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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时间: 2021-12-28 16:19; 作者: 第一作文 

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爱吃的饭是面包,我最爱读的书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豆豆,她写了自己小时候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在一年级就被开除了。她又被转到了巴学园。在这所学校里,小豆豆觉得每天发生的事都很新鲜、很新奇。

来到巴学园的第一天,小豆豆很惊讶,因为巴学园的校门是用几棵大树组成,巴学园的教室是用几节废电车组成的。小豆豆去见校长,校长说:随便你说点什么?小豆豆乱七八糟说了很多。校长并没有说小豆豆怎么那么多的废话,而是一边认真地听,一边鼓励她,还有呢,在想想。最后,小豆豆竟然给校长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校长并没有烦。小豆豆心想:若能和这样的人永远在一起也不错呀!

在巴学园的第一天,校长要求吃的饭里必须有山里的东西、海里的东西。到底什么是山里的东西、海里的东西。小豆豆盼望着第二天的到来,小豆豆高兴极了

小豆豆还有许多新鲜、好笑、好玩、令人惊讶的故事。你不喜爱吗?

我喜爱的小猫

我的大姨家有一只小猫。它是一只英国短毛猫,它一只耳朵黑,一只耳朵黄,像戴了一只黑黄相间的小帽子;它那两只眼睛是金黄色的,像两盏闪烁的小灯;它的尾巴又粗又短,黑黄相间;它剩余的部分都是白色的,像穿了一件雪白雪白的白衬衫,它还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麻团。

说麻团黏人,它还真的很黏人!就连我上厕所,它也要像个跟屁虫似的寸步不离,我只好把门关上。只要关上门,麻团就会一直趴在门上挠门,仿佛在说:小朋友,快快出来,麻团在外面等你呢!

麻团还很贪吃,它饿了就来到茶几旁边,去扒拉茶几上的营养膏,如果我毫不理会,它就要来到我的身边拍我的小腿,又指指自己的小嘴巴,看它那副焦急的神情,好像在说:小朋友别装了,快点儿给你亲爱的小猫咪麻团喂营养膏吧!麻团都要饿死了!

麻团最有趣的时候,是我和它做游戏的时候。那时候的麻团,一身肥肉变成了肌肉,像变了一只猫似的,无比灵活,身手不凡。我摇着有小铃铛的一条小鱼的塑料杆儿,大喊着:麻团,三,二,一,冲!话音刚落,只见麻团像离弦之箭一般猛扑过来,我把杆儿轻轻地往旁边一移,麻团一个急刹车,灵活地打斜刺过来,把杆往上一提,它便两条有力的后腿一蹬,便飞了起来。它抱住鱼,又咚地一声,摔倒地上。不过,它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反而朝我咧开嘴,好像在说:我赢了!

我喜欢贪吃、贪玩、可爱的小麻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喜爱的动物

去年就听老妈说敏洁阿姨养了一只英国折耳猫豆包。我就一直恳求老妈带我去一睹真容,可都是以失败告终。今天,终于可以揭开豆包的庐山真面目了!

在车上,我度秒如年,我们总算到了豆包先生的高级公寓了。只见豆包通体灰白,圆圆的脸盘像极了熊出没奇幻空间中的猴头菇精灵。粗粗的水桶腰搞笑极了!两只小耳就像两个三角椎,不过平时贴在剑上听声音时却能180度转动,活脱脱两个小信号塔。特别是它的小短尾巴,就像一个警棍,叫人不禁想轻轻拉一下。

它有时会毫不矜持地卖萌,有时会一脸霸气端庄地坐在阳台上张望。它时而匍匐前时,时而搞笑地扭着屁股,慢吞吞地像首长检阅一般,又时而一溜小跑回老巢。它喜欢四脚朝天让你给它挠肚皮,也会趁它首席铲屎官敏洁阿姨不注意时,在客厅里大闹天宫,在被发现挨骂后,实相地钻到沙发底下生闷气,任你怎么叫也不出来。除非,闻到了它最爱的食物。我扔下几粒猫粮把它引诱出来,从此开启了货模式,我在一旁点了点它的头说:瞧瞧,你胖得都快赶上我了!豆包生气又委屈地瞄了一声,像是在回应我你不懂可别瞎说,这是福相叫完继续埋头苦吃。

瞧吧,这就是那集可爱、高傲,贪吃于一身的灰色公爵!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的爱好就是读书。在上学期,我购买了一套《初中生语文新课标必读精编》,里面一共有12本书,看到这些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恨不得把它们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爱的教育》。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这书名很特别,在教育前加了一个定语爱。

