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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货币(6篇)

时间: 2024-01-24 栏目:公文范文

各国货币篇1

关键词:网络经济;网络货币;法律性质

作者简介:黄良友(1970-),男,湖南郴州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网络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F4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3-0149-04收稿日期:2008-01-30

随着我国网上交易的发展,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货币”,对于网络货币,也有人称之为网络虚拟货币、网币或虚拟币。文化部等14部委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则称之为虚拟货币。几乎每家知名的网络服务商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货币,其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据业内人士估计,国内因特网已形成每年几十亿元的网络货币市场,而且这个市场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杨丽媪,2006)。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对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对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作一探讨。

一、网络货币的涵义

随着网上交易的迅猛发展,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货币。目前,我国主要的网络服务商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货币,如腾讯的Q币、新浪的U币、百度的百度币、网易的POPO币、盛大的盛大元宝币、猫扑的MM币、搜狐的狐币、联众的联众币等,品种已达10多种。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网络货币外,在网络游戏中还存在各式各样的游戏币如天堂币、金币、热血币、坦克币等。这些游戏币往往用网络货币购买,只用于特定的游戏,适用范围极窄,与本文所讨论的网络货币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来将其纳入网络货币。其中,功能最多、影响最大、使用人数最多的是腾讯公司推出的Q币。目前使用Q币的人数已经超过2亿人。最初,网络货币都是由网络服务商作为积分奖励而免费赠送给用户或网民,但后来也允许用户用现金购买。对于用户获得的网络货币,网络服务商将其充入用户的虚拟账户,然后用户再用这些网络货币购买或支付虚拟产品和服务,甚至用于购买实物商品。网络货币最初的用途是用于购买或支付各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但随着网络货币的发展,其用途逐步扩展到在线购买各种软件(如瑞星杀毒软件)、各种电话卡、图书、影片和音乐的下载服务,交纳电话费和短信费,甚至可用于购买MP4、数码相机等实物商品以及为超女投票、支付论坛版主的工资等。

虽然目前网络货币已成为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名词,但对于什么是网络货币,尚没有一个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网络货币是“网络服务商为方便网上交易行为,降低其交易成本而开发的一种支付手段”(张磊,2007)。有的人认为,网络货币“是指一些网络公司为方便网民支付服务费用,推出的一种网上虚拟货币”(钟孝生,2007)。上述定义虽然揭示了网络货币的一些特征,但很不完善,未能全面反映当前我国网络货币的本质属性和功能。结合当前我国网络货币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网络货币是由网络服务商发行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并通过因特网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当前,我国各网络服务商发行的网络货币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虚拟性。网络货币的虚拟性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网络货币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依托特定网络空间的一种无形的支付工具。网络货币只能在网络虚拟空间内流通,对网络虚拟环境具有极强的依赖性,离开了网络空间,网络货币也就不复存在。二是网络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用电子信息传递形式进行传输,完全通过网络和电子数据表现出来,持有者得不到现实货币或传统支付工具那种持有的实际感觉。

第二,封闭性。这种封闭性表现在:一是网络货币一般只限于购买或支付发行网络货币的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不能用于购买其他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也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二是网络货币与现实货币只能进行单向流通,不能进行双向流通,即只能用现实货币购买网络货币,而网络货币不能自由兑换为现实货币。

第三,自治性。目前,现行法律对网络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几乎没有规定,也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网络货币完全由各网络服务商自行发行,其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规模、使用范围均由各网络服务商自行确定,不需要经政府任何部门备案、审核或批准,也几乎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控制,网络服务商对网络货币享有完全的自或自治权。

第四,价值性。网络货币不是现实物品,而是一种网络虚拟资产。这种虚拟资产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网络货币的价值性。网络货币的发行虽然和金属货币储值没有任何关系,但消费者要获得网络货币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要么投入精力和智力,通过攻关、解决游戏难题或者参与网络服务商举行的各类活动而获得,要么使用现实货币进行购买。网络货币发行人对于网络货币往往也以现实货币标明价格,消费者要购买网络货币必须按其标明的价格进行。例如,1Q币、1U币、1百度币、1狐币、100盛大元宝币、10联众币的购买价格都是1元人民币。网络货币可以用于购买或支付虚拟产品和服务,也表明了网络货币的价值。此外,网上网下如火如荼进行的交易行为也充分彰显了网络货币的交换价值。例如,在2006年的超级女声总决赛中,超女的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心爱的歌手,纷纷购买Q币投票,仅淘宝网一天的Q币交易额就超过50万元。

二、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

对于目前各网络服务商推出的网络货币的法律性质,众说纷纭,目前尚无一个明确、统一的观点。在关于网络货币性质的观点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四种:一是商品说。这种观点认为网络货币表现出来的是商品属性而不是货币属性。网络货币是一种商品,只不过是在一定范围具有交换功能的特殊商品。(胡唯元,2007)二是代金券说。这种观点认为网络货币需要同现实的货币挂钩,只能解决自己商品交易问题,无法实现大范围的流通,因此从本质上讲,网络货币还只是代金券。(杨丽媪,2006;高雷,曹永锋,2006)三是电子货币说。该观点认为网络货币从形态上对应于电子货币,是带有典型的发行者特征的电子货币。(张磊,2007)四是货币说。这种观点认为,网络货币在网络世界里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于购买其他产品,具有价值;网络货币具

有货币的主要功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因而具有货币的基本属性,至少是一种正在发展的货币形式。(孟春红,来晓静,2007)上述关于网络货币法律性质的几种观点,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符合现存网络货币的实际情况,存在着片面性。

(一)网络货币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具有部分货币属性的特殊商品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上出现了ID、QQ号码、电子邮箱、网络货币、游戏装备、游戏币、“宠物”等虚拟财产。虽然现行法律尚未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理论和司法实践大多肯定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杨立新,王中合,2004;石杰,吴双全,2005;杨彪,2006)就网络货币而言,它既可用于支付虚拟物品和服务,满足用户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又可用现实货币进行衡量和购买,具有现实的交换价值。因此,网络货币属于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一种应受法律保护的商品。不过,与普通商品相比,网络货币又有着特殊之处:一是网络货币对网络虚拟环境具有依赖性,必须依托于特定网络空间而存在,因而具有虚拟性;二是网络货币可以充当其他虚拟财产的等价物,可以用于购买或支付虚拟产品和服务甚至实物产品,具有流通和支付功能,已具有部分货币职能。因此,网络货币既是一种商品,又是一种具有一定货币属性的商品。将网络货币单纯定性为商品,并认为其不具有货币属性的观点显属偏颇。

(二)网络货币不是代金券

对于什么是代金券,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在实践中,代金券被视为代币票券。所谓代币票券,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发行,蕴含一定价值,代替人民币充当支付手段,用于购物或者消费的一种书面凭证。在实际生活中,代币票券的具体形式有:代金券(卡)、购物券(卡)、礼品券、储值卡、提货卡、消费卡、赠品卡、加油卡、就餐卡(饭卡)、电话卡(话费卡)、各种IC卡(如公交卡、乘车月票卡等)、医保卡等。代币票券禁止印制、发售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第45条规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另外,1998年12月11日和2001年1月20日,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由于法律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界定代币票券的范围,且不分情况一概予以禁止的做法受到学者和商家的广泛批评。不过,从现实情况看,列入禁止之列的代币票券主要为商家印制的用于购物的代金券(卡)、购物券(卡)、礼品券、储值卡、提货卡、消费卡、赠品卡等。网络货币与代金券有着相似之处。网络货币和代金券都是人民币的转化形式,都具有支付功能,都能用于购买或支付发行人提供的物品和服务,且一经消费即不再存在。但是,二者又有着较大的不同。网络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和支付功能,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充当其他虚拟产品和服务的等价物,成为其他虚拟产品交换的媒介,甚至还可以购买非发行人提供的物品和服务。而代金券仅具有支付功能,不能充当其他物品和服务的等价物,不能用于支付非发行人提供的物品和服务。

(三)网络货币不是电子货币

对于什么是电子货币,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确切、统一的定义。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电子货币是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如Internet)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Bobs,1998)欧洲中央银行于1998年8月的名为《电子货币》的报告中将电子货币定义为:“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技术设备中的货币价值,是一种预付价值的无记名支付工具,被广泛用于向除电子货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支付,但在交易中并不一定涉及银行账户”。欧洲中央银行的这一定义是目前公认的比较准确和权威的定义。(阿拉木斯,2006)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电子货币是由消费者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之中的,代表一定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唐应茂,2002)目前,常见的电子货币形式有银行卡、电子支票、智能卡、数字现金、电子钱包等。这些电子货币是以现金、存款等货币的既有价值为前提,通过其发行者将其电子信息化之后制造出来,是以现有货币为基础的二次性货币(朱伯玉,2002),是纸币的电子化。由于电子货币大多由金融机构发行,并得到社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普遍认可,持有者既可以其持有的电子货币兑换等额法定货币,也可用于购买现实世界或者虚拟世界的物品或服务(大多为非发行人提供的物品和服务)。与现存的电子货币相比,二者都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都代表一定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不过,由于现阶段的网络货币尚没有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认可,一般只能用于购买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不能在现实世界中流通,不能兑换为现实货币或者用于购买或支付现实世界中的实物产品,因此,它与现存的电子货币在功能和作用上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四)网络货币不是新型货币,更不是法偿货币

