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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新认识了她作文500字同学

时间: 2021-01-01 00:02; 作者: 第一作文  电脑版浏览

我重新认识了她

有时,对一个人的看法,似霾,将美好之处笼罩,但幸好,友谊是盏太阳灯让我重新认识了她。

初识霾

她天生一副娇滴滴的嗓音,小家子气的走路姿势看起来十分公主病,这令没有与她相熟的我暗暗抛过不少白眼,总觉得,这女孩也太娇气了吧,一看就是娇惯的,那次体育课,有点腿疼就要请假,又是我生出对她的负面印象。常无事时打量,白里透光的肌肤与长而乌黑的头发,令我羡慕不已。

相识雾

看着座位表,她是我的前桌,换好座位前方传来一声明朗的:可恶,刚换好了座位,可别走错桌。她一脸呆萌又可爱的样子看着我,似乎在等我的回答。一向反感她的我,竟阴差阳错回了句:没事啦,到时候一起走错啊。她笑起来,笑声如铃铛,我暗想,这人还怪可爱的。

熟识阳

曾一度认为公主病的她,那时候的我怎样也不会想到竟与她会有交集,且,是伙伴,是温暖我的阳。

相处下来,这才发现之前的看法有多么可笑,带有有色眼睛看待他的我十分愧疚。娇气、公主病是我的错误看法,那曾被我看做娇滴滴的嗓音,现在听起来像棉花糖,软乎乎又很甜。要说最令我对她的印象翻天覆地还是那次

跑完操,身体不适的我,额头全是虚汗,她发现我的异样,立马跑向我,拿上我的外套,又帮我拿来水杯,累的满头大汗,愧疚与感动交汇心底,在她的细心照料下,不适感逐渐消失。

现在的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与悦王交好的同时,又令我明白,带有有色眼睛看待别人,是多么可笑的看法。

我重新认识了她

我认识李磊已有两年半,性格的反差和身材的相似让我们越来越铁,从初识就黏在一起,每天形影不离,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与李磊交往的人,大多都认为她是老实、温和且不太与人争辩的性格,从我初一认识她开始,她也确实是这样的,甚至有时候还有点胆小怕事,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挺身而出,怕她受委屈,我对她有时候真是恨铁不成钢!在学校无论是同学的求助,个别同学偶尔的找茬儿,还是有时与陌生人的接触,她时刻都保持着温和而内秀的形象,他人的过失,乃至别人有意无意的伤害,她皆是一笑而过,不追究、也不反击;不得不说,她的确是过于温和了些。虽然她有时也会跟朋友开开玩笑,闹上一闹,但从来都是点到为止。总的来说,她是从未强硬过的极为温和的人。

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发现她也有另一面,使我重新认识了她。

上周末,我和李磊一同去书店时,路遇一家宠物店,我俩都喜欢小动物,所以就驻足在店前观望了一阵,店里走出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年级的样子。小女孩看到店前的我们,指着李磊说:哇!这个人好黑呀!这么黑,还穿白衣服,真像个傻瓜!小女孩鼻孔朝天,用十分怪异的语气说这个十分温和的人,语调阴阳怪气的,与面相倒是十分相符合。

当时,我以为李磊依旧会忍气吞声、默不作声,我便想发声替她争辩两句,但还没来得及张口,就听到李磊说:道歉!她的声音很平静,虽不像在生气,但却也没了往日的温和。

凭什么?你就是像黑人,就是像黑人,大傻瓜!女孩依旧以一副趾高气扬的姿态,继续嘲讽着李磊。

道歉,必须道歉!这次李磊的声音特别大,吓了那女孩一跳,也吓了我一跳!乖乖,老虎不发威,只是未到极限啊!更令我为之震惊的,是李磊这次真的生气了,她竟然生气了!在我的印象中,她可是几乎没有生过气动过怒的人哟。但如今她的脸上布满乌云,两句道歉也如雷震,还真把我惊到了!便立刻想给这小女孩讲讲道理,又是未开口,那个女孩就一溜烟跑掉了,只留下我独自惊讶。虽然最终结果是女孩没道歉跑了,但这件事却让我重新认识了李磊,她是很温和,也不太与人争辩,但这不代表李磊不会生气,不代表她没有底线。一旦有人言语侮辱到她,触碰她底线时,她也会生气、也会反击,她不是不硬气,也不是没骨气,只是对人友善,脾气好而已,但这种友善好脾气不是无限度地,对侵犯她尊严的人,她也会硬起来保护自己的尊严。

