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监管制度;信息纰漏制度;市场自律管理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130-02
证券市场是个高风险市场,也是一个涉及众多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特殊市场,证券发行是开展证券活动的源头,规范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市场有序、合理、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活跃飞速发展。
一、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管理的现状
《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第7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而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业市场的主管部门。可见,我国目前实行政府集中管理模式的监管模式。
第一,虽然集中型监管模式的监管机构脱离于证券市场的当事人之外,避免了冲突,能够兼顾证券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可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和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使政府管理具有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但是该模式使市场的独立运行缺乏足够的保证,同时使监管活动与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监管机构难以对市场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自律性组织缺乏发挥其独特功能与作用的空间和环境,使自律监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无法做到相互协调与配合。
第二,我国股票发行的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证券法》确立的核准制度只是针对股票的发行,对公司债券却保留了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制,形成了核准制与审批制并行的制度结构。这种造成审核机构分立,导致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使用不同的程序,股票发行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公司债券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申请审批。然而,这种二元结构却欠缺合理性:因为通常投资公司债券的安全性要比投资股票的安全性大。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二元结构,需要用两套内容职责基本相同的机构、内容相差不大的监管体系管理证券发行市场,这不仅加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者的管理者对证券市场监管费用的负担,同时也加重了证券发行人的发行成本及相关人员的费用负担,成倍地增加了发行人的信息公开成本。此外,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的核准权或审批权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行使。这里所说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是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可见,目前我国在证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由证监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共同行使监督权。证券的二级市场,统一由证监会负责监督。这种做法割裂了证券市场监管的统一性。
第三,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证券的条件有: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法律条件;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经济条件,还有兜底条款即国家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但是《证券法》并没有规定怎样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虽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可以判断一般的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的产业政策,但对有些边缘产业的发展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就很难判断,这给发行人、投资人以及执法部门留下法律的空白,不利于法制的统一。而且持续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这一经济条件是需要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的,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认识上的不足,披露信息的内容过于程式化,缺乏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应具备的行为习惯,对披露制度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备性标准模糊不清,没有良好的实施机制以及缺乏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四,我国《证券法》证券发行的方式有多种,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发行方式。按照证券承销机构是否承销发行为标准,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分为公开发行和间接发行。根据过节通行的做法,证券发行实践中存在“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所谓“私募发行”是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许多国家规定向五十人以上募集基金的,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视为“公募”。我国证券法对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的发行未做明确界定,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私募”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事实上,我国股份公司私募发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例如B股大部分是私募发行,“大众交通”向“大众科创”定向增发A股也属私募发行。但目前监管部门对私募发行仍按特例操作,其应按何种程度报经批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如何控制风险等问题均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
