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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能与你凝目对视作文1100字(以凝视为题的作文800字15篇)

时间: 2022-10-31 栏目:三年级作文

我的梦想与你无关作文篇1

在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两种人:

第一种人:在你追求梦想,坚持不懈时,他们会鼓励你、支持你,会在你要放弃梦想时,去启迪你,在你最需要帮助时,去帮助你。这种人,我们都叫他们梦想创造者。

而另外一种人,在你告诉他们你的梦想时,他们会哈哈大笑、讥讽你,虽然有时他们不会笑,但还是会对你说:“你不行、“就你?或者看到你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时,会做呕吐状,尽管你的作品很成功。如果你的作品去参加比赛,获得好成绩时,他们就会说:“是自己完成的吗?、“评委眼瞎了吧?。这种人我们称它为梦想破坏者。

因此,我结论:我们的梦想由自己来保管,外人没有任何权利笑话你。

来吧,和我一起对梦想破坏者说:“我的梦想与你无关!你没有权利笑话我!并且,证明给他们看:我们能行!

五年级:赤莲幽冰

天啊!我怎么能偷看你的信作文篇2

一封信送来了一份感情,

那是你的期盼。

而我却昏了头,

受着好奇心的指使,

将那份感情暴露在烈日之下,

使它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当那只怨恨的手挥向我时,

我知道,是我错了。

我在那一刻失去了做人的本质

――尊重别人的一切。

可恶!我得手竟变成了魔爪,

摧残了她好强的心。

当她喊着:我和你绝交,

转身而去时,

她在痛苦,

我也受着内心深深的谴责。

我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弥补。

再见吧!我曾经的朋友,

让悔恨折磨我一辈子吧!

再见了,我永远的朋友!

让我怎能忘记您作文篇3

老师,您的爱就像一阵轻柔的微风吹拂着我的心田;您的爱犹如春雨绵绵,滋润着我的心田;您的爱好似一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的成长之路。

记得那一次,您突然出现在门口,多说了声:“林安妮。出来一下。我一怔,心想:老师怎么我叫我过去呢?难道是我值日没值好?还是成绩考砸了?正这样想着,同桌就碰了碰我手肘说:“听见没?老师叫你出去呢!我这才反应过来,就急忙提着心,吊着胆出去了。心里原本做好了被骂的准备,哪知,您却用一种温柔又令人舒服的语气说:“你不舒服吗?我迅速在脑海里回想:咦?不舒服?我很好呀!就说了声:“没。没有。“那你脸色怎么苍白呢?老师又问。我又仔细的想了想:脸色白?哦!对了可能是因为上次感冒的缘故吧!我就又说:‘‘没有啊!我很好。就赶紧回去了。回去后,我又仔细想了想:我自己都不太清楚,老师怎么会知道呢?老师真细心,我成绩不算最好的,各方面也不拔尖,老师都能注意到我。老师,谢谢您的爱。您那慈祥的目光将是我永恒的温暖。您的爱,好温暖,好美好。

同时,您的爱将让我在很累的时候,也能坚持下来,永往直前。

还有一次,那是在军训的一个下午,如火球般的太阳炙烤着军训的场地。亮的刺眼,好难受。我不知觉的流下了大颗大颗的泪珠。您正好走过,看见我哭,您走了过来对我说话时神色比平时和缓了许多,说:“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要不休息一下吧!我的心仿佛重温了上次的美好,还给了我巨大的力量,让我坚定了许多,坚持了下来,老师,您的这句话虽短,但却像一片绿荫如盖为我遮光蔽日。

望着老师的身影,我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上课积极一些,不让老师失望,也许这就是对老师最好的回报吧!

这些事虽然过了很久,但至今回味起来,仍满嘴都是甜蜜。您的爱在我的心头洒下阳光,播下了温暖。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您的爱让我怎能忘怀?

私立群星学校初一:林安妮

亲爱的朋友,我怎么舍得与你分手作文篇4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经过无数次的沿用,这句话早已无法追溯其根源了。实在有太大量的例子验证了这个事实。“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这是七年级下册的语文课本中《马》一文开头的第一句,我至今仍记在心里。

一直想不明白,这“最高贵”的征服对象不该是狗吗?是因为作者王婆卖瓜?抑或是由于狗过于顺从,对人类太好以至于人类忽略了对于它的征服?还是狗确实不及马高贵、有理性?对于这些问题,我宁可相信是人类有心与狗作好朋友,而不把其当作被奴役、被驯服的对象——当然,基于此,人类绝不会把狗锁在马厩里。好,暂不说那些以一管百,极具领导才能和战斗力的羊群英雄,不说那些凭借比人类好100万倍的灵敏嗅觉屡破大案的警队骄傲;也不谈那些在紧急关头救助主人的英勇事迹,不说伴随生活在黑暗世界中的主人走向光明大道的光辉历史。单是想想日夜陪伴在你身边,给你以快乐、温馨,为你打发无聊,增添生活乐趣,也够你欣慰几十年了。楼上有位老人,总是带着狗东遛西遛,他说:“人老了,与其盼着儿子一个月回来一次,还不如那蝴蝶犬天天陪在身边实在!”

