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并购财务风险控制
一、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分类
现如今经济快速发展,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并购行为已经成为现在企业选用的一种普遍行为。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并购融资及资本结构变化引起的金融危机,甚至可能会导致破产。由于并购的股东回报波动性增加是一种金融风险的表达形式。根据不同的原因,在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中可以进一步分为制度性金融风险,所以会有风险和操作的风险。制度性财务风险是由于制度而引起的金融风险。制度的制定是否按照客观规律将会更大程度的影响风险。企业财务风险影响系统能够进一步细分为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2类。外部财务系统是指国家宏观或观点在企业内用以规定企业内部的财务行为和调节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财务关系,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制度;但是内部财务系统是当前企业内部管理系统中制订的用来规定企业本身的财务活动、解决企业内部行为、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的相关规定。固有风险就是企业固有的金融风险,它主要是在企业的财务治理自身应有的局限性和财务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的局限性2个方面。一方面,固有风险是一门经济学科、一种财务管理的手段,虽然财务治理本身还是不够成熟的,其中包括:一些重要的金融理论是建立在一些假设的基础上。此外,日益趋向复杂化的社会经济,将会最终不断的增加财务管理的对象。目前的财务理论在某些经济现象的规律上还不能完全把握其关键。从另外一方面看会计信息是财务管理的主要依据,但是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来源是完美无缺的,财务信息所依附的有些假设条件也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对财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能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对具体的财务处理方式做的不够准确,都有可能会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上的错误,这些错误都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财务上的风险,这类风险俗称操作性财务风险。即使操作性财务风险的产生仅仅来自某些个别的员工,但是还是有可能造成很大的财务危害,这种可能性是不能够忽视的。
二、对企业并购造成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企业并购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经济行为,不同的企业在实施企业并购时遇到的财务风险也是各不相同。通过对我国企业并购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行为进行分析,下面是企业并购财中形成风险主要的原因:
(一)信息的不完全性将会直接影响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价值坐出合理的估算
要在并购活动中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价值,能够让评估方和被评估方都能满意这个评估价值。如何能够保证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大量的关于被评估企业的信息资料。但是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企业并购双方常常不能完全掌握有关信息并且收集来的信息不够完全,同时能够真正了解被评估企业真实的信息是非常难的,因此在所获得的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得到的并购决定下是无法回避产生估价风险的。
(二)评估方法落后
就现如今,我国在企业并购行为中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采用的评估方法还是比较落后的。在正常的并购活动中,企业对被评估企业价值的估算的方法主要是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的。根据得到的企业财务报表账面的数据和企业相关的信息进行适当的评估调整通。但是财务报告自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纰漏,无法做到立即、有效、完整地反应企业所有的重要资料,而且财务报表还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报表数据信息伪造和不能完全反应企业的有关情况。单单依靠企业给出的财务报表极右可能造成企业并购时承受更大的风险。
(三)支付方法没有科性
是否选择了恰当的支付方法同样会影响到企业并购行为是成功还是失败,合并方首先要思虑到交易两方的企业结构为什么要选择并购该企业,在此基础上选择恰当的支付方法。现在,国内企业并购行为大多数使用的支付方法是:银行存款支付或者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债务。银行存款支付方法一般会使企业遇到资金运转苦难等流动性风险,但是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债务的方法可能会加大合并企业的偿还债务的风险。
(四)集资方面存在问题
企业并购选则的支付方法常常会和集资方面联系在一起。能否筹集到资金和能否及时付款都会影响着企业并购行为的成功或失败。但是因为国内企业并购行为发展的比较晚,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够稳定,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方面和并购的时候,尚存在筹集方法少、筹集对象短缺,没有更多的选择等困难,但是这些早就是阻碍国内企业并购发展的首要问题了。
三、矿业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一)矿业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一方不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时的风险
我国行政法规规定,矿业权转让合同经批准后生效。也就是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是矿业权转让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在合同一方(实践中多为转让方)出于某种目的而故意不履行报批义务,使合同无法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而生效的情况下,该合同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守约的一方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争议。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也可谓见仁见智。这是目前矿业权转让交易中最突出、最典型、最普遍的风险之一。
(二)以股权转让方式间接获得矿业权的司法风险
如前所述,实践中,不少当事人选择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间接获得矿业权。这种交易方式目前也面临着一定的司法风险。因此,一般情况下,矿业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矿业公司转让矿业权的行为。而且,所转让股权的数量不应成为判断是否属于变相转让矿业权的标准或依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将股权转让视为矿业权的转让。矿业公司的股东在向他人转让股权时,双方可能作出某些约定,如股权转让的范围仅涉及特定的矿业权资产,除此以外的矿业公司的资产、负债均由股权转让人享有和承担。此时,这种股权转让应当被认为名实不符,即股权转让双方其实是以股权转让之名,行矿业权转让之实。股权转让双方采取此种交易方式,主要是为了规避矿业权转让过程中的审批手续
(三)整合风险
随着矿产资源整合的不断深入,整合对矿业权交易所产生的影响也日益增大。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12月31日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探矿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的相关要求。据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能以不符合整合要求为由,不予办理探矿权的延续。在探矿权交易完成后,如果发生这种情形,受让人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在矿业权交易中,查明矿业权是否存在因整合原因而无法得到延续的情形极为重要。
四、总结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使用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但经营收支可以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文是根据规定的研究,保证尽可能少的变化,尽可能的规定和其他有关业务的会计要求。固定资产折旧,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核算,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成本会计,公司单位净资产和收益情况,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单位作出的评价或预测。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一、前言
