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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人物故事》读后感300字

时间: 2021-12-17 05:37; 作者: 第一作文 

家乡的英雄人物

我的家乡坐落在长白山脚下一个朝鲜族聚集的小县城汪清。这里的人们总是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这里的山上到处是漆黑的木耳,碧绿的柳蒿芽、刺老芽、老山芹鲜味十足的榆黄蘑、猴头、小灰蘑、臻蘑及各种稀有的药材;这里的餐桌上总能看到冷面、打糕、米肠、辣白菜等让人垂涎欲滴的朝鲜族美食。可最让我骄傲的是我们家乡的英雄,是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我们铺出了一条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扫墓活动中,一位老爷爷给我们讲了小英雄金锦女的故事:金锦女是马村小学儿童团抗日宣传队的一名队员。可在小汪清的一次战斗中,她不幸被日本鬼子搜捕。

敌人起初用各种甜言蜜语哄她,意志坚强的金锦女一言不发。穷凶极恶的敌人开始拷打年幼的金锦女,在皮开肉绽的各种酷刑面前,她克服了成人也难以忍受的痛苦,始终没有吭声。

一个伪警察走到她面前刚要开口,金锦女就朝他吐一口唾沫,说:你离我远一点,你身上有狗腿子的味道,我一点消息也不会说出来!

这时,一个日本军官一手拿着糖,一手托着枪,对她说:小孩儿,共产党哪边有?游击队哪边有?粮食哪边有?说出来糖的吃?不说就死啦死啦地,你地明白?金锦女两眼放射出无比仇恨的怒火,说: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给你透漏半点消息!

恼羞成怒的敌人把金锦女活活打死了。

读《英雄人物故事》后感

英雄人物故事这本书里记录了许多英雄人物的故事,介绍的人物有:鲁迅、宁死不屈的李大钊、方志敏、刑场赋诗的夏明翰、陈老总、刘胡兰、董存瑞、刘玉堤、杨连弟、罗盛教、邱少云、杨春增、孙占元、黄继光、杜凤瑞、欧阳海和史光柱。

其中,刘玉堤、董存瑞、邱少云、杨春增、孙占元、黄继光的故事让我感到敬佩,他们能在最危险的时候不顾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呀!刘胡兰宁死不屈的故事一直也感动着我,夏明翰在刑场写的一首诗: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还有后来人!

这首热血沸腾、肝胆照人的诗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前赴后继,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奋斗不息。

我们要学习刘胡兰、黄继光等为革命事业所牺牲的伟人,将它牢记在心,并把它发扬光大!

让诚信永驻人间——读《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有感

在寒假当中,我读了《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这本书。我刚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所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都舍不得放下它。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诚信姐李群的故事了。

李群她是一位农贸市场糕点摊位的女摊主。一天,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来买蛋糕,走后才发现多收了两元钱,李群非常着急,苦苦寻找了七天之后,终于找到了老人,当面道歉并还了钱,老人夸李群是一个讲诚信的人。一次,李群发现了柜台上有个小红布包,里面有两千元和一张银行卡,她就等失主来找,原来,是一位老大娘,她激动地连连感谢李群。李群已经记不清捡到有多少东西,不过都还给了失主。有一天,她发现了一部四千多元的苹果手机,就一直等失主找上门,结果是一个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不小心把手机落下,因为手机里存了许多的客户信息,所以这手机丢不得。现在,李群的诚信赢得了市场业主和顾客的赞誉,人们都亲切地叫她诚信姐。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深深的感觉到,诚信是人最宝贵的财富,要是没有了诚信,这个人就等于失去了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诚信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品质。所以做人一定要讲诚信。

通过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位讲诚信的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他那里买东西,买完东西后,妈妈竟然把钱包落在了那里。回到家后,妈妈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一提醒:妈妈,会不会落在了买东西的地方?妈妈一拍脑门,觉得也对,连忙拉着我去了那里。到了那儿,我发现那个人拿着一个钱包非常着急,见到我们来了,赶紧问:请问这是不是您的钱包?是、是!妈妈有点儿语无伦次地说。妈妈十分激动地向那个人道谢,那个人说:不客气,因为做人是要讲诚信的。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有点儿记不清那个人的样子了,但是,我相信,他永远是个讲诚信的人。我希望,全社会的人都能做到讲诚信这一点,让诚信永远围绕在我们身边!

读《目送》有感

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看到《目送》。

刚刚入夏,阳光热烈极了,生生让我感到了一股蓬勃的气息,不停地涌动着。图书馆里凉爽的空气亲吻在面颊上,惬意的很。

说实话,那时候只想着借一本《我与地坛》或《文化苦旅》,因为着实喜欢富有哲理又笔锋硬气的作家。虽说是拜读过《野火集》,但也无太大触动,觉着有点太过犀利或者别的什么。

就在我这么想着时,《目送》啪嗒从书架上掉下来,落在我的面前。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熟悉的语句在开篇,静静地,再一次叩击我的心:

追什么呢?到底在追什么呢?

