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XXX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采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降低消耗及节约成本,适应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特制订本《工程试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试验管理是企业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试验工作是实现质量保证的重要技术手段,必须确保试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严禁任何行政或其它利益对试验工作的干预。
第三条试验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积极完成《质量手册》规定的试验内容,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试验数据力求科学、经济、合理。严禁过程检验出现量差,产生漏检和缺检。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一条试验室负责试验鉴定工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合同要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选择、填料鉴定、标准击实。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试压、抗渗试件性能测试等。负责对全管段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对各施工队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指导。
第二条进货检验、试验与正确使用,按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试验,做好试验过程控制,保存试验资料记录。做好计量试验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积极开展试验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设计和施工提供试验资料和技术依据,积累试验成果。
第四条各级试验人员必须遵守条规,服务工程,处事礼貌,尊重领导,尊重监理。各工程队试验人员应配合项目检测员负责本队的施工控制(检查试件制作、编号、送试件、路基密实度检测等)、原始资料填写,向试验室及时申请本队检测项目,配合试验室人员检测与取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技术要求
第一条试验室,设主任X人,副主任X人,试验员X人共编制X人。
第二条各拌合站、工程队设专职试验员1名。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标准、规程和工作程序文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所有试验人员必须经过本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确认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试验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试验室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试验施工细则、承包合同和工作程序文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本级和派出机构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2、制定本试验室试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本级试验管理,提出本试验室试验设备的购置、送检、校验和维修报告。
3、参加所属工程原材料产源调查和选择,取样鉴定试验;指导原材料正确保管与使用,熟悉试验状态标识。
4、按时完成试验工作,及时解决试验中的问题,做好试验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按派出机构的要求及时总结上报。
5、监督指导按规定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其它施工参数和方案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控制。
6、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7、全面了解所属工程的试验要求,对不能承担的试验项目提出委托申请或请求协调指导建议。
8、监督检查指导队级的试验业务工作,必要时予以适当培训。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试验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试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令条款和制度,负责本室试验工作计划编制,并负责检查、落实和总结。接受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做好本室职能范围的全面管理,对所属试验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协调安排有关工作,解决试验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4、了解有关工程质量的情况,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办理试验室设备的申购、维修、封存和报废事宜。
6、掌握日常工作情况,审核并签字发送试验报告。
7、检查落实本室有关制度和ISO9002标准的执行情况。
8、做好所属工程计量工作,对本项目部试验室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有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性能,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确保在试验设备和环境条件正常状态下进行试验。
2、按照标准对试验项目(参数)做出结论,并提出试验报告。
3、掌握仪器设备精度和计量周检情况,负责自校设备的检验工作。
4、熟悉所属施工队试验情况,并进行帮助、指导、抽查。
5、负责工程材料、试件样品抽取、保存、试验项目的检验工作,收集整理测试资料并归类。
6、对本试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工作负责联系或对外的委托试验。
7、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必要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试验员职责
1、了解试验工作的基本任务及试验材料的用途与性能。
2、熟悉本专业各种试验仪器的用途、性能、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3、负责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试验仪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洁工作。
4、完成本专业的试验和施工控制任务。
5、根据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本专业的设备,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送检和试验设备的校验。
6、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生产。
7、完成材料的加工,制作及试验,并提出完整的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五章试验设备管理
第一条试验室配置的试验仪器设备,应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对试验检测参数的要求,试验设备配备率不低于90%,完好率达到100%,且应具有数据准确、性能可靠、速度快捷、轻便灵活及环境适应性强的特点。进行计量器具标识,仪器操作规程上墙,保持室内仪器清洁,每天清扫擦拭,每周彻底清除实行包干责任制。
