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调查组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初步情况的汇报,山西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检查,劳动保障部汇报了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会议指出,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要彻底查清、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解救全部受害人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山西省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山西“黑砖窑”事件查处和善后工作。公安部、劳动保障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要全力做好受害人的解救工作,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
会议决定,近期要在全国范围内以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窑、小作坊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是依法打击雇佣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加强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会议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从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切实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当前要特别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搞好扶贫开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群众安居乐业。
会议指出,实行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在恢复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退耕还林补助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为了解决退耕农户的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会议决定,延长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即现行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要抓紧制定延长期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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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3年)》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草案)》,决定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会议听取了重庆市和建设部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三峡工程的建设和百万移民工程的实施,重庆市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在现行城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新的城乡总体规划。这次规划修编把强化中心城市职能、促进三峡库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立足城乡统筹发展,注重生态、人文环境保护和资源的集约利用,进一步明确了重庆市在全国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符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重庆市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划,统筹做好城乡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一要合理确定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二要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三要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五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六要严格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共同努力,把重庆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会议认为,为依法规范铁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加强铁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总结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指出,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战略方针。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已经占全国能耗总量的27.5%,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内的民用建筑节能潜力巨大。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必要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条例草案明确了新建建筑的节能规定,新建建筑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必须按照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条例草案提出,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从实际出发,有步骤地进行,完善既有建筑的分类改造制度,明确节能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费用负担方式。条例草案还规定,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供热单位必须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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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对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的汇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民航总局、三峡办等就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了检查和汇报。
会议指出,这次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突出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中央预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预算约束力不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设置交叉重复、投向分散;部门所属单位依托部门权力收费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和浪费。
会议指出,这次审计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体制上的问题,整改工作必须着眼制度建设,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审计,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切实加强中央政府投资管理,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三)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四)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管理,规范政府授权行为,大力推进政事分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中央预算,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对部门出现的问题负责,也要对下属单位出现的问题负责。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资金问题一定要坚决纠正,该上缴财政的要上缴,该归还原资金渠道的要归还,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
会议强调,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全国起模范带头作用。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掌管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人民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为小团体、小单位和个人谋私利。
会议指出,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这次修订着重对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统一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为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制订《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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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总理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看,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困难很大,不断发生的污染事件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决不可掉以轻心。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调动一切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会议对下半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继续严把土地、信贷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要实行更加严格的标准,坚决纠正各地违反国家规定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的优惠政策。(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抓好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水泥等13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三)依靠科学技术,着力抓好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和重点污染治理工程,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大“三河三湖”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治理的力度。(四)加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等经济杠杆和法律、行政手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五)加大节能减排工作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当前特别要加大对违法排污的整治,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六)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参加国际谈判和对话,深化国际合作。(七)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八)加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各地区、部门和企业推进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那些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恶劣现象。(九)健全节能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制度。
会议审议同意《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7年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今年我县文广系统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天召开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局党总支已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行风评议作为全系统的主要任务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下面,我代表局党总支就如何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评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进行公开评议,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监督活动,它对于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务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基本要求。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文广部门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心系群众,具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文化服务的本领,善于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谋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必须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为个人谋私利、不为私利滥用权。要做到这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主动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文广系统担负的工作职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一言一行都在群众视线之中,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帮助我们查找文化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纠建并举,坚决纠正各种不廉洁行为,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我们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促进文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动力。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事关全县人文精神建设和大众文明素质提升,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群众也十分关注。近年来,我文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和谐文化和培育城市人文精神的主题,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有些工作发展还不太平衡,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服务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除客观因素制约外,也有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原因,这也表明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精神状态还不能完全适应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快速发展的需求,需要我们不断改进。接受群众评议,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民主评议,是帮助我们进一步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良好机遇。通过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有利于把我们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把为人民谋福利作为我们的不懈追求,不断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促进事业大发展。
(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树立文化工作者良好形象的难得契机。文化广电部门及所属单位是否坚持一切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是不是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干部职工队伍,事关全系统的整体形象。近年来,我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出了“确保不出事,力争多出彩”的队伍建设思路,建设了一支团结进取、干事创业的文化队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队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还不够振奋,作风还不够扎实,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够高,廉洁从政意识还不够强。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人身上,但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全系统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影响整体事业的发展。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开门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利于我们发现队伍建设及业务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树立县文广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把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局党总支已审议通过并下发了《2012年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的范围、内容、方法、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评议形式和内容。具体来说,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按照上级部署,今年全文化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影响群众文化权利实现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着力构建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推进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政治保证。通过评议,要实现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创新型、主动型、服务型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政风行风明显改善,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努力推动文化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二)明确评议内容和整改重点。根据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县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今年我系统的主要评议内容有如下10项:
1、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勤政、廉政、善政情况;
2、实施阳光政务,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情况;
3、深化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情况;
4、坚持依法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市场监管情况;
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情况;
6、加强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品牌建设,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实现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及各项产业繁荣发展情况;
7、推动文化创新,提升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软实力情况;
8、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9、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充分发挥服务机构作用情况。
这些评议内容,也是我局整改工作的重点。
(三)明确评议方法和工作步骤。今年县文广新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公开评议和组织考评四种形式进行,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做到评改结合,公开透明。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上旬),主要是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充分利用市局网站、局网站、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局机关和各参评单位要通过完善投诉机制、设置公示栏、意见箱、运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本单位政风行风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在局网站上开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初)。通过召开各类服务对象座谈会、听证咨询会、向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明查暗访、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对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阶段(7月—9月24日)。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评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参评单位要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以形成整改落实措施。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局行评办要对前三阶段的工作及时进行小结上报。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阶段(10月—11月)。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作好准备,认真向市局民评检查小组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各单位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抓好落实。并将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上通报评议结果,总结评议工作,对评议结果为“满意”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评议结果没有达到“满意”的单位和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取消该单位当年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一项针对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上级部门对今年我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局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局机关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工作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局党总支书记夏茂臣、局党总支副书记程波、局纪检组长陈维明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参加评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要敢抓敢管,抓出成效。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局行评办的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及时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严格落实责任,对照局行评办制定的各阶段任务分工明细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郁的评议氛围。今天全局动员大会后,局属各单位要分头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要利用简报、宣传栏、局网站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步骤、方法、目标进行广泛的宣传,形成浓郁的评议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表达我系统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诚意,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认真开展自查,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就是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坚持开门纳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评议。要按照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要求,逐项开展自查活动,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要结合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收集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敢于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自查自纠中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纳、汇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四)加强整改,务求实效。整改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坚持未评先改、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务求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促进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让工作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和评议团检查评议出的问题,按照整改阶段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整改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局行评办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过程,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督促做好整改。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把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制度规范政风行风建设,形成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围绕全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城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促进民生改善,促进跨越发展。
二、评议内容
1、评信息公开。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2、评依法办事。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以罚代管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是否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建立依法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
3、评服务质量。是否热情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评廉洁自律。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以及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是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权到服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借、占、报等问题。
5、评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6、评落实整改。是否建立畅通的问题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事项、限期整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健全完善整改问题的各项机制制度。
三、评议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市城管局实际,制定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案,成立市城管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民主评议工作。
(二)公开承诺阶段(5月底)。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和民主评议要求,制定城管局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的公开服务承诺书,制定政风行风建设目标、措施。
(三)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对照公开承诺,征求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9月20日)。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边整边改、限期整改、集中整改,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情况,每周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整改阶段结束后,局领导小组要向市纠风上报整改情况。结合整改,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五)测评考核总结阶段(9月21日—12月20日)。针对市纠风办测评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分阶段、分区域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理解、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局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