读历史课本,你可以发现狗和马都是在大约一万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即畜牧业刚刚诞生之际就被人类驯化了。家马最早出现于西欧,而家狗则在东南亚渐渐繁衍生息,最终就像美洲人一样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直至它的足迹印满全世界。我常常想,那第一只狗一定是在山上遇到一个被狼的绿眼逼视的黄种野人,然后它召集它的同伴,个个怒目圆睛地奔向狼群,响亮而高昂地吼出它雄壮的战号声。为首大狗伺机咬住那人的衣角,把他从惊魂未定与手足无措中拉了出来,甩到坚实的背上,驮他下山。

野人为感激它的救命之恩,把它带回自己的村落,设酒杀鸡作食,并为其新辟住处,安顿下来,又攀其环谒于异人,皆出酒食,辞去。归山,召其伴语云:“人,是好人,我曾帮助了他们,于是他们就善待于我。由此可见人之善。因此请大家跟我回村,大家都该多帮助人类,他们自然报于我们!”闻,皆欣舞,浩荡下山入村。各自寻归,各司其职,果有报。

公狗誓,“永世忠人!”人类渐渐发现狗的作用,开始对其利用。最初在农村,狗只是用来看家护院,他们尽忠职守,深得主人放心。后来,城市的人开始喜欢上宠物。家中置狗,最初是因为它懂人性,乖巧。而到后来,这渐渐成为一种时尚,一种高品质生活和爱心的结合体现。不论为何原因,每天早晨牵着一条狗,和它在小区或公园里跑上两圈,换得一身汗水兼精神,确也是一件赏心悦目有益身心的事。而当人类对狗的感情渐渐加深,对狗也越来越优待:替狗洗澡、吹毛、买精选狗粮,甚至做SPA,做facial、洗专门浴、吃牛排、坐飞机旅行……

狗渐渐从人的朋友转化为一种玩赏物,一件昂贵的玻璃制品。那些吃好穿好的所谓纯种德国牧羊犬,一条身价百万,摇身又一变,竟成了有钱人家的奢侈品!说实在的,我并不主张让狗过于娇生惯养。狗是一种强壮、身体素质好、体力好兼之活泼好动的“动”物。把它像南非巨钻那样成天捧在怀里没有好处,一来浪费了那么一只好狗的良好资质,无益于其身心;二来,这养狗人该有多累呀!真是失去了养狗本身的美好意义!在城市里养一只狗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假如你不希望过上邋遢的生活,你就不得不每天替它洗澡、吹毛、清理大小便、清扫掉了一地的狗毛、带狗下楼去遛;你还得教育好它,不让它乱叫、乱咬人,带它打针;你甚至要给它办一张狗牌——电影《卡拉是条狗》就生动地诠释是了这么一个小平民,狠下心,咬咬牙,花4000元钱把它的狗从人道毁灭的边缘救出来的故事。看后让人只能苦笑一丝,然后摇摇头。在这大城市里还有多少人有那么多的耐性、那么多的时间、精力与金钱?养狗逐渐成为人们的负担。

于是,许多人在这时往往会选择一种简单、快捷、直接,却又是极不负责的行动:轻轻把狗抱下楼,任它欢快地奔走,然后悄悄一个转身,小心翼翼地带上防盗铁门。当他们的狗暮然一回首,才发现主人早已消失在灯火阑珊处。这些狗,听多了,也见多了。曾在“彩世界”突然发现一只流浪狗,天天放学都能见到它。它没东西吃,没水喝,有一次还见到几个小男孩拿石子扔它。所以它很怕人,总是见到人就躲一边去。后来它离奇地失踪了,也不知是不是被挂在对面餐厅的门口作招牌了。上学期末时,在院子里走过,见到一只白毛狗,毛色挺白,只是发尖略有玷污,于是很肯定它一定在不久前还被人养着。它眼巴巴地望着我,用它可怜的眼神——这是狗常用的杀手锏。我向来最喜欢狗,便吹口哨去逗它。谁知,它真的向我摇尾巴,并慢慢地跟在我身后,不肯离去!

而当时又赶着上学,只好向它道歉,快步走开了。中午放学时,我看到它正卷成一团趴在地上,浑身发抖,我看了心中满是可怜。午饭正好吃蒸排骨,我捎了一小包骨头连带两件穿不下的小衣服拿给它。它不住地朝我摇尾巴,又过来嗅我的脚。此后它一见到我就朝我走来,摇摇尾巴。这是我第一次与狗建立了那么深厚的感情。这只狗也是好运的了,过了几天,大概是它的主人良心发现,把它领了回去。相比之下,我更趋向农村的养狗方式。农民没有太多的时间花在狗身上,就随它们满院子跑,吃饱饭后把剩菜骨头一装,成了狗的美味佳肴。也正因为农村里狗好养活,所以你很少在那里找到有人丢狗。其实,真正被人遗弃的狗是很可怜的,尤其是在大城市里。它们习惯了被人养着,突然要流浪,它们真的会找不到食物,即使有,也吃不惯阿!再加上孤独和思念,它们的内心也不好受,有的和主人感情深的,还要得抑郁症呢——狗也是有感情的高级哺乳类动物!

的确,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城市里养狗真的不容易,但这绝不是为遗弃犬只开脱的理由。在北京的某个小区,就设有专门的“爱宠委员会”,专门照顾小区的流浪宠物,并帮其寻回主人。但这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没有能力或不适合养狗,你一开始就不应该作此选择。今年是狗年,许多人都想买只狗回家“应应年”。但在这里,我必须得奉劝大家,在你挑选狗种之前,你必须考虑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适不适宜养狗。你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养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必须做好心理准备:养狗会花掉你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会带给你许多麻烦,而且这可能是十几年的工夫!考虑清楚这些因素之后才能再作决定是否买狗。这才是真正的爱心与负责任的体现!

啊,狗,你是我们的好朋友,我又怎么舍得轻易与你分手!