在经济学上,任何一种能执行交换中介、价值标准或完全流动的财富储存手段职能的物品都可看成是货币。(拖马斯,梅耶,等,1989)也就是说,一种物品要成为货币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能成为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2)能成为价值的比较基准和作为延期支付标准;(3)能成为价值的储藏手段。(张庆麟,2001)而网络货币尚不完全具备此三项中的任一职能,根本就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货币。其理由是:第一,网络货币一般只能用于购买或支付发行网络货币的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不能用于购买或支付其他网站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更不能用于购买或支付现实世界的实物物品和服务,其适用范围还非常窄。因此,网络货币并不构成一般等价物,根本无法同现实货币相比拟;第二,网络货币的存在本身是以现实货币的存在为前提,其价值直接依赖于现实货币的价值,因而它自身尚不能独立成为价值的比较基准;第三,网络货币虽然具有价值,并具有一定的价值保存作用,但由于网络货币的发行与金属货币储值没有任何关系,不能兑换为现实货币,一般只能用于购买虚拟产品和服务,因而网络货币价值储藏功能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在当前对网络服务商发行网络货币缺乏限制和监管以及“假钞”制造泛滥的情势下,网络货币更难以发挥其价值保存和价值储藏功能。

各国货币篇2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货币合作已经得到来自经济学家和各国政策制定者们的越来越高的重视。早在1978年的波恩峰会上,七国集团就已经达成了一套非常详备的合作方案,使我们不能再对该领域内的重要进展无动于衷。在研究中我们常常将货币政策合作(PolicyCooperation)和货币政策协调(PolicyCoodination)交替使用,用以指称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货币决策机构或决策当局之间某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对国际货币合作的基础和有效性问题,从来都存在广泛的争议,支持者麦金农和威廉姆森宣称,目前国际货币体系中无节制的汇率浮动对国内宏观经济管理和物价稳定非常不利,而一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恰恰是宏观经济和通货的稳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不是目标本身而仅仅是达成目标的手段,对开放经济体而言,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值得优先追求。而反对者则阵容更强大,国内稳定是汇率稳定的前提条件已根深蒂固,哈伯勒等则将支持者的论点反转过来,声称应该优先考虑国内的货币稳定,唯其如此这些国家才有能力遵循一种更稳定和更富有预见性的汇率政策,进行国际货币合作才有起码的基础。至今,如何形成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机制,并防范其向逆效合作滑落仍是国际经济学有待探索的前治理论。

一、国际货币台作的原因:市场溢出和政策溢出

如果我们承认全球化导致各国在货币经济领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加深,那么一国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就可能影响和波及国际资本市场,而国际资本市场危机也可能无法充分隔疫而困扰国内资本市场,这通常被称为市场的“溢出”和“溢入”(MarketSPill-over)。一国货币政策也既可能传递到也可能受制于它国的货币政策,这通常被称为政策的溢出和溢入(PolicySpill-over)。显然市场或政策溢出及相关命题都仅对开放经济体才有意义。鉴于对全球资本市场和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管辖权的归属模糊不清,人们试图通过国际货币合作来降低上述溢出效应。

基于“货币政策溢出”的国际货币合作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库珀等。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导致只有小型开放经济才可以基本不考虑政策的溢出效应,而大国在制订货币金融政策时,就不能不事先考虑相互间的政策溢出并进行政策协调。一般认为,政策溢出效应主要通过贸易渠道和资本流动渠道传递。以贸易渠道为例,一国紧缩性货币政策可能导致进口需求的下降,而其政策溢出则给予其主要贸易伙伴一个外源性需求紧缩;以资本流动渠道为例,一国紧缩性货币政策意味着本币利率上升,而政策溢出则导致向这个国家的资本流动,他国因资本外流而有意外紧缩。库珀的大致结论是:在开放经济下如果不考虑货币合作,则一国政策效能将大为削弱。此后库里,列文和维达里斯等(1987)研究了近年浮动汇率制发展历程后指出,各国力图确保它们宏观政策的独立性可能对世界经济具有破坏性,溢出效应的存在说明各国可以通过国际货币合作来分享合作体系带来福利增进。富兰克尔的基本思路是:所谓政策溢出,是指在经济相互依存不断加深时,一国的政策行为将影响别国的福利函数,而它国的政策行为同样将影响本国福利函数的达成,因此各国彼此割裂和相互冲突的货币政策是不可取的,必须通过货币合作降低整体福利损失,富兰克尔尤其主张以建立起较大的货币区(CurrencyBloc)来作为国际货币合作的手段。

基于“资本市场溢出”的国际货币合作理论的代表人物归功于蒙代尔,他分别讨论了在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下,资本流动带来的溢出效应,以及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搭配问题。目前基于市场溢出的货币政策合作大致有以下几种思路:一是主张国际货币合作可以降低市场和汇率的不确定性,即浮动汇率制在确保了各国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同时,并不能完全隔疫资本市场的溢出效应,其频繁波动反过来将削弱各国货币政策的效能,各国让渡部分货币进行合作可以降低外汇市场和汇率的不确定性,并最终使货币合作参与者受益;二是主张国际货币合作应该有恰当的水平和方式。S.汉和C.瑞因哈特等认为,估计在1992年时,1.7个百分点的利率差才会因溢出效应而引起货币市场间的波动,而现在0.7个百分点的利率差即可达到类似效果,甚至股票市场等其它资本市场的溢出效应也在增加,因此各国必须在会计准则、银行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国际货币合作。可见,各国产生在货币领域进行合作的初衷,就在于通过货币合作降低政策或市场的溢出效应,并改善本国货币政策的效能及资本市场的稳健性。

二、国际货币合作的霸权稳定论

基于霸权稳定结构的货币合作理论的始作佣者可能是金德尔伯格(P.C.Kindleberger),霸权稳定论(HegemonicStabilityTheory)并非由金氏提出,而是另一位学者克欧亨尼(R.Keohane)提出的,但金德尔伯格首先将其运用到国际货币合作领域。在其《1929-1939世界性经济萧条》一书中,金氏认为在国际货币领域需要一个霸主以杜绝政策或市场溢出效应,霸主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充当发行世界货币和充当全球最后贷款人角色,也应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发挥作用。但除了霸主和附从者之间以霸权稳定结构维持国际货币秩序之外,金氏甚至否认其他形式的国际货币合作的有效性。1973年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际,但金德尔伯格仍然坚称霸权稳定结构是唯一途径,实在具有讽刺意义。此后,克拉斯纳(S.Krasner)和吉尔芬(R.Gilpin)等对霸权稳定论进行了发展。一般来说,霸权稳定结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关键国具有足够的经济规模,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2、他国相对于关键国地位的明显逊色和对关键国地位的不言自明的普遍默示;3、体系创立伊始关键国通货稳定,且附从国认为其自身货币政策相对于关键国货币政策的从属性和被动性未对自身利益构成威胁;4、霸权体系内的成员存在一定水平的经济发展趋同性。而霸权合作体系则具有一下特点:1、霸权体系的货币合作体现为霸主决定霸权体系的货币政策,其他附从国认同和接受,一旦默示的接受性受到怀疑,霸权结构就从稳定向非稳蜕变;2、霸权体系的货币合作通过制度予以维持和协调;3、霸权必须能够产生类似“公共产品”的收益以抵补附从国牺牲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成本,当霸权稳定结构的合作收益趋于枯竭时,该体系就将崩溃。

金德尔伯格等提出的霸权稳定结构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克欧亨尼随后提出了后霸权合作论。最早运用霸权稳定结构一词的克欧亨尼在其《霸权衰落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倾轧》中指出:“霸权性合作并不构成唯一可能的合作方式”,“霸权后合作也是可能的”,他指出后霸权稳定结构(Post-HegemonicStabilityTheory)的特征是:1、从逻辑上看,霸权不是寡头合作体系中出现货币合作的必要条件,而后霸权体系则是大国间的寡头合作博弈过程,大国间“可以自己提供集体利益”;2、不管是否属于霸权性质,国际体系所依赖的是共同的或互补的利益关系,频繁的政策和市场溢出将促使货币合作的规模和程度更深更广,尽管着重寡头合作的信誉是可质疑的;3、霸权体制本身具有惯性,霸权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合作体系的消亡,但体系中霸主将受到寡头的挑战,从而导致霸权稳定结构向后霸权合作体系渐变。此后库纳(R.Copper)、艾治格林(B.Eichengreen)等一起发展了后霸权合作理论。他们将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小型开放经济体,对于它们,其参与国际货币合作的可能选择只有两种对角选择(TwoCornerSolu-tions),要么保持彻底的浮动汇率制度,要么通过钉住单一货币或货币局制度(CurrencyBoardSystem)固定其汇率。这也被形象地比喻为“暴风雨中的风叶”理论,一个国家的汇率安排就好象风叶一样,在金融全球化的暴风雨中,除了将风叶和风车完全脱钩,让风叶随风而转之外,就只有把风叶和风车完全固定,让风叶和风车静止不动。另一类是大国经济,对于它们,没有一国在货币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国际货币事务必须通过合作来解决。这潜在地反映了世界多极化的趋势,此方面典型的例子是西方七国集团的政策合作体系。

