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冤家路窄啊。”她也和她最好的朋友静向我们这边走。我感觉现在时间过得很慢,x奇也安静下来,看了看她俩,又转头看了看我,然后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的样子,拉着我的手向前冲去。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一刻,她向我这边看了一眼,我那时也向她看了一眼。我和她正好四目相对,那时时间真的好像静止了,只感到自己的心跳了一下,她的眼神。还是那么美丽,看起来像珍珠一样晶莹,只是眼里似乎多了一分忧伤,多了一分惆怅,多了一分理智,我看到这心里更加的难过,我愧疚的低下了头。当我想转过身说对不起的时候,只看到她向天空看了一眼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紧紧的用牙齿咬住嘴唇,痛得麻木了,还是没有勇气叫住她,“走吧,别看了。现在这样对你们两个都好,现在学习是最重要的。”x奇拉了一下我的衣角,小声地对我说。
我和她原本是很要好的朋友,都是因为那时看了一本言情小说。把自己也想象成书中的男主角,于是我就向她表白,收到的却是“我现在的任务是学习,暂时还不想想其他的东西”。我当时很愤怒并跟她说以后我们不再是朋友。
一晃这件事都过去好几年了,现在想想那时的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幼稚。就因为那件事,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过一篇言情小说。我现在一直都想弥补我当年曾犯下的过错,但我又放不下脸面。哎,我现在好后悔自己当年怎么会有那样的念头,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去看那本言情小说。
可能我不再去打扰她是最好的结果,这样她也就能好好地学习了。
最熟悉的陌生人那么大的天空却找不到一小片纯净的尉蓝,正如我看它的眼神是那么的怜惜。脚下的大地多么的辽阔,正如我用我敏感的耳朵听到它在哭泣,一声声一下下。行人的步履永远都是匆匆又匆匆的,正如时间是留不住的,我用我的心感受它们的叹惜。
还有多久才能春暖花开啊,我是那么的盼望阴霾的天能露出浅浅蓝,花儿吐蕊,草长鹰飞。在到处都是钢筋混凝矗立的水泥灰街头,我看到鸟儿扑腾着它们小小的单薄的翅膀寻找着自己能够栖身的枝头,我看到将要发芽的树在街道两旁迎着凉风努力的萌发,我看到细如丝的雨一遍遍的洗刷这个越来越荒凉的城市,越干净,越泥泞,越纯净,越混沌。
当我怀着一颗单纯的心灵,在最后少之又少的的人情味被现实一点点吞噬而尽的时候,我该是怎么样的悲伤?每个人都逃不脱的,人生是那么快就轮回了,正如一年四季的更替,到了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什么样的事,秋天的果子可以感恩春天的种子,但是冬天的落雪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念夏的骄阳,没有什么对与不对,没有什么爱或者是恨,更没有一种执着的情感可以超越一颗找寻爱人的心,我笑我自己的单纯与执着,也笑世间的人事不过是过往的尘烟罢了。人生就这么过下了去,每个人都不孤单的,平凡的,执着的,一直到老,一直到老,一直到老。我远远的看着你们的世界,我轻轻的告诉我最爱的人,你们的笑,你们的眼,你们的伤疤,你们的手牵着爱人,你们也慢慢变老了,因此我又看到了你们笑时的皱纹,有些智慧又朦胧的眼,还有扶不去的疤痕,你们会记得我吗?春日大片的沙漠里,蓝天抱着云彩划过那么青春纯洁的世界,而我在那一片天地里,跳着那么快乐的舞;或者我只是城市里寂寞的荒沙?风停了,我在这里安家,风来了,我会跳着世界上最绝美的舞蹈,随风而去。
我最怜惜的世界里,一抬头,已是海市蜃楼。
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一转身,又是一千年轮回。
既熟悉,又陌生。
七点二十分,穿梭于小巷之中,享受着晨光的洗礼。我,来到了每日必去的包子店。熟悉的面孔,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声音,她,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陌生人。
