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是南宋时期的大臣,是宋光宗时期的进士,考中进士后,先后担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秘书少监等职,升任四川制置使,令蜀中大治,晚年辞官归乡,多次拒绝宰相职位,去世后被追谥为清献,他在学术上同样出彩,被誉为“岭南儒宗”。
崔与之
绍兴三十八年(1158年)出生,幼名星郎,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东增城(今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南宋名臣、诗人。
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历任广西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秘书少监等职,为官廉洁奉公,在淮东练兵抗金,政声卓著。
嘉定十四年(1219年)出为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抚使,两年后升任四川制置使。任内安边积财,举贤抚士,使蜀中宁谧。
嘉定十七年(1224年)辞官归乡,此后“八辞参知政事,十三辞右丞相”
端平元年(1234年)为平摧锋军变而暂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外,终不出仕。
嘉熙三年(1239年),崔与之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数月后逝世,年八十二。累赠太师、南海郡公,谥号“清献”。
主要影响
崔与之不仅勤于军政,在学术上亦有建树。他被称为“岭南儒宗”,所开创“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又颇有词章造诣,开岭南宋词之始,有“粤词之始”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