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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护环境的想法(6篇)

时间: 2024-02-03 栏目:公文范文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1

一、直通教材,以国情建立学生环保意识

苏人版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主要有两大点,分别是保护环境和科学发展观。利用环境保护的意识去发展经济,结合科学的发展路线去实施环境保护,这不仅是当前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更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任务。所以,通过环境保护来阐述科学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保护研究“保护我们的共有家园”时,应该通过以下思路为学生进行讲解。

结合国情,树立学生环保意识,让学生加深对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情况的了解。人口方面,我国人口比例偏向老龄化,人口数量众多,增长率快。而且我国山区农村人口偏多,加之他们的观念陈旧,整体素质偏低,这便为环境保护带来了制约。资源方面,我国目前资源严重缺乏。虽然我国资源丰富广博,但是人均占有率却不高,再加上我国资源分布不均匀,一些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高(比如风能水能等),这便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为我国的日后发展敲响了警钟。环境方面,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便说明我国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刻不容缓。法制方面,当前虽然我国基于环境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这便需要相关人员以予严肃关注。

基于以上问题,该如何实施治理呢?在课堂中,要带领学生反观教材,针对教材中的一些观点进行分析,从而整理有效的解决对策。比如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政策,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水土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结合法律来实现科学的发展路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幅度,提高人均资源占有率,确保经济与资源的和谐发展;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人口教育程度,让可持续发展路线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创新能力,实施科教兴国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那么,作为初中生来说,他们又该怎么去做呢?首先,他们可以在自己的认知观念中树立起可持续发展意识;其次,积极开展活动,向公众宣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再次,从自身做起,将环保工作落实到最细处。只有将学生的环保意识充分激发出来,才可以让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时代的洪流中得以落实,实现思想品德教材中“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观”的教学初衷。

二、反观案例,以现实唤醒学生环保意识

近两年,因为环境保护不当而造成的自然灾害非常的多。就拿北京等地出现的沙尘暴来讲,由于植被的严重破坏,水土资源的严重流失,使得地表风化严重,从而在气流的影响下形成沙尘暴,给城市的空气等资源造成严重的污染。这个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区的人们受教育水平偏低,他们受传统经济发展思想的影响,不断开垦土地,加上这些地区的法制管理没有落到实处,从而造成了环境的持续破坏。基于这点,不仅要转变这些地区民众的观念意识,同时要更好地树立起他们的法制意识以及责任感,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讲述思想品德教材中的“保护环境与科学发展观”时,笔者就结合了上述的实际案例。在这个过程当中,要让学生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谈谈该如何治理案例中的问题。针对笔者的提问,学生能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虽然我们国家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所以资源的相对数量严重不足,如果不合理使用和持续浪费,实现中国梦的理想就会遥遥无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解决。第一是自身方面,可以提高对这些地区民众的再教育,让环保意识在他们的脑海中生根发芽;第二是强化法制建设,将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全面贯彻,从而让人们严于律己,自行遵循;第三是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开展一些植树造林、还原植被的活动,确保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学生的回答不难发现,实际案例是最具说服力的,它真实反映着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在思想品德课堂中结合实际案例展开教学,让学生从生活的角度来感受知识和责任,这比照本宣科地教学更具效果。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2

(一)指导思想的滞后性

以《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为标志的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建设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我们党和国家关于环境方面的思想、理论也不断地调整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论述,而二十多年前的指导思想,许多已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需要进行调整。我们必须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调整范围的滞后性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广泛、全面、快速推进

对环境的影响也不断地扩大,污染、危害也出现向一些新的领域延伸。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环境方面一直面临着来自他国单边污染输出的潜在或现实威胁。全世界电子垃圾数量巨大,然而有80%的电子垃圾出口亚洲,且这其中的90%都将进入中国市场,我国是世界上受电子垃圾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此外,西方一些国家经常把其国内禁止生产的高污染的产业项目以直接贸易的形式向中国输出,长时间的危险废物转移,使我国成为危险废物的受害国。但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对此却没有明文禁止。