自从入住百里坊,这家每日被袅袅炊烟笼罩的并不起眼的小店就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儿的糯米饭被我认定为天下第一小吃。走进这家简陋的小吃店,顾四周,只有三张餐桌,一大两小,而这三张桌子总会被学生、工人、老人和上班族坐满。这家店的店主是位大妈,她那染成棕色的卷短发总是被汗水浸湿,挽起的袖子下露出了微黄的手臂,她那桃红的嘴角总是往上翘着,明亮的大眼睛中总是流露出愉快的心情。她,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一走进小店,选了个位置坐下,大妈便一个转身,微笑着对我说:“啊,宝贝!你来啦!”她那略微沙哑的声音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欢喜。“宝贝”!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本该出自父母之口,而现在,它却从一个“陌生人”口中吐出,我的心中,划过一丝感动。“阿姨,我要吃······”“啊,糯米饭,甜豆腐脑,对吧!”我的话音未落,就被她接了过去,而她又说中了我想说的话。“嗯。”我微笑着点点头。大妈干事十分利索,盛饭,放佐料,舀豆腐脑,放糖一眨眼的功夫糯米饭和豆腐脑就摆在了我的眼前。大概是熟能生巧吧。我吃着热乎乎的糯米饭,之前的那种感动再次涌上心头。一个要照顾百余位顾客的店主,竟能在百忙之中,记住了我这个毫不起眼的小顾客爱吃的食物,这句看似普通的话语足以体现大妈对我的浓浓爱意。
我并不了解大妈的家境,也不知道她的名字。“陌生人”三个字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她对我的种种温情让我想再加上一个“陌生”的反义词“熟悉”。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才是我对大妈最好的称呼吧!
太阳出来了,明媚的阳光照亮了小店,洒在了大妈那微笑的.脸上。
今天,我又去她们家的卤味店了。但主要并不是去吃卤味,而是去见见那个阿姨。
我走进一条黑黑的小巷子里,然后再左转,一间小破屋出现在眼前。我走进去,用手轻轻地敲了敲门,说:“阿姨,我来了!”“你来了啊”一个很精神,但有点沙哑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紧接着一个更为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你们又来了,是不是馋了呀?来来来,今天给你们多做一点。”发出声音的这两位就是这家小店的老板,每次听见她们的声音都会有莫名的亲切感。
我坐在座位上,望着她们的背影,想起了4岁那年的一些事儿。还记得那时候,我十分喜欢喝她们家的豆奶,甜而不腻、入口即化,可以牢牢地抓住每一个孩子的心。一次,我又想喝豆奶了,便请求爸爸妈妈带我到店里吃饭,并点上几杯豆奶解解馋。来到店里,菜还没上齐呢,我就已经喝光了一瓶豆奶。还想再来一瓶时,发现没有了,我当时伤心得想哭,毕竟是因为太想喝她家豆奶才求着爸爸妈妈带我来的,结果只得喝了一瓶,不够解馋呀。这时那个阿姨发现了我的异样,对我说:“你喜欢喝我做的豆奶吗?”我委屈地点点头,回答说:“喜欢,可惜没有了。”阿姨说:“喜欢就好,我去给你再做一碗。”那一刻,我十分惊喜,感觉一股暖意从心里流过。那个阿姨对我的态度,就像亲人一样。“是不是又想喝豆奶了?”这一声,把我从回忆里拉回来,面对着她慈爱的面孔,谁又好意思说一声“不”呢?
这位卤味店的阿姨,虽然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却是我成长中的一部分,也是我一直想说声“感谢您”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家,是一个让心放松休息的地方,是一个不用注意仪表的地方,是一个有着最体贴照顾的地方。
家人,体内流着相同血缘,是让心依靠的人,是最值得信赖的人,是永远爱你关心你的人。
家人之间,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不管是性格、爱好,还是饮食,往往却忽略了没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隐私。尤其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还有谁能够比自己还要了解,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前程着想,所以一味的让孩子按着自己的安排前进。而孩子呢,有些选择埋藏自己的爱好或天分,做父母的乖子女,但父母却永远不会知道,孩子的心中并不快乐。有些就选择叛逆,在外惹是生非,就是不听从父母的安排,但父母永远都不会知道,孩子并不是故意想让父母失望的,而是希望父母相信自己的,想要自己安排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便是孩子对父母的叛逆以及讨厌父母的最根本原因吧。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谁都听过,但父母认为没有知识就得被社会淘汰,这到底是思想的落后?还是现实的残酷?
