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猷是清末民初的官员,出生于清末,是清朝的痒生,后担任广西的候补知县,民国后担任连县的知事,不久担任护理陆军总司令,广东陆军第二军军长,1923年自任广东省省长,仅仅三天就在街头被人枪杀!
黄鸿猷
字琼生,1875年出生,阳山黎埠镇均安村人。清痒生,广西候补知县。赋有胆略,谋而能断,精明强干,所至有声。淇潭村民因水利争讼数年,县知事邓沁会同鸿猷妥办,各得其平。尝建黎埠碉楼,谋捍卫,复击败欧金生股匪,民赖以安,遂为当地诸公所器重。
民国元年(1912),委充连阳护商营管带。
民国2年(1913),委充广东陆军游击第五营帮统。
民国6年(1917),任连县知事。
民国7年(1918),任广东省联防局局长。
民国8年(1919)9月,任阳山县长。
民国9年(1920),护理陆军总司令。
民国10年(1921),奉委广东陆军第二军军长。
民国12年(1923),自任广东省省长仅三天,于广州被乱击毙。年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