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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行政工作计划(6篇)

时间: 2024-01-28 栏目:公文范文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学校财务管理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资金统一纳入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银行单一账户中进行管理,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后,再由国库单一账户负责对财政支出进行集中拨付。在学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于推进学校财务管理改革,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过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影响

(一)有利于强化学校预算管理

学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使得财政资金的拨付更为规范化、程序化,同时也对学校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单位不仅要在预算编制的用款计划内区分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还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式的不同确定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并将用款计划层层分解为季度和月度用款计划。如此一来,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学校既提高了预算编制、执行水平,又增强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计划性。

(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政府由原本对学校财政资金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对学校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了学校私设小金库、多头开设账户、账外设账等腐败现象。财政部门通过对学校用款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学校的支出行为加以规范,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动的全程监控,防止资金闲置,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强了政府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

(三)有利于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现阶段,实施精细化财务管理是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在管理职能、管理理念、管理范围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得财务管理面向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了学校业务支出、会计核算、资金运作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有助于实现学校精细化财务管理目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不利影响

(一)增加了预算编制的难度

学校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后,则需要按月进行用款计划编制,然后再将编制好的计划上报给有关财政部门审批,这就要求学校的财务预算应完整、准确、具体。然而,由于我国现阶段的部门预算内涵不够明确,从而导致多个会计主体将预算汇集在一张预算表上,重复和遗漏的情况时有发生,很难保证预算的完整和准确。特别是在进行一些专项预算时,由于未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进行编制,造成实际工作中专项资金经常被混用。当前,我国大部分学校采取的基本都是一级财务管理,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为确保预算编制更加准确,这就要求学校各部门中都要设有专人进行预算管理,这样必然会使各部门的工作量有所增大。

(二)导致学校资金紧张

长久以来,各所学校均十分重视对教学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的投入,从而致使教育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但是,由于政府给予学校的财政拨款明显不足,致使学校会在一定程度上背负债务,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拆东补西的现象。而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过程中,学校的每项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编制来执行,使得所有财政拨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导致学校丧失了自主支配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利,从而造成了学校资金使用紧张。此外,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学校的财政经费通过是按月拨付,并且可以自行掌握使用未动用的财政经费。而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禁止学校使用未上报用款计划的财政资金,使这部分资金只能留存在国库内,致使学校无法对财政经费进行合理调度。

(三)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模式与现行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存在矛盾,致使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增加了难度。学校会计核算既要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又要遵循学校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得原本简单、易操作的会计核算工作变得繁琐、复杂,导致会计人员不仅要负责各项业务的正常处理,还要遵守国库支付程序,提高会计信息的传输效率,才能避免财政支付到账不及时的问题发生。

(四)项目经费滞后

学校在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前,垫付资金的问题一般可以采用各账户之间划拨资金的方法予以解决。然而,国库集中支付实施以后,不再允许由零余额账户向其他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致使学校大量垫付资金沉淀在零余额账户当中,而实有资金的账户却因垫付过多的财政资金,严重影响了学校其他项目的正常开支,从而造成项目经费严重滞后。

三、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财务预算编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就我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而言,其主要是以科学规范的财务预算为前提和基础制定的。完善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能够有效的将预算支出细化,即按部门及项目进行预算支出,从而为国库集中支付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保障。学校应在传统综合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预算指标体系,借此来区分业务、项目以及人员等支出,并按照不同的支出性质,采取不同的资金支付方式。同时,学校还应服从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采购中相关的要求。此外,学校在巩固部门预算改革成果时,应当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作为其主要的保障机制来贯彻实施。学校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对用款计划及预算指标进行控制,进而确保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以此来杜绝各种无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

(二)强化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学校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时,必须使会计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自责,并且还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协作,以此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各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如录入、审核以及申报等。此外,学校还应根据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较为有效的方法是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及内审制度,同时学校还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以此来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三)完善学校会计核算体系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资金支付方式以及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带了巨大影响,所以学校应结合自身财务管理目标和会计核算的特点,合理增设各级会计核算科目,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强化收入、支出核算和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同时,学校还应将责任制落实到国库财政支付审批、执行、记录、审核等各控制环节中,明确各部门所应履行的职责,力求学校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基础上,建立科学、细化的预算管理体系,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的各项财政支出。

(四)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效率

学校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支付环节必然会有所增加。因此,必须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这样才能确保学校运作正常。各环节间的协调及沟通可从以下两方着手:其一,参与国库集中支付的各部门之间应做好及时协调和沟通工作,这些部门相互之间应尽可能密切配合,借此来简化实际工作流程,以便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能够顺利开展;其二,对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学校而言,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并积极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用款计划编制及时准确,账务处理、项目实施以及新款支付等及时。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增强学校使用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执行水平。学校应当正确认识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自身财务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制定应对之策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

参考文献:

[1]张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学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影响[J].科技资讯.2006

