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3、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