第二条试验设备的管理按《检验和试验设备程序》执行。试验仪器按《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TXG001-086-2008(铁路)进行校验。
第三条各工程队应配置试验用房不少于10m2和工作台。各施工队应配置必备的试验仪器。
第六章施工控制
第一条试验人员要严格进行施工控制,有关的施工工序应有施工工艺、试验参数、配合比等资料,按规定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样检验或复检,并收集质量证明书。
第二条为有效地控制生产产品质量,材料(砂、石土料场)料源由试验室会同物资设备部联合调查。各队根据施工具体要求,由试验员和物资采购人员按试验要求取样送检,经试验室鉴定后再确定。
第三条原材料进场,由物资设备部向试验室填写《材料试验委托单》后,试验室试验人员应及时对原材料按规定的频率取样进行试验,并及时向物资设备部发出《材料检验反馈单》。室内样品要进行标识。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配料和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参数,配料计量误差不得超过规定,每个混凝土搅拌点按要求制作《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配料标识牌》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在混凝土浇注前应进行砂、石含水量测试,并按《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进行记录,填写《混凝土(砂浆)施工配料通知单》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配料标识牌,如砂、石含水变化较大时,及时测砂、石含水量,调整施工配合比,通知班组施工,重新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做好记录。要严格按配合比进行原材料计量(采用质量比)。
第五条积极推广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外加剂,掺用前应经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溶液配置方法和最佳掺量,在掺用过程中应搅拌均匀,并定期检查。
混凝土施工中,各队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施工,派专人掺配各种外加剂,特别是针对水泥、各种外加剂、外掺剂的用量,项目部每月将进行复查、核对,如发现有偷工减料者,项目部按配合比进行换算,除按标准扣除节省材料费外,将另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严重者将清退出场。
第六条砌体工程所用水泥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应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以保证砌缝充分填满和压实。
第七条建筑钢筋必须在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合格的情况下才能用于施工;钢筋焊接检验样品应从成品中切取,其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钢筋取样方法,原材去掉钢筋两头置少50cm,
拉伸试验:长度等于5d+200mm,二根在同批量中的不同根数中切取。
冷弯试验:长度等于5d+150mm,二根在同批量中的不同根数中切取。
第八条填土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其内容包括填料复查、填料试验、掌握填料使用情况以及压实施工时检验填层的含水量及密度。
第七章取样与试验
第一条对工程材料应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未经试验和经试验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条对暂时来不及试验而施工急需的原材料,在确保能够追回和更换的情况下,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按《程序文件》作紧急放行处理。
第三条在工程使用中对外观有变质迹象的材料应进行复检。
第四条按《建筑工程样品抽样方法》规定取样数量和检验频率,做好检验试验工作,试验工作检测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当需对外委托送检试验时必须详细填写委托试验申请单,送受委托单位。
第六条对各工程队来样检验时,应由专人负责收样,按要求保存样品。所有来样逐项验收,并作好《试验收样记录》、《样品登记记录》分类存放。
第七条应保存好所有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以作为不同试验状态的材料或产品标识的依据。
第八条按规定随机取样进行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和安全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第八章试验资料、报表和总结
第一条各种试验资料、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所有报告采用铁道部或业主统一制式表格,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应按规定复核,复核者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产品试验经历,复核后签名认可,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检测公章、“CMA”章方能生效。
第二条各种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审核范围包括报告外观质量、数据及结论的准确性,在审核中发现错误,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任何人不得重新更改。
第三条报告应按《技术文件和资料发文登记簿》登记发送。
第四条每月截止25日,按《工程试验工作报表》统计当月的试验资料;每年截止12月25日将统计当年试验资料、计量试验仪器设备、试验人员动态等情况、试验工作总结。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后,各种试验报告、质量评定、原始记录必须分类分项目,分别装订成册。
第九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试验室主任编制试验检测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工作。
2、试验工作必须按国家、铁道部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
3、试验过程的每道工序必须申报监理工程师旁站
4、试验工作完成后,由检测人员将检测结论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第二条标养室管理制度
1、保证不停电,项目部驻地房管部门已备有发电机,一但停电,在半小时之内可送电,以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2、标养室已备有水池,自来水一停使用备用水。
3、钢架放置试件,摆放整齐,块与块、组与组之间间距2cm。
4、进出标养室人员必须随手关门,非试验室人员不得入内,确保恒温、恒湿。
5、工作人员进入要穿水鞋,带胶皮手套,以防触电。
6、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看与控制箱温、湿度显示是否相符。
7、加温、加湿箱每天要检查水位(早上7点、下午14点、晚上21点),以防停电停水,烧坏加热器。
8、每星期做卫生、安全检查。
第三条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故处理。
(1)试样丢失或损坏。
(2)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人员、试验仪器和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检验方法错误;采用错误判断标准等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5)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事故等级按有关文件分类。