[2]陈红玲.学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状分析[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3]覃丽.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论析[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

[4]卿文洁.进一步完善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1]报.2010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17号文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

201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强调了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监测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经费来源,规范了监测评估工作程序和评估体系,提出了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受重庆市移民局委托,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对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奉节县、丰都县、璧山县、梁平县等6区县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开展了监测评估。在以上实践的基础上,本文对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的原则依据、主要内容、指标体系、工作步骤、监测评估方法等进行了总结和研究。

一、监测评估的原则和依据

1.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移民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2)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客观反映监测评估内容;(3)采用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保证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2.依据。(1)《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务院令299号);(2)《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及其配套文件;(3)经批准的重庆市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4)经批准的重庆市三峡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配套文件;(6)有关行业规程、规范;(7)监测评估合同。

二、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1.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1)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与分工、人员配备、监督监管机制建立等情况,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扶持方式、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宣传提纲等配套文件制定情况。(2)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开展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及申诉、能力建设与人员培训、培训经费落实等情况。(3)移民维稳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突发事件通报与处置预案定制、运转和落实情况,重要时间分析与总结等。

2.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情况。(1)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审批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包括:是否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纲要》要求审批后期扶持规划,规划本年度后期扶持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后期扶持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是否一致,规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2)直补资金发放情况。包括:直补资金发放依据、程序、方式、户数、人数、标准、金额、时间,移民个人档案建立和账户设立情况,移民直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发放抽查情况等。(3)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包括: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确定原则、程序、方法及其内容,后期扶持规划项目进展情况,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

3.项目规划实施情况。(1)项目规划审批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包括:是否按《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要求审批项目规划,项目规划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是否一致,规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2)项目规划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模以及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3)规划项目确定、事实与管理情况。包括:原则、规划目标、规划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基础工作、规划任务及主要内容、规划投资规模及筹措方案、规划实施效益分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编报程序及有关要求等,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生产开发等项目投资完成、实施进展、质量保证情况,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

(二)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

(三)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1.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1)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包括:家庭经营项目情况、人均收入与支出构成。(2)年均增长情况。包括:后期扶持实施前、中、后移民经济收入增长情况。(3)贫困移民脱贫情况。包括:贫困移民人口数、贫困移民收入变化、贫困移民增收情况。(4)与当地平均水平比较。包括:当地家庭经营项目情况、人均收入和支出、贫困群体比例等情况。

2.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进展情况等。包括移民人均耕地面积、耕地质量及生产设施及项目实施前变化情况。移民人均住房面积、质量及移民村(户)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较项目实施前改善情况,文化、教育、卫生、通讯、广播等项目的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3.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1)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包括:存在问题指定相关政策、解决连带影响问题的途径、连带影响问题处理效果。(2)移民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包括:来信来访人次、批次,同比和环比变化情况。

三、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

1.资金发放。根据后期扶持方式,包括2个二级指标。(1)按600元标准全部发放给个人(即资金全额直补情况)。(2)采取资金发放与项目扶持两者相结合方式中部分发放给个人(即两者结合方式资金发放情况)。

2.项目实施。包括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培训和职业教育、生产开发、其他等6个二级指标。(1)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2个三级指标;(2)基础设施。包括饮水安全、沼气池、交通、供电、文化、教育、卫生、通信广播8个三级指标;(3)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包括生态建设、环境保护2个三级指标;(4)培训和职业教育。包括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3个指标;(5)生产开发。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二三产业3个三级指标;(6)其他。

3.政策实施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3个二级指标。(1)组织保障。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监管机制3个三级指标;(2)政策保障。包括配套文件制定、配套文件执行、权益保护3个三级指标;(3)资金保障。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和库区基金征收、配套资金到位、资金监督管理措施3个三级指标。

4.政策实施效果指标。包括移民家庭收入、生活条件、生产条件、地方经济、社会稳定5个二级指标。(1)家庭收入。包括移民人均收入、收入结构2个三级指标;(2)生活条件。包括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生活突出问题解决情况4个三级指标;(3)生产条件。包括耕地面积、耕地质量、生产设施3个三级指标;(4)地方经济。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脱贫情况2个三级指标;(5)社会稳定。包括地方变化、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申诉变化、连带影响群体申诉变化3个三级指标。

四、监测评估的工作步骤

(1)前期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大纲,研究制定监测评估技术路线与工作方式,制定调查提纲与调查表,设计典型样本户跟踪调查方案。(2)外业调查。包括:调查项目区的经济社会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全面调查有关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执行的情况,对样本户进行调查。(3)编写报告。包括:内业整理、计算、分析、评估并得出结论,编写监测评估报告并提交给移民管理部门。