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近年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企业内部结构不断调整,再加上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这一切因素都给国有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的风险,国有企业由于经营风险而遭受严重损失的例子并不鲜见,例如石油投资海外石油衍生品业务造成12亿的巨亏,中铝公司投资亏损80亿美元,中司投资摩根斯坦利和黑石集团,也造成60亿美元的亏损,这些数字触目惊心,充分暴露出国有企业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样,纵观国外,美国安然公司、法国兴业银行等跨国企业都因为内部控制失效导致重大损失,甚至企业破产倒闭。因此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事实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息息相关,风险管理是企业针对潜在的风险所采取的所有控制手段的总称,内部控制是对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无论风险管理还是内部控制都与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密切相关,二者的性质和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保证企业经营中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可靠,经营行为合法有效,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的影响,国有企业内部往往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权利受到抑制,甚至形同虚设,监事会的成员也大多是企业内部人员,且与企业存在紧密的利益关系,缺乏独立性和公平性,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董事长和经理同时兼任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企业的决策权、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部分素质不高的国企掌权者,会利用控制权威自己谋私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内部人控制”的问题难以解决。
(二)风险控制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的政策庇佑之下,企业的经营行为由国家财政担保,甚至一些垄断性国企依靠垄断力量,排斥了民营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进入,在市场中一家独大。因此国有企业普遍缺乏风险意识,也没有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企业内部也没有设置风险管理机构,没有对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在风险发生时,没有风险处置预案,不知道如何积极应对风险。随着国企改制的不断进行以及竞争环境的日益激烈,国企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很多国企走出国门参与到世界市场的竞争中,由于缺乏风险控制意识和制度,结果带来严重的亏损。
(三)信息沟通不畅。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是内部控制所不可或缺的,良好信息沟通机制可以提供企业经营中详细、全面的信息,有利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交流,制定出符合企业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企业内部摒弃了传统的手工处理信息阶段,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账务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一些国有企业内部,由于缺乏合理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企业在信息系统建设的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不足,企业内部沟通不畅,导致内部控制的失败。例如在中航油原领导陈久霖案例中,企业内部严重缺乏沟通机制,董事会对陈久霖炒作期货的行为毫不知情,最后酿成苦果。
(四)内部审计职能弱化。国有企业内部大多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由于对内部控制理解不到位,内部审计在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工作设置上存在着种种问题,监督流于形式,不能有效保障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有些企业内部审计部分隶属于财务部门,缺乏独立性;有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从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比较欠缺,不能满足内部审计的需要;有的企业内部审计职责弱化,仅仅负责会计账面审查的简单的工作,在内部稽查等工作上鲜有成效。
三、完善国有企业风险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在组织机构设计方面要弱化大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杜绝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交叉任职董事会要下设决策与监管支持机构,要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内部控制手册以及公司章程上,要明确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任职资格和法律责任。二是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国有企业应聘请技术、法律、财务、审计、管理等外部专家担任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考核机制与独立董事问责机制,使独立董事真正独立于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二)增强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风险管理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国有企业风险管理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国有企业应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的知识与技能,能够准确识别企业的风险因子,确定企业的风险容量,评估风险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对已发生风险的应对能力,以及有可能的获得的收益。国有企业在执行风险内部控制政策时,应当建立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综合运用企业财务、人力、信息系统等资源,充分运用各种定量、定性技术分析方法,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监控,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事项发生时导致企业的损失。
(三)营造风险内控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的导向和约束功能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正如一句老话所言“良好的道德成就优秀的企业”。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由人参与的过程,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减少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成本,使员工自觉自愿的遵守内部控制政策,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管理控制作用。因此,国有企业应当通过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而担忧,为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有意识的防范,营造企业风险内控的文化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其能够主动提供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管理风险、有责任向上报告风险
(四)实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首先,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赋予相应的权力,使其能有效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起到监督评价的作用;其次,应当扩展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将审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内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参与重大投资决策和工程项目追踪审计,还可以开展内部控制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内部控制关键点,找出薄弱环节,评价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最后,加强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需要内部审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健全经营风险内部控制体系。
