小跳上学没法照顾妈妈,用荧光笔在纸上写:请帮帮我的妈妈,谢谢!把纸贴在妈妈背上

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更比不上经典名著的精彩段语。而同学们却感到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是啊,一本书似镜子,映射当代儿童的生活现实与心理现实,一部书似利剑,割断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隔膜误区,一部书似桥,架起了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理解、沟通,一部书似路,通往、探索着儿童纯洁、美妙的心理。

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多姿多彩,快乐每一天!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5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令我收益匪浅。

我觉得安利科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在他生活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也可以从中获取经验。

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自己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经后只能靠拐杖行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助别人的同学是有的,但像他这样了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同学,我们就不一定有幸遇到了。看到这一个故事,令我想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人行道上。20分钟里,竟没有一个路人上前搀扶。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时,老太太已经去世约20分钟了。

同样是两个值得帮助的人,但是遇到的结果却完全不同,一个得到了别人舍命相救,一个去世了很久才被人发现。这些行人跟舍身救人的罗贝蒂简直是差之千里。

正是因为安利科身边有这么多善良的伙伴,他才可以明白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爱。这让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义,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同学之间无法摧毁的友谊,什么是师生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什么是父母永无止境的爱!我相信如果有了这些品质,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的人,一定是世界上生活的最美好的人!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6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7

放假前,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这本书很好,于是,寒假期间我又温读了一遍。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很精美,里面的故事很精彩。书里有许多人物,有小猪唏哩呼噜、猪太太、花花,有哇呜老师,还有猩猩老二等等。

我喜欢书里的小猪,他很有意思。因为他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头也不抬,“唏哩呼噜、唏哩呼噜”一片响,所以大家就叫他“唏哩呼噜”。

“唏哩呼噜”他可爱、善良,他聪明、勇敢,他也有趣,有时还挺倒霉的。

“唏哩呼噜”是一只很不平凡的小猪。他很小,但是他经历了许多事情。有的事有趣,有的事危险,有的事倒霉,还有的事让人感动……

他被大狼刁走了,要喂狼宝宝,可他并不害怕,巧妙地逃脱了;他战胜了月牙熊,保护了小狼;他为鸭太太做保镖;为鸡太太在鸡宅捉鬼……

小猪唏哩咕噜还遇到了许多麻烦的事情。还想挣钱为妈妈买生日礼物,棵狐狸掌柜却让他吃了不少苦。他为象博士做保姆,受了不少冤枉气……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读了《小猪唏哩呼噜》,我喜欢上了小猪唏哩呼噜,从他那儿我学到了很多。我也要像唏哩呼噜那样多经历一些事,成长为一个善良、可爱、机智、勇敢的好孩子。

读了《小猪唏哩呼噜》,我也爱上了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快乐,能让我的学习生活丰富多彩。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8

每当我徜徉在夏天夜晚的星空下,我便会发现天上的星星好像无数串银铃,在欢笑着,欢笑着……仿佛有一颗星星上住着天真无邪的小王子,尽管这颗星不那么大,也不那么亮……

《小王子》是一部世界经典童话,这部作品虽短,但其艺术魅力是一般童话无可比拟的,它朴实无华,既没有离奇的情节,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故事在平淡中展开。飞行员因飞机发生故障降落在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后来他去了许多不同的星球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并带着飞行员找到了沙漠清泉,让飞行员明白了许多道理。

小王子是智慧和真理的源泉,他让我们明白了不能光看事物的外表,还应该用心灵去感受万事万物的美。

当我们在沙漠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沙漠清泉时,此时的水和普通的生命必需品有着天壤之别。它经过了星光下的长途跋涉,它伴随着我们的喜悦,它滋养着我们的心灵,就像是一件珍贵的礼物;当我们遇见身体有缺陷的人时,我们不能歧视他,而应该默默地关心他,呵护他,用心去感受他美的一面;当我们在品尝其貌不扬的花生时,有没有想过花生的可贵之处,它朴实无华,不计较名利……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的脸颊上有一块乌青的胎记,那样的脸猛一看就像魔鬼,使人一见就害怕,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和他相处久了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具有许多美好的品质。他乐于助人﹑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小王子》就犹如一颗璀璨无比的星星镶嵌在我记忆的天幕中,我将永远记住这颗不那么大,也不那么亮的星星,因为在它上面住着小王子,一直在欢笑着,欢笑着……

读后感一则作文篇19

今天,我又拿起《西游记》来了,这感觉就像是和一位好久没见的朋友谈话似的。再一次读起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

这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讲述的是孙悟空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原本是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后来和花果山的猴子们成了兄弟,还成了美猴王。美猴王想让大家长生不老,所以去了仙山古洞寻访佛仙,它找到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就给它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炼得很刻苦,后来回花果山,却又没了武器。几经辗转后,它去了海底龙宫,得到了金箍棒。可这事却惹到了龙王,它最后还被如来佛祖用五指山给压住了,直到唐僧来了才将他从五指山中救出,并一同前往西天去取经。后来又与猪八戒、沙和尚结成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我最欣赏的是它勇敢、聪明、坚持不懈的品质。在去往西天的漫漫长路上,孙悟空用它的勇敢的精神与妖魔鬼怪们进行斗争,用它的聪明才智拆穿了一个个妖怪们精心设下的陷阱,用它那坚持不懈的毅力一步一步地向着目标前进。而且,我还认为孙悟空是一个温暖的人。因为在书中,它尽管与师傅徒弟几次发生矛盾,但是最后它总会回到他们身边,不计前嫌继续保护他们的安全。虽然孙悟空不把温暖的话说出口,可是它会把温暖用行动传达到他人心中。

自从读了《西游记》,我就迷上了孙悟空,常常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这样,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就能挺身而出,将有困难的人们救出。我还想学习它那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就不再害怕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啊!

如果你也想体会孙悟空的精彩事儿,那么就请翻开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吧,我保证你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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