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琏是明初时期的官员,是洪武二十三年的举人,担任桂林府教授,建文年间,为国子助教,永乐帝继位后,升任许州知州,官至礼部左侍郎,正统年间次辞官归乡,后病逝。
陈琏
洪武二年(1369年)出生,字廷器,号琴轩,广东广州府东莞县厚街桥头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中举人,初授桂林府教授。
建文三年(1401年),升国子助教。
永乐元年(1403年),以他有治理才能,擢为许州知州
永乐三年(1405年)改任滁州知州。他在任上验丁赋、省徭役、修学校、劝农桑;暇时与僚属在醉翁亭上吟咏,又修一酿泉亭,一泉一石,皆为题品,百姓称他为“小欧阳”。皇帝以他治理滁州有功,特升他为杨州府知府掌滁州事,并赏财帛及赐宴以示奖励。
永乐十七年(1419年),陈琏因父丧回籍守孝。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任四川按察使。
宣德元年(1426年),调任南京通政使掌国子监事,管理全国的教育。
宣德二年(1427年);因母丧回家守孝五年,后仍任通政使。皇帝特赐诰命,赠其祖父、父亲皆如其官,母与妻为淑人,以示褒扬。
正统元年(1436年),调任礼部左侍郎
正统六年(1441年),已年逾七十,乃辞官归里
景泰五年(1454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