五、监测评估的方法

(一)监测方法

(1)文献调研。对与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活动有关的各种文献(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文件、统计资料、专题调研资料等)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2)座谈。通过与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进行座谈,了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全面信息,掌握报告期内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进展情况,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移民管理机构情况。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召开移民和移民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后期扶持项目的进展及效果、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移民群众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协商,抱怨的申诉及解决情况等。(3)访谈。监测评估人员深入到移民家庭中去,与其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入户访谈主要了解移民家庭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状况,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抱怨申诉及其解决情况。另外,根据需要也可对相关机构进行重点访谈。(4)实时查勘,获知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进度、效果,查找实施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5)典型个案调查。针对需要调查研究的问题,通过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对典型户和典型项目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6)抽样调查。对移民样本户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包括基地调查和跟踪调查,应注意所选样本的代表性。对移民样本户的抽取比例一般为所在村组总移民家庭户数的5%~10%。

(二)评估方法

1.统计分析。全面统计分析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包括:直补资金兑现、项目实施进展等;分析实施与规划、计划适应性,并评估规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2.对比分析。对比分析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包括:纵向对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基准年与监测年移民自身生产生活水平,横向对比监测年移民与当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横向对比监测年移民与当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分析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水平变化情况,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影响。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监督评估组织机构工作任务效果

中图分类号:C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1(a)-0182-02

1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在汉江上游段,地处鄂西北、豫西南交界处,水库大坝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汉江与丹江汇合处下游0.8km处,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52万m2,占汉江流域集水面积的60%。丹江口水库初期工程1958年动工兴建,1973年底建成,坝顶高程162m,坝前正常蓄水位157m,水库相应库容176.5亿m3,水库任务为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将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坝顶高程达到176.6m,坝前正常蓄水位提高到170m,相应库容达到290.5亿m3,水库成为不完全多年调节水库,水库任务调整为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等。

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后,坝前正常水位170m,湖北省库区淹没涉及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张湾区、武当山特区等5个县(市、区)的29个乡镇、257个村、1096个村民小组、13个城(集)镇、443家单位、125家工业企业。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后库区主要淹没影响主要实物指标为:淹没影响土地面积244496亩,淹没影响人口117023人,淹没影响各类房屋365.61万m2。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湖北库区移民安置2008年开始试点,2013年8月下旬,接受了国家南调办验收委员会下闸蓄水验收,验收合格,能够满足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蓄水要求。

2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组织机构

2008年10月,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湖北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进驻现场,开展监督评估工作。根据移民安置实施区域,项目部下设4个监督评估工作站,即丹江口库区工作站、襄阳工作站、潜江工作站和武汉工作站。丹江口库区工作站又下设了丹江口市、郧县、武当山特区、郧西县、张湾区五个监督评估工作分站。

3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规定,湖北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部对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安置点建设、城(集)镇迁建、工业企业迁(复)建、专业项目复(改)建、文物保护、库底清理等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测、检查、监督和控制,做出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湖北省移民主管部门。监督评估工作任务如下。

3.1监督评估移民政策执行情况

(1)监督检查移民安置方式和补偿政策执行情况。

丹江口水库采用的移民安置方式有农业种植业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不同的安置方式,给予移民的补偿有所区别,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要监督地方移民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及政策要求,进行实物指标公示、移民补偿资金兑现。

(2)监督检查丹江口水库移民政策执行情况。

移民安置政策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生产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整和划拨。移民安置补偿,既有对移民个人的补偿补助,又有公共项目的恢复重建,还涉及到环境、文物保护的合理利用。对单位和工业企业迁建或一次性补偿政策的执行进行检查和监督。

(3)参与重大问题和个案调研,向实施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对地方政府出台的配套实施办法、政策提供依据。

3.2监督评估移民安置实施进度

按照国家、省下达的总体进度要求和移民年度计划,对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及移民安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对影响移民搬迁安置的关键工程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分析实施进度及与移民规划、计划的差距,并及时报告;监督评估重点移民项目的迁建进度,对进度滞后的项目提出加快进度的措施建议。

(1)农村移民安置进度监督评估。

对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安置房屋建设、公益设施等建设进度是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安置区移民生产用地调整,分配到户,是否满足移民搬迁时间和进度要求,移民搬迁方案是否与搬迁计划相符。

(2)城(集)镇迁建进度监督评估。

城(集)镇迁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及居民房屋建设、进镇企业建设、进镇农村移民房屋建设、集镇公益设施建设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单位及居民搬迁方案是否与集镇迁建规划相符。

(3)工业企业淹没处理进度监督评估。

检查淹没影响工业企业的处理方案,是否与实施规划相符,一次性补偿处理是否按规定的手续实施。搬迁复建企业的建设进度,能否按计划完成。

(4)专业项目复(改)建工程进度监督评估。

库区淹没影响专业项目涉及的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广电工程、供水工程等专项设施复建工程的建设进度,是否达到专业项目复(改)建进度计划的要求,是否满足移民搬迁安置进度要求。专业项目复(改)建工程功能恢复是否达到规划要求。

(5)文物保护进度监督评估。

库区淹没影响文物的发掘保护实施进度,武当山遇真宫文物保护工程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进度要求。