是的,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帮我安排了一切,我呢,只需要服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由于父母的文化水平较底,现在工作起来很辛苦,很吃力,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读书。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和他一样后悔,所以他们逼着孩子学习,即使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孩子根本不想要学习。事实上,这样的生活,谁都不快乐。
家人,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家人,也是彼此最陌生的人。
善卷洞,好一个欲界仙都!
我有一个同学,她有说不尽的优点,也有不完的缺点。她有时让我嫉妒,有时让我嫌弃。为什么?她的评语就是比我好,她所得到的关爱比我多,毕竟是新来的,为什么就是那么多人关爱她?真搞不懂班主任为何会这样?难道就是“偏心”?
班上唯独老师喜欢她,其余的学生都有各自的爱好者。
她倒是个不错的女生,成绩好,也很有义气,记得上次我们单元卷,她还考了第一呢,可是呢,她不是默默无闻的收起来,而是什么呢?(她却在那里到处炫耀,说自己考了第一名还是什么什么的)而考差了,就收起来,别人问她(也是出于炫耀)就会回一句:“你考的好就好了嘞。”太气人了。想到这里就把人气得要死。
炫耀我是偶尔,而她嘞,有好东西就在我们面前显摆。
还有一次,老师竟发动全班人干什么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她戴了一条白银的项链,前面有一个用白银做的鞋,大概是跳绳的时候掉的,然后就从课间找到上课,还没找到。最后就在教室的座位上哭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打了赌(没赌什么)说:这下老师看见她哭了,一定会叫全班人去找。结果还真的不出我所料,老师叫全班人去找,找到了,那笑容又有了。
她还很爱擅自做主。
上一次我那最好的朋友生日了,我们去庆祝,因为不叫她不行(隔壁的),那一次正好下雨,大家都淋湿了,还没等主人发话呢,她就到楼下拿了几张纸,不是不管她,而是不经过主人的同意乱拿别人家的东西,就是小偷啊。可她还漫不经心的说:“就好了哩,又没事”。
这就是我那最熟悉的陌生人,真搞不懂老师是怎样想的,为什么觉得她好,我这个班长难道比不过副班长吗?还有很多事,是纸上说不尽的,唉,真是气死人了。
她,成绩不错,同学们都认为她很快乐,因为她像个开心果总能将大家的坏心情变成好心情。同学说她心眼少会吃亏。她怕疼非常怕。、
按理说,我应该很了解她。可,回忆过去才发现我对她是那么的陌生。
记得那次,她刚开始学拉丁舞时,处处被人排斥。新教的动作总有一两个做不好。于是便去请教那里跳舞跳得好的师姐请教。那位师姐将她的动作打量了一下说:“你?别做白日梦了!这个动作只有我会你?不可能做得出来。还有,你有什么能使我教你?”她当时再也忍不住了,忍住眼眶里直打转的泪水跑回家了。
她一回家,就将自己反锁在卧室里自己一个人抱着枕头哭。我问她:“你这是何必呢?为什么不当时哭非要跑过回家来哭?”她抽泣着说:“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哭了我永远是快乐的!”她仰起头泪眼汪汪的望着我。我不解的问她:“你在学校里受委屈不也是没哭吗?”
她说:“我一直在忍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了。”她将头埋在枕头里抽泣。
我叹了一口气,这一瞬间我才发现原来我竟然对她如此陌生。她那浅棕色的眼睛下隐藏着什么?
在找男伴时,和她对应的是一位男生,她乘老师不注意时溜到了最后面。这时和她对应的是一位女生。
她第一次下横分叉时下不下去离地面还有好一段距离,而老师规定的是必须贴着地面。她向老师哀求道可不可以就下这么多。这时,他的脸上已挂满了豆大的汗珠。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用身子压着她。很疼,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但她却咬紧嘴唇对自己说:“坚持!你一定能的。”结果,大家都下下去了但是只有她一人没哭。
我自认为很了解她,可为什么当我进入了她的内心世界却发现她离我是如此的遥远。
她是谁?他就是我。在揭开了面具之后还是那个开心心眼少怕疼的我吗?