从全球角度观察,霸权和后霸权的货币合作模型可以用以下模型概括。如假定全球由n国组成,且各国均有自己的货币和中央银行,并通过固定彼此之间的汇率建立货币体系,假定第n国的货币汇率为1,用Si表示i国货币相对于第n国货币的汇率,Fi是i国用本币表示的外汇储备变动,由于全球国际收支差额必为零,则有:S1F1+S2F2十S3F3+……Sn-1Fn-1十Fn=0。为了维持该系统的相容性,第n国必须既不为其国际收支变动Fn规定独立的目标,也不应干预市场,以试图确定S1、S2、S3、Sn-1中的任何一个汇率,结果第n国的唯一选择,就是采取“有益疏忽”政策,把Fn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残差”来决定。因此包含n国成员为了维持汇率和系统的相容性,其可能的路径只有三种:第一种是后霸权合作体系。在n-1国选择其对于第n种货币的汇率并自主国际收支时,第n国必须成为和体系中其他寡头采取合作姿态的“无为的霸主”,放弃其国际收支和汇率政策的自主性;或者相反,第n国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而其余n-1因为维持对n国货币的稳定,它介1的国际收支和本币供给被动地由n国的货币政策所决定,n国成为要求其余附从国服从霸主的“稳定的霸主”。第二种是霸权稳定结构,即在S1、S2、S3,Sn-1、Sn等被货币同盟所确定时,为维持系统相容,各国必须建立区域内的中央银行,并授权它以统一的货币政策保证S1F1+S2F2十S3F3+……Sn-1Fn-1十Fn=0的条件;或者至少在货币政策、汇率和国际收支方面进行非常密切的政策协调,这正是欧盟的德洛尔解法(Delors’SApproach)。第三种,为n国引入第n+1个约束变量,即“外部驻锚”(ExternalArchor),这样n-1个汇率和外部驻锚的价格是外生的,第n种货币供给才可能成为内生,系统方才具有相容性。但既然全球是n国组成的,故已不可能引入第n+1个约束变量,这种解法只有在n国是趋于货币同盟而不是全球货币联盟时才可能存在。

三、国际货币台作的博弈分析论

在国际货币合作分析中引入博弈论工具的代表人物是滨田宏一(Y.Hamada)等。从广义上讲,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在货币领域的表现,指“各国充分考虑国际经济联系,有意以互利的方式调整各自经济政策”的过程,而国际货币合作则是政策协调在货币领域的表现,这一过程在协调范围上有较大的可伸缩性,滨田定一(Y.Hamada,1985)用博弈论直观地说明了两国条件下的政策协调过程。下图中,横轴代表国1的政策工具I1;,越右表示国1相对货币政策越为宽松的财政政策;竖轴代表国2的政策工具I2,越上表示国2相对货币政策越为宽松的财政政策。{U*}是国1的具有同等福利程度的无差异曲线的集合,即在每一条无差异曲线U*1;上各点的福利是相同的,但距离最佳福利点B*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所表示的福利程度越低,即U*i+1<u*i;类似地,{U^i}表示国2具有同等福利点程度的无差异曲线的集合,B^表示国2的最佳福利点,并且在图中依然有U^i+1<U^;成立。由图可知,滨田宏一分析的依据是相对于一定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越宽松的国家越能获益。

如果不存在政策溢出效应,则各国的无差异曲线可能是直线。在图中,国1的无差异曲线(包括最佳福利点)表现为一系列垂线,而国2的无差异曲线(同样也包括最佳福利点)表现为一系列水平线。这意味着两国自己的政策不会造成对对方的影响,即每一国最优政策的选择是独立于别国最优政策的,各国不必考虑对方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就能够制定自己的政策以达到最优福利安排。此时各国没有必要展开国际货币合作。但现实中无政策溢出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深,一国政策对别国福利的影响更加显著,表现在图上则是使两国原本为直线的无差异曲线变为围绕各自最佳福利点的椭圆形曲线。此时只有使两国无差异曲线相切的货币政策才是有效的,在切点上的政策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因为此时一国福利的改进必须以牺牲另一国福利为代价,这些切点构成的曲线如图所示就是连接两国最佳福利点的契约线B*B^。契约线上的点所代表的政策是国1国2协调的结果。故从博养论角度看,各国必须进行货币合作。

问题是,如果各国拒绝合作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先以国1为分析对象。如果缺乏合作,则对国1而言,国2的政策就是一个既定的函数,其造成的福利结果表现为一条条水平的无差异曲线U^i,由于政策的外部性的客观存在,国1的无差异曲线呈椭圆形曲线。所以,对每一个U^i,国1必须选择一种政策,使得自己的无差异曲线U*i;与水平线U^i相切,切点组成的轨迹构成直线R*,这就是不合作时国1的对策函数。类似地,对国2来说,国1的无差异曲线U*i为一组垂直线,国2为使本国福利最大化必使自己的政策所决定的无差异曲线在与U*i有接触的前提下尽量接近本国的福利最佳点,也即是取与每条垂直的U*i相切的U^i,切点构成的直线R^就是不合作时国2的对策函数。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使两国福利的取值在各自反映函数R*和地的交点N上达到稳定。N点是一个稳定的纳什均衡点(NashPoint)。从图一上我们看到,这一点所对应的政策是无效率的,它代表的福利比契约线上进行适当的国际货币合作所对应的任意一点都更远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这说明,在存在政策溢出的前提下,进行国际货币合作将有助于改进参加协调国的福利。

四、国际货币合作的两难:有效合作和逆效合作

除了霸权和后霸权货币合作理论、货币合作的博弈理论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国际货币合作的理论流派,但国际货币合作并不总是有效的,有时反而是无效甚至逆效的。所谓有效的货币合作(ProductiveCooperation),是指成员们通过规则协调或随机协调来参与货币合作时,货币合作的福利产出不仅可以抵销各国所付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部分丧失的成本,还可以完全或部分抵销政策和市场溢出带来的损失;所谓逆效的货币合作(Counter-ProductiveCooPeration),是指随着国际经济格局和货币秩序的变迁,货币合作的福利产出逐步下降,当下降到不足以抵补各国所付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部分丧失的成本时,货币合作就成为逆效的,此时各国参与货币合作不仅没有降低市场和政策的溢出性,反而还付出了货币政策独立性受损的代价,结果合作不如不合作,原有国际货币合作的制度安排或随机安排在惯性消失后崩溃。人们就不得不经常对货币合作作出评估,以判定其是有效的或逆效的。

基于成本收益法来判定货币合作属于有效或逆效的代表人物是的欧迪兹(G.Oudiz)、J萨克斯(J.Sachs)和罗高天(K.Rogoff)等人。对国际货币合作可能带来的收益并不表示乐观。其开创性研究表明,1984-1986年间,美日德三大国从完全和充分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协调中的获益还不到GDP的1.5%。这样的结果显然并不能令政策协调的支持者满意。而罗高夫则指出如果政府在货币合作过程中放松了对通货膨胀型货币扩张的约束,那么国际货币合作不仅不能改进福利反而可能使参与国福利降低。在此基础上,列文(P.Levine)&居里(D.Currie1987)通过使用OECD互连模型的两集团简化版本研究了无信誉政策的不稳定性,指出不讲信誉的政策容易导致过度通货膨胀,从而使福利呈现不升反降的趋势。

基于博弈论来判定货币合作属于有效或逆效的代表人物有滨田宏一和克莱恩(B.Klein)和莱福勒(F.Leffler)等。从博弈论角度观察,货币合作成为逆效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搭便车行为。为防止政策溢出,各国采取合作可能改善各国的福利函数,但是货币合作是有成本的,如果合作体系本身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那么合作带来的福利增进就成为类似公共物品的东西,那么货币合作将可能因搭便车行为缺乏制约而失败,即合作为逆效合作。二是国际货币合作的持续性和可置信度问题。由于政府间的货币合作往往时分时合,矛盾重重,因此私人部门对其可持续性持怀疑态度,这在对汇率的联合干预方面尤其突出。

各国货币篇3

[关键词]国际货币体系;货币霸权;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

[中图分类号]F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0)10-0063-05

一、国际货币体系与货币霸权

关于国际货币体系的定义有很多,比较经典的说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巴瑞・易臣格瑞(Barry・Eichengreen)在1996年所给的定义,他认为国际货币体系是将各国经济结合在一起的“钻合剂”。国际货币体系的作用就是为了促成国际收支问题的解决、保证外汇市场的有序与稳定,并且为遭受破坏性冲击的国家提供获得国际信用的便利条件;另一种是由国内著名学者陈彪如先生给出的,陈彪如(1996)认为:我们可以把国际货币体系解释为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和机构,以及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依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因此,广义地讲,国际货币体系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管理。即国际收支调节、汇率的规定和变动及国际货币或储备资产的供应。一种健全的国际货币体系通常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纠正各国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的调节机制;第二,国际储备的供应在国际控制之下,并随着世界生产和国际贸易的增长而不断变化;第三,国际储备体系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保持货币体系的相对稳定。由此可见,国际货币体系是指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和机构所形成的一个完整系统,是各国政府为适应国际经济活动的需要,对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采用的各种制度安排、惯例和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和机构。[1]国际货币体系从贸易和金融方面联系世界经济,调整和促进各国贸易和支付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各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在历史上,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顺次经历了国际金本位时期、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时期、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以及牙买加货币体系时期。国际货币体系的演进过程实质上也是国际货币霸权的转移过程。