那一次,我重新认识了李磊。不是对她好坏的重拾,而是知道了她对底线与尊严的看重。明白了一个人,即使再温和再友善也有尊严和自己要坚守的东西。当有人侵犯时,她也会奋起反抗来维护自己,那是我对她新的认识。

我重新认识了她

人海茫茫,一个人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或好或坏,但也许某一天,某一刻,某一件事,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猝不及防的颠覆对她的印象。

这年秋天,这间教室,我们不期而遇。上课铃响起,一位老师迈着自信的步伐,踏进我的视线。我姓孙,将带领你们学习以后的历史课程那眼神,那语速,那音量,简直让五分钟之前还乱作一团的我们,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从那天起,我就对她十分敬畏。

伴随着紧张的历史课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们对它的敬畏却丝毫未减。每节历史课前的提问都必不可少的,虽然课前已花大量时间熟练地完成了背诵,但还是紧张,精神处于紧绷状态。整个教室只有老师提问的声音在回响,其他杂音谁都不敢制造,直到提问结束,大家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对她印象的改变是从那个星期二开始的。由于一星期的请假,我落下了不少课程,不免有些焦虑。那天,历史老师来到我的面前,告诉我落下的那几节课正巧很重要,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去找她补课。

那个大课间,我请来历史老师,她坐在讲台旁,让我坐在她旁边。一手拿笔,一手扶书知识在她嘴边娓娓道来,和蔼的目光溢出她的眼眶,声音是如此的温柔可亲,唯一不变的是她那飞快的语速,在说得很快的情况下还可以保持思路清晰,让我对她很是佩服。

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历史老师帮我补完了一周的课程,知识框架在我脑海中一点点形成。速度既快,效率又高,我们配合的很完美,知识在我们之间传递,感情在我们之间流淌。

这一次,彻底改变了历史老师在我心中的印象,严厉与温柔同在,庄严与和蔼并存,我重新认识了她,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好老师。

我重新认识了他

时光,夹着世界缓缓着冲刷着我们。随着时间的波,我们,都在慢慢变化。不经意间,我重新认识了他。

他叫张荣泽,初一下学期才转到我们班里。刚来时的他,瘦小,性格比较内向,他几乎不参加任何活动,当同学们在舞台上激情的发言时,基本找不到他的身影。那时的他,就如同小小的苔花,在黑暗中隐藏自己,默默无声。于是,他内向的性格在我心中定了形。在他身上,似乎也应了那句成绩好的人体育就不好。的魔咒。每次体育课的跑步,他总总是队伍中间的一个道不引人注目的瘦小的身影。

升入初三不久后,秋季运动会即将开始举办了。班里召集运动员,望着其中一项1500米长跑。许多同学只是笑着看了看,根本没有想。毕竟,那一段对我们而言的漫长路程,别说名次了,能跑下来就不错了。那张招募表,像一片树叶落入水中,只是轻轻激起了点微波,随后便归于寂静。

中午放学后,他拉着我去跑步。我很纳闷,中午跑什么步啊!他告诉我他暑假参加了体育特训,在那里,他练习了一整个暑假的跑步,他想挑战一下他自己,就报了1500米。那一时间,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在我心底炸开了。我惊讶地问他:你报了1500?确认过很多次以后我才相信了这个消息,但我心中却不再平静。

开始跑步了,我和他都默默无声。我的心里还激荡着那他报的1500米荡起的波。没有在意那刮在脸上的瑟瑟秋风。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又模糊了起来,我心中映着他形象的湖,被他投入的石子激起了波,他的旧的形象在我的心中也随着波,破碎在我眼中新的他,和原来的他,对比那么鲜明,却又不知怎地,交织在一起。也许他那朵小小的苔花早已成为牡丹,绽放着新的光彩。只不过,是我没发现而以

慢慢地,我超过了他,但很快,我因为疲惫而停下了脚步。很快,他就追上了我。因为,他在坚持跑,而我停了下来。那1500最后因为时间,最终没有跑完。但我却相信,赛场上,他一定可以一步步跑下去,因为他的勇气,因为既然他有勇气去挑战他自己,去报名。他也一定有足够的勇气跑下去,一步步,直到终点!

