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五)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六)财务管理人员应公正,严明,认真,负责的态度,管理好本联合会的经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树立良好的形象.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一直保持在2%以上,达到国外发达国家标准(1.5%~2.5%),这表明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4年开始,国务院、科技部及财政部陆续多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相关管理工作的重要通知,制定了一系列中央财政科研改革的新思路,并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优化了科研绩效管理,提出了在科研管理过程中强化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科研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体现科研成果的有效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新要求。我国的绩效经费管理分别经历了探索阶段、规范阶段和完善阶段。目前,纵向科研经费中的间接经费(含绩效经费)比例进一步加大,相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和绩效管理办法,妥善处理好间接经费使用和科研人员绩效激励之间的关系,并真正实现绩效经费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挂钩的一致性。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新政策的要求,以A大学为例,分析其绩效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完善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指导我国高校绩效管理制度的优化工作。
二、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问题研究
A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现行绩效管理制度包括《A大学理工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和《A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2017年3月6日),学校各层级在纵向项目间接费用上的管理架构、权责分配及其与科研新政新要求的呼应关系如表1所示。综合分析表1,可以得出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下。1.A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中的间接经费分配比例较为清晰,学校向项目组发放绩效支出主要依据项目的年度进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关键环节。但是,在间接经费的使用过程中缺少了审计部门的相关职责,这与中办发(2016)50号等国家新政中“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不相符。2.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直接由项目负责人发起,而个人绩效的发放依据主要是项目组成员任务分工和完成情况决定,但是发放的具体比例没有参考标准,主要由任务负责人直接决定,缺少相应的绩效考评方式或指导意见,这与中办发(2016)50号、财科教(2016)113号、财科教(2017)6号等国家新政中“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不相符。
三、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研究
国家新政在间接经费的规定上,参考国外的先进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对间接经费进行了重大创新,包括提高了间接经费的比例、取消了绩效经费在间接经费中的比例限制等。通过前文的研究可知,在A大学的现有绩效管理制度中,制定了清晰的间接经费分配比例,并明确了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发起,科技处、二级单位审核备案,财务处发放的管理流程。但是,缺少了审计部门职责和绩效考评方式的制定两方面内容。针对以上两方面内容,依据委托理论、权变理论和平衡计分卡理论,提出如下绩效经费管理制度优化研究方案。(一)审计部门职责考虑到研究团队个人的绩效经费已由项目负责人考评,并由二级单位和科技处审核、审批,建议赋予审计部门审批与备案的职能,并可加入到《A大学理工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和《A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中。(二)绩效考评方式绩效考评主要发生在研发团队内部,因此可以由学校统一下发绩效考评指导意见,各研发团队进行细化实施,建议指导意见如下。从工作分工方面,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定研发团队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并按周期组织内部绩效考评,按照管理流程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绩效奖励发放。研发团队负责提报绩效考核材料,配合课题负责人开展绩效考核。从考核周期方面,包括年终考核、课题中期考核和课题结题考核三个阶段。从绩效考核证明材料方面,包括任务年度进展报告、任务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文档材料(技术文件、会议记录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从考核方式方面,绩效考核方式按照平衡计分卡理论设计。平衡计分卡理论强调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考查团队的业绩,结合课题研究团队的研发特性,主要是平衡研发团队与研发任务下达者的利益关系。因此,编制课题研究团队绩效考核评价参考标准,具体分析如下。在财务维度,科研团队与企业管理不同,关注的主要是科研团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考核的分目标主要是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的支出和与经费使用相关的票据文件。因此,科研团队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合理的使用经费、控制经费的使用进度、并且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是财务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客户维度,研发团队的客户主要是科研项目的来源单位,纵向科研项目的来源主要是科技部,考核的分目标主要是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当达到的技术指标。因此,科研团队在获取科研项目后,要按时、保质和保量的完成研发任务书承诺的科研学术成果,并保证研发的相关理论、设备及系统达到承诺的技术要求,力争达到先进水平是客户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内部流程维度,研发团队通过有效的组织程序,合理组建团队成员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研发工作进度和研发任务质量,按时、保质的提交各类技术文档是内部流程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学习与成长维度,只有不断的提高团队的个人研发能力,利用各种绩效激励措施提高整个团队的执行能力,才能保证科研项目的研发质量、增强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获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因此团队个人能力和团队执行能力是学习与成为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
【摘要】集团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问题是按新准则重新设置会计科目。本文分析了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指出集团公司科目体系设置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阐述如何在集团公司逐步实施新科目体系。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仅采用了某些新的会计理念,更主要的是某些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率先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大多往往是企业集团公司产权关系复杂、业务多样,财务核算难度大。在集团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重新设置和调整会计科目,确定新准则与以往会计准则和规定的差异,做出衔接和调整,以确保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转换和有效执行。
一、集团公司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构成进行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是会计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会计科目作为分类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分类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会计信息的科学性、系统性,从而决定着管理的有效性。由于不同经济组织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经济业务活动的不同,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考虑各自的特点和具体情况。
(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设置的会计科目体系要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结合会计对象特点
会计对象的特点是由经济业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不同企业的经济业务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设置会计科目应考虑不同行业的特点,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特殊的业务、企业的规模、经济业务的简繁程度。如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种类多、科目体系中就要对固定资产和基建工程的明细科目做统一的规定,以利于会计数据的取得分析、核算等管理。
(三)符合经济管理的要求