一般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项目部。
对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在二日之内,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并采用回弹法或钻孔取芯法进行复测。
第四条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技术资料由专人保管。
2、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1)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参考标准。
(2)试验检测规范、规程、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含国家和自编规定)
(3)计量试验设备档案(按《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办理)。
(4)产品图纸,施工图、工艺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
3、应定期保存的资料有:
(1)各类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报告(按《程序文件》规定办理)
(2)样品委托申请单、收样记录,报告发送登记,保管期不少于三年。
第五条样品保管制度
1、样品上有明显的标识,分门别类存放确保不错样、不混样、不丢失、不变质、不改变其性能。
2、样品保管应作到帐、物相符。
3、样品检验后处理:
(1)破坏性样品不保存。
(2)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和人身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试验室内应备有灭火器具,任何人不得挪动位置,并定期检查。对易燃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奖励
工程试验人员及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过程中,对试验仪器设备、人员的素质、检测工作的质量、施工控制过程的质量、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环境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评比,并对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第二条处罚
1、工程试验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施工控制不严,工作不认真,对造成质量检测事故和严重质量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罚,调离工作岗位。
2、对各工程队的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造成设备的锈蚀、丢失和损坏情况,应按仪器损坏情况的大小,给予原值的80%——200%罚款处理。
3、对不按规定制作试件和填土密实度的单位和试验人员,按试件组数和填筑层数进行罚款,单位罚款1000元,试验人员罚款50元。
4、计划部及财务部对以上的奖罚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附则
【关键词】第三方检测试验室;组建及管理工作流程;为质量提供保障。
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就如同业主的眼睛一样,使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心中有数,对质量控制防范于未然。可见第三方检测工地试验室组建及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检测体系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第三方检测工地试验室。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汇报给业主,为业主提供科学的检测数据,使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结合工程实践,现对第三方检测试验室组建及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以下简单阐述:
一、仪器和人员进场,组建试验室阶段
1、试验室组建及管理相关要求
结合本项目特点第三方检测试验室按功能区划分,主要分为水泥室,集料室,力学室,水泥混凝土室,标养室、留样室,办公室等。各试验检测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仪器编号、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仪器标定证书,仪器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管理记录等;仪器设定专门保管人,建立标识卡,并负责保养和维护仪器。
1.2仪器标定和自校――主要仪器都由具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标定,小型仪器或者规范无强制性要求的,可以由试验室自校。
1.3各室仪器设备都应具备满足试验检测要求的条件,能够正常运行,发现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能够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2、人员配备情况
2.1中心试验室按照检测合同的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9人,均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其中试验室主任1人,检测工程师4人,试验检测员4人,检测车辆2台。
2.2人员定岗定员,负责专门试验,主要涉及到签字问题和试验时间问题。
2.3建立人员档案,包括上岗资质(主要为试验员或检测工程师证),身份证明,职称证,毕业证,个人简历,有的还应有岗位合同文书等材料。
3、试验室资质管理要求
第三方检测试验室为母体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是受母体监督和管理的,应具备独立检测能力。设定流程如下:
3.1母体检测机构,以授权书的方式,授予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和类别、授权相关试验室主要人员,派驻母体常驻人员等。
3.2得到授权后,工地试验室组织相关的资料,编写试验室备案申请材料,向业主提交能力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了母体信息,工地试验室人员信息,仪器信息,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和类别等,证明已经具备试验能力,然后由质监站能力核验,核验通过,即可开展试验检测。
二、标准试验验证
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合比:对经监理办批复的配合比进行验证,对现场水泥、砂石、外加剂、沥青等进行试验,原材料合格后进行配合比验证试验。
三、进场原材料检测
原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及时,施工单位自检并经监理见证合格后,监理单位向第三方检测试验室报验,现场抽检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单及自检试验报告。现场取样时填写好取样单,样品取回后,由专人接收样品(一部分试验,一部分留样),填写试验台账和留样台账。
具体试验步骤如下:
1、试验准备;
2、试验过程填写试验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
3、试验完成后,出具试验报告,签字,盖章,归档。根据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台账(是否合格),完善台账相关信息。
4、不合格品须填写不合格品台账(试验结果及时书面报告业主,由业主通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现场试验
按照施工工序的进行,现场施工到一定阶段,对监理报验的项目进行抽检,通过现场检测,可以反应出施工水平和施工信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1、现场混凝土的浇筑:查看混凝土配合比是否按照批复的配合比进行施工,查看原料质量,混凝土质量和坍落度大小,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件。