我怎能忘记你作文篇5

今天是如此温暖

窗外的樱桃花已开了

不错春天已到了

而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常恐春花开

何日返当年

在时光流失时

我又想起当年的你

在社会闯了这么久

只剩下了回忆

如今未成功

仍相信这是命运

你走的时候

没有说一句话

我怎能忘记你

走时的表情

就让一切都处于沉默中

而我会在每个情人节中为你祝福

那时不用说天长地久

只能用浓酒消愁

因为一切都在无言中

我仍为忘记曾经的往事

昨夜梦见你

已发现不能忘记你

现在已来不及向你忏悔

现仍相信自己会成功

今天我又返旧路

为了理想而奋斗

这一切只不过重新开始

我愿意用我的激情去战胜一切

失败与挫折

只到今天仍为忘记理想

因为奋斗已成为性格

已不可改变

谁最懂我的心

是你

谁最懂你的心

是我

就算我的一生中有多少女孩

而我只爱你

而我只等你

我怎能忘记你

对你的思念永不断

对你的思念

只能让月亮带去

永不忘记你

愿来生能与你一路相携作文篇6

祭天。祭地。祭梁山好汉。情到深处生华发。清酒一樽念江月。

————题记。夏雨过后,空气微凉。花尖上的水珠还盛满了昨夜的记忆,清寒晶莹。楼下传来行人的喧闹。我放眼远眺,只见一排排整齐的楼房,一丛丛翠绿的灌木。如此的安静。酝酿着隐秘的忧伤。我的耳边萦绕着新水浒《醉红颜》那悲切的音调,没有词,只是轻轻地哼唱,那声音仿佛是有魔力,让周围的一切都披上了春残红衰的无奈。一切都在酝酿,酝酿…酝酿在内心深处的情感突然喷薄而出。像泪一样,汩汩流淌。奔腾着,蔓延成刺目惊心的红,它凝成了谁眼角的朱砂痣,化作了谁金戈铁马的鲜血,筑成了谁衣锦还乡的荣耀,洒作谁魂归蓼儿洼的飒飒荻花,满目凄凉。“哥哥,俺铁牛和你一起痛。。”“兄弟。”“哥哥。这边的,天地,怎么,都。。都红了?”“兄弟。日头落了。”“哥哥,俺铁牛,不,不痛了。”这是令我最为悲伤的一组对话。特别是那几声“哥哥”和“兄弟”,每次它们都惹得我泪如雨下。当宋江说完日头落了时,我就感到黑旋风要死了…夕阳的光芒在窗格上涂出胭脂红,点点都是泪,说不尽的悲。梁山好汉中,黑旋风李逵的性格算是最纯真的,天真烂漫,口无遮拦。“招安,招安,招个鸟安!”“咱去把那赵家老儿扯下来,扶哥哥当皇帝。这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嘛!”通过这些粗鲁直率的语句,我们可以窥见,一个孩子般的李逵。他率真,即使偶尔做出“不直”的事情,也能体现他的“直”他知恩图报,他说,哥哥,你对俺好,俺就认定你了。他忠诚,但只忠于宋江,他爱打抱不平,当被得知“宋江”(这个宋江当然是假的宋江)要强占民女时,他还没弄清真相,就提着两把板斧去找真宋江算账了。《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戴宗智取公孙胜,李逵斧劈罗真人)曾经就借戴宗之口说出了李逵的性格:李逵虽是愚蠢,不省理法,也有些小好处:第一,鲠直,分毫不肯苟取于人;第二,不会阿陷于人,虽死,其忠不改;第三,并无淫欲邪心,贪财背义,敢勇当先,因此宋公明甚是爱他。李逵对宋江的情感非常令人感动。在宋江快要被杀头的时候,是李逵于乱军中背着他逃离。李逵为了救自家的哥哥,杀红了眼,一副不要命的样子。他的衣裳血迹斑斑,不单,是官兵的血,还有,他自己的血。李逵给了宋江第二条命,宋江怎么舍得杀他?那些“把这黑厮拖出去斩了!”的话亦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公正无私,是拉拢人心的一种手段。不用他杀,自然有一干人来为李逵求情。不得不叹服,这宋江真是精明,不但能如愿以偿地不杀李逵,还能树立威望,真不愧为久经官场,在郓城县呼风唤雨的“宋押司”啊。宋江这个人我是不太喜欢的。平日里满口忠义,喝醉了酒,却在浔阳楼题下了反诗。写反诗这件事不管是在什么朝代,繁荣的也好,孱弱的也好,都是掉脑袋的罪。所以抓他没错。而宋江,明明是自己犯下的罪,居然还大吼着是黄文炳那奸邪小人陷害,人家黄文炳不过是秉公办事,要是我见了那杀气腾腾的诗,也会去报官的。还有一件事,我不太能容忍。收秦明时,秦明痛恨于吴用用计杀了他全家老小,宋江呢,连个招呼也不打,直接一句:“听说花贤弟有一个妹妹,美而贤,不如我做个媒,让她嫁给秦明兄弟吧。”宋江呀宋江,花荣他妹妹还是待字闺中的妙龄少女,连秦明见都没见过,你就这样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包办了人家后半生。花荣也是,面对这样的婚姻大事,居然不说一声不哼,毕竟,他是把宋江当亲哥哥了,长兄如父,还是哥哥你说了算。还有那个没心肝的活宝秦明,没了全家老小时咬牙切齿,一听要娶新娘子了,立马眉头舒展怒火浇平。我也想过,宋江为何会如此愚忠。或许是与他从小接受的便是儒家封建正统思想教育有关,忠君是儒家思想的主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我纳闷为什么施耐庵要这样写,周围的人,每每都会回答我,是因为施耐庵本人就有这种封建思想。我当时也就信了,没有做过多的探讨。直到重新读起《水浒传》,才注意到一个问题:既然施耐庵他有忠君思想,何必要给梁山好汉那么个凄凉下场,他应该写,宋公明一伙人接受招安后,做官的做官,赚钱的赚钱,一片盛世光景。而且他在最后还可以锦上添花地一句,劝诫世人不要去玩造反,如果造了反要赶快接受招安,这样的话,性命不会丢,反倒可以当官。就像《红楼梦》,曹雪芹把自己苦心描绘得大观园贾府最后写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处处都是愁云惨雾是为了批判这个腐朽的社会腐朽的王朝,从而告诉我们封建社会必将走向灭亡的道理。