我和我自己明明近在眼前却又好像远在天边。
“怎么又在盯着屏幕,快去楼下玩!”妈妈总是这样说我,可她自己却每天抱着手机电脑“亲热”个不停。
妈妈是一名医生,早上七点钟不到就出门了,晚上七八点才回家。以前,我觉得妈妈的工作好轻松,每天只需要看四五个病人,剩下的时间就可以开心地玩手机,多轻松呀!采访完之后,我才知道,妈妈的工作远远没有我想得那么简单——
看病,其实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却很复杂的工作。首先,需要耐心地听病人讲述自己的病情,还要时不时地询问几句,以便更好地掌握病情。有时候,遇上着急和紧张的病人,还要充当“妈妈”的角色,耐着性子去安慰他们,鼓励他们。其次,问诊后,就要给病人开出诊断书。这并不是写几个字那么容易,而是需要反复察看检查报告,谨慎地做出判断,对病人负责。还有,即便看完了,放下笔,想喝口水,可是看到门外候诊的病人,只好连忙拿起笔,继续坐诊。
妈妈说,当一个病人康复时,她会特别自豪。她还给我讲了个故事:一天,来了一个说广东话的本地人,妈妈听得非常吃力。回家后,妈妈对着广播練起了粤语。一个星期后,她终于可以和病人顺利沟通了。这个病人病情有些特殊,需要漫长的时间去治疗,妈妈隔三差五需要用手机跟她沟通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这名病人被妈妈治好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前几天出去旅游的一个细节。回到酒店,我累得倒头大睡,妈妈坐在椅子前,拿出手机,认真地工作起来。第二天,一家人在玩的时候,妈妈打了好几次哈欠,我还笑话妈妈是个“睡不醒的小懒猪”。
采访结束后,我有些不平静了。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管好自己,让妈妈少操心。
我有一个很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呢,是因为从一出生我就认识了他。我知道他的秘密,他也知道我的秘密。他很温柔,每一次妈妈骂我的时候,他都会替我求情。他还富有童心,每一次我无聊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陪我玩。我们排了《福尔摩斯》中的《奇怪的工作》话剧。我扮演华生,他扮演福尔摩斯。我们用纸做了烟斗、拐杖、枪。陌生呢,因为他是一个军人,已经当了18年兵的他现在是空军中校。他经常不在家,有时半年都看不到他。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不高,皮肤很黑。因为每次出任务,都是去沙漠这样的地方,太阳大风沙大的,能不黑么?他的手也很粗糙,就像枯了的叶子。手上的纹路非常深。手指很粗。指甲总是剪得光秃秃圆溜溜的。
爸爸喜欢运动。他最喜欢打篮球。每次有空,他就会叫上几个叔叔一起打篮球。我们家还有一套《灌篮高手》的书。爸爸还喜欢跑步。他在部队坚持跑步,手指受伤了也在跑步。每次回来,他都要带上我一起去跑步。夏天暑假的时候,每天早上他都硬拉着我跑步。不过我最讨厌这样了,连懒觉都不能睡。我还迷迷糊糊的时候,他已经拖着我出门了。跑完步我编了一首小诗:喝喝水,擦擦汗,然后回家吃早饭。我觉得放假就是用来睡懒觉的,为什么要一大早去跑步呢?爸爸说,这是为了能充满活力地迎接一天啊!
