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读书为话题作文6篇
读书为话题作文篇1
读书使人充实,使人进步,使人高尚,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能让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培养文化修养。如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变能从中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子里一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在写作文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是书陪伴了我成长,是书,带给我无限快乐。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不论什么书,都使我十分着迷。
我读过很多书,有文学类、作文篇
欧阳修“朝而往,暮而归,四是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他的乐趣在于去醉翁亭饮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乐趣在于与世无争地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乐趣则在于读书。
五年前,我只对《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情有独钟,因为这两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当上了初中以后,我疯狂的恋上了小说.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还有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些都是我初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就像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让我懂得人生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讲的就是:主人公在一次海难中,被漂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在岛上艰苦地生活,学会了许多事情。在荒岛的生活没有让他沮丧,也没有让他消沉,反而让他的人生多了一次冒险的经历与一份坚持不懈的精神。他在岛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却让他幸福、快乐、满足。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生这两个字很平凡,但意义很大。我们不能受到委屈或遇到挫折就退缩,就沮丧。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坚持不懈,学这本书的主人公一样与困难抗争到底。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读书为话题作文篇2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之类的书,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童年就是和《安徒生童话》度过的。
我爱读书,不论是故事情节复杂的童话故事,还是清新流畅、读起来琅琅上口的散文和记述了人物生平事迹的传记之类的书刊,我都爱看。
小时候,我喜欢看童话书,我喜欢那善良的七个小矮人,为了王子而献出自己的人鱼,还是那美丽的白雪公主,我都喜欢看,并且都百看不厌。
现在,我长大了,我又喜欢读起了史书之类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便是罗贯中编写的《三国演义》。我敬佩关羽重义气的品质,赵子龙的英勇和忠义,还有那诸葛孔明的神机妙算。《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我都爱看,比如“三顾茅芦”、“草船借箭”、“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啦,我都喜欢看。读了《三国演义》,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天下大事所向,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不可阻挡的。《水浒传》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但其中几个故事,我却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武松打虎”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当然,看书时,我们也要拒绝不健康的书刊。因为这些书即使我们花费了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又使我们不能从中吸取高尚的精神,反而深受其害。我们在读书时,不论何时何地,对于那些竭力迎合读者口味的书都要怀有警惕之心,哪怕这些书再时髦,再有名气,也不要贸然去读。我们应该读那些伟人的或已被事实证明是好书的名著,因为只有这样的书,才能开卷有益。
我觉得,我们应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为话题作文篇3
我喜欢读书。因为他能带给我快乐,当我我们打开书认真阅读时,就会有新的发现和收获。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像我们的小老师,让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丰富的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这告诉我们书就是营养品,没有了书籍就像人们没有了灵魂。
我喜欢读书。因为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一次话。一本你喜爱的书你读一千遍一万遍,都不会烦。
我喜欢读书。因为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伐。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像一个穿金黄衣裙的仙女,把快乐带给了我!
同学们读书吧!让她把快乐也带给你。
读书为话题作文篇4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