总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来,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因此构建一个规范有效、稳定运行的经营风险控制内部机制是国有企业亟需关注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风险控制
一、引言
内部审计即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进行调查,通过对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来衡量是否存在管理缺陷或漏洞,企业经营管理是否存在舞弊等行为,并且发现其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中流砥柱。所以,我们应该关注如何更好地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落实,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1.内部因素。首先,想要实现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就必须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是当前国有企业在这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内部审计部门既要对上级审计部门直接负责,又在人事关系上受到国有企业的制约,基于双重领导的作用下,势必会降低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独立性。其次,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是推动传统内部审计向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转变的外在动力,而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多来自审计或财务、会计专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结构单一,无法满足风险管理、企业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需求。然后,从审计模式上来讲,因为受到计划经济和行业保护的影响,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较慢,其内部审计模式较为落后,内部审计工作仍然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这与目标导向型审计模式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最后,国有企业错综复杂的内部组织架构和人际关系也是制约内部审计效果的重要因素,由于被审计单位往往对“检查式”的内部审计怀有敌意,因而在审计过程中难免会对审计人员有所保留。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单位人际关系处理不当,也会增加内部审计的风险,阻碍内部审计价值的实现。2.外部因素。首先,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相对缓慢与滞后,因此它不像国家、社会审计那样有完备、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指导,因此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然后,随着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内部审计方法和技术已经不能满足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以及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最后,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使内部审计不再局限于传统单一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而逐渐偏向于管理领域,审计对象由以往的财务责任延伸到经营、管理责任,审计范围从会计记录拓展到企业的各类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内部审计对象的逐渐复杂化和审计范围的多样化也使得内部审计风险增加。
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上看,内部审计是国有企业实现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的必要手段。其可以通过对国有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评价和检查,实现有效地咨询、监控、信息鉴证以及风险预警等活动,这样可以为国有企业管理者提供重要的管控依据,并且也能更好地对于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和解决,是完善和促进企业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所以,国有企业管理者应该提升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对内部审计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地处理和管控。2.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独立性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受管理层影响较大的情况,应该给予有效地处理和应对,确保审计意见的真实有效,这也是强化风险控制的重要思路和对策。比如,国有企业内部对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化调整,从人事关系、薪酬发放、职务晋升等方面保障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减少审计部门同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关联。3.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应该把审计流程和审计意见公开化、透明化,以监督来促进内部审计行为的规范化发展。从国有企业角度来看,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提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岗位职责,更好地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和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4.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需求,企业管理者应该结合项目责任制的思想理念,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权限和职责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在出现内部审计工作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有效追责。在当前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也应该积极引入相应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制度,提升审计风险意识。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相关职能机构应该从质量评估的角度,给予有效地监督控制,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约束能力,并且必要时也可以建立评估小组或配合外部评估机构,更好地规避和控制各类内部审计风险,规范内部审计行为。5.加强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人才是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在当前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应该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在岗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比如可以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活动,让在岗审计人员可以更好认知新审计制度和职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实现对当前审计工作重点内容的把握。在培训工作开展中,也要注重对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落实,让在岗审计人员可以积极转变自身的工作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审计工作,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面对日趋复杂的风险因素,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从人才的角度入手,提升审计队伍的战斗力。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是确保国有企业内部业务活动规范和高效开展的关键。而在内部审计中开展风险控制,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朱小芳,周大伟,杨丹.基于内部控制理论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研究[J].财会通讯,2012(06):137-138.
