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伟是明朝时期的官员,自幼因孝顺文明,后被推荐,担任瓯宁县当知县,在任期间,兴利除弊,革除陋习,明察秋毫,升户部主事等职,官至九江太守,后辞官归乡。
胡其伟
字光绪,新会荷塘镇白藤(今属蓬江区)人。自幼因孝顺闻名乡里,学问在县内有名。
万历十三年(1585年)领乡荐,被派到(福建)瓯宁县当知县。到任后,革除陈规陋习。他办案快捷,明断秋毫,从不用刑逼供,很快处理了历年积案。后转任中城指挥,又升任户部主事,监察中南大运仓。
任职期间从不贪占,每有剩余财物,全部归还公家。因做官清廉而得到皇帝赏赐。转任员外郎,后调任九江太守,他兴利除害、清简政务,民众都很感激他。考核期满,官升一级。因两个兄长年高,儿女幼小,遂辞官回乡,悉心扶养兄长及抚养侄子侄女。后卒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