施耐庵将原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称分金银”的农民理想状态毁掉,就是想表现出农民起义军失败的真实原因。施耐庵的观察不是表面的,他敏锐地抓住了农民起义军思想上的矛盾纠结复杂,从封建社会农民反抗必然失败的历史高度上,把它完整地表现出来。这使得《水浒传》有了思想艺术的高度,还有巨大的历史价值。还是那首《醉红颜》,女声哼唱,冷清忧伤。它毫不费力地让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副凄凉的画卷:漫天的纸钱,吞噬棺材的火焰,死亡的盛宴。都走了,走了,鲁智深圆寂了,只留下一句“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林冲走了,带着对鲁智深的怀念,他妻子的怀念走了,杨志走了,花荣和吴用一起走了,悠悠的白绫,在冰冷的风中晃荡,芳草无情,萋萋舞动……这时,我的目光不再停驻于他们的成与败,功与过,而是,那世间少有的情感。最喜欢他们握手言欢的场面,对着刘关张的画像结义的场面,武松帮着武大郎挑担子的场面,吕方和郭盛相视一笑的场面,燕顺王矮虎面对“清风结义”时驻足凝神回忆的场面,每一个场面都那么温馨,却又带着丝丝的悲凉,像寒风中的炉火,温暖而沉重。因为,现在的欢乐,都是为以后的别离增添泪水。我还记得一个场面。是燕青拜别李师师的场面。燕青要去奔赴战场,有“北宋第一名******”之称的李师师站在楼上,望着他离去时的背影,突然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你要去哪里?”燕青停步。像过了很久,才说:“去打仗。”“然后呢?”她希望他回来找她。“修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偏偏是这样。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不,应该是心悦君兮君亦知。只是,明明近在咫尺却相隔天涯,明明爱,却无法说出口。这是不是比《越人歌》还要悲?诗中的越女还有个机会唱出自己的心声,而他们,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今儿让你捡个便宜,跟我拜堂吧。”他没有拒绝,于是,设香炉,倒玉柱,结拜为姐弟。不知,他是否知道,她那一点女儿心思?一男一女,两磕头,拜天,拜地。自古只有拜堂成亲,并没有,结拜姐弟之说。他走了。她在亭子里凝望着她。此刻,我突然有一瞬间恍惚了。“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仿佛她不再是那个心高气傲的花魁娘子,而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思妇,她在每一个夜里,忆郎郎不至,望郎上青楼。月光如霜,斑驳了谁的记忆,所有的柔肠千缕,都化作了江南的渺渺烟波浩浩烟水,看着他征江南方腊时的冲天火光,太湖的惊涛骇浪……这一段在原著中没有,是编导改的。可我觉得这才比较符合历史上的李师师,《李师师外传》上说,李师师是个素颜美人,不施粉黛,冷若冰霜艳似桃李。宋徽宗曾经说过,他之所以喜欢李师师,就是因为她那种幽雅出尘空灵伤心的气质,宛若兰花。这才是真正的李师师。不是原著中那个放荡的风尘******女。她和燕青的见面,应该都是很优雅的。燕青吹拉弹唱吟诗作对无所不会,李师师也是精通琴棋书画的才女,琴瑟和鸣,吹花嚼蕊弄冰弦,不得不承认,他们真是很般配的一对。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梁山好汉毕竟是接受招安了。无论我们这些异想天开的人怎样想穿越,都再也回不到过去。别忘了,2010年有一部题材为穿越的电视剧,叫做《神话》。我们能做的还有什么,除了看水浒,聊水浒,同一群水浒迷们在群里玩COSPIAY(角色扮演),古文对话之外,就只能一樽还酹江月。人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一切,都因为,我们都是懂寂寞才子心的。因为懂得,所以悲伤,寂寞。不知,有没有人会理解,有一种惆怅叫做人去楼空,有一种伤心叫做物是人非,有一种遗恨,叫做,往事难追。不知,宋江你会不会后悔招安?后悔没有听晁盖的遗愿?不知,梁山好汉们,你们来世还会不会追随宋江无怨无悔?我想会的吧。因为,你们说过,愿生生相会,世世相逢。来生,更要一路相携。一路相携,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记,水浒。记,新水浒开播一周年。祭,梁山义士。

我期待能与你凝目对视作文篇7

1,我们一起看鱼爱上鸟,猫爱上老鼠,一起看恐龙青蛙,我们看见流星飞过,看过铁树开花却等不到你爱上我的奇迹!想你的时候,你会不会也刚好正在想我,找到一个爱我与我爱人,变成梦里的情节。

2,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的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号,错过了一切惊险与不惊险,我们还要继续错过。

3,我不了解我的寂寞来自何方,但我真地感到寂寞。你也寂寞,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寂寞,只是大家的寂寞都不同吧。

4,爱到极致,我已变得盲目,在幸福的巅峰,谁还记得住爱神的电话号码,谁还记得周围许多有趣的日子,湿透的衣服终究会干,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了!