[2]刘慧娟.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探讨——基于内部控制理论视角[J].北方经贸,2014,(12):207-208.
[论文摘要薪酬管理存在各种风险,其中又以法律风险较为突出。尤其近年来非国有企业因薪酬管理引发的劳动刘纷频发,给企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非国有企业有必要增强法律意识,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措施,对薪酬管理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以取得企业更为长足的发展。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极端重要的一环,企业薪酬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薪酬管理一般要同时达到公平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三大目标,缺一不可。但大量事实表明,在薪酬管理的实践中,许多企业达不到这三大目标,因此,存在着不少风险。其中,法律风险近年备受关注。许多企业在薪酬管理中过多地关注本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忽视或违背了合法性原则。这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更重要的是触犯国家的有关法规,引起一些法律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必要性
(一)薪酬管理法律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薪酬不仅跟企业息息相关,且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都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薪酬的合理分配支付与否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稳定、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定。在我国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中,有关薪酬的规定是核心内容。劳动法规范薪酬关系的主要宗旨是建立公平决定机制、制定最低标准和非歧视待遇原则、保障支付,以此来保护劳动者合法收人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确定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劳动关系的和谐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国家和政府必然逐渐加大有关劳动关系的立法和执法的力度。加人WTO以后,经济的全球一体化,WTO条款的严格约束,国家的有关法规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使得原本显得有点宽松的劳动法律制度会越来越体现出其严肃性,国家也会不断地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理力度。因此,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如果触犯法规,将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据新快报,最近,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李守镇就麦当劳、肯德基涉嫌违反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事件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和《工人日报》等中央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必要时为工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坚决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并要求违规企业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行为,也要依照当地的法律和法规,合理地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并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特殊企业,任何企业不论大小、强弱、不同的所有制,都不允许制定超越法律法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二)从非国有企业本身的角度来考虑
1.给企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一般说来,只要是企业薪酬管理触犯法规,劳动者一旦起诉,企业通常会败诉。企业败诉,不仅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赔偿仲裁费用,还要支付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和时间成本等,其费用总和可能会远大于所谓的“节约成本”。比如,2004年,深圳美芝海燕电子厂员工因不满企业压低工资和不兑现加班费引发了群体冲突。后经深圳市过去监察部门深人调查后,发现这个企业存在压低工资,超时加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六大侵害员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经反复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惩,开出了当时全国劳动监察部门数额最大的一张罚款单196万元。
2.使企业的社会形象受损,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一个企业,如果产生由薪酬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引起社会影响很大的违法事件的话,企业的败诉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都会形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使企业的形象严重受损,给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形成很大的障碍。
(三)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的提升使得非国有企业劳动纠纷越来越频繁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知识的普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企业如果在薪酬管理中触犯了国家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劳动者会举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几年全国各主要工业城市劳动纠纷的发生量每年都在翻番。据报道,上海市总工会发现,在该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经济性矛盾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其中,涉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争议比例基本不变,在近年且有下降趋势;另外涉及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的争议在增加。这表明一方面显示侵害工人权益的事件呈现高发态势;另一方面说明工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增强。
二、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分析
