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韶凤是明初时期的官员,元朝末年投奔朱元璋,负责处理军务,明朝建立后从事起居注的工作,后根据朱元璋的命令,制定全国统一的声韵,为《洪武正韵》,后以病致仕,不久去世!
乐韶凤
字致和,一字来仪,直隶滁州全椒县人,官至兵部尚书、翰林学士。
个人生平
至正十五年(1355年)春,至和州军门拜见朱元璋。秋,随义军从采石渡江,协助处理军务。
至正十七年(1257年),授江西行省管勾。
洪武三年(1370年),掌起居注。
洪武四年(1371年),历任给事中、中书左司员外郎。不久,又升任兵部侍郎。
洪武六年(1373年),晋升为兵部尚书,与中书省、御史台、都督府共同制定“教练军士法”。秋,改授翰林学士,与承旨詹同一起厘考注释“先师乐章”,编集《大明日历》。
洪武七年(1374年),撰《神降祥》、《神贶惠》、《酣酒》、《色荒》、《禽荒》诸曲,共三十九章,合称《回銮乐歌》。
洪武八年(1375年)三月,因当时语言过杂,旧韵多起于江南,朱元璋命令乐韶凤制定全国性的统一声韵,乐韶凤用中原雅音正之,取名《洪武正韵》。
洪武九年(1376年),起任国子司业。
洪武十二年(1379年),升任国子祭酒。
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病致仕,不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