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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精选5篇)

时间: 2024-04-05 栏目:话题作文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6

一、前言

随着春节的临近,各类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然而,欠薪问题往往成为这一时期的社会热点。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本预案旨在有效预防和应对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二、指导思想

本预案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处理”为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春节项目欠薪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欠薪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传递,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欠薪问题。

四、预警与预防

加强欠薪监测预警,对存在欠薪风险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矛盾。

建立健全欠薪举报制度,鼓励农民工积极举报欠薪行为,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

五、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事件情况,安抚农民工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欠薪问题,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

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六、后续处理

对欠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

七、保障措施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

确保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充足,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总之,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同时,也呼吁广大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处理欠薪突发事件,要坚持“反应迅速,依法依规,部门协调”的原则,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平息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四)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五)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张家界市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旅工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责任。

1、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以及招商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各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劳动者欠薪的协调处理。各项目的责任领导是该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

4、市属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产业推进组负责人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

5、旅游产业的各个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旅工委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

6、信访部门要积极做好涉劳动者工资、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交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及时掌握并报告群体性上访案件。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劳动监察、争议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项目的劳动争议投诉和劳动者工资拖欠投诉工作。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和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

8、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局、旅工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自身领域的建设项目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监管和督导,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主动预防、及时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

9、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协助处理相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对恶意欠薪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人民法院要建立劳动者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并对落实情况按时间节点进行通报,必要时及时通报重大情况。

四、突发事件分级

欠薪突发事件根据其发案范围、涉案人数、金额和影响程度等,分为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四级。当欠薪突发事件分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的,按相对较高一级对待。当欠薪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置。

1.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指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内、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2.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5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3.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超过50人,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超5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

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后,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县应迅速查明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数、起因、经过、社会反响等),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定并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1.对一般欠薪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政府、项目指挥部及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政府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较大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事件所在区县政府、行业主(监)管部门和项目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3.对重大、特别重大的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市领导小组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处置

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应当立即根据案情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1.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工作,并要求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协同处理。

2.现场处理时,要迅速控制场面,控制员工情绪,并迅速查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职工名册、工资数额、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资料,掌握充分证据,客观、全面、准确掌握事件起因。如案情需要,应录像拍照。如遇情况紧急、涉及人员较多、场面复杂等,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

3.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拖欠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4.一般性、重大突发紧急情况中有围堵、冲击办公大楼和服务窗口,恐吓工作人员、危及人身安全、打砸公物和财物、阻断交通,以及发生特大突发紧急情况的,公安部门应及时控制现场,确保有关人员、财产安全。

5.紧急突发事件平息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

(三)信息报告

在发生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接到报案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市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四)后期处置

市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市欠薪突发事件案件的事态发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尽快研究处理措施和意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跟踪并依法处理。欠薪突发事件结束后,具体承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

六、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本辖区和所属单位开展欠薪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市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处置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3

一、工作原则

依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一)职责法定原则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是负责组织调解劳资纠纷、调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拖欠民工人员工资突发事件的单位,镇派出所、村建所、安监站(交管站)、水利站、中小学、卫生院、文广站、扶贫办、综治办、扶贫办、环保站、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农业中心、供电所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本项工作。

(二)行业主管原则

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业主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三)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

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平息事态,控制社会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实用于庙塘镇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群体性突发事件分为以下等级:

I级:

(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

(2)涉及人数达50人以上的;

(3)严重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的;

(4)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II级:

(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涉及人数达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III级:

(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涉及人数达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组织体系

镇人民政府成立处置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xx,副组长xxx,成员由镇直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由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I级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商议应急对策,落实应对措施,并将情况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级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I级事件发生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有关单位和人员获悉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信息后,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三)各村(居)、各部门接到重大紧急情况的通知后,必须快速到位,参与联动,果断处置。处理重大紧急情况要坚持依法行政,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疏导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四)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事件尽快得以平息,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劳动保障监察队迅速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途径的,要引导当事人走仲裁和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五、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群体性的事件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镇人社中心、市场监管分局、信用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录入诚信(征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三)镇派出所对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司法所要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内容,对劳动者因工资被拖欠申请法律援助的,放宽申请条件,简化申请程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诉讼指导,鼓励和支持法律工作者接受农民工的委托,并对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免代理费。

六、保障措施

(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调动成员单位的人员,各成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

(二)各村(居)和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决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为了保证清欠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镇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和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的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7

一、背景与目标

春节作为中国传统的重要节日,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返乡潮。然而,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欠薪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制定一份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本预案旨在明确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欠薪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欠薪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等。

设立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三、预警与监测

建立欠薪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巡查、收集农民工反映等方式,及时发现欠薪苗头,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项目合规运营。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现欠薪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欠薪原因、涉及人数、欠薪金额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

按照处置方案,迅速组织资金,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同时,与农民工代表进行沟通协商,解释情况,稳定情绪。

对欠薪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农民工进行安抚和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加强与媒体、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发布信息,消除误解和恐慌情绪。

五、后期处理与总结

欠薪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在欠薪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预防和处置欠薪事件。

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提高农民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六、保障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欠薪问题。

建立欠薪风险防控机制,通过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等方式,提前识别和防范欠薪风险。

总之,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组织架构、预警监测、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后期处理和总结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在欠薪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

为做好春节治欠保支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结合《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资实行网络化管理的通知》形成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根据局内网格化分工,各有关片区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区域内建筑工程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进京到省去市上访事件。

4、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卫祥局长担任。房文利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网格化牵头责任领导及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和处置措施。

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五、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六、处置办法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动用甲乙双方在监管账户上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

七、工作要求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严格处理。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报“东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扣分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应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将信息报送至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限制其进入河口区建设领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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