在分析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措施之前,有必要简单分析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对症下药”。其主要根源有:非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漠视法规;企业主和管理者素质不高,薪酬的有关国家法规没能透彻的理解,特别是国家有关的法规不断地在修订变化的情况下,跟不上制度发展的脚步,用旧思维处理新问题;企业主或者管理者有侥幸心理,或者钻所谓法律的“空子”,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达到节省成本的目的;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后,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去处理纠纷和事件,使得事件进一步恶化,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导致企业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一)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责任是非国有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世界上著名的大公司都开始认识到这一点,而且他们有相当高的共识和行动上的一致性。许多公司已经将强调社会责任列人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企业界正在通过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来化解与社会的紧张关系,从而改善公司存在或经营的社会环境,以便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随着员工自身维权意识的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诉求,正在形成一种国际趋势。在国内,外资企业尚且如此,那么,作为民营企业,更应该有这么一种社会责任感,更应该遵守和维护国家的劳动法规。也只有有了这种意识,非国有企业才能从根本上去消除薪酬管理法律风险存在和出现的可能性。2.增强法律意识,有严格按法律规章办事的意识
包括企业老总在内的一切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人员,都必须有那种法律意识。其实,一个企业如果严格遵守法纪,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并且有极具竞争力的薪酬的话,那么,这个企业的员工就会更有安全感和积极性,企业应付地有更良好的社会形象,就会获得社会以及政府的更广泛的支持,企业就会得到更长足的发展。有法律意识,是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第一步。
3.了解相关的劳动薪酬法规,熟知薪酬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
(1)
薪酬决定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何建立和履行一揽子薪酬训划是企业内部的自主行为。我国推行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确定工资水平的机制,当事人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建立公平的薪酬形成机制是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薪酬的决定机制方面,非国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薪酬协商谈判制度的推行比较困难,存在比较普遍的雇主单方决策问题。这是严重违反有关劳动法规的。
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上,往往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为了找到必要的工作,不惜降低薪酬条件和要求,而有些企业也趁机利用这些更为低廉的劳动力。其实,这种做法是相当危险的。根据上述的法规,它会使企业承受很大的法律风险。在薪酬决定的过程中,法定保险福利也是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慎重决定的事情。有许多非国有企业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无视国家法律,没有给员工缴纳应有的社会保险金。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法定保险费用缴纳清理力度的加强,这样的行为往往存在很大的风险。
(2)薪酬给付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①制定歧视性薪酬政策。法律规定:不同职业、产业、种族、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的员工应同工同酬。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注意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②扣除、拖欠工资。任何用人单位不能足额支付规定的工资,或借故不全部支付工资的克扣行为都是违法的,都是侵权行为;
③员工加班加点不支付或不按法定数额支付薪酬,第二种情况可能更为普遍;
④无法定假日支付。许多非国有企业规定员工上一天班就给一天工资,无论什么原因,没上班就不给工资;
⑤没有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为了节约成本,很长时间甚至几年不给员工加工资。
4,薪酬管理者严格按照法律行事,制定符合法规的薪酬政策
非国有企业薪酬的法律风险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应设置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跟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做到防患于未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方面要熟知现有的有关薪酬管理的法规,包括国家和企业所在地区的各种法规;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法规的变动,制定出既有激励效应又合理合法的薪酬政策,不要心存侥幸,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事。
(二)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法律风险的事后控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使得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机遇和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挑战和风险,而这些风险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财务风险。本文就当前我国国有贸易型企业中存在的财务风险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和讨论,并就如何控制和预防财务风险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措施,从而促进和推动企业更好的建设发展。
关键词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措施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以及全球一体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国有贸易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各种各样的企业风险,而这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就是财务风险。本文就当前我国国有贸易型企业中存在的财务风险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和讨论,并就如何控制和预防财务风险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措施,从而促进和推动企业更好的建设发展。
一、国有贸易型企业主要存在的财务风险
