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夫是北宋时期的大臣、书法家,是宋神宗元丰八年的进士,担任工部尚书等职,后宋徽宗封其为康国公,去世后被追谥为文宪,擅长书法,为人不求虚名传世书法作品稀少。
刘正夫
嘉祐七年(1062年)出生,字德初,衢州西安县(今浙江省衢州市)人。北宋大臣、书法家。
元丰八年(1085年),考中进士,授太常博士,累迁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工部尚书。
政和六年(1116年),特进少宰、开府仪同三司,册封康国公。
政和七年(1117年),去世,时年五十六岁,谥号文宪,累赠太傅,与时人范致虚、吴材、江屿号称“四俊”。喜书学,多作行法。平生不求虚名,故传世书迹绝少。《三希堂法帖》中有其《宣台记》、《泛舟题名》二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