我还是不大明白。方十几岁的年纪,还不懂得为人父母的感受,或者为人子女的责任。

但是却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自己的外祖母,我的爱己。我是外祖母最小的女儿的孩子,因此也独得宠爱。那时节,每个周末,母亲总是带我去她家,家不大,装修也不精致,小小的两层楼约莫全是她一个人打点,因而也充满了温暖的人气。

不过那是后来才察觉到的。

稚龄的我一心扑在外祖母家的计算机上,和她邻居家同龄的朋友心安理得享受极其丰盛的食物,未曾念过一点独居的外祖母。我好像知道,她一直在注视着我,带着挤满褶子的微笑,却意外的明媚动人。

也许她是想再多看一会、再多看一会吧。时间于她而言过得那么迅速,她一定是不舍得:每次离开都步行送到巷口,步履蹒跚,驼着背,像只老迈的猫;稍见浑浊的眼珠里倒映出闪烁的夜色和我。她想陪我们再多走一点,再多走一点,可是也只能一个人站在巷口,孤零零地目送着我与母亲一点点踏上归途。她想追回过去的时光吗?曾经,这是母亲的归途啊。

母亲牵着我的手,一路不停地回头,可我一次也没有回头张望:

一次也没有。

都说老人会返老还童,上了年纪的老人逐渐变得像孩子一样偏执,简单,丧失独立性,需要依靠,害怕孤单,害怕年轻时的创伤和阴影。

我突然好害怕,是不是有一天,外祖母会变成这样,母亲也会。近些天又一次随着母亲去了外祖母家,也算是忙里偷闲。自从升上中学后,和母亲看望外祖母的时间突然少了许多,不知道她会不会寂寞呢。

门口。一张悠闲的躺椅。一个闭目的外祖母。一只慵懒的黑猫。又披上了早时的阳光,显得惬意极了。我正惊讶于外祖母对于寂寞的适应,却不想外祖母不待我们走近便睁了眼,怀里的黑猫轻巧地跃下又窜进屋去了。那一刻,那双眼睛虽说老年人看起来差不了多少,但眼睛却可以告诉我们一切比起回忆里,浑浊了不是一星半点,我突然感到一种时光不可挽回的无措和深深的歉疚,他们黏黏糊糊地在心头搅拌着,发酵着,酸涩的气息弥漫开来。我吸了吸鼻子,别过头。

外祖母似乎更爱谈以前的事情了,一说就说个没完。平时也没人同她说话,她大概也只能在家务闲下来之时,静静地注视着外祖父的照片,想想那段青春的岁月了罢?外祖父在照片上显得很年轻,所以我只能记住年轻的样子,没能亲眼见上一面。

电视里播放着重复的综艺,我敢肯定至少播过十遍以上。但她总是不厌其烦地笑眯眯地看一遍又一遍,然后指着屏幕对我和母亲说:看那个男娃好有味咯!然后咯咯地笑。我不知这么形容是否准确,但我总觉得她越来越小了。

又一次离开外祖母的家。

她依然步行送到巷口,步履蹒跚,驼着背,像只老迈的猫;浑浊不少的眼珠里已经难以倒映出清晰闪烁的夜色和我。只不过这一次她似乎又很清楚地明白:不能再送了,一点点也不可以。母亲依然在不停回头。我走了很久之后,偷偷地回首:一个老弱的佝偻的背影,立在巷口,看起来像倚着墙,可是我知道她不会,她不服老,想自己再站一会,就一会。我看不清她的脸,但隐隐察觉她脸上有什么东西在闪烁。

我分不清是灯光,还是泪水。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回忆着那个场景。站久了会不会腿麻?一个人从巷口走回去,会不会孤单?目送茕茕孑立,归去踽踽独行,这难道是所有人的宿命吗?

我听到了晚风的声音。很温柔,却把飘落的叶子一并带了下来。我是不是终究会失去可以肆意撒娇的怀抱?可以容纳我任性的海港?可以拒绝长大的空间?我忍不住,终于忍不住哭了。

我想起我的朋友说我哭的样子很难看。我想收住眼泪,但我阻挡不住内心的决堤。

那又怎样?那又怎样呢?

我以前也许只是单单为龙应台的文字所吸引,却难以体会许多人因此潸然泪下的情感的涌动。可我现在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泪光,会不会满脸都是泪光闪烁。

现在的我们,沐浴着长辈的目光,一步一步送我们远去。有一天,我们要目送自己的儿女蹦跳着离开。我们很少回头张望那个目送的人,只能感觉到坚实的爱一直都在。

可背后的目光,总有一天将消失。我们渐渐长大的时候,长辈渐渐老去;我们在照顾父母的同时,也要渐渐地习惯自己的骨肉至亲一点点离自己远去。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翻看这本书。但我明白,当我渡过每个风雨瞬间时,都会想起爱己的老,想起龙父的去,想起这本《目送》我便无所畏惧。一辈子太长,没有人能陪伴彼此从头走到尾。于是人注定寂寞,注定孤独。

孤独是每个人必经的宿命、生命的气息浮动着,又沉淀了。最后一定是动人的巨大的美,即使岁月苍苍,年华不再,斯人已去。

生命悠悠,此情可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霸王别姬读后感

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我本是

我本是什么?啊?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错了,我本是什么?

