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果觉得自己的预估分和实际分差距很大,可以申请复查成绩。
明天起考生可以到学校领取成绩单,如果想复查成绩,可以在学校登记。社会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高考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区(县)招办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考生填写《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
市教育考试院接收(县、区)招办汇总后的考生准考证号以及复查科目的信息,并打印出核对单;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在计算机上进行对比检查;检查结果当天反馈给(区、县)招生办,第二日由(区、县)招办通知考生。其中北京不收取费用。
复查卷面分包括复查试卷漏评、成绩漏登、统分误差三类情况,阅卷教师掌握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在考生提出申请后,市教育考试院分学科打印核对单。
在复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两人一组,一人通过扫描计算机上的试卷报出考生该门学科的每题得分,另一人持单核对,如果同事报出来的得分与核对单上的情况一致,就在该题下方打一个红钩,证明无误。他们先核对经扫描是试卷与申请复查考生姓名、考号是否一致;然后核查试卷图像是否清晰;第三步就是核查试题是否经过至少两名阅卷老师的评分;第四步核查阅卷教师的给分与核对单上的是否一致;最后如果有试卷被判零分,工作人员就要核查试卷,看看是否漏评和漏登,如果没有错误,就算完成一科分数复查。
现场还有两名公证人员全程监督复查过程。从以往的复查情况来看,很少发现上述错误,计算机一般在合成分数的过程中不会错误,考生除了知道自己每道题得分外,一般不会通过核查找回分数。
一、了解成绩复核
查询成绩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但成绩复核一般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7]28号文中有关试卷保密的规定,复核试卷时一般省教育考试院及该校研究
生院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二、复核科目
1、公共课与专业课
统考与自命题的成绩复核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自命题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大家咨询各招生单位或查看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主页,而统考科可能由当地考试院统一处理。有些院校只需考生将材料递交至校研招办即可。如今年上海市部分院校即分开受理,规定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日语,俄语,单考英语,数学一、二、三,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等)成绩复核申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
2、复核门数
大家申请复核时要注意学校是否有复核门数的限制,如华南理工曾规定每位考生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不超过2门。填写超过2门的,只复核前两门。
三、复核流程
1、下载《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般需要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需查科目代码及名称、已知成绩、联系电话等。
2、按表格要求填写本人签字后递交,一般递交方式为网上提交申请、交至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表传真至学校规定处或签字扫描申请表后发电子邮件至规定邮箱。
3、研招办老师审阅申请表,证件合格,登记复核信息。
4、查阅待复核的试卷,主要是查询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会重新对试卷进行评分。
5、登记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单独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有些院校只有在成绩有更正的情况下单独通知考生,无通知即表示复核无误,而有些院校则都会进行通知,大家要明确自己报考高校的复核结果通知规定。
统一公布:统一公布一般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大家要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注意:此处仅仅举例提供了成绩复核的大致流程,不同院校复核流程不同,请大家前往报考院校所在的招生网站仔细查看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一般来说,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试题)是否存在漏评,分数累计、成绩登录是否存在疏漏,但评卷标准宽严则不在复查范围之列。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本人及其受委托人不得查阅考生答卷。
2、报考上海院校的考生,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
3、部分院校限制核查科目数量(如:核查科目不得超过两门),请大家认真浏览所报院校官网的具体要求。
4、建议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估计,理性提出复查申请,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即将发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昨天公布我省考生申请成绩复查的受理时间为2月16日-2月22日。
成绩复查受理对象为对研考初试考试科目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成绩复查受理地点为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汇总后报xx大学(评卷点)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查。
在受理成绩复查事项后,相关单位成立成绩复查工作领导组,组织专人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核查。复查中应遵循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反复核实。复查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你好,帮你找了文本,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尊敬的系领导,我因家庭经济问题,需休学一年(2006-2007学年)
至2007年9月再返校继续完成学业.
请予批准
姓名:XXX
系:XXX系
2006/06/22
这方面各个学校是不同的,要看你去哪个学校了。
北大的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停学并保留学籍:
(一)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停学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二)研究生为增加专业实践经验或因其它原因需要暂停学业的,可以申请停学并保留学籍,停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三)一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办理停学手续,停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停学以学期为单位(应征入伍可一次性办理),应由本人于上一学期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同意,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属上述第(三)种情况的,可于学期中间补办。
经批准停学的研究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停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休学、停学的研究生应按如下程序办理复学手续:
(一)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在开学前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复学。因病休学者应到校医院复查,复查合格者,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附校医院保健科复查合格证明书,经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准予复学,并办理复学手续。
(二)停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应当在开学前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复学,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经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准予复学,并办理复学手续。
(三)研究生在休学或停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复学资格。
(四)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参照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予以退学。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在休学和停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学校不对研究生在休学、停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三、关于成绩复核。
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向我校研招办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核查一门科目成绩。1、申请时间。
2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2、申请方式:请考生下载复核卷申请表(见附件),填写正确完整后发送传真至020-85223790(自动接收),逾期不予受理。3、复核范围。
我校自命题科目复核只限于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淮的掌握宽严问题;统考科目部分由我办汇总后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客观题由于实行机读卡评卷,不列入复查范围。4、我院将会同学校纪监部门组织专人复核,考生可于2月17日后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系统查询复查结果。
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即将发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昨天公布我省考生申请成绩复查的受理时间为2月16日-2月22日。
成绩复查受理对象为对研考初试考试科目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成绩复查受理地点为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汇总后报xx大学(评卷点)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查。
在受理成绩复查事项后,相关单位成立成绩复查工作领导组,组织专人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核查。复查中应遵循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反复核实。
复查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也不是什么复杂原因,一般都是由于某项身体指标不合格,没有过关,所以才会让人去复检,一般不生病或者不是贫血都不会有问题的。
此外也不用过于担心,如果没有慢性疾病,或者说是慢性疾病在可控范围内,比如肝功正常,就没问题。常见的复查听说过的有这样子的:尿检不合格,血糖高,心电图异常,还有可能是肝功不正常,比方说转氨酶高,但可能由于劳累引起的。
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去医院查一查血常规,血糖,转氨酶,再做个心电图什么的,尿检什么的,确认一下不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