2、结构物回弹:到28天龄期的结构物,如墩柱、台帽、盖梁、箱梁、护栏等须进行强度回弹,回弹必须及时,并且有效。
3、对预制或现浇的构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进行抽检,对保护层合格率较低的构件及时汇报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保护层厚度控制。
4、桩基浇筑龄期到7天后,可进行桩基质量检测,合格定性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钢箱梁的现场质量检测,主要对焊缝进行磁粉、射线、超声波等抽检,钢构件的油漆附着力、油漆厚度等检测,焊缝外观及油漆外观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业主。
五、混凝土强度的控制
1、加大对砂、碎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或其他外掺料的检测频率,原材料的检测都是为混凝土强度服务的,控制好混凝土施工水灰比及坍落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振捣等,以保证砼强度合格。
2、施工后的混凝土构件要加强养护,混凝土强度增长前期养护非常关键。不同季节要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3、混凝土试件制作完成后,须在标准条件下养护,温度和湿度控制必须到位,以求实际强度。
4、强度试验时,不同标号的砼试件,加荷速度不一样,因此试验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使混凝土抗压强度数据可靠,具有代表性。
六、交工验收检测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桥梁的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系、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交工验收,并出具交工验收报告。
在桥梁工程完工后,进行动静载检测,检测结束后及时提交动静载检测报告。
七、外委试验
工地试验室在母体授权检测范围外无资质的项目,必须送外检,即委托外部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称为外委检测,一般材料有钢绞线、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锚具的硬度试验,油漆、防水材料、钢板力学性能等试验。
八、试验室内业资料的管理
1、样品台账、检测台账的整理和登记:每次抽检的原材料类别、规格、数量、产地、试验项目、试验结果等。现场检测的构件编号,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的统计。
2、不合格样品台账的登记并注明处理情况。
3、留样台账的登记,登记各类样品的信息,注明留样日期及样品处理日期。
4、仪器使用记录的登记,温湿度仪的数据记录。
5、各种资料的归档:仪器和人员档案归档;试验资料归档、立卷、台账登记、目录汇总等。
关键词:资料真实;资料及时;层次分明;与时俱进
一、资料收集整理要及时
技术资料要随结构工程施工进度随发生随整理,按子分部分项及其发生时间归类整理,按序排列和分析,能及时反映出混凝土、砂浆试验报告的分类收集并定期统计分析,能及时反映出混凝土的供应速度、浇筑速度等能否满足混凝土地初凝时间,以便通知混凝土供应单位做相应调整或现场及时调整试配、泵送能力、人员安排等做相应调整。
二、资料目录要层次分明
目录层次分明、清晰:资料总目录-卷内目录-分目录,尽可能做到全面到位;总目录应看到整个结构工程技术资料内容提纲,卷内目录可以看到一卷或一盒内资料内容,分目录反映一册资料的编号、资料形成日期、部位、结构等,但某些资料的目录有特殊性,如钢筋技术资料目录要依次注明:试验编号、资料日期、使用部位、产地、钢筋种类、规格、进场数量、混合批情况,这样通过目录即可了解钢筋进场、取样、试验结果等情况。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写
总要求:层次清楚、分明,内容严谨、全面。施组-指导性,方案-可行性,技术交底-操作性。
1、施工方案的编写
总的要求:施工方案强调“可行性”和“针对性”,抓住重点,难点,做到图文并茂。内容要全面,条理分明。
方案内容要与施组中主要施工方法章节内的内容基本一致。
如在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分项方案的编写,主要施围绕如何保证混凝土结构质量和外观质量,相互间紧密联系。
钢筋方案编写必须满足图纸、规范、规程要求,保证钢筋位置准确、保护层厚度及绑扎固定牢固,隐蔽验收中检查水平、竖向筋、保护层数量等,如对盘条钢筋冷拉率4%的控制,在现场拉伸场地上画刻度标志,分别标明旧料区段、调直区段、拉伸区段的长度,以便拉伸时控制,如电梯井坑处模板加固要考虑上浮,而混凝土浇筑要考虑分层均匀下料,以防混凝土过分集中造成模板位移、上浮。
方案编写依据是图纸、规范、规程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模板方案中要有对大模板的厂家选择、型号选择,对电梯井筒、洞口、后浇带、阳台、女儿墙等部位的模板设计,考虑模板用材的选择,现浇板模板的支撑系统、配置数量,如何保证上下支撑在同一位置;从混凝土供应(现场搅拌包括后台搅拌记录、原材料的试验记录、碱含量分析、凝结时间计算)、浇筑(泵管布置、布料机的使用、振捣、抹平)记录、成型、养护、试块留置、成品保护、拆模、施工缝处理、安全注意等事项均应写出具体要求。
2、技术交底的编写
技术交底要全面、通俗,针对工人操作层,与方案相比,要有明显界限、层次区别。如钢筋技术交底要从钢筋原材料质量要求说起,钢筋冷拉控制(现场冷拉区域要有下料长度区域、调直区、冷拉伸长区,各区段要有刻度值控制;钢筋连接、钢筋绑扎、钢筋绑扎质量控制措施:马凳、水平、竖向筋、暗柱定位框的加工、制作及具体长度尺寸)。暗柱箍筋加密区段、间距,墙水平、竖向钢筋搭接长度,钢筋锚固长度等。这些应根据图纸结构总说明及规范要求,可列表说明,具体到尺寸。混凝土交底对底板、顶板、板墙等处的混凝土浇筑要分开说明,如何控制分层浇筑、浇筑间歇时间控制、浇筑振捣时间、程度控制、施工缝处如何处理,如何控制平整度及浇筑标高。交底中图要标明具体尺寸,对制作尺寸或要求控制较严的经计算得出。测量放线交底要对主要测量仪器的使用予以说明,测量放线步骤顺序具体明确说明。
四、施工记录
测量放线资料:基槽验线应画出边坡轮廓及控制线网与周边轴线的关系、边坡放线比例;楼层测量放线记录要简单叙述放线依据、顺序,垂直传递方式,依次放出轴线控制线、墙边线、模板500控制线、木模控制线、门窗洞口位置线,以上应画图说明。并要说明楼层50标高控制线的传递、复核测量方式,同时对墙厚、柱尺寸、洞口尺寸可列表说明。
对隐检、预检中检查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返工,并重新报验,形成记录。
自检资料:总体要求,填写不可过于简单,只写“符合要求”,允许偏差项目(一般项目)的念头数值,要结合现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填写。混凝土评定表填写混凝土主要原材料试验编号、配合比编写、试块试压报告编号、强度、报达标准强度百分比、评定日期分三次,第一日期为拆模后外观、实测检查情况填写,第二日期为同条件养护强度结果出来后,第三日期为标养强度结果出来后,评定结果(包括班组)。
五、工程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报告的收集应及时,并按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目录整理,层次分明,如钢材进场时,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外,必须进行抽样检,按规定的抽样数量送有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检测,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钢筋抽样检验的结果,它是该批钢筋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最终判断依据,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两个作用。第一,它是产品的质量证明材料,证明该批钢筋合格。第二,它同时又是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责任书”或“质量担保书”。砌体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对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在砌体工程中,应用合格的材料才能砌筑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中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之一。
