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2、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3、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4、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6、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7、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
8、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9、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0、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11、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
12、受刑者不应被当作受辱者,而应被当作悔过者重新回归社会。
13、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14、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15、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16、纲纪废弃之日,便是**兴起之时。
17、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18、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20、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21、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22、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23、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4、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25、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26、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28、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9、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30、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31、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32、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33、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34、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35、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36、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3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38、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39、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40、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41、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4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43、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44、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
45、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46、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7、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48、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
4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50、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51、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52、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54、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
5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5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57、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58、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59、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60、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