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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前两章读后感(精选3篇)

时间: 2023-07-26 栏目:读后感

朝花夕拾前两章读后感-篇1

在休息的日子,手捧着一本鲁迅先生幼年生活的《朝花夕拾》,令我感触很深。

《朝花夕拾》是作者鲁迅用夹叙夹议的写法,以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线索,给人既轻松诙谐又于会议中蕴含讽刺的滋味。

在这篇散文集里讲述了十篇从他记忆里抄出来的小故事: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等。其中《阿长与山海经》与我颇为相似。

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没有一篇是回忆母亲的,但却用长的篇幅、如此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他的保姆——阿长的怀念。长妈妈是“我”的保姆。长妈妈并非没有名字,只是她是顶替原来的女工,家里的地位卑微才没有人记得。一开始“我”对长妈妈十分讨厌,原因一,长妈妈老爱在背地里说闲话,二,她睡觉的睡相使我无法入睡。但对她憎恨还是因为她踩死了我心爱的小隐鼠,从那时起“我”再也不叫她长妈妈,只叫阿长。可就再后来,我看到了长妈妈的另一面。当我的小隐鼠被长妈妈踩死时,长妈妈编造了善良的谎言安慰我、当我不在意她时,她却不计前嫌的跟我说“长毛者”的故事;当妈妈旁门侧击她时,他却不去揣摩意思为人直率;当所有人不注意一个小朋友的心愿是,只有长妈妈在告假时为“我”买回了第一本《山海经》。这也都是长妈妈做的事。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位“长妈妈”,那就是我的姑妈。我的姑妈也如同长妈妈一样爱讲闲话,但她在我受伤时第一个细心帮助我。那是一个冬天,我们一家人在去我表姐家里,快到门口时我被楼梯绊了一跤,姑妈站在门口看到了,我一进表姐家,她就马上帮我拖鞋揉脚,一边揉一边还说:“疼不疼呀,我帮你吹吹。”这举动令我那被冬风吹的干燥的眼眶立马湿润起来。仿佛那颗被冬天冰雪覆盖的心再一次跳动。然而这一次不再是因为讨厌,而是让我感觉到了姑妈温柔可亲的一面,这是我生活中的一位长妈妈。

长妈妈虽然讨人厌,但她还是有着其它的优点。就如生活中与人相处一样,不能只去看别人的短处,反而欣赏不到她们带给你惊喜温暖的一面。

朝花夕拾前两章读后感-篇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以下是一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朝花夕拾前两章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长大了,年老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嫩,到了夕阳西下再将它摘去,虽没有了清晨的那份娇嫩,却又因夕阳的映衬而平添了一缕风韵,令人浮想联翩。

鲁迅虽是一位作家,却又是一个乡下人,乡下人却又能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读书。这样便使他既没有乡下人的粗狂,又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既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又多了一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儿时的童趣,怀念与小虫子为伍的欢乐。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仿佛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度过的。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书屋后的园子里野玩,却又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召了回来,到书屋后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的评伦也就是枯燥无味吧。只有当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可以画画儿,渐渐的,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了;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读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小时候有些竟与我相似,使心中产生共鸣,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魔力吧!

自己的童年当然没有鲁迅先生的有趣,这儿并没有百草园,更没有虫儿的相伴。只记得小时候最爱玩的就是橡胶泡泡。一支小牙膏里装着橡胶,挤出一个小球儿粘在吸管上,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吹,就形成了一个个透明的橡胶泡泡,它并不像普通泡泡那样一戳就破,反而可以放在手上玩弄。很小的时候吹不动,就看着妈妈吹,长大了,便可以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吹了,即使腮帮子吹得酸疼,也继续一个个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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