(三)采用手段和机制的滞后性随着大气、河流污染的跨区域性

以前各个地区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治理方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需要采取新的防治手段。如北京等地雾霾的形成,地区相互输入影响是重要原因,需要相关地区的协同、联动来防治,需要采取联防防控手段,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

(四)公益诉讼规定的滞后性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且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这种规定过于抽象,不够具体,且可操作性不强。另外,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被破坏后责任承担的方式规定的过于抽象,操作性也不强,比如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便于计算,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认定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的方式还包括恢复原状,但是对于环境污染来讲,特别是河流,污染通常都是由很多人造成的,恢复原状的责任很难认定。

(五)法律责任的滞后性

我国《环境保护法》本身有很多不够完善之处,有些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些表述不够明确;有些法律规定连贯性不强,只见上文,未见下文等等问题。环境保护法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让违法者有机可乘,钻法律空子,也给执行和监督带来很多难题。

二、我国环境法完善的对策针对环境存在的问题

应着眼于我国的实际和未来发展,在吸收借鉴人类环境立法方面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对策完善我国的环境法。

(一)完善环境立法的指导

思想具备前瞻性和时代性的立法思想是立法活动的重要理论依据。环境保护法的完善,应充分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立法思想。一是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核心,全面协调科发展是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科学发展是解决保护与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始终。二是应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我国目前资源被开发程度深、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也逐渐在退化。面对这样严重形势,生态文明受到我们国家和党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已经正式上升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总布局,这种布局简称为“五位一体”。该总体布局的生态文明理念是尊重、顺应以及保护自然,且明确提出了将生态文明融入和贯穿于社会经济建设的其他四部分建设的全过程。只有这样做,才能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美丽的中国梦。“五位一体”总布局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来重视,坚持节约、保护为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形成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新的空间格局,这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完善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应鉴于环境问题的四项特色,即科技关联、利益冲突、隔代平衡、国际关联来加强环境立法,完善我国环保法体系。其一,对宪法进行修订,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为基本权利等根本性问题。其二,提高环境保护法的效力等级。在所有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中,现行《环境保护法》应发挥统领作用,但是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单项法律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方面几乎没有太大区别,使得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难以充分发挥统领作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颁布,以提高该法的效力等级。修订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属于国家基本法律,作为一部国家基本法律,应当注重充分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方面的政策,以体现其作为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重要地位。其三,加快对环境单行法的修订。随着时代的进步,目前环境单行法还存在某些不足,应加快环境单行法的修订,使得单行法和环境保护法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早日实现美丽中国梦。

(三)完善环境法的调整范围扩大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调整范围,把机动车尾气、PM2.5细颗粒物污染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可以采取设定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污染严重的车辆实施禁行,限制或关停锅炉和工业设备,限制或禁止燃烧木头、焚烧垃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以及骑车出行等规定,以反映环境污染的新变化和环保技术的新发展。针对进口“洋垃圾”,应在《环境保护法》中明文规定废物进口制度,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并明文规定未经批准就进口废物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加大罚款力度。

(四)完善环境保护的手段创新污染防治机制

对大气、河流污染的跨区域性,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由相关区域、流域的单位、部门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原则,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形成整体防治合力。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大理论观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在环境保护中重要作用,改进排污收费制度,将超标排污行为明文规定为违法行为,并提高排污处理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讲这个标准略高于治理费用即可,将超标收费逐步转变为排污收费和超标准罚款。排污收费范围需要扩大,排污缴费的主体不应仅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包括一切党政机关以及工商户,甚至是居民家庭,但是应根据排污的程度和主体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最终体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公平责任。

(五)完善公益诉讼的规定

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中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按照通说,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的一种,是指在环境可能受到或者已经受到污染及破坏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作为该公益诉讼的代表人,对相关行为人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的活动。首先,在立法层面,环境方面的公益诉讼应立足于以社会公共利益来限制当今经济社会下日益膨胀的环境民事权利,对于环境问题做到有效的预防和治理。其次,应在《环境保护法》中详细规定公益诉讼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需要不断扩大公益诉讼的案件受理范围,明确行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建立有利于律师参与和诉讼的收费标准制度,以保障诉权的行使。