(6)库底清理进度监督评估。

库底清理工作是否能按期开展、库底清理涉及的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固体废物清理、卫生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等进度能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

(7)移民工程验收监督评估。

按规程、规范要求督促、检查、移民工程完工验收、单项工程完成行业验收情况,并完善验收手续和档案整理。

3.3监督评估移民安置质量

(1)移民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评估。

移民工程建设是否执行建设程序;按规程、规范进行移民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建设内容及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规划设计的质量标准,移民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是否执行行业验收要求,验收是否合格。

(2)移民生产安置质量监督评估。

移民安置区生产设施及环境质量状况;移民生产安置用地土地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安置用地面积是否满足规划数量;移民第二、三产业转型培训是否完成及培训效果情况;安置区政府调整移民产业结构转型的政策是否有效落实,评估从事第三产业移民的基本生产手段是否具备。

(3)移民生活安置质量监督评估。

移民安置点的房屋建设是否安全、舒适、实用、美观,满足移民生活需要;移民安置点的内、外交通是否方便;安置点供水、排水工程是否设计合理、生活用水是否达标,移民用电、通信、电视接收是否满足生活需要;移民公共设施是否完善,移民医疗、子女上学是否解决。

3.4监督评估移民工程投资

(1)检查移民计划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2)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资金的兑现情况。(3)参与对实施规划设计、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及投资的审查。对移民资金计划的调整提出意见。(4)对投资计划、资金使用和结算进行审核和咨询。(5)对重点移民工程、关键工程、敏感工程的投资进行跟踪检查。对移民工程的总体投资结果提出分析意见。

3.5移民工程信息管理

对移民工程项目实行信息管理,以便移民工程项目信息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取、存储、归档、处理和交流。为移民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服务。根据移民工程建设情况的不同需要,进行移民工程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比较、评估;根据移民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周报、半月报、月报、年报和工作总报告;根据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写专题报告、工作简报、联系函等;收集整理移民迁建项目资料,建立移民工程和移民安置的监测信息系统;监督建立健全移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6移民安置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协调处理

移民安置实施监督评估过程中,涉及政府、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移民个人、搬迁企业等多个部门与人员,关乎移民的搬迁、安置、社会性工作很多很杂,需要大量的组织协调。监督评估机构协助省移民主管部门参与协调工作。

4监督评估工作效果

4.1对进度的监督促进

湖北省启动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来,监督评估机构紧紧围绕着湖北省省委、省政府丹江口水库移民“四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彻底扫尾”的总体部署,加强了移民安置进度的检查、通报,有效促进了移民安置进度。

4.2对质量的监督检查

在丹江口水库湖北省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监督评估机构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来抓。尤其是移民房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置土地质量关乎移民工程的成败和移民的稳定。

(1)移民房屋质量的监督检查。湖北省移民建房质量管理实行了“政府监管、中介监理、企业自控、移民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监督评估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参加湖北省政府组建的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督查组,定期、不定期通过巡查的方式对安置点房屋建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详细查看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找移民理事会代表了解建房情况,培训移民理事会代表参与建房质量监督的技术要点,并及时将建房质量检查结果上报省政府督查组。省政府督查组通过归类汇总后以省移民工作指挥部名义向地方政府发通报,大大保障了移民房屋建设的整体质量。(2)移民生产安置质量的监督检查。土地乃农民的生存之本,农村移民的安置,重点是生产安置。监督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移民安置用地质量与数量。对达不到规划标准的土地,积极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改良、移土培肥和增建配套设施,优化土地质量,满足用地数量。

4.3对投资的监督控制

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涉及资金巨大,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使用,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监督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本着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对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1)监督项目严格按规划、计划、规范审批后实施,防止随意性、盲目性。(2)参与移民实施规划以及重大规划设计调整、变更的审查,对移民安置任务、补偿投资提出监督评估意见。(3)参与移民项目完成投资的审核工作,审核移民投资的合规性,有效控制移民投资,提高移民投资效益。(4)对移民淹没实物量的错登、漏登等进行复核,有效解决移民搬迁安置中矛盾,同时做到控制移民补偿资金。(5)参与移民资金预备费使用审查工作,提出监督评估意见或建议;对各县、市、区上报反映的移民个案问题,监督评估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现场调查提出专门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4.4对项目的咨询服务

在整个丹江口水库湖北省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监督评估机构主要对如下项目提供了咨询服务,并取得了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认可。

(1)移民工程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咨询服务;(2)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规划评审工作的咨询服务;(3)移民内安集中居民点高切坡治理项目的咨询服务;(4)外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超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5)外迁移民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变更项目的咨询服务;(6)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处理方案的咨询服务;(7)移民淹没线下林地、园地补偿面积扩大项目的咨询服务;(8)均县新集镇规划方案调整项目的咨询服务;(9)库底清理验收项目的咨询服务;(10)库区县(市、区)移民自验咨询服务以及省级初验咨询服务。