5,看了一场看不懂得电影,四处张望,发现别人专注而陶醉,才忽然明白孤独是什么。

等你,似月阴缺。想你,如月晴圆。

月下影单,白衣素面,一管横笛,奏出一生哀怨,怎就看不出:一腔柔情缠绵?

谁不愿草长茑飞、烟花三月同舫那烟雨江南。

谁不愿花前月下长相逢、轻颦浅笑染红颜。

只是,多情自古就伤离别,有爱就有怨

君一别数载,也无半言,等你欲断魂,怨我情太真,于是不思茶饭。

便在那相思的路上铺了层思君的霜寒。

守望成塑的影子,终就会不会待成行尸千年?

新春伊始,小桥流水,悠悠清风,吹醒迷梦中的我。

??恍惚又似昨夜,聆听熟悉而又遥远的旋律,伴着夜的深邃,荡起深藏在记忆中的涟漪,送来满船熠熠生辉星光,和虔诚的誓言,挥洒满腔的热血。

??倾城的冬日,注定没有纷飞的雪花,我静静的斜躺在床上,想着一个叫梦的东西。此刻的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曾经的欢歌笑语,我知道我已经跌进了春的陷阱。

??曾经的现在,驻足遥望天际飘飞的云朵,我在怀念落叶,却忘记了正在萌发的新芽。

??嫩芽为春绿,那落叶呢?我算面对了我们的重新开始,却无法预知以后的结果,独自徘徊在记忆的渡口,轻轻地吟唱“如果我们依然在一起,再黑的夜晚我也无需躲避,一段永远封存的记忆随风而去。”。

??绿叶为了守护花的妖艳而孜孜不倦的吸取天地的精华,却忘了,终有一天她也有魂归大地的痛苦。他,有远方的我为其祝福,弥漫星空,而我呢,却永远也无法抵达他那遥远的心房。

??这缕缕的新芽是叶向春发出的信号,等待又一个缠绵的开始,去奔赴那个迟迟不能到来的约定!

??叶落情已去,一缕新芽,是否意味着又是一个等待的开始,我不知道,该结束的,终归不能向你伸出那久违的双手。我是该为那刹那的芳华转瞬的逝去而扼腕痛惜,还是该为这馨香的驻留而呵护爱怜。情与情的交织,让我陷进爱恋的泥潭,稍一动身将万劫不复。

我用青春与你邂逅作文篇8

初识翔宇,令我倍感亲切,书香幽幽,满目生机;书声朗朗,连空气都似乎散发着一丝丝甜甜的味儿,一直甜到心里。我想,这是高中校园少有的一种感觉,难以形容,却又回味无穷。碧绿的草地上,依稀可以看到无数翔宇学子的足迹,香樟树下,隐约可以听见那欢声笑语。

碧湖边,小桥上,楼房前,操场上,又留下多少人对你回忆与祝福……你依然默默地、默默地送走一批批学子,又注入一批批新的血液,继续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我怀揣着一个梦想而来,希望在翔宇宝中三年的学习生活中,用青春为翔宇谱写出更华美的作文篇章。

我定能抓住你作文篇9

夏末秋初,虽仍残留着几丝温暖,但仍然避不开“花谢花飞花满天”的凄清萧条,倚着脱漆的栏杆,放眼而去,大片大片的空虚令人心寒。一双手从我的身后伸出,划过我的耳畔,安静地捂上了我的双眼,带着一股清新的格调,发丝在额前拂动。

呵,是你吗?应该是吧。

你还真是奇怪,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没有一点声息,如叶落归根般宁静得一塌糊涂,毫不张扬。有时,我能感受到你就这样环着双膝歇在塔尖屋顶看事态万千,只露出了一双眼,我能感觉到你就这样安静地漫步在烟雨小巷,不经意间闹得一片桃红柳绿,被一群惊喜的眼光发现后又拘谨地匆匆跑走,但砖砖瓦瓦,石缝草隙还是珍藏下了你清新的步调,又不知何时将它们塞满了我的耳畔眼眸……

我要抓住你——咦,你去哪儿了?面前清新一片,阳光绵软如水倾泻。清风天际,安详漫步,寻寻觅觅,自言自语聊遍万千脸孔,天边朝霞绯红。

寻寻觅觅,寻至江边,不料天公不作美,竟开始细雨绵绵,只好抱头跑至草屋下,一阵手忙脚乱引得墙角的狗声声狂吠,瞥了一眼江上琐碎,目光定格——细长的雨丝连成薄纱一片在潮湿空气中氤氲开去,远处江面开始变得隐约而不真切,令人分不清虚实,看不清究竟,心中顿时升腾起一股想再见彼岸点点青葱的急切,心絮如江面被绵绵细雨搅乱纠结缠绕,唯恐失去彼岸令人心醉的美好,我感到了一阵慌乱,冲出了草屋,挥舞着手臂想驱走飘渺的雨丝,真是不可理喻。蓦地,只觉得赤裸的双臂似有丝绢贴着肌肤划过,这清新安静的步调,又捎上了点什么……