(六)完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完善

公众参与制度。首先,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公民应当享有环境权。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但是公民环境权是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同时这也是环境诉讼、公民参与原则以及人权保护的基础。所以,公民环境权应在立法层面上予以重视,加以明文规定,使公民在行使该权利时有法可依。其次,公众参与程序有待完善。实体法上的权利需要程序上的权利做保障才能实现,如果不重视程序,忽视程序,那么实体上的权利也难以实现。故此,我国环境保护法应当对于公众参与程序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确保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权、知情权以及监督权。例如,在制定对公民生活或者生态有重大影响的环境方向的政策或者措施前,政府应当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保证公众的参与权,并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质询。最后,建立污染源的普查制度。在环境遭受到重大损害时,明确具体的污染源有利于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故此,在修订环境保护法是,应明确规定污染源普查制度,对全国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应对解决,这样也有利于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

(七)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3

关键词:公民环境权利;环境保护;法律确认

公民的环境权利(或称为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拥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通常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它区别于:(1)公民、集体或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国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拥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3)私法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相邻权;(4)传统人权理论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当今国际社会,公民的环境权利作为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试图说明,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存在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的弊端;为实现我国环境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应当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进路应两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我国从1978年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专项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刑法、民法相关规定在内的庞大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从“国家保护环境”出发,衍生出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义务。在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方式呈现出了以政府管制为主的特征。在政府管制的模式下,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享有广泛的权力,宏观上包括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等。微观领域包括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行政处罚权等等。政府通过行使环境权力,对环境违法主体科以相应义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此外,国家公权力还通过刑事手段介人环境保护,我国97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就是重要的体现。

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相对于国家的环境权力而言,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并且模糊不清。政府权力介人环保领域,并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权利为目的。如《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第1条)。这里的“保护环境”和“保护环境权利”虽然密切相关但是并不相同,前者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而后者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事实上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目的和手段。我国从宪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没有专门对环境实体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公民环境实体权利的规定是“隐形规定”。对于程序性权利,除了受到环境侵害的诉权以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还规定有检举控告权,《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④,但都并不完善。此外,尽管有一些权利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并在实践中发挥着保护环境的作用,如所有权、人身权及相邻权等的正面规定,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因为其主旨并不是保护环境法益。传统民事权利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力不从心,尽管现代民法理论中的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产生大量噪声、震动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四户村民的正常生活,四户村民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但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不属民事审判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

2公民环境权利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4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环境法;环境与资源;立法完善

1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产生

可持续发展源于发展理论,是发展理论在研究深度与广度上的继续与深化。早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久,一些国家的学者与教授就开始研究发展问题,发展理论应运而生。而随着人类文明的一步步向前推进,发展与资源、人口与环境的矛盾到了不得不急需调和的地步,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发展问题已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成为时代的客观要求。

传统发展的思想使人类的历史文明大大地向前发展,但矛盾同时出现,它将人类逐渐地引入了与自然尖锐对立的时代,人类在与自然界进行漫长斗争中虽然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然而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到了20世纪90年代,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已经变得越来越频繁,环境与生态的危机也越来越强烈和深刻,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污染、土地沙漠化、生物物种锐减、海洋与淡水资源的污染等等。人类必须作出抉择:或者坚持传统发展思想,继续实施现行的政策,或者与传统发展思想决裂,依据新的发展观重新调整各项有关政策,探寻新的发展思路,建设一个良性发展方针。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2002年8月26日到9月4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通过了《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明确了全球未来10—20年人类拯救地球、保护环境、消除贫困、促进繁荣的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蓝图。

