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朝枢是近代法学家,为伍廷芳之子,早年跟随父亲前往美国学习,后前往日本以及英国留学,在伦敦获取大律师资格,民国时期长期跟随孙中山,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晚年病逝于香港。
伍朝枢
1887年出生,字梯云,广东新会县会城镇人。出生于天津,他是伍廷芳之子。
1897年随父赴美国,15岁入西方高等小学。17岁升入大西洋城之高等学校。
1905年毕业返国,任广东劳工局及农工实业局委员。
1908年又以官费派送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研究法律
1911年毕业,获法学士学位,旋入林肯法律研究院,获大律师资格。
1912年由英返国;5月任湖北都督府外交司司长、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长。
1913年被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国会解散后,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兼外交部条约审查委员会委员。
1915年任政事堂参议兼外交部参事。
1917年赴粤参加护法运动。
1918年任广东军政府外交部次长兼总务厅厅长。
1919年春,代表广州政府赴法国,参加巴黎和会。
1921年5月,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时,被任为外交部次长。
1923年6月后,历任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国民党中央党部商民部部长,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兼广州市政委员长等职。伍朝枢对广州市政建设也作出不少贡献。
1925年,刚上任的广州市政委员会委员长伍朝枢(相当于市长)建议,将海珠石改为公园,改建后的海珠公园周围有数以千计的以小船为生的水上人家,成为广州的一大特色。
1927年5月,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兼中央政治会议委员。
1928年2月辞职,赴欧美各国考察。
1929年1月,任驻美公使。1931年5月,美国密苏里大学赠以法学博士学位;6月回国,任广东国民政府委员;11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2月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司法院院长,未就职
1932年3月,就任琼崖特区长官;5月任国民政府委员。
1934年1月3日病逝于香港。年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