货币霸权是指霸权国凭借其压倒优势的军事、政治、经济和金融实力,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将自己的意志、原则或规则强制性地在整个体系推行,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2]货币霸权具体而言包括货币的流通霸权和货币的价值霸权两个层面。货币的流通霸权是指货币在流通方面所具有的霸权地位。即一国的货币在多大的程度上和多大的范围内被使用。货币的流通霸权①包括两种:一种是货币的国内流通霸权,一种是货币的国际流通霸权。国内流通霸权是指货币在一国范围内在流通和使用方面具有支配和主导的地位,国内流通霸权是天生具有的;货币的国际流通霸权是指一国的货币跨越了国界,并在国际范围内在被使用的方面拥有某种支配的地位;货币的价值霸权是指货币在价值这一层次上拥有的主导和支配地位。货币的价值霸权包括货币在价值量方面拥有的霸主地位,即某一种货币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货币而言,在所代表的价值量上具有优势的地位。价值霸权的另一层含义是指该种货币在决定自己的价值方面具有相对较强的主动权,具有比其他货币更强的决定其价值的权力。[3]

货币霸权的争夺是大国权力平衡角逐的一个重要部分。货币霸权一直是与军事权力相并列的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货币霸权是支持大国扩张的后盾,而军事霸权又为实现更大的货币和金融利益铺路。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关系史同时也是时又竭力阻止别的国家竞争取代自己的位置。正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巴瑞?易臣格瑞(Barry・Eichengreen)指出的,国际货币体系常常受到一个由金融权力所构成的霸权体一部货币霸权的斗争和变迁史。大国在其中追逐其货币的国际化以及由此带来的霸权和利益,同系的支配,大国在其中秘而不宣地激烈角逐。

货币霸权地位的确立和维护,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实力基础之上。货币问题首先是经济问题,一国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从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实力。一般来说一国的经济实力越强,该国货币就越有可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成为霸权货币,货币霸权的确立有可能为该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常而言一种货币要成为具有霸权地位的货币必须要有相对最强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即必须要求该国具有较大的经济规模和较高的经济效率,同时还必须是一种高度开放型的经济。惟有如此,才能使该国货币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走向世界,进而成为霸权货币。

二、国际金币本位制②时期的英国货币霸权

金本位制是以一定成色及重量的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黄金是这种货币体系的价值标准。[4]金本位制包括金币本位制(完全金本位),金块本位制(生金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虚金本位制)。我们通常所讲的金本位制或狭义的金本位制仅指金币本位制。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传统的金本位制,即金币本位制。实行金本位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其他金属货币则实行限制铸造;第二,要用黄金规定货币的价值,纸币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或等量黄金;第三,准许黄金自由进出口;第四,货币储备全部是黄金,以黄金进行国际结算。[5]金本位制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1816年英国在世界上首先实行金本位制,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实行了金本位制。在金本位制时期,黄金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内起货币作用,同时还作为国际间的支付和最后清偿手段,即形成了国际金本位制度。

国际货币体系的金本位制时期也是英国货币(英镑)霸权形成并确立的时期。英国在历史上曾经实行金银复本位制。从17世纪开始由于英国白银的大量流入导致银价大跌,使其过渡到事实上金本位制时代。181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金本位制度法案》;1819年英国又通过《恢复兑换条例》,规定恢复货币兑换金块、金条,取消了对金币金条的出口限制。这样,使英国完成了从事实上的金本位制向法律上的金本位制的过渡。19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法国完成了向金本位制的过渡,1871年德国实行金本位制;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在1873年相继实行金本位制;1879年俄国和日本也开始实行黄金兑换;1900年美国通过了金本位条例。到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中的主要国家普遍实行这一货币制度,从而标志一个以英国为中心的国际金本位制度建立起来。[6]

金本位制时期的英国货币霸权与当时英国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其间的英国货币霸权又为英国经济扩张提供了便利。英国在19世纪的国际货币关系中占有统治地位。工业革命后的英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制成品输出国和最大的海外投资国,伦敦是当时最重要的世界金融中心,英镑是当时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货币。英国对国际收支逆差国的出口商品提供了一个相对的开放市场,对外提供长期贷款,当发生外汇危机时,英国充当最后的贷款人角色(世界的中央银行的角色),国际金本位制的规则本身,也都是以英国经济发展的背景和利益为参照制定的。由于伦敦金融市场和其他国家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和国际间广泛使用英镑,从而使英国控制了世界金融的特权。在金本位制时期英国的货币政策影响或支配着其他国家的货币与金融关系,英格兰银行指定了世界利率水平,使各国利率一起上下波动,同时其他国家的调节能力只是使国内利率水平与世界利率水平之间保持一个微小的差额;英镑汇票用于世界范围的贸易或成为外国的替代货币,而英镑利率则由伦敦操纵,当时的国际金本位制实际上是英格兰银行在管理国际金本位制,因此说金本位制时期的世界霸权货币就是英镑。[7]

金本位制时期英国的货币霸权也为英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英国成为这种体制的世界最大受益国,也进一步确立了英国的世界经济中心。国际金本位制给英国带来的益处主要有:金本位制确立了英镑在世界货币的霸权地位。当时英镑成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40%以上的国际贸易用英镑结算。1914年一战前夕,英国的海外投资曾高达40亿英镑,占西方国家总投资的一半,英国的投资者和金融家从海外投资中获得了高额利润。[8]金本位制极大地促进了英国商品的出口,使英国保持大量贸易顺差;英国通过英格兰银行管理着世界金融体系,迫使各国经济遵守“货币体系规则”。正像罗伯特・吉尔平所描述的那样,“各国货币系统与伦敦金融市场结合在一起,使得英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世界货币的供应。通过降低或提高贴现率,英格兰银行操纵了世界上的黄金流通,并且实质上在管理着国际货币政策。……因此金本位制度下的货币体系是有等级的,英国是主宰,西欧新兴的金融中心位居其次”。[9]

三、金汇兑本位制与英国货币霸权的衰落[10]

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由于美、德等国家生产力的快速提高,其经济实力已经超越英国,并且不断与英国抢夺世界黄金资源,提高本国黄金存量。同时,这些国家为了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降低了本国货币的含金量,而政府也不再维持本币含金量的稳定性,致使国际金币本位制所要求的黄金自由兑换原则遭到严重破坏。

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不断发生和其“世界工场”地位的丧失,英国国际收支状况恶化,国际收支逆差不断增加,国内失业率提高,宏观经济形势恶化。英国政府为了缓和国内的矛盾,在20世纪最初的几年,开始致力于市场干预,限制黄金外流。这就在一定程度破坏了英国用以维持国际金本位制的根本条件,国际金本位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国际金本位地位受到削弱的同时,英国政府为了实现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增加货币发行数量,从而造成通货膨胀和国际货币之间的兑换秩序混乱,英国的货币霸权逐步走向衰落。

一战期间,在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被破坏的同时,国际金本位制赖以存在的黄金难以获得,这迫使英国在1913年9月颁布黄金禁运政策,随后各主要参战国相继颁布了黄金禁运法令。同时,由于英国等国家还宣布纸币禁止兑换黄金上述举措使得国际金本位制遭到严重破坏而暂时终止。随着战争进程的不断发展,为了支持战争耗费,各参战国逐步增大发行不能兑换的纸币数量,使通货膨胀日趋严重。而纸币停兑黄金后,货币的价值衡量丧失了统一的基础,造成各国货币之间汇率剧烈波动,金本位制趋于瓦解。

一战结束后,为了尽快恢复经济,英国康力夫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给议会,主张恢复战前的金本位制度。1925年4月28日在丘吉尔议会下院明确提出废除不准输出黄金的禁令,允许英格兰银行以纸币兑换黄金,输出国外。这实际上宣告金本位制在英国恢复。同年,英国公布了《新金本位制法》。该法规定:国家不铸造金币,政府按固定价格无限制收购黄金,所支付的价款,是中央银行以金块为准备而发行的纸币。持有各种货币的人只能向中央银行申请兑换金块,且有最低重量限制,英镑兑换黄金的数量至少为400盎司,即只有积累到1,700英镑以上数额的纸币时,才能向国家的货币发行机构兑换黄金,金块不能分割。这便是金本位制发展进程中出现过的金块本位制。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萧条使在英国仅存在了短短的4年时间的金块本位制最终崩溃。

1923年初,德国施特雷泽曼政府对本国货币进行了整顿和改革使德国确立了金汇兑本位制,随后,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中期,相继有30多个国家先后施行金汇兑本位制,这些国家要么与英镑形成固定的比价关系,形成了以英镑为标志的“黄金中心国家”。要么与美元形成固定的比价关系,构建了美元“黄金中心国家”,从而使得该时期世界货币制度呈现出混乱局面。由于在这一时期强势的国际货币未能产生,加之金汇兑本位制自身存在的弊端,金汇兑本位制在1929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的情况下,随着大多数国家实行纸币制度也走向了终结。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与美国货币霸权的构建