4.5对信息的及时反馈

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为了贯彻执行湖北省委、省政府南水北调移民工作的总目标,监督评估机构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移民实施工作中进度、质量、资金使用问题,向省级移民主管部门部门报告,并通报到相关实施单位,有效促进了移民安置目标的完成。

5结语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湖北省库区大规模移民搬迁工作历时3年,共搬迁移民17.4万人,圆满完成了国家南调办和省委省政府的目标任务。监督评估机构在各级移民部门和业主单位的支持下,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使用和移民安置效果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督评估,为提高移民安置管理水平、维护移民权益、促进移民搬迁安置任务顺利完成、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和补偿投资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移民安置目标全面实现。

参考文献

[1]湖北省移民局、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建设征地湖北省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审定本),2012.

[2]湖北省移民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加高工程湖北省移民安置蓄水前验收文件汇编.2013.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4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一)维护稳定大局,切实扎实推进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1.编制规划,收集资料,做好移民基础性工作

(1)认真开展__县生态移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为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态移民异地搬迁后生活水平不低于退耕还林前的生活水平,以改善移民生存条件、生活环境和解决温饱问题为重点,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局严格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有关程序,遵循移民安置区原标准、原规模、恢复原功能的“三原”原则,结合移民安置区工作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深入乡镇、村户调查核实,在认真分析核实的基础上,编制了__县生态移民专项规划,对有移民工作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了专项设施和安置点的建设项目详细规划,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

(2)认真填报移民工作各类统计报表

为认真做好我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州移民开发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对我县所有电站、水库资料进行了详细统计上报,共上报水电站9座,水库18所。

2.依法依规,群策群力,认真做好移民安置规划、补偿补助等工作

积极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大黑公电站、阿扎河水库可研阶段实物指标调查分解到户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写。为大黑公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区用地需要开展征地,完成了102.35亩土地实物调查工作。同时,主动与熟悉情况的老干部、老同志协调,动员他们支持移民工作,共同作好移民政策法规及大黑公水电站建设重要、必要性的宣传工作,支持电站建设。

3.加强管理,强化责任,签订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乡镇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__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移民、水利、国土、俄垤水库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__年9月27日成立了“__县移民开发局”。扎实推进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县人民政府于20__年4月10日分别与有移民工作的迤萨镇人民政府、阿扎河乡人民政府签订了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目标管理。确保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4.强化意识,增强服务做实做细移民各项工作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移民各项工作。

(1)是认真做好移民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完成原有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核减工作,在准确完成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发放3633本移民后期扶持证。但由于__县移民开发局成立于20__年9月,而人员到位是在20__年3月底,6月26日从俄垤水库管理局接收__县相关移民资料。__县水库移民共有4034人,现享受后期扶持政策的共有3633人。部份符合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群众,由于外出打工等原因,在落实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时没有进行登记,导致无法享受后期扶持政策,漏登情况十分严重。由于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扶持时间为20年,时间周期长。因此,部分漏登群众到相关部门要求落实得不到圆满解决后,意见非常大,情绪十分不满,存在越级上访的隐患。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将会引起新的

高潮,不同程度地影响__县社会经济的稳定。为此,__县移民开发局于20__年6月至10月,在原来资料基础上,重新对符合条件享受移民后期扶持待遇的水库移民进行认真核实造册登记。对涉及2个乡,4个村委会,33个村民小组,695户农业户的4034名水库移民。重新投入人力进村入户、实地勘查,全力开展俄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以确保水库移民利益,真正做到后期扶持资金不错发、不漏发经认真细致核实,目前,符合享受后期扶持政策但漏登的人员共159人。

(2)是按照《__省水电建设项目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__省水电移民档案工作三个业务规范细则的通知》进行移民工作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是认真学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__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__州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结合实际积极向移民群众做好移民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是认真办理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真正做到了“二个下降、三个提高、四个无”的目标。即:“二个下降”:移民集体上访人次明显下降,来信来访人次明显下降;“三个提高”:移民来信来访处理效果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移民收入稳步提高;“四个无”:无越级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无出现移民聚众围堵国家机关、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无故意阻挠水电站工程施工,无出现人为重大事故案件。严谨的工作态度及踏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库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在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活动中,我局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作。领导亲自带头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对有疑问的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认真执行日报制度,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在整个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活动中,实现了“零上访”。

(二)强化监督职能,认真做好移民资金财务管理

1.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俄垤水库库区移民补偿资金的管理,确保库区移民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广泛征求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意见,组织制定了俄垤水库库区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俄垤水库库区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加强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移民工作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切实做好移民工程项目预算、核算和决算工作,加强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移民资金;对移民资金定期、不定期开展审计工作。