迫不及待翻开了目录,只见上面分别有十个小标题: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个月还有一篇篇的文章,如:开学的第一天、敬爱的老师、侠义的行为再翻到第1页,我知道了安利柯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接着我看了简介,才知道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他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四年级第一天开始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和老师宣读的每月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师讲的《一个贫苦的爱国少年》这个故事。主要讲述意大利一个贫困少年乘坐法国轮船从西班牙驶往意大利途中,父亲因生病将他卖给马戏团。后来好不容易逃出来,许多好心人给他银币、铜板,但也有一些对意大利不怀好意的人讲了一些侮辱意大利的话。少年便将铜币砸向他们,并且说:你们侮辱我的国家!你们这种人的钱,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这儿,我油然而生起一种敬佩之情,脑中似乎浮现出这位少年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而敢于与他人作斗争的画面。

顿时,我又想起了我们中国所面临的困难台湾、西藏想要独立。这两个地方为了该地的利益,而甘愿与祖国大地分裂,这只会成为其它国家的笑柄,中国就像是我们的母亲,她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子女脱离怀抱呢?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我们想的不应该是搞独立,而是全国十三亿人民齐心协力,团结互助,相亲相爱,携手共创祖国美好的明天,让祖国更繁荣、更富强!

当读到了《无谓的争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礼智因一点儿小事儿闹矛盾,最后和好如初,便似乎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最亲的除了亲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难免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发生矛盾。这时,两人往往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在彼此之间,有一道隔阂要面子。正因为要面子而使两人的距离愈来愈远,关系愈来愈僵。其实,仔细想想,若是当中有一人大方点,主动踏出第一步,那么,这道隔阂便消除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对方,是两人建立友谊之桥的基础。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完后,我不仅明白了如何给予爱,更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们要学会互相关爱,让整个世界充斥着一种爱的空气,轻轻地飘荡着,萦绕在每一个角落在这种有意无意、有形无形中,让每一个人都学会爱。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成长的阶梯。我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博览群书的人,但在众多的名著当中,《鲁宾逊漂流记》却是我的至爱。

那是发生在一个暑假里。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孩,觉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为老师布置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作业:看一本名著,还要写看后的感想。于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处找寻,最后在众多的书籍中挑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本平平无奇的书里会有什么好看的情节,甚至还把它扔进书包里,眼不见为净。可是有一天我没有什么事做感到很无聊,不经意地朝书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现在又没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书吧!

从书包里拿出《鲁宾逊漂流记》,我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最好的,最无忧无虑的中等阶层,不像下等阶层要时刻担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阶层处处勾心斗角!我想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鲁宾逊,才会养成了乐于助人,善良的个性吧,否则若在到处充满阴谋诡计的上等阶层生活的话,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污染吧!

其实原来鲁宾逊还有过几个哥哥,但他们一个为了钱财,为了优质的生活宁愿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终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战死沙场。从小到大,鲁宾逊就非常地向往着出海航行的生活,由于哥哥的前车之鉴,父母都极力反对他出海,不让他实现这个梦想。

对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关,在没办法之下,他只好离家出走,终于如愿以偿出了海,甚至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不幸的是在一次归航中遭遇了海贼,受尽折磨。从海贼手中逃出之后更是流落荒岛,生活了29年,最终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是可以活的那么有声有色,那么的多姿多彩,是鲁宾逊他让我知道了无论是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欲望,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挡在前面,也不足为惧!也是他让我懂得了坚强为何物:是一个热独自地生活,就连家与其它的必须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脚弄,甚至于还可以苦中作乐!

因此我很羡慕鲁宾逊,即使是在狂风暴雨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的坚强,迎难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来:即使一个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样多姿多彩地活着吗?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问世间书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话:书是知识的源泉。没错,我很赞同这个观点,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千千万万个为什么,也可以让我们走进几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更可以带着我们进入那梦幻般的童话世界。书的种类可谓多得数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话故事,有告诫人们的寓言故事,还有深奥难懂的文言文但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著《鲁宾逊漂流记》。

至于我是怎样得到这本书的,且听我慢慢道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三,语文老师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进教室,接着她便向我们推荐《初中生必读》这一套书籍。终于,我在她的口水攻占下,买下了这套书。回到家后,我将里面的书翻来覆去,总觉得内容乏味无趣。突然间,《鲁宾逊漂流记》映入我的眼帘,好奇心随之增高。因为从前有学过这本书的有关章节,但只是简要的介绍,脑袋里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没有解答。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当我追踪主人公的命运时,一颗心随着他的冒险而澎湃起伏。对于鲁宾逊,我是由衷的敬佩。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28年,靠着双手和智慧,种植粮食,战胜疾病,勇救星期五,打败造反的水手