爸爸也很爱学英语。他一直坚持做百词斩和薄荷英语。他有段时间天天给我发“英语流利说”里的配音,我经常听到他配的《帕丁顿熊》。说实话,我觉得他配得还不错。前几天他又跟我打赌。每人拿出500元作为基金,他看英文版的《福尔摩斯》,我看中英文版的《夏洛的网》。谁先看完,两个500元就归先看完的人。我好担心他先看完啊。
这就是我的爸爸。再告诉你们个秘密: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
刚进入初中,身边最亲近的人莫过于同桌了。而我要介绍的这位“重量级”人物,恰巧就是我的同桌,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高高的个子,却掩饰不住她肉嘟嘟的身子。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不知不觉地在她的肚子里多添了几瓶墨水。一张大大的嘴巴,我从不见它停息,用餐的时候它“工作”得更加卖力,正是这样一张嘴,造就了她这身又白又嫩的肥肉。你说说她吧,她倒还理直气壮地说:“能吃是福,这都不懂!”我嘀咕道:“小姐,你福气也未免也太大了吧!”她又傻傻地笑了笑。
但是,看人可不能光看表面呀,虽然她很贪吃,但她也很爱看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想必写的就是她吧。那壮实的身躯,却也时时散发着淡淡的书香呢!高山般大的学习压力压得我们快喘不过气来了,她却能腾出时间阅读各种名著。我笑着问:“学习那么紧张,你怎么还有时间看课外书呀?”这时,她犹如散播光芒的太阳女神,神圣地说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有愿挤,总还是有的,况且这些名著中也有许多知识能够学习呢。”说罢,她又投入到书的世界里了。我被她这股子正经劲儿给震慑到了,无奈地摇了摇头,却又不得不佩服。清醒清醒头脑,要和我那堆成小山似的作业“搏斗”了。
她家的书柜可是摆满了书呢,可谓是“凡所应有,无所不有。”《骆驼祥子》《简爱》《鲁滨逊漂流记》这些名著都被她“消化”了。她每天可是要花两个小时看书呢!你还别说,这一好习惯可是带给力她不少收获呢!语文课上,她精彩的发言让人拍手叫好,每一个字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作文课上,她绝妙的文章让人敬佩不已,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作者的用心。顺理成章的,她荣幸地成为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一有征文比赛,大家都推荐她去,当然,她也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每次都拿了个一等奖回来。
她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贪吃的女孩,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她总能用自己的方式,带给咱班无穷的乐趣!我爱这可爱的女孩!
暮色中,我走在街头。秋风渐渐卷起,叶,又落了一地。望着那泛黄的叶片,我的思绪不禁随它飘向过往。
家乡的秋季,街头上的树叶,总是四处飞舞,虽然人人都厌烦这凌舞的树叶,可却始终没有人愿意清扫,后来过了几天,我一出门看到街上的树叶都被清扫了,究竟是谁这么好心呢?我心里想。但当时并没有在意,日后听大人们说,小区被调过来了个清洁工。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起得很早,准备去晨跑。我沿着小路跑了一会儿,看见前方有一位清洁工正在扫地,心想:这应该是新来的那个清洁工吧。我走到他旁边,他转头看我,我被吓了一跳。这人相貌竟如此丑陋,苍白的发丝下有一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左眼很肿,宽大的鼻子下还有两片干裂的嘴唇,他向我打了个招呼,我却没有理睬他,转头就跑,看他的相貌感觉不像是好人。
此后,每天我上下学都会看到这名清洁工老人,他一看到我,总会对我打个招呼,我却一次都没有理过他,由于他的长相,街头邻居不是很喜欢他,也没有人愿意和他打交道。
那夜,正值夏季,外面是雷鸣电闪的暴风雨,我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昏暗的灯光下似乎有一个人影,那是老人?,我很好奇,下这么大雨,老人在外面干嘛呢?再仔细看灯旁的一棵树下,有一只浑身被淋湿的小猫,老人踏着雨水向那只猫跑去,跑到猫前,老人轻轻地把猫抱起,然后将它紧紧搂在自己的怀里,老人把头向前伸挺,尽力不让那小猫淋到雨水,暴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滴无情的地捶打在老人身上,老人驼着背,楼下车库的方向快速奔去。望着他微驼的背影,我的心里一阵酸楚,为了救一只猫,老人竟不顾风雨的侵袭,自此以后,老人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变得越来越高大。
虽然老人并没有可以让旁人惊羡的姿态,也过着缺金少银的日子,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虽从未和他打过招呼,但每每想起他,内心却是满满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