20世纪30年代金本位制崩溃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严重损害了世界各国的利益。为尽早结束这种局面,1941年在美、英等国的推动下,开始了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努力,1943年,美国和英国分别从各自利益出发设计了战后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提出了“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其最终结果是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诞生。[11]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以黄金作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实行“双挂钩”的国际货币体系,即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质上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从而标志着美国货币霸权的确立。

如前所述,货币霸权的确立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同样,美国货币霸权的确立与美国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从1900年至1914年,是美元在国际货币舞台上开始崛起的时期。尽管在这一时期,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英国,美元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上升。但英国在当时仍是世界最大的殖民帝国,对外贸易仍稳居世界第一,美元未能撼动英镑的世界货币霸主地位;两次世界大战重创了英国经济,也动摇了英镑的霸权。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美国的经济实力有了巨大的发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工业制成品占世界的一半,对外贸易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以上,其黄金储备高达200.8亿美元,约占世界黄金储备的59%。[12]并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从而为美元霸权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美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不断打击英镑,抬升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作用,终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美国的货币霸权。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美国货币霸权也为美国强化其经济和政治霸权提供了便利。美国利用战后其他各国黄金和外汇储备匮乏的时机,通过商品输出给本国带来巨大的国际收支顺差,使美元在国际上极端走俏,造成了世界范围的“美元荒”。同时,美国利用货币霸权使美国控制了国际货币的发行权。由于国际市场对美元的钢性需求使得美元被高估,而黄金价值被低估。这使得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及一系列双边贷款协定在实施的过程中美元都是被高估的,从而使其额外的超溢价收益。美国还以较低的价格从其他产金国购买黄金,进一步增加美国的黄金储备,到1949年,美国黄金储备占世界黄金储备总额的73%,达到246亿美元。美国利用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运行中的控制权,对其短期信贷和长期贷款的对象进行筛选,并附带苛刻的政治经济条件,使其具有干预他国内政的机会,从而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殖民。

五、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与美国货币新霸权

布雷顿森林体系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战后世界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一体系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特里芬难题”。特里芬认为:“由于美元与黄金挂钩,而其他国家的货币又与美元挂钩,美元因此而取得了国际核心货币的地位。于是各国为了发展国际贸易,就要求必须用美元作为结算手段与货币储备。这样做,就会导致流出美国的美元,在海外不断沉积。这样,对美国来说,就会发生长期贸易逆差。而美元作为国际核心货币的前提,是必须保持美国币值稳定与坚挺,这就又要求美国必须是一个长期贸易顺差国。这两个要求互相矛盾,因此是一个悖论。”[13]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从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的经济力量出现了相对下降的局面,其国际收支持续逆差。造成了美元大量外流,黄金储备急剧下降的局面。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始终无法扭转的国际收支逆差,导致美元在国际上的地位受到挑战,美元危机接连不断。西方各国在美国的压力下企图继续维持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但愈来愈感到力不从心。1971年5月,德意志银行允许马克自由浮动,不再公布马克含金量,成为首个退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成员国,1971年7月,瑞士兑现了5,000万美元的黄金,法国又陆续兑现了1.91亿美元的黄金。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两次比较大规模的抛售美元的风潮,迫使当时的尼克松政府于当年的8月15日(股市休市期间)宣布新经济政策,宣布冻结工资价格90天、征收10%进口附加税、关闭“黄金窗口”,史称“尼克松震荡”。[14]上述措施致使1971年底美元被迫贬值7.89%,黄金官价由35美元兑换一盎司提高到38美元兑换一盎司,同时放宽各国汇率的波动幅度,由原来的±1%扩大到±2.25%,这样,固定汇率制也开始受到挑战。[15]1973年3月,美国正式决定允许汇率浮动,到1976年3月,所有主要工业国家的货币都实行了浮动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对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并建立新体系的过程中,始终充满了各种矛盾和斗争。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最终就一些基本问题达成共识,于1976年通过“牙买加协定”,奠定了当代浮动汇率体系的基础。当前国际货币体系被称为牙买加体系,它实际上是一个“无体系的体系”,牙买加体系的主要内容是:黄金非货币化,储备货币多元化,汇率制度多样化。[16]

尽管布雷顿森林时代早己结束,欧元、日元等强势货币的影响不断提高,而且美元也不具有法定意义上的国际本位货币,国际货币体系走向多元化格局,但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美国和美元的霸权地位仍然无法动摇。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美元的本位货币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削弱,但美元仍在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目前美元仍然是60%的国际储备资产计价货币、70%左右的国际贸易交换媒介和80%甚至更高的国际金融交易的计价货币。就现状而言在短期内尚无任何一种货币能够从根本上动摇美元的国际本位币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美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政策趋向对世界经济发展会产生决定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得益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新经济”的推动,实现了长达10年的连续增长,扩大了对世界上其他主要经济体的优势。这是美元霸权地位得以维系的实力基础;[17]另一方面,以美国为主的布雷顿机构③依然存在,而且它们在成员国的货币、金融以及经济方面的问题合作和解决提供了一个国际协调与磋商的机制,而且在促进各个成员国之间政策合作与协调、减轻国际收支失衡程度、增强多边汇率稳定以及在稳定和改革现行货币体系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再次,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以美国为主导的各种国际组织诸如八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在重大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协调职能,而美国的利益在这些组织协议的达成问题上影响巨大;最后,现行体系下的核心――结构仍以美国为中心,其他国家为,美元仍是最主要的国际储备和结算货币。因此,美元在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发展进程中仍然保持着主导地位,即美国进入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的新货币霸权时代。

[注释]

①本文所分析的货币流通霸权是指货币的国际流通霸权。

②本文所指的金本位制是狭义的金本位制,即金币本位制。

③本文所指的布雷顿机构主要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参考文献]

[13]罗伯特・特里芬著,陈尚森,雷达译.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

换的未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

[14]夏亮.无体系的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之后的国际货币安排[J].

宏观经济管理,2010(4):64-65.

[15]朱邦宁.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与改革[J].新远见,2009(9):30.

[16]姚大庆.货币权力和国际货币体系的美元霸权[J].商业研究,2010

(6):20.

[17]鲁世巍.关元霸权的历史考察[J].国际问题研究,2004(4):64.

TheCurrencyHegemonyTransferinInternationalMonetarySystemEvolution

DongJun

(SichuanUniversity,Chengdu610064,China;2.InnerMongoliaFinanceandEconomicsCollege,Huhehaote010070,China)

各国货币篇4

[关键词]本位制;货币制度;演变

一、货币制度的演变与思考

货币制度也称货币本位制度,是一国政府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律或法令形式对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所做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其主要经历了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以下分别论述。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指以一定量的白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其特点是:银币是本位货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与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银本位制历史悠久,是最早的金融货币制度,早在中世纪,许多国家都采用过这种货币制度,16世纪以后开始盛行。由于19世纪以后,白银产量激增导致银价不稳定,同时由于白银与黄金相比体积大而价值小,资本主义大工业与批发商业的兴起导致大规模交易日益增多,白银明显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①,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采用金银复本位制。

不难看出,银本位制作为最早的金融货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引领了货币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作为人类社会的本位货币,它对社会历史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然而因其金属价值决定其无法一直满足经济需要,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由于旧中国经济比较落后,在20世纪初时清政府仍实行银本位制,1935年,政府实行法币政策,才放弃了银本位。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同时以黄金、白银为币材,铸造两种本位货币同时流通使用的货币制度,这种本位货币制度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典型货币制度,随着时间的演变先后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形式,分别是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指金银各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其性质决定了其存在致命缺点,即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虽金银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频繁变动,导致这种货币制度极不稳定。双本位制是为了矫正平行本位制的缺陷而出现的,是指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价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但在双本位制下,当金银币的法定比价与其市场比价背离时,市场上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又称为“格雷欣法则”,即法律上低估的货币必然被收藏、熔化或输出国外,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充斥市场。复本位制末期,英、美等国家为了维持银币本位币地位及金银之间的法定比价,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以消除劣币驱良币造成的流通混乱。这时,金币和银币都规定为法定本位币,并有法定兑换比率,单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这就是所谓的跛行本位币。