鲁宾逊刚登上无人岛时,心里充满了恐惧,但是他立刻冷静下来,寻找解决的方法。他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缺乏这中精神。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毙,最终失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鲁宾逊一样,在困难面前冷静地分析困难,寻找解决的方法,最终我们绝对能够获得胜利。

无人岛上什么都没有,于是鲁宾逊便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现有的材料制作了三个杯子,锅等等。还找了一个山洞,布置了一个舒适的家。他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啊!

书中有一个情节是这么说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突然,鲁宾逊在无人岛上发现了人的足迹,过了几天又在树林深处发现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诉自己要冷静。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杀人,而且杀后将他们的肉吃掉,鲁宾逊见此情景,他马上隐蔽起来,并用智慧救了一个土著人的俘虏,鲁宾逊收养了他并给他取名星期五。

看,鲁宾逊多么勇敢,一个人能否成功,并不取决于他的智商,而取决于他的心态。在困难面前,无非存在着三种人:懦弱,半途而废,机智勇敢。我们应该做那一种?毫无疑问,定是第三种。在逆境里,我们要做机智勇敢的人,敢于和困难拼搏,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我许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后在它的陪伴下,我会向着人生终点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写这个题目时,我的心突然寒了几下,并不是因为这题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爱的书《第八号当铺》。

这是本恐怖悬疑类小说,看到这本书也纯粹是偶然。当时是一时兴起地跑进书店,在推荐书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画着一个妖娆美丽的女人。感觉很不搭的两个画面重叠在一起,竟有说不出的韵味。我找了个角落,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这本书。

书的内容很虚幻,却又带着许多事实,它讲述着一些离奇的故事在一条不知名的巷中,有着一间第八号当铺,来这里的人都带着欲望。这件当铺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板可以满足你的一切欲望,当年也必须付出相等的代价,代价可以使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灵魂,老板会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价。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一个男人来到当铺,为换取千万钱财,他以自身的好运作为代价。不久后,失去好运的男人被车撞死。还有一个女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她用儿子二十年的寿命换取自身永久的美丽。后来儿子自杀,女人也失去了美丽。

这些故事看似不切实际,去有着一定的真实性。它们都反映出人们特有的品质贪婪、欲望。人们可以为达到目的而放弃美好的未来、有的更甚亲人。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此类事件。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女人为了嫁入豪门,竟狠心将自己不满一岁的孩子残忍的杀死。那个女人没有想过,她残杀的是自己身上的肉。报上甚至还登出那个孩子尸体的照片,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与网易一旦操纵思想,理智将不再发挥作用,我个人认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难,而是永无止境的欲望。欲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欲望太过明显,有些人却懂得隐藏欲望,或许这就是机智与鲁莽之间最大的差别吧。

但丁说过:永无止境的欲望是恶魔最好的粮食。这也是《第八号当铺》中的台词,那件当铺的内侧,收藏着无数人体器官和人的灵魂,那个老板说,只要人类的欲望一天没有消失,第八号当铺就永远存在。这是当然的,欲望永远不可能消失,除非人类消失。

上古时期,在人类还没有进化时,就已经有欲望了。那时的欲望很单纯,只为了抢夺食物。或许他们不知道那就是欲望,或许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强者才能够生存。谁都有欲望,却又不懂欲望。

中世纪的欧洲国家,哪些皇权贵族为达到目的,可以违背道德,不择手段。很多贵族都以残杀平民为乐。有一位女伯爵。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鲜血沐浴,饮用。在当时,这些少女都是被残忍的杀害,却无人敢为她们平反,无数的少女因强大的欲望无辜死去。

现代人的欲望无非是为权、财。小偷便是欲望控制下的奴隶。他们可以为欲望去偷取钱财,来换取想要的东西,被欲望控制住的人,都会失去理智,为欲望付出一切代价,这一切是那么荒唐,却有那么多人愿意被操纵。

或许在未来,欲望会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复存在。一切都变得没有人情味,变得只有冰冷。到时,或许法律也不再存在,杀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人类会欲望的武器毁灭世界。

《第八号当铺》描述了种种欲望,为欲望可以付出一切代价,也正如那一句,代价可以是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甚至灵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爱的书《第八号当铺》所引发的联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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