3.按时足额拨付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移民后扶资金拨付工作由我局会同__县财政局及相关金融部门相互协调负责实施。后扶人员经移民局认真核实后,由县财政局将后扶资金根据核实人员数直接发放到农村信用社一拆通移民手中。20__年5月15日发放20__年3-4季度后扶资金108.99万元(移民650户,3633人)。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业务素质

为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我局于20__年9月5日成立了党支部,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党建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我局成立了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移民开发工作,组织学习移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州有关移民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加强组织、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移民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的组织保障机制不断得到强化如:制度完善已经上墙,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等。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了服务意识。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明确责任,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20__年7月,我局全部干部职工参加了州局召开了移民工作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局还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部份群众在落实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时没有进行登记,漏登情况十分严重。由于不能享受后期扶持政策,群众情绪十分不满,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我局现有编制5人,随着我县大黑公电站、阿扎河水库等建设项目的

启动,现有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极大地影响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我局办公地点设在原水利局两间小房里,总面积不足30平方米左右。办公条件简陋,影响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由于我县自筹后扶资金难以落实到位。开展移民安置区、生产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移民有关培训事项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移民政策,做好稳定工作

1.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移民住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承包耕地落实情况、移民落户手续办理等后续工作进行梳理清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解决。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移民进行安置政策、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等宣传教育,引导移民了解和掌握国家的移民安置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依法维权,依法,尽快融入当地社会。

3.切实做好维稳预案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搜集信息,及早发现和掌握不稳定苗头,保证渠道畅通,制定维稳预案,防止煽动闹事,确保移民稳定。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移民开发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移民政策,搬迁安置只是移民工作的第一步,为使移民安居乐业,逐步致富,还必须对其进行为期20年后期扶持。要保证移民的生产生活基本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要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以核定的俄垤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为准确数据,保证将后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移民手中。

2.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进行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引导移民转变观念,重点抓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推荐就业工作,使每个家庭都有增加收入的门路和措施。

3.搞好移民生产生活基本设施完善和特困移民的救助工作。针对少数移民因老弱、伤残、重大疾病等原因,成为移民户中新的特困群体等存在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做好移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改善和特困移民救助工作。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5

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调研实践,全面推进全区水电移民工作。按区委的安排部署,近日,区移民局组织党员干部对我区当前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移民资金及档案管理、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箐门口水库、**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等移民点和南屏镇、龙潭乡、云仙乡、**港镇进行调研,就蹲点调研,并就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和制约我区移民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移民安置总体任务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区当前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涉及**、糯扎渡两个大中型水电站和区内大中河、箐门口以及区外炉房、蒿枝坝(昭通迁入)等大中型水库。

(一)**水电站。根据《**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1754人。现已完成了库区、失稳区移民搬迁安置219人。20xx年度需完成大营盘383人、七星岩325人的搬迁安置任务。

(二)糯扎渡电水站。根据《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6280人。现已完成了施工区、提前征用区、围堰截流区等移民搬迁安置1220人。20xx年度需完成多渠道安置库区移民方案编制工作。

(三)其它水库。从20xx年始逐年落实大中河、箐门口以及炉房、蒿枝坝等大中型水库移民2315人后期扶持政策20年,包括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及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大中河等水库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后期扶持资金的兑付工作。

二、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大营盘、七星岩、蚌塘、南夺、冬谷田三期5个安置点;糯扎渡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冬谷田、南岛河、整碗、龙潭、大沙坝、三棵桩6个安置点。

(一)**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287.818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967万元。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水利设施、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98.733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老普地箐水库工程建设,投资357万元。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75.9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人畜饮水、对外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75.97万元。

4.蚌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规划生产安置107人(蚌塘村民小组30人、中队77人),实施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4.93万元。现已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4万元。生产用水工程因大中河干渠建设未启动未实施。

5.南夺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原规划对六队的33人进行生产恢复,现针对移民意愿,已取消了该安置点。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711.946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11.946万元。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139.0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厕所、村内供电供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53万元。

3.整碗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68.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整、文化室、厕所、人畜饮水、对外交通、供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共投资606.97万元。

4.龙潭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现已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厕所、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6084.93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97.35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厕所、供电、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152.23万元。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

(一)**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402亩、产业地2127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4亩、产业地5亩,规划安置383人共需流转水田153.2亩、产业地1915亩。根据移民恢复生产需要和**港镇橄榄坝村实际情况,采取移民自行流转和政府统一流转相结合的办法恢复群众生产,现已流转产业地(橡胶)40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800万元。水田因移民不同意用土地补偿费进行改造,无法进行配置。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亩、旱地2.5亩、林地5亩,规划安置325人共需流转水田195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现已流转园地350亩(用于改造为水田),投资170万元,计划开垦为水田195亩。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移民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

4.蚌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5亩、产业地1.98亩,规划安置107人共需流转水田53.5亩、产业地212亩,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5.南夺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1.17亩,已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2542亩、旱地5509亩、菜地290亩、林地1337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冬谷田一、二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糯扎渡水电站施工区南帕河村民小组移民248人,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移民仍回老寨子耕种田地。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556人,共需流转水田389亩、旱地834亩、林地2224亩、菜地55.6亩。已流转水田442.93亩、菜地27.9亩。