可以说,金银复本位制其实是处在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一来维护原本银本位的地位,二来可满足经济发展对金本位的需要。但因黄金本身各方面的优越性,如其开采量和保有量在一定时期内是大致不变的,排除了认为操控货币价值的可能以及其特别的物理与化学性质,各国都纷纷向金本位制度改变。在金银复本位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到货币在流通中因本身价值以及人们需要的不断变化从而比价、需求量也不断变化,社会经济发展会慢慢选择于趋向本身需要的货币制度。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币材的货币制度,英国于1816年5月最早实行金本位制,之后欧洲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因黄金本身的优越性,可以说,金本位制是自然选择和人类自身选择的统一,是迄今为止最为经典的货币制度。但是,金本位制最终还是走向了崩溃。论其原因,从客观来说,因工业技术革命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较为日益广泛与深入,这时候就要求作为货币的黄金其开采速度能够满足需要,一旦货币供应量跟不上,那么就会出现世界范围的通货紧缩与经济衰退②;从主观来讲,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各国为避免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等恶劣影响,纷纷禁止黄金输出和纸币兑换黄金,国际金本位制被严重削弱,之后的金块本位制或金汇本位制,都是被削弱的国际金本位制,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后金本位制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现黄金的纸币或银行券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特点为纸币为法定货币,且发行权由国家垄断并且不能兑现。在20世纪30年代金本位制完全崩溃以后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了这种货币制度,该制度在全球的推行又分为了两个步骤,而这两个步骤的实现又是以“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牙买加体系”两个国际货币制度来进行的,前者切断了黄金与纸币在国内的自由兑换关系,但因存在“格里芬难题”,美元的供给刚性使美元同黄金的可兑换性日益难以维持,不久就走向崩溃;后者则切断了黄金与纸币在国际上各国政府间的自由兑换关系,将国际货币体系彻底过渡到了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之下,克服了金本位制下货币供应缺乏弹性的致命缺陷,但其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即政府的货币发行规模摆脱了黄金储备的束缚之后,很容易失控,由于纸币的信赖依赖于政府信用,一旦政府出现财政或货币危机,信用货币就会一文不值,从而造成社会危机。

二、货币制度的展望

基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货币制度在自身的演变中不断改进,不存在哪种制度是一直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诞生于1991年的欧元更是作为一种超国家的跨国货币制度登上历史舞台,受其启示,世界各区域都出现了建立跨国货币制度的趋向,如西非经济共同体各国签署协议规定三年内建立统一货币,亚洲地区也有人提出亚元思想。笔者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跨国货币制度将是如今货币制度的发展趋势,但通过对希腊欧元危机以及各国生产力水平差异的观察分析,跨国货币制度的建立还需要长期磨合过程,需要各国之间政治经济的磨合,生产力水平差异不大,政府相关经济政策相对协调等。

各国货币篇5

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或运转的基轴是国际本位货币。所谓国际本位货币,是指在国际活动中,世界各个国家出于经济条件或政策上的考虑,用的形式将本国货币与之固定地联系起来,作为衡量本国货币价值的标准,以及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国际本位货币是在国际上占据中心货币地位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它首先必须能在世界上自由兑换;其次,还必须占据国际中心货币的地位,能充当国际商品的价值尺度或价格标准,并成为各种货币汇率的中心。充当这种中心货币的曾经有贵金属——黄金,也有因、经济和现实原因形成的某些国家的纸币。

从上讲,能够充当国际本位货币的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或性质:

一是耐久性。具有的属性必须经久耐用,不因频繁的流通和岁月的流逝而丧失其重量或改变其质量,从而保证其所包含的价值量的稳定不变。

二是可分性。为保证贸易和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种不同面额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三是轻便性。货币的轻巧便携有利于各种经济交易的进行,较小的体积和较轻的重量但却可以包含较大的价值量,亦成为其一个特征。

四是同质性。货币由其发行国别和面值所产生的差别是客观的,但在质上却是相同的。即作为商品交换到一定阶段的媒介和一般等价物,它们本身都有价值,都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

正如马克思所说那样:“耐久性、不变性、易于分割和重新合并,因较小的体积包含着较大的交换价值而便于运送这一切使得贵金属在较后阶段特别适于充当货币”。贵金属黄金、白银等由于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使之最成为国际本位货币的最佳选择。纵观国际货币体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贵金属特别是黄金都充当着国际本位货币的职能。与之相应的是金本位制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该制度下各国都规定金币的法定含金量,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是由它们各自含金量的对比来决定的。这种以两种金属铸币含金量之比得到的汇率又称为铸币平价(mintparity),它是金本价(Goldparity)的一种表现形式。金本位制度下作为决定汇率的基础的铸币平价,是外汇市场上由于外汇供求变化而引起的实际汇率波动的中心,其上下波动的幅度要受制于黄金输送点(GoldPoints)。这是因为金本位条件下黄金可以自由跨国输出或输入,当市场汇率与法定铸币平价之间的偏差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有关国家不用外汇而改用输出黄金的办法来办理国际结算。决定黄金输送点的量的界限,是用于替代外汇直接用于国际支付的黄金的铸币平价加上(或减去)该笔黄金的运送费用(如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运送期的利息等)。

随着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发展演变,金本位制先后被以“黄金—美元”本位为特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纸币信用本位制所取代。建立在怀特方案基础之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方面,基本锁定了各国货币与美元的外汇平价;另一方面,确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各国政府可将所持有的美元与美国政府兑换黄金。这种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机制,其本质是一种以黄金为价值基础的固定汇率制度。与金本位制比较,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与贵金属黄金已无直接联系的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国际本位货币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耐久性、可分性、轻便性、同质性的国际经济交易一般等价物”已经不被视作充要条件,国际经济交易的价值符号,则成了当代国际本位货币共同特征。

当代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尽管各国特别是国际本位货币的发行国都持有相当数量的货币黄金,但货币的发行与相应的商品准备从理论上来讲已无必然的联系。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后国际货币体系所确立的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货币黄金在世界国际储备中所占比重呈总体下降的变化。

黄金非货币化,以及各国货币的发行再不必与某种特定商品保持法定的比价关系,其结果是各国货币之间比价的客观依据也不复存在,这亦成为布雷顿森林体系之后国际货币体系浮动汇率机制产生和存在的温床。

二、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定位

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急速发展的挑战,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货币投机引发的货币金融危机及国际货币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当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一些深层次进一步暴露出来。人们往往自然将导致国际货币金融市场动荡的根源归咎于现行的纸币信用本位制,亦启发了对当代国际货币价值基础的思考。

纸币信用本位条件下的汇率决定与调整,要受制于众多的因素。究其性质和特点,可以从长期和短期角度考察。不同国家货币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是决定汇率的一个基本的长期因素。

在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初期阶段,各个国家一般都规定过纸币的金平价。即纸币名义上或法律上所代表的含金量。在纸币实际代表的金量与国家规定的含金量一致的情况下,金平价无疑是决定不同货币汇率的价值基础。

然而随着纸币流通制度的演进,纸币的发行开始与黄金的准备及兑换相分离,黄金非货币化的纯粹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货币作为价值的符号,其发行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需要为基础,其实质是由本国的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价值组合为基础。不同国家的单位货币所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成为其汇率决定的基础。当然不同国家货币的价值量对比,主要是由其购买力相对地表现出来。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纸币的购买力或物价水平,可以较为合理地决定两国货币的汇率。

不同国家之间的宏观经济状况,是决定汇率变动的另一个长期因素。一国货币的强弱,是以该国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为重要依托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胀率、国际收支及外汇储备状况等宏观经济指标构成了衡量这一大背景好坏的综合指标。

除了上述导致长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作用或影响短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相对利率的高低;货币供应量的大小;政府或中央银行汇率政策和其它干预行为;心理预期因素及信息因素,等等。此外,国际上、军事等方面因素也会在短期内对汇率变动产生影响。

当然,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存在,与现行以浮动汇率为主体的国际汇率机制,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国际经济学界关于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利弊的争议表明,尽管浮动汇率也有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但倾向于汇率相对稳定的观点还是占据了优势。因为后者不仅更有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健康发展,亦是经济全球化条件国际经济一体化向广度和深度上发展的需要。

在实行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同时,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离不开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确认。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包括日元、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及后来的欧元)等在内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本质上仍是少数国家的信用货币。这种国际本位货币机制由于没有黄金作基础,其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发行国的情况。发行国相对经济实力的强弱变化,以及其财政、货币金融政策的倾向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该国货币的强弱和人们对该国际本位货币的信心,进而影响到国际汇率的稳定。应当承认,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黄金—美元”本位下基础货币发行国与其它国家相互牵连,国际清偿手段不足的弊端,在某些方面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它并没有使“黄金—美元”本位制下所存在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相反,国际汇率的波动大为加剧,国际货币金融秩序更加混乱,各国间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家之间的矛盾冲突日趋尖锐。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摆脱国际本位货币对少数国家国别信用货币的依赖。这种新的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应当是某种与SDR相类似的由一个类似于IMF的国际组织发行和掌管的纯粹的货币符号。这种货币符号是由若干国家和国家集团(如欧盟)的通货所组成的“篮子”(Basket),或者说是由一个多种货币的复合体为依托。参与该“篮子”或复合体的货币,按各自国家GNP在世界所占比重的大小,确定在该“篮子”或复合体中所占权数。当然,这种新的作为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的多种货币复合体,是与黄金脱离联系的,与之联系的只是“篮子”组成国的货币的购买力。所有其他国家的货币均与该篮子货币挂钩,与之保持某种形式的固定的或可调整的法定比价。

在国际经济领域,一切交换归根到底,实际上仍然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换。由金本位制到与贵金属黄金不发生联系的纯纸币信用本位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本身并非必须是价值实体,更多地是被作为一种流通手段或价值符号而发挥作用。一篮子形式的国际货币符号所代表的价值,源于组成该货币篮子的可自由兑换的各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既然后者可以成为国际流通和支付的手段,那么前者类似职能的发挥也是顺理成章的。当然,这离不开一个由在世界经济中具有较大的国家所共同认可的,组织较为健全的国际通货管理协调机构的存在。

