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之杰是民国时期的官员,早年为师爷,后担任翰林院的编修,民国建立后担任山东提法使、山东都督府秘书、江西高等检察厅厅长等职位,解放后闲居,擅长书法和诗文!
范之杰
1872年出生,浙江绍兴人,别名范询炎,字俊臣,又字公,别号历山农。20余岁流寓济南做师爷
1906年任翰林院编修。
1911年任山东高等学堂校长。
915年调任江西高等检察厅厅长。
1920年任湖北高等审判厅厅长。
1923年后任湖北烟税局局长、江汉关监督、山东省民政厅视察员、湖南省财政厅秘书。
1936~1939年任黄河水利委员会专门委员兼代总务处长。
1949年去沪闲居。
1956年4月任上海市文史馆馆员。
1957年病逝
主要著作
著有《苏东坡生平》、《易经注解》、《云馨词》、《范氏书法》、《诗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