第五,在证券发行的程序中,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证券必须经过制作发行方案、申报、受理、审核四个程序。其中制作发行方案中,必须有券商的推荐函、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描述公司所有问题而做出的律师建议书。因此,在证券市场中,中介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判断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经济效益与发展前景的最重要依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是判断上市公司设立及运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然而,凡是存在利益的地方,就存在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利益。因此,有些将股票发行市场作为获取资金的唯一动机,为获得在证券市场上公平发行股票的资格,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打通社会关系,骗取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材料或馈赠公司股票的方式行贿使验资机构违背事实甚至帮助其编造事实出具虚假报告。
二、针对我国目前发行市场的监管问题采取的措施
以上从证券监管模式、证券发行的主体、条件、方式、程序等方面论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监管的不力,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证券行业监管为主,国家证券管理机构监管为辅。经济法是在市场失灵和国家干预失效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李昌麒教授认为:市场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国家就不应去干预;市场通过自身内部组织可以克服的,国家也不应该去干预。只有那些市场通过自身的运作规律和相互作用无法克服的,国家才应该干预。而证券法作为经济法部门的一个下位法,在实行证券监管过程中,我认为应采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证券业自律组织调整证券业市场的监管,在证券业自律组织无法实现或出现自身无法克服的证券问题时,再依靠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管理。虽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是政府为了消除当时证券交易所遍地开花的分散状态,实现集中交易的制度安排,是从分散的柜台交易到集中的交易所交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在这种自律精神的严重缺失的制度下,我们恢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加强证券业自律管理,证券发行市场才会有序合理稳健运行。因此,在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时,应先符合本行业规定的各种条件,然后国家证监会进行必要的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允许其发行证券。这有利于既保护证监会作为中央政府的直属机构的权威性,又保护证券发行的效率性和专业性。
2.界定产业政策范围,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证券发行市场的条件。首先,证券业协会应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现实经济情况,对国家的产业政策适时地作出明确的界定。比如可以借鉴经济学社会学各界对产业政策进行界定:它是相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由各个生产条件,生产要素包括资源、劳动力)确定一个有利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式。我国的产业政策有:优先发展传统产业(包括加工业、采掘业、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路、桥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值如烟草业、发电厂、化工厂等,社会保障性如保障性房地产市场进行的扶持等等。
然后,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在于为融资提供一个直接的渠道,而影响这一功能正常发挥的关键因素首先是市场价格是否能根据有关信息而自由变动,其次是证券的相关信息是否能充分披露和均匀分布,而信息披露制度是这两个因素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价值有点扭曲。信息披露只要把影响市场价格的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给予披露即可。但我国的投资者很不成熟,由政府先判断哪一企业是“好”的企业,再由投资者去投资,这不利于投资者对其投资风险的承担,不利于证券发行主体信息披露的意识以及不能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不利于证券发行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因此,应细化承担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以及根据社会经济情况适时进行经济政策的调整,同时增强证券发行主体信息披露意识,实行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相接合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
3.明确规定私募发行证券方式,同时强化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虽然我国很多证券业中介机构实行严格审批制有利于规范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但它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介行业的做大做强。因为行业准入容易造成一个垄断利益阶层,人为的垄断使得同行业间的竞争变得相对宽松,从业者就缺乏较强的动力去提高业务水平,缺乏开拓新业务的类型,缺乏寻找如何发展壮大增强竞争力的方式,容易形成规模小、业务领域有限、业务水平低、服务意识差的局面。所以应强化中介机构的自律,取消行业准入制度,保障中介机构自由充分竞争,实现公平竞争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的行业内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保障证券业中介机构自身的权责统一。
三、结语
经过对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简短的分析,我们不得不认识到注重以证券业自律监管为主,以证券国家监管为辅的经济法律依据和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同时从证券法对证券发行的主体、条件、方式及程序方面规定的不确定性造成监管的不力出发,得出我们必须完善立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家监管的可操作性,在确保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证券发行市场的权威性的同时加强证券业自律管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刘春竹.证券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2.
[2]李松霖.证券发行监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5.
证监会指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针对中小微型企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利率上限问题,监管层或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同期贷款利率三倍以内的利率区间定价。业内人士表示,债券融资对于企业的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方面会有一定要求,而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等特点会制约债券融资。另外,从申报到获得资金的周期,也是中小企业需要考虑的。此前,一些有实力的中小企业进行的债券融资,更像是准备上市之前面对投资者的一次路演。