3.整碗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5亩、菜地0.05亩,规划安置568人,共需流转水田397.6亩、旱地852亩、林地2840亩、菜地28.4亩,已流转水田475.72亩、旱地1080.97亩、置换林地5000亩。

4.龙潭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8亩、旱地1.7亩、林地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2065人,共需流转水田1652亩、旱地3510亩、林地8260亩、菜地206.5亩。已流转水田746.518亩、旱地2327.89亩、其它土地502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3329.497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5亩、旱地1.5亩,规划安置209人,共需流转水田104.5亩、旱地313.5亩、林地51.6亩。已流转水田105亩、其它土地18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181万元。

四、移民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移民专项资金共分为农村移民补偿费、基本预备费和其它费用等。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为主要资金,包括移民搬迁补偿补助和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部分。我区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保证了移民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一)移民补偿补助费支付程序。实物指标认证两榜公示无异议,移民局汇总材料逐级上报确认、核准后,个人和集体财产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拨付到相关乡(镇),由乡(镇)支付给移民个人(专户储存);土地补偿费统一用于安置区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剩余土地补偿费由区移民局兑付给村民小组用于生产发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全部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核实结算。

(二)移民工程款项支付程序。移民工程款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财务决算和审计后支付的程序进行。所有项目须验收合格并经移民综合监理部审核和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进行结算,每个项目款项必须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监理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区移民开发局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后,由局长审批支付。

(三)移民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截至20xx年2月,我区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44202万元,共支付37782万元。

1.**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1061万元、支出17007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12774万元、支出10779万元;国有土地补偿费拨入1011万元、支出674万元(20xx年12月拨入区财政);**港防护工程建设费拨入6514万元、支出4814万元;专业项目费拨入454万元、支出34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141万元,支出14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167万元、支出252万元。

2.糯扎渡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3141万元,共支出20775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22332万元、支出1969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336万元,支出21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473万元、支出867万元。

五、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一)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结合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由区移民开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所拟实施项目进行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专家会议评审。

(二)工程项目上报核准。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及专家评审结果,严格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办法》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费使用审批办法》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上报核准工作。

(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核准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组织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并请质检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初验和终验。根据项目归口管理规定,专业项目一律委托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如水、电、路、学校、卫生等。如在建的龙潭泡猫河水库工程委托区水务局建设,整碗小学扩容工程委托区教育局建设等。

(四)工程项目移交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由区移民开发局现场移交相关部门、移民村组管理使用,并履行移交手续。

六、档案管理情况

**区水电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云南省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云移局[20xx]7号)和《云南省水电移民档案工作三个业务规范》(云移局[20xx]90号)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水电移民工作实际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和移民影像电子文本档案五大类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至目前共建立文书档案19卷、会计档案52卷、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289件,刻录影像光盘100盘,影像电子档案30000余张。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正收集整理归档中。由于诸多原因,移民工作实施初期部分档案资料缺失较大,目前正在搜集、完善和弥补。

七、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一)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8号)精神,认真核定登记了我区20xx年6月30日前竣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共2135人,其中区内大中河水库409人、箐门口水库1440人,区外昭通炉房水库254人、其它水库32人;核定登记了我区**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102人。

(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市财政局、市移民开发局共下拨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6.2万元,其中**镇1443人173.16万元,已兑付3人3600元,因箐门口水库移民身份界定工作未结束,1440人172.8万元的后期扶持资金暂未兑付;南屏镇2人兑付2400元;倚象镇27人兑付3.24万元;六顺乡663人兑付79.56万元。

(三)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云南省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云移领办[20xx]31号文)要求,结合实际编报了《大中河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箐门口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和《**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大中河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48.6万元,箐门口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万元,**水电站项目规划总投资358万元,分别包含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口粮田改造、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所规划项目待上级核准后实施。

八、影响移民安置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移民库区剩余资源处理政策未予明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相对滞后,已搬迁安置移民意见较大,返迁现象突出,移民安置点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二)新老移民政策更替和受“同地不同库”、“同库不同策”情况的影响以及现行移民政策难于全部解决移民人口指标、移民身份界定、补偿补助标准等实际问题,移民上访频繁,维稳形势严峻。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较迁出地大为减少,移民自身技能难于适应安置地生产发展要求,移民产业培植较为困难,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缓慢。另外,安置点土地流转过程中,经过收储和分配环节后,土地损失突出,造成今后无法结算。

(四)整体联动、上下互动的移民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更好的落实,归口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诸如组织建设、户口迁移、入学就医、扶贫帮困、生产发展等实际问题,更好的服务于移民群众。

