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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大宁(晚明时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时间: 2022-12-08 栏目:历史知识

谭大宁是晚明时期的官员,是万历十三年的举人,后担任广西太平府职掌刑法,在任期间,公正无私,令地方百姓得以安宁,升任南京刑部的官员,官至贵州黎平府知府。

谭大宁

字彦贞。西安街道范洲村人。

万历十三年(1585年)与其弟谭邦杰同时中举人,任广西太平府主管狱讼刑罚的官。当时,广西上思、宁明等地的土司、酋长陆某非常蛮横,到这里来担任此官的人大都接受他的贿赂。谭大宁来到,陆某偷偷地送重金给谭大宁,遭谭大宁严肃拒绝。谭大宁查访他的不法行为,禀告知府和省两级主管机关,把他逮捕处死,上思、宁明等地百姓才得以安宁。

为了抚恤在外的百姓,他发动大家开田数十万亩。不久,他被任命为南京刑部的高级官员,负责判决案件,纠正和平反不少冤案,后转任贵州黎平府知府,还没到任便去世,贫困得没法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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