三、国际本位货币重新确立的渐进性和过渡性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定位,尽管是必要和理想的,但要最终成为现实,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经济的全球化及一体化作为一种趋势,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尚不能消除国家的界限和差别。世界经济领域里不同国家经济、和发展的不平衡,客观上仍在发挥着作用。脱离了对国别信用货币依赖的纯粹的国际本位货币的出现,与拥有高度统一权威的国际金融组织的运作一样,势必在较大程度上与许多主权国家的利益产生矛盾和冲突。这不仅在当代南北的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得以表露,更充分地反映在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和欧盟,轻易是不愿意因此而放弃作为现行主要国际本位货币发行国所享有的铸币税好处及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特权。由此决定了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确立必然带有渐进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一方面,现行以美元为主体,包括欧元、日元和特别提款权(SDR)等在内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体制,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仍将有其存在的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使脱离了对个别国家国别信用货币依赖的国际本位货币的运作早日成为现实,应是国际本位货币重新确立的发展方向。

首先,作为一种机制创新,新的国际货币本位机制的建立要考虑现实的基础和创新成本的高低。可以考虑从进一步扩大和改进特别提款权的作用或职能人手,使之逐步成为各国外汇储备的主要构成和国际清算的主要手段。要改变按份额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原则,而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往来的需要,根据各国GNP在世界生产中的比重,以及各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占世界贸易与投资的比重进行分配;并使特别提款权成为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各国货币均与其挂钩,保持某种形式的固定的或可调整的法定比价。

其次,推动区域性国际货币合作,作为迈向新的世界单一本位货币和执行全球统一的货币管理体系的过渡。适宜世界经济全球化、多极化的现状,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亚太经合组织这三大区域性一体化经济圈,责无旁贷地将成为21世纪范围最为广泛、经济实力及影响最为强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代表,并以既相互联系合作,又鼎足对峙的态势,把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矛盾的错综复杂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作为一体化性质的经济集团内部,随着商品、劳务、资本与技术的跨国流动自由度的加大,为稳定成员国之间货币汇率,降低区域外其它国际货币波动的冲击,建立一体化区域内的本位货币及其特定汇率机制显得很有必要。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欧洲货币单位(ECU)和汇率机制(EBM)的成功经验表明,这种特定区域性国际本位货币单位,作为欧洲货币体系运转的基础,是由加入该货币体系各成员国货币按一定比重所构成的一篮子复合货币。它起着确定各成员国货币汇率的依据,成员国官方之间清算和信贷的手段,以及被用作欧盟的储备手段和进行汇率干预的手段的作用;并成为欧洲货币体系以区域内各国货币汇率实行可略有调整的准固定汇率,对外则实行区域货币“篮子”的联合浮动为主要特征的汇率机制(ERM)得以在顺利运转的基础。尽管这种区域性货币联盟的实施,对该区域内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有着较高的要求,但作刀一个方向,区域性货币政策的推动,不失为介于由传统国际本位货币走向未来的实现单一世界货币和世界中央银行管理体系的一种可行的过渡形式。当然,适于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差异,区域性货币合作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的选择,如联系相对松散的货币区,或支付同盟等多种形式;在区域内经济一体化达到较高程度时,再走向货币联盟,即实现区域内的单一货币,并建立区域性中央银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

除此而外,还应改革现有的国际金融组织,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扩大基金组织在监督协调成员国货币、汇率政策及全球性国际收支调整中的作用,使之成为发行和掌管新的国际本位货币的具有相当权威的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并作为未来统一的世界中央银行的前身或过渡。应给予发展家在基金组织中以平等地位参加重大事项讨论与决定的权力。参照战后建立的关贸总协定(GATT)及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确定的多边国际贸易体制,积极探索并寻求逐步建立相应的适应于经济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要求的现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

[1]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凯恩斯。货币论[M].第1、2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3][美]C.C.Lodge.全球化的管理—相互依存的全球化趋势[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

[4]P.霍尔伍德等。国际货币与金融[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5][英]劳伦斯,S.科普兰。汇率与国际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

[6]姜凌。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南北经济关系[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各国货币篇6

一、传导模型:一国货币政策与货币联盟货币政策传导比较

在现代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完整的货币政策传导模型包括货币政策目标、工具、市场以及其参与者、传导载体、传导链(层)。广义讲,还包括与本国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和他国货币政策的相互传导机制和传导效应。并由此划分为国内传导和国际传导两条途径、经济变量传导和金融机构、市场传导两种方式、金融自身调节和金融作用于经济两个阶段。经综合简化,我们得出一国基本的货币政策传导模型。

在该模型中,需要说明的是:(1)货币供应量(M)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预设指标,表现为预期的中央银行货币量、货币供应总量或货币增长率上下限等;(2)金融市场主要指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中央银行借助M,影响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性,随之形成市场利率(i)、证券价格、汇率(e)向国内产品市场、国际金融市场传导货币政策的机制。他国向本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亦复如此;(3)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要素价格变动,可能部分增强或抵消货币政策传导效果。因此,政策搭配和相互间传导机制的构建至关重要;(4)国际贸易(B)是联系国内、国际产品市场的桥梁。M、i、e、B的变动,最终实现一国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内外供求均衡,货币政策传导效应完成。

货币联盟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产物。若假定联盟内各国经济周期一致、金融市场完全一体化、要素市场具有充分流动性、影响产品市场的外生变量如财政政策、就业政策统一,则货币政策在联盟内各国间的传导基本上可视为被扩大了的一国货币政策国内传导。其传导机制与后者并无二致。但上述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完全具备。对联盟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分析因之更为复杂。

与一国货币政策传导不同的是:(1)各成员国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程度是影响联盟统一货币政策传导效应的最重要变量和基本出发点,前已述及;(2)统一中央银行体系的独立性、透明度、协调性是统一货币监控指标M、i得以实现的关键;(3)在联盟内各国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过程中,由于各国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经济增长率、要素流动性等外生变量变动的不一致,信息的不完全,影响统一货币政策下名义i、e和真实i、e在各国间的变动差异,则可能出现货币流动和货币替代导致货币供求的地区性结构失衡。因此,货币政策传导中应建立一种约束机制以弥补或抵消这一缺陷;(4)与(3)相适应,统一中央银行体系的首要或最终目标是且只能是保持币值稳定,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如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则需要由联盟其他机构或各成员国政府完成。就强化货币政策效力和联盟“整体利益高于一切”而言,若一国宏观经济政策与联盟货币政策不能有效配合,则该国要么退出货币联盟,要么向统一货币政策妥协。

有鉴于此,欧洲经济货币联盟(EMU)货币一体化伴随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各成员国货币政策也经历了由国内到国际由局部到整体的传导过程,初步实现了统一货币政策传导的条件,如1979年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MS),形成以欧洲货币单位(ECU)为核心,双重中心汇率运行机制(ERM)为主体,以信贷体系为辅助手段的区域性可调整固定汇率制度,为EMU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89年《德洛尔报告》强调了所有成员国货币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完全自由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固定汇率;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提出EMU的建设进程和引入单一货币——欧元(EURO)的设想;经实施,第一阶段(1990.7.1~1993.12.31),欧洲统一大市场启动,欧盟(EU)取代欧共体,旨在促进欧盟各国经济、货币、财政政策协调和趋同的《马约》正式生效,《欧洲中央银行章程》出台,EMS进一步强化;第二阶段(1994.1.1~1998.12.31),欧洲货币局(EMI)建立,从欧盟总体货币形势出发,每年公布货币供应量(M3)的增长上下限,以此监控、协调各成员国货币政策,EMS汇率运行窄幅波动再度缩小;1998年3月,欧盟执委会宣布11个欧盟成员国达到实施单一货币条件,可在1999年1月1日(第三阶段开始,至2002年6月30日欧洲货币一体化完成)启动欧元,在欧元区内实行永久固定汇率制,实现货币、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三个统一”;ECB执掌货币发行权和货币政策决定权,NCBs参与并执行ECB货币政策的决策,决定各自的业务政策,并按ECB的指令管理外汇储备等。欧洲中央银行统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构建初具雏型。

二、从德意志联邦银行看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从框架设计上尽管参照了西方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制度和经验,但主要是以德意志联邦银行的操作模式为蓝本,二者在组织结构、货币政策目标、工具、独立性设计等方面都颇为相似,了解德意志联邦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特点,对分析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无裨益。

概而言之,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货币政策主要通过监控货币供应量M3,协调运用三大货币政策工具,改变银行的流动性,并通过金融市场的利率机制,间接地影响银行的信贷政策以及德国经济对货币和信贷的需求,最后集中作用于经济中的支出和物价的决定。这一传导机制主要受信用机构的货币扩张机制、德国最低准备金以及再融资制度特征的制约。由于整个银行体系信用货币扩张在短期内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对中央银行货币的无弹性需求和滞后效应,联邦银行就此可凭借其在中央银行货币供应方面的主导地位,运用可支配的工具去调整利率和货币市场的需求条件,使之与货币目标相一致。首先,它改变自已的再融资交易和公开市场业务的利率,其次,它选择提供或抽取中央银行存款的最佳渠道,并且决定干预货币市场的时间和在货币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区间。通过对货币市场流动性的管理,联邦银行对信贷和资本市场条件施加间接影响,使在预定的方向长期影响银行贷款愿望,以及经济对货币和信贷的需要,从而使货币扩张适应其货币增长目标。与长短期调节相结合,联邦银行还常常利用外汇掉期和外汇回购交易,对货币市场进行“微调”,通过吸收和提供流动性抵制每月最低准备金缴存期间信用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所出现的难以预料的波动。货币政策传导效应因而得以巩固。

