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班同学朱绍烨是个高个子男同学,一头黑亮黑亮的短发,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色边框的眼睛,看上去像一位蛮有学问的小博士。他不仅长得帅气,还非常乐于助人。有一天,同学们吃完午饭在教室里做作业。突然,严家欢呕吐了,一阵恶臭猛然袭来,有的同学捂住了鼻子,皱紧眉头埋怨:“臭死了,臭死了。”有的同学连忙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出了教室,躲得远远的。还有的去告诉朱老师。
朱老师匆匆来到教室,问道:“谁愿意去拿些沙子?”,朱老师的话音刚落,朱绍烨拿起簸箕就冲下了楼,一下子就没了身影。不一会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上楼来了,手里端着装满沙子的簸箕,他走到严家欢跟前,小声说:“让一让。”然后,他弯下腰,把沙子均匀的小心翼翼的洒在呕吐物上,可沙子似乎还不够些,他又奔下楼去,等他再次上楼时,已经满脸通红,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随后,朱绍烨又拿来一把扫帚,双手紧握,弯下腰清扫,沙子连同呕吐物像乖乖的孩子一样聚合在簸箕里。然而,地面还残留着一些粘物,他又找来湿拖把,一前一后用力拖,拖了好几回,地面变得光亮亮的,拿些粘物消失得无影无踪,。朱绍烨微皱的眉头舒展开来,长长地吁了口气,然后一声不吭的回到座位上,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我向朱绍烨投去赞许的目光,心里默默地想:“假设每个人都像朱绍烨南阳,我们的班级该是多么温馨啊!”
粮食是哺育我们身体的书籍是哺育我们的灵魂的。
在我7岁那年的冬天里,我和我的表姐常去书店里看书。有一次,我无意中拿起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注音版)》看了起来,。《皇帝的新衣》、《丑小鸭》看和我眼花瞭乱。正当我看得起劲的时候,表姐说要回去吃饭了。我只好放下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后,我乞求着让妈妈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注音版)》给我,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我。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一本《安徒生童话(注音版)》放在了我的床头。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喜欢得不得了。我还用牛皮纸给它做了件衣服。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了,一天要拿出来看十几遍。
一转眼,“当当当……”十点钟的钟点敲响了,我该过去睡觉了。可是我还没看够呢!我心里想着,怎么办呢?哎!有了!我可以在房间里开着灯继续看呀!我拿着书,偷偷摸摸地走到了我的房间开着灯继续看了下去。一页,两页,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一转眼,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看得几乎望了时间。“当当当……”十一点的钟声敲响了。到了妈妈过来“巡察”的时间了。我赶紧关上灯,把书放在被窝里,闭上眼装睡觉,妈妈来看了一会,就出去了。她应该没发现。就这样,半个星期过去了,她还是没发现。在下半个星期的某一天晚上,妈妈居然提前来“巡察”了。她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发现了我在看书,一会儿后,她轻轻地关上了门。我听见了很轻的关门声,心想:糟了,妈妈发现了。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就把我的床头灯给没收了。唉,又不能看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本书已经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还在。《百科传说》,《十万个为什么》,中国的四大名著……我都看过。
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爱你,我喜欢你——书。
我最亲密的“伙伴”就是我的书包,我的书包外形是有着黑色的头,黑紫的身体,还有一只小花猫贴在上面。我书包的结构非常细,有多细呢,细的连一只蚂蚁腿都进不去,因为我的书包上有一个密码锁,我的密码是“1123”。我的书包功能还有很多,最大一层放我的学习用书,不大不小的那一层放我的作业本,还有两个小口袋分别放着我的玩具和钢笔,但是我不用担心别人会不会拿走我的玩具,因为我书包每一层都有密码,每一个密码都不一样,我上面说的密码只是我放学习用书的哦。
我和我的书包形影不离。有一次,我的密码没有关好,所以,我书包里面的一个玩具没见了,自从那一次玩具被偷了以后,我每天都把密码关好,下课了才安心的去上卫生间。我买的水杯也有一个密码,因为我的水杯里装的不是水,而是可乐或者雪碧。还有一次书包放在学校,我的作业早都写好了,所以我不用拿书包。但是我很不放心,在家里写卷子时,我就一直在想着我的书包,那天晚上我根本睡不着觉。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床,迫不及待地吃完早餐,就让妈妈骑车送我去学校,路上一直催她骑快点,再快点。到了学校门口,校门打开,我马上冲了进去,用吃奶的力气跑到了教室,赶紧到我座位上看了看我的书包,一看就知道没有人碰过我的书包,我这悬着的心终于冷静了下来。
我最后决定要和我的书包度过我开心学习的路程!
dearmrbrown,
Mynameismarylee.I'meighteenyearsold.I'mstudyinginawonderifIcanfindapart-timejobinyournewspaperofficeduringmysummerholiday.
