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可以报考别的省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且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并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并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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