新版GMP倡导医药行业产能理性扩张
近期,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纷纷出台措施,引导药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新版药品GMP。新版GMP特别强调,要引导制药企业注意量力而行,避免过于关注硬件投资、盲目扩大产能的情况。特别是对一些产能严重过剩的品种和生产线,企业应根据市场整体情况和本企业现状作出科学分析判断,主动淘汰落后的过剩产能。
据介绍,截至2011年底,通过新版GMP的企业只有154家。通过这一轮认证,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环境必将更好,行业的集中度将会更高,也将产生更多规模上百亿元乃至上千亿元的大型医药企业。
山东省加强监管酒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
山东省日前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洋酒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将废旧玻璃瓶、瓶盖、外包装等毁型以后,方可销售给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时必须查验收购方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留存复印件,并详细记录销售品种、数量等信息。通知表示,售假洋酒违法犯罪活动仍未绝迹,销售渠道从店铺向网络贩卖转移,造假产业具有链条化倾向,整治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假洋酒源头,山东省要求各市有关部门要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全面清理取缔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印刷单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邮寄假冒酒类产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
康师傅“联姻”百事获批
近日,国内食品饮料行业巨头康师傅和百事可乐结成战略联盟的方案获得国家商务部的批准,这意味着“康百联盟”的软饮料市场份额将超过可口可乐,位居国内第一。
其交易细节包括:康师傅获得百事在华装瓶厂资产;百事获得康师傅饮品控股5%股权;百事在2015年10月31日前,可行使期权将持股权增至20%;康师傅获得百事产品在华生产分销权。此举之后,康师傅在茶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及低浓度果汁领域的优势地位都已经非常显著,软饮料行业“老大”地位逐渐凸显。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康师傅茶饮品的市场份额约为54%,瓶装水约为25%,低浓度果汁约为21%。
可口可乐重庆扩产
康师傅与百事联姻获批不久,可口可乐(重庆)饮料有限公司也宣布其在重庆的扩能项目将于今年6月实现投产。据介绍,可口可乐(重庆)饮料有限公司将新增一条瓶装水生产线和一条含汽饮料生产线。本项目完成后,将新增可口可乐瓶装水产能16万吨/年、含汽饮料20万吨/年,今年将达到年产36万吨饮料的生产能力,新增产值7.1亿元/年。业内人士分析,这标志着可口可乐正加快在中国地区的投资进程。
2017年全球PET包装市场需求将达1910万吨/年
据市场研究公司Pira国际公司近日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2~2017年,全球PET包装市场需求将以年均逾5%的速度快速增长,到2017年,全球PET包装市场需求将达到1910万吨/年。西欧和北美PET包装市场的份额将下降,而亚太地区和其他新兴经济体的市场份额将快速增长。报告同时指出,2007~2012年,亚太地区PET包装市场份额已经超过了北美和西欧。2012年,亚太地区将占到全球PET包装消费量的30%,北美将占约24%,而西欧将占近20%。
美FDA拒绝禁用双酚A
早已被中国卫生部门“封杀”的、制造婴幼儿奶瓶的有害原料双酚A,或将在美国“起死回生”。
3月30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缺乏有力科学证据为由,拒绝了环保组织自然资源委员会提出的“在食品和饮料包装中禁用双酚A”的请愿。FDA重申:“一些研究提出了双酚A是否与一系列健康影响有关的质疑,但这些研究也存在严重问题,研究结论并不适用于人类,因为人类消化、清除双酚A的速度比实验鼠等动物快得多。”美国政府2010年初曾表示,将提供3000万美元资助开展动物和人体实验,在18个月至两年内就双酚A对儿童健康的潜在影响进行更广泛的研究。
2013年全球医药包装市场规模将达623亿美元
FreedoniaGroup近日发表行业报告—《全球医药包装》。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医药包装市场规模将达623亿美元。美国以28%的市场份额继续领先;中国增长势头强劲,预计年增长率为11.5%。
FreedoniaGroup指出,由于面临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压力,医药包装企业如果想要获得合理的利润,应该提升包装设备水平,以适应高效率和小批量生产。可行的话,医药包装商还可以取消使用不必要的二级包装。
根据FreedoniaGroup提供的数据,全球大约有2000家公司生产医药包装产品。以2008年的收入来衡量,8家跨国公司供应了全球将近四分之一的医药包装产品,它们分别是Rexam,MeadWestvaco,Gerresheimer,BectonDickinson,Amcor,Catalent,West和Alcan。对于希望保持或者提高其市场占有率的公司来说,他们必须适应未来医药包装市场的发展趋势。今后几年里,医药包装市场最大的增长机会将在以下领域:安全性增强的标签和包装配件;用于临床试验和审批后使用的单位剂量吸塑包装盒;安全性提高并且携带可回收针的预充式注射器;单位剂量用药预充式吸入器;用于液体和膏状药品的用药盖塞等。
英国包装材料回收率2022年将提高到80%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中国目前市场经济至关重要的一环。截至2011年年末,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占全国GDP的60%,创造工业增长值占65%,实现80%的城镇就业,贡献了50%的税收。但是,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它们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融资困难,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仅获得了不到20%的贷款资源,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壮大、发展。产生这样的困难,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企业自身原因: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不够好,资信等级低或者根本就没有资信等级,又无可担保、抵押的资产,不易从外界获得资金。中小企业大多是个体户、私营企业发展而来,规模不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资产又集中于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在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为主流的抵押贷款环境下,难以获得充分的资金发展壮大。