由于ECB与德意志联邦银行一脉相承,故其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章可循,特别表现在二者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高度相关、可比上,由此可明晰ECB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核心——流动性管理和利率机制。

1、公开市场操作

公开市场操作均是两行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其目的是引导市场利率、管理市场流动性及为货币政策的导向传递信号,从而控制货币供给量。操作主要采用有价证券回购协议方式。其实质是中央银行以金融证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提供短期资金。从联邦银行的经验看,它适应了与国外市场联系更为密切的德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需求,从而可对金融变化作出迅速反应和采取力度不同的措施。货币市场的水平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由这种交易的流动性和利率结构所决定,且可通过货币市场利率对定期存款利率进而对银行从非银行部门获得资金的边际成本施加影响。此外,回购协议方式的公开市场利率报价和寻价还具有心理上的信号效应,中央银行可利用它们去影响市场上的利率预期。

在ECB的操作框架中,公开市场操作主要由NCBs组织实施,但其适用条件(如回购利率)等则由ECB统一制订。这意味着,ECB为整个欧元区的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制订了依据。

除主要利用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融资操作外,ECB还可利用直接交易、发行债券、外币掉期、吸收定期存款开展公开市场长期融资操作、微调性操作、结构性操作。直接交易指ECB通过向非银行部门出售货币市场票据,利用价格竞争机制,直接影响银行的存款利率。外汇掉期交易在通行的市场利率下进行,除影响流动性外,一般不对汇率产生直接影响。上述操作的有效性已经德意志联邦银行运作实践所证实。

2、存贷款便利

ECB为控制隔夜市场利率,暗示其货币政策基本立场,设立了存贷款便利。在此种便利下,ECB可向市场提供或吸纳流动性,使市场利率不致超过中央银行事先确定的范围,即上限是贷款便利利率(类似德意志联邦银行的伦巴德利率),下限是存款便利利率(类似于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贴现率),介于二者之间的是回购利率。在德国,短期存贷款利率和利率结构常随贴现率和伦巴德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并与联邦银行流动性政策相互关联。其基本关系用之于对ECB存贷款便利的分析,则可解释为:当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十分紧张,存款便利利率远低于货币市场利率(如回购利率),则主要的银行利率与存款便利利率的自发联系将使货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趋势只能通过银行向其客户提供资金而逐渐传导出来。如果银行不使其利率适应于一般的货币市场条件及其边际融资成本,则盈利机会减少,以致银行贷款愿望迟早降低;如果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预期,流动性政策与利率政策的相互作用比通过提高名义利率来控制经济中的信贷需求更能有效抑制货币扩张。反之,对贷款便利利率的分析亦复如是。如此ECB可达到维护市场稳定性的目的。

3、最低存款准备金要求

为稳定市场利率,控制市场流动性和货币扩张效应,ECB还决定向欧元区内所有信贷机构提出最低存款准备金要求。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最低准备金具有双重功能。首先,它给ECB通过改变其比率以持续地调节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或贷款便利提供了选择,或在特定的准备金比率下,使银行的货币创造比没有最低准备金要求相比更依赖于ECB及其提供的流动性和利率政策的便利。由于最低准备金同时也用作银行的“流动资金”,可使ECB在不丧失对货币加强控制的条件下在货币市场上稳定流动性和利率变动的趋势;其次,除影响流动性外,最低准备金还影响利率,表现为准备金比率的增加首先减少银行盈利,削弱其对外授信能力,承担由此带来的机会成本,而在负担转嫁过程中,降低存款利率要比提高贷款利率困难得多,从而抑制了货币扩张效应。ECB最低准备金制度的这一内在特征,同时也正是德意志联邦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对ECB即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作一基本描述:为实现“保持物价稳定”的首要目标,ECB选择货币供应量M3作为中介指标,由各成员国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存贷款便利、最低存款准备金要求“三大法宝”,使得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刺激因素——流动性和利率——从各国货币市场开始,进而通过金融市场扩展,使M3年度目标和主要经济目标变量在长期内也有望达到。ECB还须在一年内经常考虑是否、何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通过改变货币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的条件使货币扩张对货币目标的偏离得到纠正。故货币、经济、财政等方面的变量(事实上和潜在的通货膨胀率、汇率、利率、经济的实际增长)将受到监控,并采用各种指标评估货币政策运行状况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同时,考虑到现实条件下欧元区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且必将对ECB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产生影响,为此须作进一步分析。

三、不确定性:影响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效应的因素

按内外因论的思想,影响ECB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效应的因素源于欧盟及ECB自身的机制缺陷和外部潜在的干扰力。前者作用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独立性、透明度、协调性,后者主要指各国宏观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协调度,以及微观经济主体行为预期的不确定性。

(一)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独立性、透明度、协调性程度

从历史经验看,中央银行独立性是保证币值稳定的必要条件。在独立性设计上,ECB组织机构、人事任免、股权结构、权力行使、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都较独立性久负盛名的德意志联邦银行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基于欧盟机制上的缺陷,如欧盟成立之初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长组成的“稳定委员会”,将是ECB在执行货币政策上的对抗者,ECB与联盟其他机构存在的各种联系,也可能影响ECB的独立性及执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此外,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状况参差不齐,像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缺乏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经济和政治条件,要使其完全脱离政府指导,任务艰巨。由于ECB货币政策统一且不可分割,NCBs独立性高低不同势必导致货币供应和通货膨胀指标的地区性失控,进而削弱整个ESCB的可信度,其货币政策传导效应也将大打折扣。

就透明度而言,由于适合欧元区的货币政策态势不一定普遍适用于各国,不同指标与物价稳定目标之间的关系也很不确定,增强透明度可使各国经济实体事先了解ECB货币政策调整姿态,从而形成对通货膨胀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正确预期,强化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但ECB目前尚缺乏一种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保证其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充分性。

与独立性、透明度相一致。ESCB的协调性程度同样影响其货币政策传导效应的发挥,由于各成员国金融制度、中央银行业务政策的不一致,对币值稳定的作用和通货膨胀的成因的看法不尽相同,经济发展区域性差异也要求货币政策操作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势必引起ESCB货币政策决策特别是执行上的分歧和抵触,从而导致稳定币值目标处于次要地位或客观上造成反通货膨胀不力的危险。而加强协调,求同存异,取决于ECB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管理艺术。

(二)各国宏观经济政策与ECB货币政策的配合协调度

就政策取向看,ECB将执行以币值稳定为目标从而是谨慎的独立货币政策。“增长与稳定条约”则明确规定,欧元区成员国应奉行财政预算平衡或略有盈余的稳健财政政策。但随着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其内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将显现,如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与欧盟执行的严格的货币、财政纪律、政策的矛盾,货币与财政合作不均衡的矛盾,经济发展差异与欧盟财力不足的矛盾,特别是在经济衰退等使各成员国经济离异增大的情况下,国家的利益与联盟的利益的矛盾可能激化,引发联盟内部的金融危机,甚至扩展至全球。就目前各国财政政策而言,德国、法国、意大利等首批加入欧元区的国家在压缩预算赤字方面尚且勉为其难,双紧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能否维持,则更难以预料。即便维持,各国也需付出经济增长的相当代价。这也正是欧盟试图只控制银行信用而对各成员国财政信用无力控制的机制缺陷所在。同时,在一个经济发展周期仍存在差异,没有财政转移机制,且劳动力等要素流动性较差的欧元区内维持固定汇率制仍存在困难,从而影响ECB的汇率政策和货币的内外稳定。

从非联盟国家对联盟的货币政策传导看,如果美国提高利率,大量资金流向美国,欧元流动性遇到困难。为对付美国,ECB相应提高利率,结果导致失业率上升,欧盟一些国家就会难以承受,进而调整其就业政策和财政政策,而其政策效果,极可能与ECB统一货币政策意图背道而驰。从这个意义上讲,ECB与美联储的合作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联盟统一货币政策效应的实现。

(三)各成员国微观经济主体行为预期的不确定性

宏观经济政策传导效应的发挥最终有赖于微观经济基础的运行和反馈。后者本身即包含了持续存在于生产和物价方面的不确定性。货币转换带来环境的变化,使这种不确定性尤显扑朔迷离,进而对整个货币政策传导过程施加影响。

如前所述,ECB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经由流动性得以实现,并通过商业银行信用创造功能货币乘数效应间接提供或在公开市场上与非银行部门直接交易提供流动性。货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银行系统提供的信贷交易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替代效应。但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并非仅由银行等金融部门决定,现金漏损率和货币结构等影响货币乘数的因素由社会公众决定。因其对货币需求的流动性偏好不同,银行货币创造环节可能因此受阻或中断,而在资本市场全球化的环境中,货币替代效应增强,也会使货币政策效力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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