六、工程资料的移交及归档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工程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质量应符合GB/T50328-2001规范要求,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七、总结
工程资料换一角度看:从施组方案技术交底施工管理、记录资料是一系统工程,前后必须一致,相对应,所有资料应与现场、图纸、规范、标准要求一致,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要求来进行施工管理和资料整理。资料必须由有一定知识水平和工程施工经验的人员来牵头,能全观整个工程项目是、施工、管理。一句话:资料内容必须真实、统一,切不可前后矛盾。验收角度:专家们先看现场,然后坐下来一起看资料,从要求资料内容必须与现场实际施工内容、方法、用材相一致。
当然,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也是“与时俱进”,随着创优要求不断提高,资料的收集、整理也必须不断改进。另随着工程建设体制变化、新材料、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的出台,资料的整理模式、内容也应做出相应调整。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行政许可;立项审批;政务公开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A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水土立项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依据书面材料的详细性给予答复,而不能依据职权范围主动启动程序,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材料需要包含基本内容有:水土流失发生地,发生时段,水土流失范围图,包括水土流失的状况即程度如何,对于已发生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如何,这些材料必须提供准确及时。对于水行政部门不能确认的管辖范围,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寻求其他的解决方式。对于材料准备不足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及时补足材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应将受理回证及时交给申请人,并填写立案审批表,交有关领导审批。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准,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采取切实、细致的工作方法对要审批的项目予以客观的审查,对于发现利益往来的问题需要及时的进行举证和辩论。在审查工作中,及时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范围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十二五”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没有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应文件依据,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可能严重影响水质或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情况,以及同一投资主体的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等情况时,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对没有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或比选方案中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有关水土保持量化指标,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或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水土保持审批管理
凡在行政区划境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在先行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根据项目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分类编报,可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其中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由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负责组织编报,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条件。
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跨区域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上一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
三、高效务实的审批程序
以便民、高效、务实为出发点,规范审批程序。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各个环节,我们始终把便民、高效、务实作为出发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为项目业主减少环节、节约时间和经费。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我县就开发建设单位所应提交的要件作出了规定。在审批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照水土保持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根据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提高其质量和可操作性。对一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单一的水土保持方案,可直接审批,力求简化审查的程序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使审批制度的落实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得到保证。实行政务公开,设置办事窗口。为了使公众了解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我们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服务对象、内容、程序与时限以及责任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开,方便了建设单位了解。并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置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审批,一条龙服务,既确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在政府审批序列中的位置,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
参考文献:
[1]李开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监测[J].中国投资.2009(09).
