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铭是清朝时期的官员,自幼苦读,勤奋好学,后成为贡生,在嘉庆年间授予内阁中书,因母亲年迈,辞官归乡,道光年间,担任新田县令,为官清廉,爱民如子,后为了平息瑶民叛乱而惨遭杀害,被道光帝褒奖!
王鼎铭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出生,字新之,号彝轩,清峄县郭里集(今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人,贡生出身,熟读经书、兵家秘笈,善于工商经营,乐善好施。
嘉庆十五年(1810年),捐纳入内阁为中书科中书
嘉庆十六年(1811年),任山东峄县武状元会考考官
嘉庆十七年(1812年),提拔为主考官。
嘉庆十九年(1814年),例捐主事,后因母年迈,辞官归里。
道光九年(1829年)秋任湖南新田县知县。
道光十二年(1832年)二月初,鼎铭应召赴省城,获命升任山西潞安知州。后为平息瑶民叛乱而惨遭杀害,其时朝野震惊,万民悼之,道光皇帝连下四道圣旨褒奖他、他的妻子,以及他早已仙逝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