2我国的环境立法实践及问题

2.1我国面临的问题需要环境立法

环境法产生于人类环境意识觉醒的时代,是人类发展观在法律上的反映,但已有的环境保护意识与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环境保护手段尚不足以应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必须有新的应对措施。而作为一个庞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同样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问题,将可持续发展观融入环境立法将是我国一个非常迫切和重要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资源极其短缺且水污染严重、大气污染居高不下、草原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大;水土流失严重,污染事件不断增多,这些严峻的事实都逼迫着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立法,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遗留的老问题,以保证经济和谐发展,构成良性循环。

2.2我国基本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

我国在环境立法上也有所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Z年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涵盖面涉及水、大气海洋环境、野生动物、土地、森林法,草原等自然资源和噪声、固体废弃物、文物等人类产物多个方面;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2.3我国环境立法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环境保护,加之我国环境和资源的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这就使我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面临严重的挑战。虽然1996年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但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未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环境立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宪法》虽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但仍然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然而,我国制定的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和《白皮书》以及《纲要》,都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这就说明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和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

(2)现行法律确立的以行政区划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污染范围的扩大、跨区域及跨流域的污染情况严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等问题,以城市为主的污染正逐渐向农村蔓延,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投资条款与市场经济下环境事权分配不尽符合。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对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这些自然资源的法律难以适应生态的环境保护的需要,难以达到真正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之间也不统一,例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管全国或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控制工作,然而在各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自然资源专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未规定环保主管部门的权限。这种立法倾向显然是把环保主管部门排除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部门之外,明显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秆: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不利于有效贯彻环境资源的保护。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5

关键词:生态文明;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加大了对环境道德教育的重视,很多学者也对展开了研究,如韩志倩等人认为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的培养需要做到内外兼修,并注重道德实践,联系大学生实际提出教育措施才能起到应有作用。龙芳主要研究了我国高校生态环境道德教育现状,并提出了做好环境道德教育的措施与意义。尽管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都为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提出了可参考意见,但却缺少与现实情况的联系,部分措施难以被应用,因此,有必要弥补这一不足,提出有价值参考意见。

一、大学生环境教育概述

所谓的大学生环境教育实际上就是对大学生开展环境道德教育,让大学生在学习中逐渐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1]。随着环境道德教育在高校中的开展,还能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并让其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增强他们对社会主义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认识,通过大学生逐步完成生态文明国家建设。

二、我国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现状

1.调查对象与结果分析。在研究中将本校500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共发放500份调查问卷,回收489份,主要了解他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看法与行为。通过整理调查问卷发现,很多大学生都环境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如雾霾等。在问及“是否关心生态环境”时,将近70%的大学生均表示十分关心,并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政策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在问及“在看到别人丢弃垃圾时,你是去制止还是直接将垃圾捡起或不管不顾?”,20%的大学生选择了主动制止,70%的大学生选择直接捡起,只有10%的学生选择不管不顾。由此可见,我校学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但依然有部分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不强,这就需要高校继续加大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力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2.存在问题。虽然我校大学生已经对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了一定认识,但其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现有教育存在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实行素质教育多年,但很多应试教育并没有完全从大学校园中消失,部分高校依然将知识与能力教育作为重点[2]。环境道德教育只是一带而过,并没有成为主要教育课程之一。第二,大学生责任意识差。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思想情况如何对国家的发展影响很大,然而,我校部分学生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认为垃圾的收集与处理有清洁人员解决,自己不需要操心,假设所有学生都存在这种心理,那么整个校园会出现垃圾遍地的情况。第三,缺少必要的行为教育。对于任何人来说都要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虽然我校开展了环境道德教育课程,但现有教育却以理论教育为主,并没有涉及实践教育,这样的教育方式并不能让学生形成深刻且正确的思想意识。3.原因分析。之所以我国大学生环境道德意识不强,主要是有以下几种因素造成的:第一,教育内容缺失。我国很多高校始终将提升升学率与就业率作为重点,所以,在日常教育中多数均以知识教育与理论教育为主,对于环境道德教育也采用理论教育的方式,并没有将情感教育与实践教育应用其中。同时,在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中所引用的内容都是国家环境如何好的资料,而没有将国家生态环境受污染的一面展示出来,在这种教育内容下会让大学生错误的认为我国生态环境还是很好的,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恶劣[3]。第二,教育方法偏差。在信息时代下,环境道德教育应注意多种教育方法的应用,然而,我国高校在环境道德教育中却依然以传统授课为主,试图通过理论授课的方式让学生形成正确认识。多数大学生只有在亲眼看到环境被破坏的场景时才能意识到自己应该为环境保护做些什么,但学校却没有给予学生参加实践的机会,而是将学生“关在”课堂中学习,也没有为学生播放生态环境被破坏后的视频与图片,这样的教育方式根本起不到教育学生的作用[14]。第三,教师能力差。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并不是一份简答的工作,需要教师有良好的教育能力,对生态环境保护有足够的认识,懂得如何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思想认识,帮助学生成为高素质人才。但我国很多高校的环境道德教育教师缺没有这样的能力,兼职教师十分常见,由于该教师还需要教授其他科目,所以他们往往会将更多精力放在他处,从而轻视环境道德教育。这样就出现了不足,影响了环境道德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生态文明视域下做好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的措施