是你吗?应该是吧。

我感受到了,你轻轻地挥了挥手,微微的凉意使得天空的雨丝开始变得杂乱,不安分的因子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我感受着你,一脸疑惑。又是一丝凉意,如此轻柔,似乎一字一句?举手投足都经过精雕细琢,平和贴心。一阵一阵,一丝一丝,雨丝们的吵嚷声渐渐平息了下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竟牵着手渐渐走远,笑声连连,又是一阵凉意,是你在跟他们挥手再见吗?你为什么又不回答。

我感受到,你沉默着对我微笑。也对,任何事物发生与结束总要经历那么一段时间,或长或短,但最后总会安静地离开,既然如此,那为何定要用复杂与喧闹驱赶世间的一切,为何要将安静平和遗弃在路边。是因为其繁琐?还是因为这个社会已开始渐渐排斥这种平和闲适与淡定?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财富。任何丢弃的理由都不成理由,任何怀疑的言语都不算否定。

你说,现在去拾回它还来得及吗?我撒开丫子回到过去细细寻找。

无论我是否能寻回曾经,但这回,我一定要抓住你,然后好好跟你谈天说地——咦,你去哪儿了?江面,渐渐平息,彼岸,青葱依旧,忽地发现江面一叶小舟飘荡——“渔父。渔父。江上微风细雨。青蓑黄箬裳衣。红酒白鱼暮归。归暮。归暮。长笛一声何处。”只闻清风习习,蹒跚而去,天际水底,花间叶下,歌声依旧。

累了一天,携着雨丝留在衣服的脚印哆哆嗦嗦地回到了家,房内传来????的声音,我蹑手蹑脚,推开一丝门缝眯眼小窥——书页翻过,墨香溢出,就这绵软的阳光,我感受到——那是你。可“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我推开房门,想一看究竟。

被发现了!你攀上窗子,跑得飞快,如时光流逝一般,“嗖”得一下,只留下花园里花草左右摇曳,鸟儿似乎受到了点惊吓,“吱”得一声蹿出树丛一看究竟。

我望着你已消失不见的背影,下回,我定能抓到你——我亲爱的清风。记得,下次别这么神秘。

圣诞节、我的节日与你何干作文篇10

今天是平安夜吧,我们要准备礼物吧,那我们的圣诞该如何选择呢?随便,一张贺卡也能代表我的心意。

圣诞并不是我们的节日,我想说,他不是我们的节日但是我们比更热爱我们的节日更喜欢他。为什么,我们在玩圣诞的时候,家长难免会看不惯。为么?看不惯,因为那不是我们的节日,是我们的节日的时候,他们卖鸡卖鸭卖鱼的。我们不喜欢,过年虽说喜庆,但是我们除了压岁钱,有了钱还是为了玩。过年去串门,我是最不喜欢的。年年复复年年,你们给我的大亲戚我也是很烦恼。不要阻碍我的节日,我们的节日我做主。说了和你们没有关系。

我的圣诞节与你何干。我要大声说。

李晶睿——让我怎能忘记你作文篇11

花开花落,四季轮回,十二年岁月,十二载春秋。有多少事情值得我们回忆,又有多少事情使我们无法忘记。稍稍回首,脑海里便浮现出她的身影,连同我与她共度的每一天中不可缺少的笑声,无法抹去。

四年级时,与她同桌,我曾经细心打量过这个得过一场大病的女孩。她,面目清秀,白暂的脸上,一对乌黑的大眼睛时常闪出快乐与坚强的光芒,在微微泛黄的短发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可爱,浓浓的眉毛,如同一件装饰品,使她变得更美丽,但美中不足的就是嘴巴稍大了点,这就是李晶睿。面前这个坚强的女孩,使人怎么也无法把她和生病前那个扎着两个长辫子的女孩联系到一起。熟悉之后,她先发话了:“让我们做好朋友吧!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知心朋友的!”听得出来,她把“一定”说得好重,好重……说完,她伸出一只手,我也伸出自己的手,两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颗幼小的心灵也在逐渐靠近。这一天,使我们校园生活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天,使我们的缘起。在与晶睿的接触中,我渐渐发现,我们真的有很多共同点:都爱好朗读,不过她更胜一筹,毕竟,她从小受她作为播音员的妈妈的影响;都喜欢画画,因为图画也是我们心灵交流的重要工具,许多话,我们都以画来展现……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还是未能如愿——六年级分班时,我们没能在一个班里,一个数字的区别,使我们无法经常在一起。那天,我们全班同学都落泪了,我们也在一起,仍然像四年级相识的那天,握着双手,沉默……也许这时,沉默是最好的语言,因为我们已理解对方的心。然而,我们不能这样沉默下去,正如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我和她同时说:“既然我们有缘相识,就一定会再次相聚,我们还能在一起的,再见~~”说完之后,她跑到了她新教室的门口,转过身来,仍然是曾经那坚强的眼睛,注视着我,说:“暑假,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而今,我们已3个月没见,我知道她没有忘记她的话,我们还能再相见,不同的学校不会阻断我们的友谊,晶睿,愿你我的友谊,天长地久……

就算若干年过后,我想我们再次碰面的时候,一定会认出彼此是曾经最好的朋友,因为,不管在哪里,我们的心是永远连在一起的!

ps:两年的相处,使我认识了你,了解了你,短暂的离别,使我感受到好朋友不在身边的孤独,晶睿,无法忘记你......

我就这样与你作文篇12

时间总在开着这样的玩笑,在可望而难及神女之峰,我捉摸不透舒婷的爱恋;在紧随而却步苦旅背后,我咀嚼不到秋雨的地径。仿佛遥亘千里,却又咫尺相依,这是时间和我之间的渊源,是让我在学雾里混沌,却又在这里顿悟,是因为我遇到了你——三毛!