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程,即依据土地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以及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这项工程对土地整理的面积、质量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内容包括对成片土地上的道路、管线、农居建设及土壤节后改造等,主要有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涵盖了工程建设、市政道路、通讯设施、园林绿化、土地复垦等领域。
有鉴于此,土地整理产生的档案种类多、数量大、专业性强,它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及国土资源系统其他门类的档案。且土地整理项目的档案具有内在的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因此,在开展土地整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时应遵循完整、准确、系统的特点。
土地整理档案的归档范围
土地整理档案资料的形成十分丰富,涉及阶段(环节)很多。与土地整理涉及的四个阶段――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一样,可以阶段确定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即形成的档案主要有立项、拆迁安置、招投标、施工及监理、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
(一)立项、申报阶段文件材料:包括国土管理部门申请立项的请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意见;土地利用现状的开发地块图:土地开发转向规划图:土地权属情况材料: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平面图和工程剖面图;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及证明:水利部门对河滩地开发的意见及相关资料;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定桩通知书,地形测量和拔地测量成果报告,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图及其说明,招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
(二)施工阶段文件材料: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包括工程控制、定位、安全、环保等文件材料;工程图纸变更记录:施工材料质量证明及试验材料:各种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测量等文件材料。
(三)竣工图:道路、桥梁、广场、隧道、水利(排水)工程竣工图;供水、供热、供气、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高压架空输电线工程竣工图:污水、垃圾的处理处置等配套工程竣工图:各种厂、场、站工程竣工图等文件材料。
(四)项目验收阶段文件材料: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意见;项目竣工图;勘测定界图(1:2000)及数字化材料;经批准的立项文件、规划设计文本图样及预算文本;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项目实施方案;权属调整方案及实施情况;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工程监理材料及总结报告:工程质量检验材料;工程审计报告等文件材料。
管理土地整理档案应重点解决问题
1.健全档案管理体制
目前由于国家相关部门没有一个规范,用以约束、指导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因此,就目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分级负责。主要是针对不同级别项目档案的管理。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严格按照部级、省级、市(地区)级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批级别,保存一套在同级的国土行政管理部门(项目所在的县级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可存部分项目施工、竣工材料);二是在实施土地整理时,制作至少三套系统的材料,待项目验收完毕,分别移交省、市(地区)、县级国土行政管理部门。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根据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程序和工程的特点,明确归档要求,包括时间、质量、整理义务等。归档时间可考虑在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也可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前期即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项目建设方(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1整理,监理、施工、竣工材料分别由监理、施工单位整理向建设方移交。此外,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项目档案的验收。按照《科技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都应对档案材料进行预验收,或在竣工验收时组织档案单项验收,验收由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项目未进行档案验收的,不组织建设项目验收。
2.规范土地整理档案的整理要求和标准
分类。土地整理项目档案属类的划分,宜在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档案全宗里单独设置“土地整理”一级类目,可以在单个工程下结合单位(分部)工程设置二级类目录,再按照项目的阶段设置三级类目。
保管期限。立项、招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监理及施工结论性文件、竣工图及竣工材料、项目原址及建成后的面貌等声像材料可作为永久保管:项目施工文件材料、监理的一般文件材料等可长期保管:其他一般性的文件材料短期保管。
一、适用范围
*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