(五)涉及移民安置工作相关乡(镇)党委、政府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对移民工作的主导作用,依据职责区分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六)移民工作的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要积极与业主、设计、监理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及时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七)糯扎渡、**水电站20xx年以前须直接完成7756人的搬迁安置和落实20年后期扶持政策,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移民工作机构缺编少员的现状极不相符,维持工作正常运行十分困难。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人员。

九、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移民安置工作。

水库行政工作计划篇6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水量的统一调度,实现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黄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黄河流域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以及国务院批准取用黄河水的河北省、天津市(以下称十一省区市)的黄河水量调度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实施黄河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防止黄河断流。

第四条黄河水量调度计划、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的执行,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黄河水量调度工作。

黄河水利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所辖范围内黄河水量调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在黄河水量调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水量分配

第七条黄河水量分配方案,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制订,经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黄河水量调度的依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必须执行。

第八条制订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二)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三)充分考虑黄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取用水现状、供需情况及发展趋势,发挥黄河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四)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

(五)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

(六)科学确定河道输沙入海水量和可供水量。

前款所称可供水量,是指在黄河流域干、支流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中,除必需的河道输沙入海水量外,可供城乡居民生活、农业、工业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的最大水量。

第九条黄河水量分配方案需要调整的,应当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章水量调度

第十条黄河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一条黄河干、支流的年度和月用水计划建议与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由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和规定的时间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报。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申报黄河干流的用水计划建议时,应当商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制订,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同时抄送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是确定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黄河干、支流用水量控制指标的依据。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库蓄水量,按照同比例丰增枯减、多年调节水库蓄丰补枯的原则,在综合平衡申报的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的基础上制订。

第十四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申报的月用水计划建议、水库运行计划建议,制订并下达月水量调度方案;用水高峰时,应当根据需要制订并下达旬水量调度方案。

第十五条黄河水利委员会根据实时水情、雨情、旱情、墒情、水库蓄水量及用水情况,可以对已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作出调整,下达实时调度指令。

第十六条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境内黄河干、支流的水量,分别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河南省、山东省境内黄河干流的水量,分别由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负责调度,支流的水量,分别由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调入河北省、天津市的黄河水量,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分配水量的调度。

实施黄河水量调度,必须遵守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以及实时调度指令。

第十七条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西霞院、故县、东平湖等水库,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水量调度,下达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及实时调度指令;必要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可以对大峡、沙坡头、青铜峡、三盛公、陆浑等水库组织实施水量调度,下达实时调度指令。

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所辖水库的水量调度,并按照水量调度指令做好发电计划的安排。

第十八条黄河水量调度实行水文断面流量控制。黄河干流水文断面的流量控制指标,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重要支流水文断面及其流量控制指标,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黄河流域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并确保循化、下河沿、石嘴山、头道拐、高村、利津水文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陕西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并确保潼关水文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水库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分别负责并确保贵德、小川、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水文断面的出库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十九条黄河干、支流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和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以国家设立的水文站监测数据为依据。对水文监测数据有争议的,以黄河水利委员会确认的水文监测数据为准。

第二十条需要在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外使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内水量分配指标的,应当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申请,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有关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应急调度

第二十一条出现严重干旱、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况,可能造成供水危机、黄河断流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第二十二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制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订实施方案,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及时调整取水及水库出库流量控制指标;必要时,可以对黄河流域有关省、自治区主要取水口实行直接调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用水计划,确保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和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每日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取(退)水及水库蓄(泄)水情况。

第二十六条出现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以及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况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及时采取压减取水量直至关闭取水口、实施水库应急泄流方案、加强水文监测、对排污企业实行限产或者停产等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

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的预警流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应急调度,需要动用水库死库容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制订动用水库死库容的水量调度方案,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辖范围内水量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所辖范围内取(退)水量报表。

第三十条黄河水量调度文书格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编制、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定期将黄河水量调度执行情况向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通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二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巡回监督检查,在用水高峰时对主要取(退)水口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对有关河段、水库、主要取(退)水口进行驻守监督检查;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体严重污染时,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四)对取(退)水量进行现场监测;

(五)责令被检查单位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制订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

(二)不及时下达月、旬水量调度方案的;

(三)不制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动用水库死库容水量调度方案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以及实时调度指令的;

(二)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水量调度应急处置措施和动用水库死库容水量调度方案的;

(三)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其他、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流量不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控制断面下泄流量的缺水量,在下一调度时段加倍扣除;对控制断面下游水量调度产生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年度不再新增该省、自治区的取水工程项目。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水库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不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对控制断面下游水量调度产生严重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用水单位或者水库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虚假填报或者篡改上报的水文监测数据、取用水量数据或者水库运行情况等资料的;

(二)水库管理单位不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的;

(三)超计划取用水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或者取用水工程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在水量调度中煽动群众闹事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黄河水量调度中,有关用水计划建议和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申报时间,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订、下达时间,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下达时间,取(退)水水量报表报送时间等,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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