第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原因:中国现行银行体系中,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很多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感叹,商业企业对它们有双重歧视――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国有商业银行将大量的资金放贷给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长期合作的优质企业,而不愿借贷给规模小、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同时,银行贷款流程复杂,审批时间长,难以满足部分中小企业“要得急,额度小”的需求,二者资金对接困难。
第三,信息不对称,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首先,中小企业财务体系不健全,财务报表不公开,又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信度不能达到银行信贷的要求。其次,有些中小企业为达到融资目的,不择手段,提供虚假报表,或者从银行取得资金后擅自改变用途、逾期不归还,产生了道德风险,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整体感观,采取小心谨慎的态度,不愿大额放贷。加之企业规模小,缺乏与银行的长期合作,银行不了解也不愿花大力气去了解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最终导致信息不对称,使银行做出逆向选择,将资金借贷给不是那么紧迫的国企,而中小企业只能面临资金“干涸”。
二、浙江杭州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浙江省是中小企业大省。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浙江省各类中小微企业总数已经达到330多万家,占全部企业的99.8%;吸纳就业人员1800多万人,占全部企业的85%以上。在2012年10月的《中国中小企业景气指数研究报告2012》,浙江中小企业景气状况在全国排名第二。其中,2012年中国主要城市中小企业景气指数显示,除直辖市之外,杭州紧随苏州,位列第二。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是浙江省的特色,也是浙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浙商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众所周知,2011年4月温州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纷纷跑路。其实,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在温州,整个浙江中小企业都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而在这一年中,浙江中小企业是如何承受重压,坚持走过来的?它们又是如何融资的?我将在下文从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担保创新和融资平台创新三个角度来阐述。
三、浙江杭州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
第一,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启民间资本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我国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不受发行者净资产规模限制,且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是今年开辟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新路径,目前试点工作范围只限于北京、上海、浙江等11个省区。自2012年6月1日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启动以来,浙江省共有13家企业通过交易所备案,杭州4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局良好。
私募债权的优点非常明显。首先,私募债权,有利于合理利用民间资金,将存款储蓄转变为资本投资。浙江有超过1万亿的民间资金,过去缺乏一个合法化、阳光化的投资途径,很多都流入高利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可以把部分地下资金阳光化,有力的解决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民间资本多、投资难的问题,推动区域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其次,私募资金的财务压力相对于银行借款要小一些,同样3年期限,银行的还款周期基本上都在一年以内;而私募债还款期限较长,一般为两到三年,这就有效保障了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和融资结构。同时,企业使用资金的灵活性更大,银行为保证资金的可收回性,都会对资金的用途有严格的限制,一旦违规,就会解除合同或者提前收回资金,但是私募资金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企业既可以利用这笔资金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也可用来偿还企业债务或者补充流动资金。最后,私募债权的手续简单,到账时间快。就最近的几其私募交易来看,基本可在半个月内完成。
第二,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参与区域集优债权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下简称SME集合票据),是指由若干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注册方式,在“银行间债权市场”向投资者发行。区域集优债权融资是在SME集合票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吸纳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银行,以解决“审批难”问题;吸纳中债公司进行信用增级,以解决“担保难”和“信用增级难”问题。
比较项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权
主管单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发改委
主承销商以商业银行为主以证券公司为主
募集资金用途限制较少限制较多
发行速度较快,可以在几个月内完成地方政府加入后大大加快审批速度,发行时间大大缩短
融资成本市场利率为主中债公司信用增级后大大降低融资成本
2010年10月,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签署“浙江省百亿中小企业集合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过2年的筹划准备,2012年3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窄信用增进公司联合签署了《区域集优债权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区域集优债权融资模式的“诺亚方舟”正式扬帆起航。
SME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债权作为一种直接融资,适合于已经形成产业集群、拥有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优良的信用记录的企业,为它们解决巨大的融资需求问题,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技术水平的提高,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从初始期或成长期健康地步入成熟期。同时,SME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债权打破传统的债权融资方式,“汇小径流成大动脉”,实现集聚效应,真正做到了从“做大做强”到“做强做大”的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变。SME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债权还能促进资本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充满活力。