所谓财务风险,就是指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企业的财务工作由于其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突发因素的影响,导致在一段时间内企业财务的预期收益同实际收益之间出现偏差,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
1、存货风险
存货风险是国有贸易企业财务风险中的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货安全的风险。目前,大部分国有贸易型企业在各地分公司的存货仓库管理中采用的是异地第三方租赁的方式,即仓库的出租方对监管负有相应的责任,并按照签订合约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提货。货物出库时必须要具备完备、规范的相关凭证。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无凭证”出库的问题,从而使得存货安全出现风险。
2)存货预算的风险。所谓存货预算的风险,主要指的是企业按照实际预算的需求进行存货,在工作过程中因其储备的存货超出了企业自身所具备的销贸能力,或者大于当前的市场需求量,从而导致预算的超出,造成存货预算出现风险。
3)客户库存补差的风险。当渠道客户收到供应货物之后,其销售方因其销售政策的改变或者同一规格的商品销售价格出现变动,进而使得货物的价格更改时,客户对尚未出售的该类产品的库存进行价格上的调整,对其差价进行补贴,从而导致风险的出现。
4)存货跌价的风险。所谓存货跌价的风险,主要指的是国有贸易型企业由于市场的变化以及存货的积压,而导致存货在未来变现时其净值有可能低于企业的预期值,严重的甚至会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从而导致企业出现经济上的损失。
2、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是国有贸易型企业的财务风险当中的又一重要风险之一,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回笼的风险。由于国有贸易型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具有背景复杂、地域分布广的特点,再加上经济业务特别是跨国贸易业务的支票、现金以及银行汇票等的结算量较大,导致在开展业务时出现大量的资金回笼风险。
2)票据兑现的风险。在国有贸易型企业的客户回款当中,存在少量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巨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商业承兑汇票的填写要素不完整、付款的期限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都会导致票据的兑现出现风险。
3)抵押与担保提货的风险。在有些国有贸易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部分客户有时会因为临时的资金紧张状况而采取抵押、担保的形式以赊销提货,这时,国有贸易型企业就会面临着担保人或客户履行抵押或担保的执行难、抵押或者担保到期、不履行抵押与担保的责任等等风险。
4)客户信用的风险。所谓客户信用的风险,主要指的是客户的背景及资信调查,当客户的信息出现不完整、失真等问题,或者客户对合同上约定的条款不予执行,这时国有贸易型企业就会面临引起造成的纠纷而引起的支付货款的相应风险。
二、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今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国有贸易型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风险的控制水平和效果,从而更好的推动国有贸易型企业的发展。
1、加强建设财务风险的防控制度
国有贸易型企业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相关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财务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工作时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核算控制和监督作用,从而使企业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降低因财务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使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还要推行经济运行的安全问责制度,通过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责任感,从而使员工更好的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加强财务风险的预警文化建设
国有贸易型企业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文化建设这一软支撑,使其在财务风险的控制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其辅助、支撑、补充的作用,在企业中形成认同一致的风险价值观、风险理念以及风险防范的行为准则,从而为实现企业做大做强的经营目标打下坚实、充分的基础。在风险预警文化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将风险预警理念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使企业内部的各个层次都能形成统一的风险预警氛围,增强企业员工在财务风险防范上的意识,并树立正确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的控制管理观念,从而使企业中的全体员工对财务风险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并且能够自觉自发的进行防范,从而促进国有贸易型企业构建起一个高效、系统、全面、规范的风险预警机制。
3、扩大融资的渠道
目前,我国的有些国有贸易型企业因为资金周转流动不及时,或者负债数额较大,造成许多的项目和业务无法正常的进行,进而对企业的行业声誉和信誉都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因此,国有贸易型企业要通过扩大企业融资的途径缓解资金的紧张状况,并根据企业实际的经营发展需要对企业进行融资,从而减少因过度负债引发负债风险而导致企业经济的损失。
4、加强对抵押、担保的管理控制
国有贸易型企业因其具有组织结构复杂以及产权链长等特点,造成其有很多可用的担保和借款的主体,从而使得企业的可控金融资源呈现迅速倍增的状态,而企业的不断壮大发展也使得其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的膨胀,最终导致国有贸易型企业不断扩大内部的银行信贷规模,从而造成其抵押、担保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最终的结果就有可能使国有贸易型企业的担保问题陷入恶性循环的状态。因此,必须要加强国有贸易型企业对抵押、担保工作的管理和控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全面的、完善的、程序化的抵押与担保制度,使国有贸易型企业的抵押担保工作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而使企业的抵押担保工作不断向着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减少因其带来的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结语:总而言之,在当前全球一体化的社会经济新形势下,国有贸易型企业要想提高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就必须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采用多种不同的控制方法和手段对其财务风险进行预测、防范和控制,从而不断的增强国有贸易型企业在应对财务风险时的预见能力、防范能力以及处理能力,从而使国有贸易型企业在经济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进而不断促进和推动我国国有贸易型企业的高速、平稳、和谐、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三凤.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研究.会计之友.2012(08).