I'mveryinterestedincomputer,musicandreading.icansingwellandilovewritingstories.andonemoreimportantthingisthaticangetonverywellwithpeoplearoundme.
Ienjoytalkingwith'mnotafraidofanyhardwork.Ificanworkinyournewspaperofficeasapart-timereporter,iwillbereallygrateful.thankyou.
(91words)
yours,
marylee
致某某:
想给你写封信,很久了。
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写,我怕那封信会被你撕碎,塞回我手里,我怕你会不见我,我怕你会把它扔进垃圾桶。我怕会害怕,会很害怕。
而且,我没有写过信,没有经验,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要是写砸了,会被你笑的。
我们有过友谊,不长不短的友谊。
你总是很屌的样子,说话也霸道,喜欢开玩笑,还喜欢欺负我,嘲笑我,也关心过我,那段日子,我或许永远都不会忘记。
我喜欢走路,不喜欢骑自行车。除了你的,喜欢乘你的自行车,你的电摩托。
姐姐说我有专车接送。有点悲凉,鼻子,有点酸。呵,是啊,曾经我多么天真地希望,我们几个,是朋友,那种日久天长的,永恒不变的朋友,可以一直一直地走下去,一直一直平平淡淡地走下去。
后来,我还幻想过,我可以跟你道歉,和以前,然后你会像平常一样打我一下,然后和好如初。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你根本就不理我。你看我的眼神是那么淡漠,没有一丝的感情。我不懂,不懂那是怎样的情感,那是怎样的眼神,不懂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甚至不懂,你,是怎样的人,还是不是那个为我所认识的你。或者,你,是不是,像我一样,也用袋子装起了自己,里面,是我从未涉及过的你?
直到姐说,“每个人都只是过客。”直到叶子对我说,“没有她你会死么?”直到她低下头自言自语一般地说,“没有她我也会活。”我忽然觉得我明白了。或许我们走不下去了,或许,我们的友谊已经走到尽头了。
我想,没有你,我不会死,我能活,但或许,活不好,不会很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我是否在意过我。我害怕你不明白。我怕你会误会,怕你会以为我不在乎你。怕你会和我一样,认为你不在意我。
其实,我想知道你过得怎么样。
应该会很好吧,那么多姐姐妹妹哥哥弟弟表哥表姐表妹,以及数不胜数的同学朋友。毕竟,你的人缘很好。不像我,只会逃避,当看到你和你的同学朋友姐姐妹妹哥哥弟弟在一起时,我甚至连看你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其实,我也嫉妒叶子,这是实话。她有好多朋友,性格活泼开朗乐观。不像我,脾气怪异。这样也很好吧,只是,老感觉融入不了你们,有些可惜。我想,可能是我太过贪得无厌了,太天真了,太笨了,所以,才没能和你走下去。
这封信,写得够长了。
时间写得够长了,改得够长了,文字,也被拉得够长了。
但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把它送出去,没能写上你的名字。
或许,我还是太过懦弱。
在很多年后,你或许会在不经意间看到它,会不经意地想起我们曾是朋友。
你可能会有点怀念,有点陌生,觉得有点可笑,又或者,会有些气愤,有些讨厌。但最好,你会知道,我在等你。
对不起,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还是忍不住说句对不起。
老师,一个看似很普通的职业,背后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一个个故事,有的令人感动,有的令人伤心,有的令人回味无穷在我的学习生涯中,也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至今我还难以忘怀。
记得那是一年冬天的傍晚,我因为忘记拿作业本又跑回学校去取。众所周知北京的冬天是非常冷的,即便我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却依然有一丝凉意。而当我走过教室办公室的时候,却从门窗看见班主任仍在批改作业。我凑近一看,老师那粗糙的手微微颤抖着,一张张卷子堆在桌上,老师的眼睛也有些疲倦,但依然在批改作业。快到八点了,老师还没有回家。想到课上老师严厉的样子和课下老师对我们的关怀不知怎的,我的鼻头一酸,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最后,那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赶忙跑回家,翻箱倒柜寻找我珍藏很久的护手霜。第二天一早,我来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将护手霜送到老师办公室。我悄悄地走进老师办公室,踮着脚尖走到老师书桌前,将护手霜放在桌子上,并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老师,您辛苦了!我没有署名。从那以后,老师的手不再粗糙了,上课时变得更温柔,我的校园生活也随之更加美好。