会计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重要经济信息。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首先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如财政管理、税收征管和统计等方面的要求;其次要满足投资者、信贷者等在投资、信贷决策等方面的要求;再次要满足企业内部进行经济管理的需要。若集团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很多,就需要对内部销售业务和应收账款项目按内部各单位设置明细账,以有利于期末对账和编制企业集团公司的合并报表。
(四)讲求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的会计对象。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引起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完整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动状况和结果,必须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科学的分类和界定,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含糊不清。各科目之间既相互区别、界限分明,又彼此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另外,会计科目的名称要明了,要代表经济业务的主要特点,使人易懂。也就是说,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要突出重点,对不重要的信息要合并或删减,尽量使报表阅读者一目了然,易于理解。
(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便于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间的会计核算指标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宜经常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会计科目的稳定性,并非要求会计科目绝对不能变更,当会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会计科目也应随之作相应的调整,以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
二、集团公司会计科目体系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团公司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是由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产品、技术等作为联结纽带,由一批具有共同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受核心企业影响的多个企业联合组成稳定的、多层次的、产权网络化的法人联合体。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构成的庞大的经济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核算存在很多的困难。
(一)集团公司的分子公司众多,层级复杂,财务信息沟通不顺畅
企业集团公司是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企业集团的目标是“企业集团财富最大化”。然而,作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单个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要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分子公司往往有自己独立的核算部门,并采用相互独立的科目体系,这种各自为政的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差,不利于财务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子公司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后,财务信息传递到母公司已存在着时间滞后。在我国,从计划经济改制而来的集团公司产权关系复杂、交叉控股、层级多,有些集团公司不止是子公司、孙公司,甚至出现十几级的产权结构,这样产生的财务信息必然存在着严重的时间滞后,层级越多,滞后也就越严重。因此,集团公司的会计科目体系在符合国家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要适应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要求,有助于企业财务信息的沟通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应是个有机的整体。
(二)集团公司涉足领域宽,业务范围广,会计核算差异大
集团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庞大组织,为分散风险,提高运营与盈利能力,往往实行多种经营战略,涉足多种产业或某一核心业务的相关产业。集团公司内部各核算单位业务不同,会计核算不同,自然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有些集团公司在计划经济转制的过程中,还留有医院、培训中心、子弟小学等,这些机构一直普遍实行预算会计制度。因此,集团公司设置的会计科目体系要满足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的需要,能够包含各个单位的业务,使每一个单位都能应用。
(三)集团公司内部各企业对相同业务的核算不统一
集团公司内部由于各个分子公司独立核算,存在着相同的业务,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不统一,有些科目在一级科目上统一了,在二级科目上也不统一,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查询留下很多问题,不利于管理。例如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些子公司按资产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有些子公司则按照资产所属部门设置科目。由于整个企业集团公司在明细设置上没有得到统一,自然为企业集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和集中核算带来很多的不便。因此,集团公司的会计科目体系要尽量在明细科目上实现统一,只有统一的科目信息才便于归集、整理。
(四)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多,编制合并报表困难
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分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频繁,业务关系复杂。期末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业务量大,有时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数据对不上,为编制合并报表带来不便,同时也不利于内部管理的执行。因此,在集团公司的科目体系中,对涉及内部交易的会计科目要按内部单位设二级明细核算。如公司内部有销售业务,要对“主营业务收入”按内部的购货单位设置二级明细。
三、集团公司会计科目体系的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的会计科目体系在实行中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初步设置符合企业集团公司核算要求的会计科目体系
企业集团公司科目体系的设置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即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准则应用指南;2.在学习新准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讨论核算科目的变化;3.组织专业人员将各核算单位原有的科目体系集中,按新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学习中的讨论意见,将原科目体系进行调整和规范,建立一套能满足集团内部各单位核算的会计科目体系。
(二)选择试点单位,试行新科目体系
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核算水平不同,在选取试点时要根据典型示范的原则,选取不同经营业务、不同规模的分支机构进行试点。在试点推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在不同业务和不同规模的分、子公司中试行新的会计科目体系,以发现不同公司在试用中存在的问题;2.在新的科目体系试行中不仅要统一一级和二级明细科目,还要在三级、四级明细科目中依据新科目体系的要求统一进行设置,以便于财务核算;3.对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形成优化建议,以备科目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在集团公司范围的试用。
(三)初步试行反馈意见的分析和科目体系的初次优化
对科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个新科目体系试用单位要积极与科目体系设计人员沟通、协商。科目体系设计人员要根据试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对科目体系进行调整。设计人员与试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要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对科目体系进行优化。
(四)总结新科目体系试用的经验,并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试行
集团公司在对新会计科目体系进行初次优化后,应将优化后的科目体系在全集团公司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各核算单位要按原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外编报财务资料。按新准则进行的会计核算不构成企业当年的财务资料,但对一些新准则实施时会用到的底稿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减少准则实施初期将科目余额从旧账转入新账时的工作量。如对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分离出来)和调整(将递延税款调整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产生的资料。
(五)集团公司整体试行后意见的反馈和科目体系的二次优化
科目体系虽经过初次的优化,但试用范围毕竟有限,在经过集团公司整体试行后,还会出现很多问题,还需要科目设计人员与各单位核算人员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科目体系。对完善后的科目体系,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自身岗位的业务。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运用新科目的能力,为集团公司全面实施新准则做好准备。
(六)集团公司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科目体系
在新会计科目正式实施初期,集团公司的各核算单位要按照新科目体系,将原有账户余额转入新账,获得新准则下各科目和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在以后的业务处理中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