此外,杭州市政府还大力推动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实行3115计划(即3年内培育和引进100家拟上市企业,100家意向上市企业,100家中介服务企业)、支持“关系型贷款”、与杭州银行、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中小企业成长信托基金,推动融资渠道的创新,寻找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康庄大道”。
四、浙江杭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新
近年来,在浙江银监局的引领下,浙江银行业积极创新,探索推出了多种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担保模式和金融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集群效应。
第一,金融仓储―让流动资产也能成为担保物。
过去,根据各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风险管控标准,流动资产因不能达到“有效抵押物”的标准,一直无法从银行获得融资。而最近,在政府的大力帮助下,由浙江和合科技与浙江金鹭共同投资3000万组建浙江和金仓储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开始提供仓储融资业务。
金融仓储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是专业服务于金融业,为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仓储企业将根据银行的委托,对企业抵质押的流动资产作专业化的仓储管理。它将定期向银行提出情况报告,同时通知企业及时补货,使其抵质押品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价值。如果发生企业还不起贷款的风险时,仓储企业负责变现保管物,维护约定方的利益。
2012年9月,浙江华瑞化纤信息有限公司将自己3000万元的化纤原料抵押给和金仓储后,获得了宁波银行萧山支行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也很优惠。截至到9月,杭州萧山区8家企业通过这一渠道获得了共2.5亿元的意向授信。
金融仓储为银行开展动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提供了可靠保障,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了银行利润空间;对解决无固定资产、无土地、无房产的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独特作用,在盘活中小企业存货、规避关联担保风险、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抱团增信--提升信用担保能力。
“抱团增信”是以信用担保合作为平台的担保融资模式。该模式针对目前担保公司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担保能力弱的现状,有效整合银行、政府、担保公司三者优势,将多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整合“抱团”成一个共同的担保体系,通过各家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使其产生互相监督、共同增信的良好效果,将道德风险降到最低,从而提升信用担保能力。
第三,桥隧模式--瞄准高科技、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
“桥隧模式”是针对具有高价值和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提出的一种创新型的贷款担保运作模式。该模式在担保公司、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关系中导入了第四方(业界投资者:包括风险投资者和上下游企业),第四方事前以某种方式承诺,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由第四方来购买企业股权,注入现金流,偿还贷款。以浙江艾尔柯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为例,它成功引入第四方浙江三生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使企业顺利取得了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此外,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小企业引导基金模式”、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倡导的“原生态”营销模式、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华融金融租赁公司的“浙租模式”,以及泰隆商业银行面向失地农户、外来务工者等群体的“草根经营”特色,都为缓解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浙江杭州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创新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难在哪里?核心问题是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大量的中小企业贷不到款;另一方面,银行又苦于找不到优质的客户,放不出款。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对称问题就成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为此,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积极整合银行、网络、担保等各种资源,搭建了全国首家集中小企业、互联网、融资服务三个要素的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与其他平台不同之处在于,浙江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依托全球网,真正实现了与银行系统的全流程实时对接,贷款客户可以在平台上获得银行、担保等协作机构的全方位服务。在该平台上,金融、担保、会计、律师、商会、协会、专业市场等各种专业服务工作由专业机构承担,平台承担组织协调功能,给银行、担保、互联网、行政部门等带来正效应。对于银行,该平台可以减少大量的筛选贷款客户和整合企业资料的人财物力;对于企业,缩短了申贷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减少至10天左右,还可以自行选择专业机构的服务项目,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大大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银行之外的各类协作机构,网络平台改变了营销和服务模式,使担保等专业机构的营销模式由原来的点对点变成了点对面,获得批量的客户和资料,提高了效率,缩减了服务成本,也使得全部参与机构实现了共享资源和获得更大的回报。
由于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具有独特的作用,因而它一经推出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平台从2010年2月28日开始运行,现在每天都有300多家中小企业在该平台注册、咨询和申请融资,申请量相当于全省所有金融机构一天申请量的总和。截至2011年12月底,通过该平台申请贷款的客户数量累计达13316家,成功获贷企业5764家,申贷成功率达43.29%。
六、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