老师有时比母亲还要伟大,她们教会我们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准则与为人处世的方法。在我们漫漫人生路上,老师更像是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在茫茫大海中朝着既定的方向坚定前进!她们为此付出的辛劳很难用语言概括,那么从现在开始,尊敬老师,努力学习,就是对老师最好的回报。
我是一块小橡皮,我的全身都是柠檬黄色的,制造商们把我们制造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但是,我的样子很简单——圆柱形,小主人的爸爸买了我,就因为我的样子很简单,不会让小主人有兴趣玩,要不她就不认真听课了。我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它们分别是天蓝色,粉红色和翠绿色的。
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生活在小主人的文具盒里,每天我们都做游戏,生活得很快乐也很自由,无忧无虑地非常快活。
每当小主人写错字是,我都会挺身而出,帮助小主人改正错误,小主人用我时也非常爱惜,她总是轻轻地擦,这样才不会弄疼我。我的伙伴都非常羡慕我。每次我掉到地上是,小主人就会马上把我捡起来,然后用手轻轻地拍拍我的身体,不让我的身上沾上灰尘。
我想:我的小主人这么爱惜我,我也要用尽全力帮助她。
“我爱您,中国,我要把最美的歌儿献给您,我的母亲——我的祖国。”我们伟大祖国母亲,已经迎来了她七十岁的生日!
从小到大,我们总能听到人们说“爱国”,可“爱国”究竟是什么?
“我爱您,中国,我爱您碧波滚滚的南海,我爱您白雪飘飘的北国……”我们美丽的祖国,地大物博,作为中国的孩子,我们不知比外国的孩子幸福多少倍。在遥远的非洲,那里的孩子都吃不上饭,没有好衣服,每天在暴晒下工作,甚至还会受歧视。而相比之下的我们,拥有美丽的大好河山和可口的粮食,每天,穿着漂亮的衣服,受着良好的教育……
我们的祖国给予了我们如此美好的生活。有人做过实验,一直吃糖的人和喝着水吃糖的人,反而那个喝着水吃糖的人觉得更甜。事实证明,受过苦的人反而会更加珍惜美好的来之不易的生活。而今天的我们,则像是那些一直在吃糖的人,一直身在幸福之中,反而忘了去珍惜它。
尽管我们这一代,没有受过苦难,但我们要居安思危,要珍惜拥有啊!我们的祖国历经艰辛的走过了她的七十年,我们不能忘却那曾经的过去,那曾陷入几十年前被侵略时的惨烈。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我要用自己的力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为我的祖国贡献力量。我想,这就是我对祖国的爱吧!
“我爱您,中国,我要把美好的青春献给您,我的母亲——我的祖国!”
我的玩伴不是我的妹妹,哥哥,弟弟,姐姐……统统不是,我的玩伴是我的叔叔,他今年已经37岁了,但是他童心未眠,每天像孩子一样缠着我玩,甚至比孩子还有玩性。
那天,叔叔还有我的家属都来到姨妈家过年,吃完饭后,有人睡觉,有人打麻将,没人陪我玩了。这时,叔叔向我走来,对我挤了挤眼睛,风趣地说道:“小熊,走啊,我们去闯荡闯荡啊。”“闯荡什么?这可是农村,迷路了怎么办?“没事的,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到时候再返回来不就行了嘛?”叔叔说。“那……那好吧。
于是,我骑着我的小自行车,叔叔骑着赛车。出发了。因为是农村,那一条条路坑坑洼洼的,还有随地都是的泥浆。
在路上,听着耳边的风呼呼的响。看着广阔的麦田,望着人迹罕至的小路,我把车骑得飞快,心情却格外舒畅,丝毫没有出门时的慌张和担忧,那时,我感觉自己很自由。又走了两三公里后有一个路口,叔叔又建议左转,可是这时,我有些害怕了:“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呀?不会真的迷路了吧?”“我要把你拉去买了!”叔叔开玩笑说。“叔叔,我认真的。”“哎呀,好了,别问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既然话说在这,那我就不问了,乖乖的跟着叔叔走。又走了一段路后,竟然绕回了姨妈的住处。
我的玩伴叔叔,他的年龄会越来越大,头发会越来越白。可是,叔叔身上有个永远不会变老的东西,那就是——他的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