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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枣庄中考优秀作文:喜欢(5篇)

时间: 2016-05-19 21:54; 作者: 作文网 
 【作文原题】25.喜欢,是指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无论是你熟悉的人、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经典的文学作品、有趣的学科课程、神奇的科学世界……都会带给你愉悦、幸福的美好感觉。请以“喜欢”为题,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
  
  要求:(1)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2)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
  
  【优秀作文】
  
  【范文一】:喜欢
  
  朋友说我是个与世无争的人,我很惬意这种纯洁的感觉!仿佛敦煌飞天,清清爽爽从画中飞出,开始游离人间,偶尔流连片刻,忽而便转身无影……如神话中的境界!回过神才发现,是因为文学的存在,让我有了追梦的载体。
  
  常独自在院里的安静角落,手捧书页,品味书里的情节顿感余温缭绕,心情升华许多。书里的世界,一片清澈安详。只依稀记得偶尔秋风,两三落叶,小屋、板凳……往事在音乐的旋律中慢慢铺陈。我早已将自己附着在主人公身,内心世界与书的世界融于一处,一起去寻觅那片自由文字编制的意境。这是外在的一切嘈杂都已抛除,本然世界已完全由另一个自己来演绎,那是个精彩且令人向往的世界。
  
  古往今来,爱好文学的人从来不是一个生活高手,更有甚者,诸多文学巨匠在现实生活中一败涂地,于是众人纷纷逃避文学这个毒液,或轻视或不屑,以免沾身,只有在生活优越闲适时才拿来玩弄。文学落得如此这般境地,不能不令人可感可叹。然而也有痴迷如我者,独爱之,深陷其中,深恋不舍。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心思不在世俗的人的却没法作出合乎社会节拍的事来。但在另一片只有我自己知道的世界,那份快乐和喜悦却是他人无法领受的。有人说,爱好文学的人孤独,于是文学便理所当然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和伙伴,任何旁人无法理解的心情,只有诉诸文字,立刻找到了最好的倾诉对象。于是孤独的苦行僧找到了最可依赖的旅伴,如何还能轻易舍弃。
  
  文学只是为我所爱,不要问为什么,不要问坚持多久,不要问有何作为,喜欢就好吧?在自然世界中能找到这种执着的爱纯属不易,何必非分出个理由好坏来?喜欢本身就是理由吧,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范文二】:喜欢
  
  人的一生,喜欢的人,喜欢的事总是源源不断的,也许你会没有理由,没有目的地喜欢某种东西。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题记
  
  一、爷爷奶奶简单的爱
  
  爷爷和奶奶,呵,我觉得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爷爷,典型的老农民形象,老实、淳朴,一辈子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而奶奶呢?我觉得奶奶就像一个大小姐,虽然奶奶没有电视剧中的大小姐那么年轻漂亮,但是我还是觉得奶奶很想娇生惯养的小姐,奶奶健谈,性格比爷爷外向许多,做起事来风风火火。我不知道当年爷爷和奶奶是怎样相识,怎样走到一起的,八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吧。我只知道他们现在很幸福。有句歌词是“情人总分分和和”而爷爷奶奶,他们的爱很简单,爷爷不会甜言蜜语,奶奶也从不哭闹撒娇。
  
  喜欢爷爷奶奶的爱,简单、美好。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二、爸爸妈妈孩子般,长不大
  
  爸爸和妈妈,像两个总也长不大的孩子。妈妈,很勤快,很节俭。而爸爸,嘿嘿,爸爸很幽默,很会逗妈妈开心,但是却比较会偷懒。哈哈,我真的很配服我老爹啊,总能哄得妈妈高高兴兴,心甘情愿的去干活。看吧!爸爸又在耍小聪明了。周末了,又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全家人坐在一起津津有味的看电视。妈妈当然不情愿离去。“哎呀,都说男女平等,孩儿他爹,每天都是我做饭,今天就算轮也轮到你了吧。”哼,看爸爸如何接招。“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技术不好,孩子们该抗议了,你做的饭好吃,对吧,丫头。”爸爸向我使了个眼色。“恩,对对对,老妈做的饭最最最好吃了。”“哦?是吗?哈哈。好好,我今天再给你们露一手,给你们做‘酸菜鱼’吃。”哎,可怜的老妈又被老爸骗去做饭了。
  