我本是男儿郎说罢,一个大烟杆子直捅入他嘴里。不成器的东西!词儿都记不住!只见他哭得那是梨花带雨。罢了,只缓缓来: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就是《霸王别姬》。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然而李碧华笔下的都是有情有义却无不悲惨的人儿。如蝶衣,如菊仙,亦如段小楼。

那时的他叫小豆子。正是该无拘无束,玩耍嬉戏的时候,却被娘亲送进了戏班子。大雪纷飞,随着那只沾满鲜血的六指断落,他的人生也就此改变。

那一年,他被师兄弟欺负,他为了他,眉梢上多了一道伤疤。从此,小豆子的心里就只有小石头了。他是他的星星,最大,最亮,最璀璨夺目的那一颗。他的目光只为他而停留,他的虞姬,也只为他一人而扮。

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十年一晃而过,他们都成了角儿。当年的小豆子成了程蝶衣,当年的小石头成了段小楼。戏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戏台下,他们是师兄弟。不错,他们是师兄弟,只是师兄弟

小楼娶亲了,新娘子叫菊仙,是个破鞋。菊仙待小楼,一如他待小楼。不过她能光明正大地摆在面子上,而他只能埋在心里。

抗日,内战,文革。菊仙死了,是自个儿上吊死的。又只剩下他们俩了。他对他,一如既往地情深意重。而他对他,亦是一如既往地当做兄弟,只是兄弟罢了。其实他知道的,他对他的情意,他一直都知道。只是他们不一样。程蝶衣就是个戏痴,戏迷,戏疯子,他一辈子都活在戏里了,他是他的虞姬啊!可是,他是真虞姬,他却是个假霸王。

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这句话,许是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深情最好的诠释了吧。

这本书,不仅仅是主角儿们的爱恨纠缠,更是对文革的深刻反省。记国耻,不仅仅是记住别人对我中华的侵略,更要记住我们自己曾犯下的错。对于这个,我佩服德国对于纳粹的坦然,敢于担当。而我们却一直在逃避,这是不应该的。做错了不可怕,重要的是别忘记,别再犯一次,这就足矣。

书中总会出现一句话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生在乱世,还是太平盛世,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谁,都是如此。要活着啊!不禁想起电影《二十二》中一位老人说的这个世界真好,吃野东西也要把命留着。无论是身处怎样的时代,总有美好值得你留恋。活着!

英雄人物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位让我佩服的英雄董存瑞。他为了人民,为了全中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在隆化城周围修建了许多碉堡,他们躲在碉堡里向外扫射,使我们部队无法前进。只要炸掉这些碉堡,解放军才能前进。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连长决定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董存瑞带领的爆破组,命令他们炸掉隆化城北边的,火力异常凶猛的4个炮楼和5个碉堡。

董存瑞的机枪,像一阵飓风,突然刮起来了。开路先锋的爆破组,就碠股火力的掩护下出动了。董存瑞挟起炸药,一挥手,就冲向前方去了。战友郑顺义和其他几个队员也冲了出去。

就要接近碉堡的时候,敌人的火力集中在了董存瑞的身边,他趴在地上,向四周望了一下,四周被子弹打得尘土飞扬。敌人见他不动,以为他死了。就在这时,他向突击队组长郑顺义一挥手,把便领会了,投了两颗手榴弹,响声一起董存瑞便冲了上去。冲到碉堡前,敌人的机枪咯咯地响起来,他机警地伏在两个枪口的中间,机枪震动得他微微抖动。他快速地把炸药放在碉堡上,拉响了导火线,翻身滚下来。只听山崩地裂的一声响,第一个碉堡被炸飞了,紧接着,董存瑞跑到第二个碉堡,当敌人发现时,他已把炸药拉响了,战友孙有德也把第三个碉堡炸飞了,紧接着三声巨响,我军的冲锋号响起,吓得敌人逃都逃不了。

战士们越来越接近隆化中学时,敌人的冲锋枪像在风暴雨般打来。把我们压了下来,部队无法前进。仔细观察,发现机枪是从桥上打来的,桥两边有围墙,顶上还有盖顶,是一个非常坚固的碉堡。不炸掉这座碉堡,解放军无法前进,这个艰巨的任务又落在了爆破队的身上。

一个战士上去了,两个战士上去了,三个战士上去了,都因碉堡的坚固而牺牲了,董存瑞决定自己上,可连长和指导员都推托不让他去,右董存瑞非常固执,连长没办法再推托了,只好让他去,并让他小心点。

董存瑞几次把炸药放在桥上都滑了下来。想找东西支撑,可四周没有一样东西可以,经过深思之后,决定为了全中国,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无所谓。

董存瑞托起炸药包,抵在桥上,右手拉着导火线,用心全身的力量,喊出一句口号: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啊!

一声巨响,碉堡被炸飞了。这声巨响像命令一样,让战士们一跃而起,扑向敌人。隆化中学的围墙被炸飞了。

红旗在隆化中学升了起来,残余的敌人投降了,隆化解放了。

董存瑞为了全中国,为了人民的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人命,是我们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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