1.高校加大重视。学校是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地方,学校态度如何对学生的影响很大,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环境道德教育,学校应极大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开设环境道德教育课程。以我校为例,在新生刚入学的第一学期,应将环境道德教育课程作为必修学科,在期末考试阶段采用日常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实践能力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即参加环境保护实践活动越多,所做贡献越大,考试成绩就越高,相反则越低。在第二学期开始以后每一学期,将环境道德教育课程转为选修课程,为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将环境道德教育课程学分设定为所有选修课程中最高,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环境道德教育中。同时,学校可以组建环境保护社团,让对生态环境保护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到该社团中,经常在周末期间组织一些环境保护活动,给予他们更多的实践机会,这样不仅可以深化他们对所学知识的了解,还能强化他们的思想认识,学生也可以与自然产生更加直接的接触,正确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此外,学校还要提高对环境道德教育教师的要求,请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教育工作,避免兼职教师的应用,最好让环境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为学生授课,并注意现代教育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认识,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5]。2.借助思想政治教育完成传播。每个学科都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环境道德教育也是如此,为做好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认识,在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也要适当融入环境道德教育。对于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来说,其中鲜有生态保护与环境道德教育相关内容,在环境道德教育备受重视的今天,应适当扩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内容之一,让学生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是有法律做支撑的,通过这样的教育方式也可以让他们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便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6]。同时,将环境道德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还要为学生传播如何更好的践行低碳环保消费理念,倡导学生在消费购物的过程中尽可能以可降解性好的物品为主,东西破损后应以维修为主,减少重新够买的几率,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理念,还能深化他们对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理解,唤起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3.重视环境保护教育。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更是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做好大学生的环境道德教育,应加大对环境保护教育的重视,并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7]。现代大学生很多都是在温室中长大的,未曾经历过风雨,尤其是在细节问题上并不重视,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教师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小事入手,如随手关电,让他们认识到在不用电的时候务必彻底切断电源,不要让电器处于待机状态,尽管待机状态中的电器所消耗的电量很少,但中国有14亿人,每个人每晚消耗1度电,那么全中国每晚就要浪费14亿度电。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应用到水资源保护中,这样的教育方式可以让大学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在环境道德教育中,教师要让大学生认识到如果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50年后国家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可以将这些变化用视频展示出来,让大学生认识到生态环境不被保护的国家,在学生70左右岁时是否还会有可用资源,这些都是环境道德教育中可以采用的方式,能够对学生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4.增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是环境道德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实践可以让大学生认识到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并增强他们保护生态环境与治理生态环境的信心[8]。在社会实践活动的设置中,可以将实践活动安排在节假日,带学生到一些生态环境较差的地方,让他们认识与了解真实的生态环境,如某地区土地呈现盐碱化,不仅作物长势较差,很多草地也存在空白,该地区可以作为学生生态保护重点,让学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并将自己的成果绘制成报告,为毕业论文写作奠定基础。同时,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多参加国内外专家学者组织的环境知识专题讲座,让他们在讲座中进一步了解我国生态环境,并了解怎样才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与专家的互动深化他们的思想认识。此外,为调动学生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学校可以设定一些奖罚措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践行得好的学生加以表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学生进行惩罚,如破坏花草树木、随意丢垃圾等行为,以此减少学生的不良行为,让他们懂得尊重自然与保护自然的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校大学生环境道德教育现状的调查可以发现,多数学生已经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但依然有些学生无法形成正确认识,因此,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导致问题产生的要素,并从多方面多角度提出了做好环境道德教育的措施,希望能为相关人士带来有效参考。

