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奋飞是明末时期的官员,是崇祯四年的进士,担任推官,升任南京国子监助教、兵部车驾司员外郎等职,明末担任饶州知府,不久辞官归乡,明亡后隐居不仕,顺治后期去世。
陆奋飞
万历二十年(1592年)出生,字翀霄,号九万,宿迁人。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
天启六年(1626年)总河、总漕两都府拟议开凿宿迁境内马陵山,辟一条水道。陆奋飞上书,历陈此举八害,此议因此废止。
崇祯二年(1629年),陆奋飞与堂弟陆奋武及同乡姚禹命共赴吴江参加张溥、张采领导的复社成立大会。以文会友,切磋学问,砥砺品行,结识复社诸多才子,如张采、张溥、吴伟业、陆世仪等。
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先任推官,后改嘉兴府学教授,后迁南京国子监助教、升工部营缮司主事、官至饶州知府,后辞官回宿迁,不久明朝覆亡。于是退居县东北白鹿湖以东的东柳洲,以明朝遗老自居,与兄弟子侄饮酒赋诗,沉湎于佛教,优游10余年。
顺治十四年(1657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