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淘气得罪了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阴差阳错之际,尼尔斯骑在了雄鹅莫顿背上,开启了一段令人沉浸其中的骑鹅旅行记。
在与领头雁阿卡以及其他大雁的相处中,尼尔斯变得勇敢、机智,多次救大雁于危难之中。一次,狐狸斯密儿想在深夜偷袭大雁,当他叼住一只大雁时,尼尔斯勇敢地和他搏斗。他窜到树上和狐狸斯密儿进行了一夜的僵持,终于让那只大雁安全回归雁群。同时,尼尔斯也救下了许多小动物,如母松鼠和野鸭雅洛,大雁们逐渐接纳并喜欢上了他。
不仅如此,有些情节是那样的趣味盎然。鹤之舞表演大会上,一个个节目都是那样的有趣。然而狐狸斯密儿却破坏了和平条约,咬死了一只大雁,最后他也遭到了报应,被咬掉了一只耳朵,被逐出他的老家斯康耐省,而且不得回来。大雁们这才摆脱了斯密儿。
尼尔斯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听到了许多传奇的故事,在达尔河上,尼尔斯看到了这条气势磅礴的河流为了实现到达大海的目标而奔腾不息,在耶姆特兰地区流传着雷神拜访巨人的故事……他还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他从未想到大雁们是这么善良,遇到困难时同心协力帮助他战胜困难。渐渐地,他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想爸爸妈妈是否在担心自己,他开始后悔自己的淘气、顽皮和恶作剧行为。
最后,在大雁们的南飞途中,尼尔斯回到了家中,并在父母的刀下救下了雄鹅,小狐仙让他重新变回了人。历经磨难的尼尔斯蜕变成一个勇敢、善良、勤劳、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的男孩。
这本书充满了趣味,把我带到了一个童话世界,让我跟着尼尔斯经历了一次跌宕起伏的旅行。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一书,里面奇妙的经历令我难忘至今。
此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尼尔斯,因得罪了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乘着大雄鹅跟随大雁开始了一场跨瑞典全境的长途旅行,在众人的帮助与自己的努力下,他顺利成功地回到了家。
这本书讲述的与其是一场长途旅行,不如是一次成长的先洗礼。其中,我对尼尔斯从内而外的变化感到惊讶,一个顽劣不堪,嚣张跋户的熊孩子,因一次刻苦铭心的旅行,变得善良勇敢,不怕困难的大男孩儿,这无疑让人惊讶,但同时也有一种由终的欣慰。在整篇故事之中,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大雁阿卡了,她是整个雁群的首领,同时也是一位慈母,一位对尼尔斯除大雄鹅外最好的动物,她总是在尼尔斯最危险中时出现,与其同时她也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做了老鹰高尔果的养母,此之种种,都让人感觉阿卡既有首领的大气勇敢,又用母亲的慈爱关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在整个旅行中,使我感到困惑的地方很多,如鹤之舞大表演,大海中的白银等,但其中最使我感到出乎意外的,是老鹰高尔果。老鹰与大雁不共待天,一个食肉,一个食素,两者本就是宿敌,但高尔果却在雁群中长大,阿卡无微不至的爱让高尔果不再冷血,一直到死,高尔果也没有吃过一只大雁,我对大雁与老鹰的和平感到惊讶,原来爱也能让一头食肉的猛兽,变得温暖起来,令人不可思议。
《骑鹅旅行记》整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它像一个童话,但它又同时不是一个童话,童话有他的奇幻,却没有它的奇幻之中的严谨,这恰是它胜于童话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