  吃过饭,爸爸妈妈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快把碗洗了,丫头、儿子,你们不知道吧,你妈的碗洗的那叫一个干净,干净的我们家都不用买镜子了。”爸爸估计重演。“不行,这次说什么我也不干了。要不……我们石头,剪刀,布。输了的洗。”“好,剪刀,石头,布……”
  
  喜欢爸爸妈妈,两个老小孩,可爱、调皮。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三、偶像潘玮柏嘻哈帅气
  
  我会喜欢潘玮柏纯属是意外。仅仅只是湖南卫视闪过的一个瞬间,便让我对这个阳光的大男孩产生了深深的兴趣。从那时,我开始关注他,崇拜他。从他的《壁虎漫步》到今天的《玩酷》,我发现我对潘玮柏已经不是简单盲目的崇拜。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帅气,而是喜欢他很孝顺,喜欢他亲切友好,喜欢他总是信心满满,喜欢他的率真,够直接够坦白,从来不会假惺惺,喜欢他对音乐的真诚热爱。他想热爱自己生命一样热爱音乐。现在我已经把他当成是我前进的动力,像他坚持他的嘻铪风格一样坚持好好学习。
  
  喜欢他,没道理,就因为他是潘玮柏,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四、戴明慧—代表我自己的符号
  
  从我“破壳而出”的那一天起,“戴明慧”这三个字就成了我一生的代号,我毫无选择的接受了它。
  
  “戴明慧”我喜欢。明,聪明。慧,智慧。我是集聪明和智慧于一身的小丫头。肯定是爸爸妈妈希望我很聪明,才起的这个名字。
  
  我是个固执的女孩,我不喜欢别人强迫我做我不喜欢的事。我也讨厌别人为我的事擅自做主。而“戴明慧”却是父母强加给我的。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至少,我喜欢。
  
  喜欢自己,聪明、智慧。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幸福的感觉就是这样,简单、安慰。
  
  一切的一切……我喜欢
  
  喜欢的感觉,我喜欢!
  
  【范文三】:喜欢
  
  春日的午后,橘光暖透,那春烟色的瘦细,都在午后的窗前轻描一笔。
  
  我喜欢这种恬静,可以独自欣赏光点的轻移,不必担心这个只属于你的梦境破碎。
  
  喜欢,多纯。
  
  我喜欢阳光,但阳光还是抹淡了。
  
  妹妹轻翼翼地推开门,甜婉地叫“姐姐”,我转头望见妹妹的小脸上灌满了愁,与那声“姐姐”极不相符。妹妹扬扬手中刷白的卷子,我会意地点头。我惊异地发现,妹妹手中的那张卷子被反复地书写又反复地擦拭,纸薄得似乎轻吹一口气就会破裂。妹妹一脸令人怜惜的愁,翘着唇儿,拧着眉,小声地,或者说大概没出声地说:“姐,这题……”“你想了吗?”我面无表情,刻板地反问,妹妹把头低低地垂到了胸前,一个劲儿地点头,像小鸡啄米一般,“但……但……”妹妹声音更小了,“但是,什么?”我有点儿生气了,妹妹没有回答我,还是一个劲儿地摇头,只是速度慢了许多。我看见,妹妹额头上的几缕发丝都无力地垂下,柔柔地飘着,但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凝滞。妹妹一直沉沉地低头,我看不见她的脸,但想必一定是鼻头红得像小丑,又烫又咸的泪顺着脸庞,划过泪痕,淌在了下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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