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大型展会;消防安全;安全管理重点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完善组织保障
会展单位严格落实内部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使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并建立由保安队、工程部、行政部等各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其中分设灭火组、抢救组、通讯组、警戒组,并确定各组具体任务及人员组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义消防队伍能及时到位,指挥协调,各司其职。
二、全员培训,强化整体安全意识
1、每月定期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员(主要是保安队员、电工、水暖工、消控中心、消防泵房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职人员培训,要求他们熟悉会展中心消防控制系统的操作程序、展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各部位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防火卷帘门的电源开关位置等,了解灭火疏散预案和每次展会的消防应急方案,尤其对大型展会应提前部署,针对具体情况做好灭火演练,并能够熟练使用配备的各种灭火器材。使用他们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及时控制火灾隐患。防微杜渐,把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
2、严格执行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制度。消防培训是新入职员工的必修课,做到前置培训。入职员工都必须由单位的专门部门组织消防培训,让他们熟悉火情识别、报警要求、灭火程序和疏散方案,学会使用灭火器材,了解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的分布情况,并在转正时进行考核。
三、统一控制,防患于未然。从展会全过程入手,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1、从展会招商阶段起,就要注重强化参展商的防火安全意识。要求每一位参展商必须与组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责任,把展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参展商。并要求他们在设计参展图时,按照消防法规,留足消防疏散通道,不得遮挡消防栓、手动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在特装展位的设计上,尽量使用金属材料,减少木材等易燃饰材料的用量,使展具的消防要求与国际接轨。在审查确定展位图和特装工程方案时,要求平面设计图、立体设计图、效果图三图齐全,使用材料、器材等清单和施工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严把特装设计方案消防安全评审第一关,并针对每个展会的特点单独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2、布展阶段,除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外,在展馆营运流程中,制定展前检查的操作规范,从制度上保证每次展会布展前专门组织对所使用的展场进行消防检查,如消火栓是否完好,消防门是否正常,通过吹烟、点火测试烟感器、温感器是否灵敏,灭火器是否失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并对发现的消防隐患逐级落实整改,在确保展厅无任何消防隐患的前提下,方可允许参展商入场布展。
在参展商进场布展期间,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展场消防巡查制度,防止参展商遮挡消防设施,阻塞消防通道,向参展单位下发《布展消防须知》,告知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消防安全要求,并对搭建工、电工等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其是否持证上岗。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的施工作业及时制止或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护措施,督促搭建人员对木质易燃材料必须双面涂刷防火涂料三遍;电线穿阻燃管,严禁接线,严禁在场内存放使用油漆、汽油等易燃溶剂,以及不准在场内存放使用冲压容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具。严禁在场内吸烟和明火作业,展位搭建不能封顶等,并随时提醒布展搭建人员注意消防安全。对消防意识淡漠的参展单位,应坚持原则,要求其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口头说服教育无效,再由展馆出具整改通知书,如仍无效则要立即向展会主办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汇报,依靠组织单位和执法部门的力量敦促其整改,直至落实为止。
3、开展、撤展阶段,除坚持展场消防巡查外,还对展会期间发现的新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对活动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因会展大厅一般空间高大,空气充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燃烧猛烈。并且展会期间人员集中,密度大,流动性大,因不熟悉建筑物内外环境、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情况而惊慌拥挤、秩序混乱,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检查时应对展厅内电器是否有异常升温的情况,灯具周围可燃物的距离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被遮挡,消防标志是否醒目,人流量是否失控,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等,都要认真检查,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一、加强“五大”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为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大”活动办公室于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二是收集各镇(街)开展“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分类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镇(街)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全区不同阶段工作情况情况拟定推进措施;三是及时编发“五大”活动工作简报,推广各镇(街)典型经验做法,每周统计相关数据;四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起草督查方案、情况通报等文件;五是负责“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底综合检查考评的统筹组织工作。
二、“五大”活动推进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按照公安部“五大”活动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百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全区城镇划分若干小块,明确区、镇(街)、村(居)工作责任,细化每个小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分片包干,量化任务,联合相关部门逐家逐户开展排查整治。
2.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消防部门要结合“五大”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如实记载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台账。
3.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
4.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达标验收,并全面推进一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已达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回头看活动,每月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切实整改存在火灾隐患,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
5.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各镇(街)、区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动。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社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和操作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并将结果向区公安消防大队申报备案。消防部门要将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将列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考评时“一票否决”范围。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督促列管单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依法督促辖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我区凡因未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的,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文广、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召开宣传动员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2.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宣传,固定宣传阵地,搭建宣传平台,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家庭推广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学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和定期演练行动;在社区推广落实消防宣传员行动;在农村推广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等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4.曝光久拖不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公安部门要分级分批对所有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并将消防监督“实地操”练兵纳入公安民警绩效考评,经考核达不到“实地操”标准要求的,不予或延缓晋升晋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2.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3.推进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培训。消防部门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实行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年底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以及重点工种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同时,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的作用,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农村大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工作,年底前100%完成对全区所有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工作。
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学习《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灭火救援战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和常见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熟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基层指战员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消防大、中队警官、士兵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强化体能训练,必训课目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选训课目不得少于4项。
2.强化“六熟悉”训练。消防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总数不少于60个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掌握重点单位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大、中队干部掌握本级部队执勤人员、装备实力和辖区基本情况,掌握战勤保障物资、装备储备情况,了解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熟悉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内容。
3.强化指战员技能训练。消防部门领导和干部要掌握辖区常见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和组织指挥要求,熟练操作灭火救援指挥箱、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等应用软件;战斗员要按照岗位和任务分工,熟悉掌握分管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熟练操作应用和维护保养,达到大纲标准要求。
4.强化专业培训和战术研究。消防部门要对所有攻坚组队员进行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对大(中)队任职不满两年的干部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指挥水平。大、中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建筑倒塌、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研究,定期开展灾害事故专题战术研究,制定相关处置对策及措施。
5.强化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大(中)队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开展以班组、大(中)队为单位的合成训练,普通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20项,特勤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30项(其中普通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10项,特勤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20项)。同时,消防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对每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次数不得少于10次。
6.强化专项测试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和测试演练,摸清石油化工单位底数,掌握装备技术性能和部队作战能力,组织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今年下半年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五大”活动顺利推进。
(二)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把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营造“五大”活动浓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