第一次在《万水千山走遍》里触摸你,就已让我沦陷,在那僻远世界的角落里,我第一次读沉寂豁然的你,是你把“深洪都拉斯的名字映在我的脑海,我看到了你在“青鸟车行徜徉,还有你哈娃幸福短暂的前生,在静水深流之际,我不忍在繁世弥留,我嫉妒米夏于你的行程左右,我多想追随你,经历一场跨越时空的邂逅。你没有文采斐然的词句,我却能在平凡的字里行间品悟你大喜大悲的生命历程,一笔低沉与豁达的交杂,勾起我满满的好奇,好奇你书的前世,好奇你走来的人生。

我用我三星期的酸奶换了你前世的书《稻草人手记》和《温柔的夜》,这个社会“三毛热已不再盛行,抚着泛黄的书目里你前世的生活,抚着崭新的希望里我心灵的归宿!

《稻草人手记》里的你与后世判若两人,你这“江洋大盗偷了我的心,让我在你的世界里不能自拔。这是你沙漠里的生活,与你前世的爱人——荷西。你们在沙漠里的纵情,让我钦羡不已,这里遍布着你真性情的放浪不羁,燃烧在陌生人凄冷的屋前,燃烧在爱情与婚姻里的时时刻刻。你在相思农场里的幻想把多彩的人生渲染的尽致淋漓,仿佛这已在你的生命里,而你却已真真的铭刻在了我的心里。这份念不亚于荷西对你这逃妻的思情,我枯燥的人生,顿时充盈了你,充盈了冥思与满载的内涵。

这个年假,我开始了你《温柔的夜》,这依然是你前世的旅程,一个开场白,让温柔的夜里莫名的那“永远的夏娃有了归宿,我策马奔腾在我们儿时共同的拾荒梦里,我和弟弟一起在那几年里追寻,没想到在另一个年代,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共同的你。

日记本里永远的三毛,是你!为我塑造性格里的楚楚动人,当我毅然的品读《文化苦旅》里的历史生命,才懂得自己是多么孤陋寡闻,当我似蛙,在学校这口井里看世界,还自以为是的时候,是你重塑我追求的人生观。舒婷的神女峰原来在三峡,三毛的转折点在撒哈拉,我的起航在你的日记本里,就这样根深蒂固!

不一样的高三给了我不一样的启程,当诗意在我的生命里阡陌交通,而你则是我桃花源里的启明星,浪迹天涯!你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高三:刘肖雅

让我怎能不爱你作文篇13

让我怎能不爱你

当你缓缓步入我的世界的时候,你就令我陶醉,让我痴迷,让我怎能不爱你

记得二年级时,妈妈说带我去找小朋友玩,可是却把我带到一个大房子里,那里面全是人,他们都在画一种奇怪的“画”。之后我也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这个行列。

渐渐,我知道了这并不是在“画画”而是在写毛笔字。但我的兴趣一点也没减少。因为那撇像战刀;捺似白鹅;点像青蛙;

钩似鱼钩;还有什么悬针竖,垂露竖,不是画画,却胜似画画!

慢慢,我开始描红了,这描红可是个苦差事:要按纸上画的去描,而且不能出错,这可使我对你的兴趣大大地打折扣了,但我并不放弃。就这样,我描红描了一个月,苦练基本功。

从二年级到现在,我已经接触过:楷书,隶书,行书,篆刻。望着我家墙上一幅幅作品,我经常想入非非:看那《鉴宝》节目上一副大书法家的作品卖到10万20万至100万。我不禁想:我长大了能不能做一个大书法家?

这四年里,我领略到你变化微妙,形态不一,意趣迥异,有的似玉龙琢磨,有的似奇峰突起,有的俏秀俊丽,有的气势豪放,你是一门古老的艺术,你可陶冶情操,你是中华文化的灿烂之花,你是我们民族艺术中永开不败的花,你体现了东方艺术之美和东方文化的优秀,你是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化瑰宝,是我们永远值得自豪的文化瑰宝。

啊!书法,让我怎能不爱你?

我还能看见你作文篇14

我还能看见你,依旧是一个词语。夕阳在天空中沉睡,睡在一颗晶莹剔透的雨魄里。

——题记

“云:亲爱的,你还好吗?我们的桃儿现在走路还会摔跤吗?我们家的那条大狗现在应该也生下了许多小狗了吧?我每天睡觉前都会看着我们结婚时的合影照,想着你们现在做什么。”

“砰!砰——”

地面上升腾起一串冷涩的烟花,摇晃的天光,滚烫的浊云。“快!营长快卧倒!”黑黑的皮肤的郑子浩大声呼喊。营长还来不及多想,一片漆黑直面而来,等他睁眼,才发现郑子浩用整个身子严严实实地护着自己,而瞳孔己凝固。

“云:如果有一天我牺牲了,你不要悲伤,因为我依然睡在自己的国土上。我最深爱的妻子。”

战争异常激烈,己持续了一个月了。营长——萧烨,决定打破僵局,对敌军发起攻击。当黑夜揉碎最后一点白昼,大家小心翼翼地分散着,齐齐移近日军的堡垒时,一不小心触到一处敌军埋下的地雷,霎时世界在泥土与鲜血中翻飞,郑子浩奋不顾身的向营长扑过去,营长得救了,郑子浩却在翻飞的震荡中奄奄一息。天空依稀暗淡,忘却迎接阳光。郑子浩用颤抖的双手,掏尽人间所有的力气,把一封沾满血渍的信递给萧烨。“帮我……我,把,把它给我妻子,上面还有,还有……”郑子浩的双手缓缓跌下,眼睛里明晃晃的亮起一阵阵波澜。凝重与悲伤黯然嵌合。最终,被坠落的黑夜抓住,一粒一料渐渐空荡。

