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可是晚明时期的官员,是隆庆四年的举人,最初担任黟县县学教谕,后生为奉化县知县等职,官至楚王府副官,著有文集传世。
刘时可
字志孔,明城镇大塘美村人。
隆庆四年(1570年)中举人,初任安徽黟县县学教谕,升职任浙江奉化县知县,并任过惠州府和江苏镇江府教授,最后任楚王府副官。
主要作品
著有《梁湖集》、《群书拔萃》、《分门玉屑》藏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