[2]朱亚燕.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7).
[3]魏晶晶.对外贸易中的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解决之道.2012(05).
一、目前国有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资金风险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大笔投资的粗放行为和用钱的随意性。形成原因一是长期以来国企资金充足,领导和财会人员没有缺钱的经历,形成的思维定势一时难以扭转;二是大笔投资的效果没有追责机制,多是以“交学费”了结;三是国企领导轮岗频繁,在任领导存有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现象;四是国家资产毕竟不是自己的腰包。由于领导和财会人员缺乏资金风险意识,企业不可避免出现资金流失或无效益风险。
2.企业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多笔资金使用唯长官意志。
国企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资金使用讲究“一支笔”,能不能用钱取决于“一把手”的判断和意志,虽然大规模投资有职代会表决通过制度,但多笔大、中额资金使用由一人一脑决策难免造成失误,足以造成资金使用风险。如果出现私欲作祟,国有资产(资金)流失将无法控制,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3.项目投资存在科学论证不足和多头分散现象,形成投资风险。
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国企项目投资失误或低效率要比私企、外企高出1.2倍。原因之一就是改革初期的项目投资缺乏严密科学的论证,项目投资多出于国家有关部委的指令或企业领导的政绩需要。随着发展,项目投资有了论证,但仍达不到严密科学。二是多头分散投资,造成投资效益差,失误率增加,特别是集团公司企业,下属子公司多为法人单位,有权使用资金进行投资,由此形成多头分散投资,使资金使用出现低效率风险。
4.企业缺乏资金风险预警机制,资金风险得不到有效的预警和纠正。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原本没有资金风险预警机构和制度,随着企业管理的改革完善,少数企业建立了资金预警机制,并取得了成效,但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使企业资金风险少了一道防线。
二、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
1.提高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资金风险意识,增强维护国有资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扭转国企领导资金管理理念。随着市场经济完善,国企资金使用也进入有偿时代,那种国企不愁钱、没有就贷款的时代已经过去。所以企业领导要树立珍惜资金、高效使用资金的理念。谨慎使用资金,严防资金风险,为企业负责,为国家把关。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投资效益追责机制。从领导决策到会计审核,落实层层责任制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以此增强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资金使用、把关审核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的发生。
2.完善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从授权审批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等方面入手。
在资金使用方面,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资金分级审批标准和权限,发挥财务人员的审核监督职能,依照合同协议审核每笔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帮助“一把手”把好资金使用关,减少领导用钱失误。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企业要制定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并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用制度遏制人为资金使用失误和错误,减少资金风险。
3.实施资金集中管理。资金管理的目标应是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率性、收益性。
实施适度的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上述作用。如建立结算中心制度或成立资金调度中心,统筹管理企业的各项资金,使各部门、各下级单位的资金往来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的控制之下,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账外循环的问题,保证资金管理的集中统一。成立企业投资公司,统一项目投资和对外投资,集中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投资收益率,解决多头分散投资低效率问题。
4.加强项目投资科学论证,提高项目建设成功率,增加投资回报率,减少投资风险。
项目投资论证要形成制度,制定严密的运行程序,聘请国内外专家参与论证、评估。组织专业人员考察国内外相同项目现状和效益。召开职代会,通过职工代表广泛听取企业职工意见。通过层层论证把关,确保项目建设成功,减少或杜绝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5.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