“云:刚才我们已经喝了出征酒,部队全部整装待发,准备展开一次对敌攻击。如果顺利的话,我很快会回来和你们团聚了。”

星星点点的梅花蕊,一朵一朵闪闪烁烁,相互依偎着,尽力向外舒展。翩翩起舞的花瓣,像新生的小孩儿的唇一样鲜润。此刻的云手里抱着熟睡的桃儿,正站在院子里。云虽然二十出头的年纪,但面容略显憔悴,对丈夫的思念与繁重的家庭劳作,把这个年轻的女人浑身的青春抖落得满天飘舞。

“云,不过这场战斗异常艰苦,也许我会一去不回了,不过你要坚强,并且照顾好我们的桃儿。”

桃儿,今年己经六岁了。他每天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站在院子的那棵梅树下数梅花。隔壁家的奶奶说,只要数到六十九朵梅花,妈妈和爸爸就会回来。微风轻轻吹拂,桃儿己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站在树下,“一,二,三,四……”桃儿心里想,如果爸爸和妈妈回来,班上的同学就不会笑我是个野孩子了。“二十,二十一,二十三……。“桃儿数着数着,皱起了眉头,因为再也数不到二十四朵梅花。

早春的奇寒,在整个山城的上空笼罩着,家家户户的灯光,莹莹点点,晶光灿灿,一颗颗揪乱的星星,在桃儿脸上写满失望。

“云,如果我不能回来的话,你向党支部补交我这个月的六元党费啊。”

萧烨己经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耳畔边响起郑子浩临终前那沉重的嘱托,折折叠叠成这样一个鎏金宝冕的正午。日本侵略者早己被赶走了,持续八年的抗日战争终于结束了。萧烨望着眼前依旧在院子梅花树数数的小男孩,数着,数着,停下来了。”桃儿——”萧烨轻轻的唤了一声。颤抖的声音和桃儿眼中跳跃的泪水停留在一朵朵欢舞的小梅花上,忽忽悠悠,浊重成流香的神界。

萧烨终于把这封信念完,闭上双眼,合上信,默默的放在桃儿的双手中。

梅花细嫩的叶柄,从稠密而多枝的树干上冒出来,烘托出一簇簇鲜红的朝阳。“桃儿,桃儿!你看真的开满了六十九朵梅花了。“萧烨紧紧抱着桃儿。桃儿望着天空,游云托出一轮鼓鼓的太阳,爸爸和妈妈正在那冲着自己笑,桃儿也笑了,笑容交织,一片繁华,无法自拔,只听见大地的脉搏有力的跳动着。

概率,叫我怎能忘记你作文篇15

想起我们学过的《概率》有关内容,我是怎么也不会忘记的。

那天我们上数学《概率》这一课,沙老师为了让我们理解的更透彻,就给我们准备了一个箱子,里头有四个红球、两个白球,想告诉我们一个东西占的比分越大,就越可能抽到它。老师首先请了丁一笑同学上来配合,让他连抽三下。大家都定眼观看,只见丁一笑不慌不忙,微微一笑,拿出来了一个球:“白球!”沙老师连忙说道:“这证明了概率是存在变化的,就算概率低,也可能抽到,不过还是比分大的东西抽到的可能性大。你再来一次。”丁一笑就又抽了一次,结果还是白球!大家一阵哄笑,更有甚者,竟喊了出来。

老师脸上有点挂不住了,说:“嗯,丁一笑先下去吧。让于铭岱同学来。”于铭岱边笑边走上了讲台,大家也都捂住嘴。老师为了试验能够正常进行,把一个白球又换成了红球。这样箱子里就有五个红球、一个白球了。也不知道老师是怎么惹着概率这尊大神了,它就是跟老师作对。只见于铭岱闭上眼睛,手一抽,竟然是白球!大家又是一阵惊讶,有几个调皮捣蛋的同学,趁此机会,到处乱喊。幸亏教室是抗地震的,要不然就得把教室给掀翻。

我在下面看着,也是一阵子的偷笑:“嘿嘿,今天概率可真奇怪。是不是因为我呀,我嫌这节课太没意思了,就出现这种意外。嗯,以后要多注意注意,也许我有特异功能,能够心想事成呢。”这时于铭岱注意到了大家,也有点尴尬,便连抽三次,结果令人张目结舌。看来老师把红球调多、白球调少,还是没能成功,反而激起这概率的斗志了。不信你看,丁一笑可以说是偶然,这次可绝对不行了,这三次可都是白球!

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同学大喊:“老师,我总结出来了。比分越小,概率越大!”老师也是一阵子的惊讶,只好说道:“哎,今天概率在你们身上失灵了,这两人怎么就不配合我呢?刘彧媛上来。”可能是概率看老师太尴尬,也就不难为她了。于是,刘彧媛走了上去,连抽两次,终于抽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红球。老师不禁一阵感叹:“这才对么,看来男生都不行,看人家刘彧媛,多会配合。像于铭岱那种运气,回家可以去买彩票了,保准能够中大奖,到时候请客啊。”

就因为出了这么些小插曲,接下来的课同学们听的是异常认真,人人都掌握了《概率》有关的内容。概率,就这样让我们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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