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蒙是明朝时期的官员,自幼聪慧好学,后考中万历十六年的举人,担任湖广安乡县知县,多有政绩,升任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道,官至河南布政司左参议兼按察佥事,后辞官归乡,崇祯初年病逝于家中。
谢正蒙
嘉靖四十一年(1563年)十二月初四日出生,字子圣,号中吉,明代惠来都华谢村(今华湖镇华谢村)人,自幼警慧好学。
万历八年(1580年)为邑庠生。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与邑人林世赏、汪巨瀚、方一位同科中举。时二十七岁。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赴京候选。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授任为湖广安乡县知县。安乡邑在洞庭湖边,田多被水淹没。正蒙谨修堤防,使湖水不致为患。任中,鳌奸剔弊,政举卓异。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奉召抵京,朝廷赐晏,称赞他“清廉天下冠”。
万历四十年(1612年)以考绩“行取卓异”,授任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道。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奉旨巡按直隶,督理两淮盐政,兼管南京、山东、江北总运漕粮。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因母病亡,回家守孝。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朝廷任命他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兼按察佥事,分巡大梁道。正蒙辞不赴任,悠游林下十余年。
崇祯四年(1631年)二月十九日卒于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