秋日的风,使我冷静下来。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又清晰了起来,只不过,加了几分勇敢。虽然最后因为他的体育功底实在不是太好,没能参加最终的决赛。但那天,我从熟悉的他中,却看出了不熟悉的脚步,虽然他没参加比赛,但他的勇气,他挑战自我的勇气,却随着那一个个坚定地脚步,印在了操场一圈圈的跑道上。那天,熟悉的他,迈着不熟悉的步伐,以新的姿态走进了我的印象。

秋风下的操场,寂静无声,就像那秋风一样,寂静无声地吹散了旧的他的印象。那脚步与地面的交响,是一首歌,是一首勇气的歌。歌者是他,听者是我。那天,我重新认识了他。

我重新认识了他

一个人,就像一个霾,看不清也捉摸不透,而我们却总是被一个人的表面所欺骗但当我们去深入了解一个人后,才会认识那个真正的他

他脸色蜡黄,骨瘦如柴,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一年四季,那一两件黑色夹克常常在身。岁月的痕迹刻在他的脸上格外明显,他经常拿着袋子和手电筒穿梭在小区里的每个角落,他,虽面无表情却有着最憨厚,最朴实的微笑。或许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小区里的爷爷奶奶经常叫他傻老头。他,就是我们小区捡破烂的爷爷。

每天晚上总能看见他拿着袋子,用已有些破旧的手电筒去捡破烂的影子,四季如常。但不知为何小区里的爷爷奶奶似乎并不太喜欢与他为友,经常用开玩笑的话去调侃他,但他从未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只给人们留下他那憨厚的笑脸,从未改变。

或许是在小区里爷爷奶奶的言语影响下,他并没有给我形成很好的印象,只是一个捡破烂会傻笑的呆老头,但直到那一次让我重新认识了他

那天,天气有些燥热,云层很低把人压的似乎喘不过气来,我因睡过了头,上学快要迟到,便骑上自行车,匆匆赶往学校。谁知刚骑一两步自行车的车链掉了,这可真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眼看时间就快到了,我步行去学校也不现实,我着急的不知所措。这时,在不远处捡破烂的他看见了,连忙放下手中的袋子跑来问我怎么了,当他知道自行车出问题后,二话不说,便帮我修理起车子,他用历经沧桑的手一点一点地去修理,不一会车子便修好了。他拍拍手上的灰,露出那憨厚,朴实的笑容对我说:好了,快骑车去上学吧,路上注意安全!那一刻,任何感谢的话语都比过他的帮助,他呆老头的形象在那一刻也瞬间荡然无存,烟消云散也让我在那一刻重新认识了他。

忘不了,他那憨厚,朴实的笑容;忘不了,他独自一人捡破烂的身影;忘不了,他热心肠去帮助人们的背影。只有了解事情的真谛,才会知道一个人的真正品质,我重新认识了他。

我重新认识了他

五千年中国历史文化的潮流中,涌现出了各色各样的风云人物,有皇帝、大臣、士兵但人都是有两面性,都有缺点和优点。项羽就是这样的人。

我拿出《史记》,翻开目录,立刻被《项羽本纪》吸引了眼球,于是我跟随着他的脚步,去领略他的风采,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赵将陈余请项羽多出兵。于是项羽把整个部队都带过河,然后船弄翻,把锅具砸了,只留下三天的粮食。转身对部下说:我们已经无路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向前冲,我们一定要勇敢无畏,让秦军看看我们的实力。这句话激励了士兵,于是他们所向披靡与秦军作战。最终,秦军全军覆没。这就是著名的巨鹿之战。这个战役使我们认识到了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和面对困难能沉着冷静的去面对。

李清照挥笔写下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看来项羽对中国历史的影响非常巨大。在我心中是个真正的大将军!

几年后,我重读《项羽本纪》,发现我之前对项羽的认识是不足的,我又重新认识了他,感觉他的地位在我心中越来越低。

起初抗秦,项羽刘邦结为兄弟,规定谁杀了秦王谁就做皇帝,之后,刘邦杀了秦王,项羽不服,就废掉兄弟情谊,与刘邦进行楚汉争霸。我认为项羽一点都不重情义,不讲诚信,诚信是做人之本,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

项羽与章邯对抗,章邯的20万秦兵被杀;项羽攻下襄城、城阳后坑杀全城,杀秦降王子婴;与刘邦交战,胜,东汉卒十余万。我认为,项羽是残暴的,一点不能尊重生命的可贵。靠杀戳只能征服人身,不能得人心,所以天下最终不是项羽。

这就是我所认识的项羽,他既有好又有坏。但人并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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