作者:李军民单位: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海军.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大学生科技价值观教育[J].海峡科学,2015,(11):79-82.

[2]林美萍.生态文明视域下大学生环境教育途径探究[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5,(04):96-98+103.

[3]王艳.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5,(04):98-101.

[4]韩志倩,李维波,韩阳阳.生态文明视域下高校生态道德教育[J].经济研究导刊,2015,(20):175-176.

[5]龙芳.生态道德视域下的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J].亚太教育,2015,(14):52+54.

[6]齐爱花.生态文明视域下大学生生态道德养成教育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5,(02):92-93.

对保护环境的想法篇6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协调运行

1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查的关系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单位,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来进行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同时相互依赖的关系。环境监察工作依赖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的技术支持,给予环境监测获得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以科学的评价,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的环境信息与数据来源是环境监测的结果,并且对于环境监测的结果以有效的评估。也就是说,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监察工作的前提,环境监察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是建立在科学的环境监测工作基础之上的。例如,在对于某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督时,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来自于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内容可靠、准确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并且建设与建筑工程项目同时进行设计、同时进行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项目,然后按照规定对环境污染情况报道进行验收,以上内容需要环境监测部门与环境监察部门同时操作。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需要向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相应企业经营情况的报道、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收费单等,环境监测单位将以上提供材料作为检查企业排污情况的依据,如果发现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便可根据国家相关率对该企业做出处理。环境监测部门必须保证提供的环境监测结果的及时、完整、准确、可靠,以此来给予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效果以及环境监测的成效以保障。近年来,在我国工业水平的不断进步的同时,为环境带来的污染情况也日益严重,于是我国多年以来一致倡导工业生产的绿色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发展理念,这就促进了我国环境评价与保护体系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在我国环境治理的体制中,环境监测部门扮演者技术支持的重要角色,而且环境监察部门与监察环境保护的执法之间还存在着共组关系,其二者之间即存在相互制约的情况,又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想要实现环境监察工作质量提升的目标,必须依靠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及时、完善、科学、可靠的监测数据信息。这就说明了,环境监察工作如果不依靠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将会失去重要理论依据,导致环境检查工作寸步难行,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也就难以实现。所以说,环境监察作用的有效实现需要依靠环境监测的大力支持。为了将我国环境保护的效率和力度上升到个新的高度,建立完善、科学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合体系十分必要,基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使其两者能够同时发挥最大效能,同时提升两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这些成果与环境检查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密不可分。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环保力度逐渐加大,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也更加完善,更多新技术、新制度被引进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提升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与此同时,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现有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难以满足我国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需求。以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人员组织方面为例,可以发现一些缺陷之处。首先,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普遍年龄不大,不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同时思想觉悟普遍较低,自身不具备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这就造成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其次,许多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主观意识不足,过度依赖理论知识,形成教条主义的思想,缺乏实战经验,同时对于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不能及时的接受与掌握,难以跟随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脚步。最后,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我能对于以上两点进行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导致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能力难以提升。

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完善手段

想要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使环境保护确有成效,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机制是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尚不足以保障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全面、顺利进行,于是,想要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前提与基础,国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全方位入手,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科学、严格的法律,以此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同时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不得越权、越界。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了解对方的需求,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以此来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两者之间的共同、协调运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尽管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交际,但是两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权限,清晰的划分工作内容,妥善解决两项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避免工作中出现越权、越界行为,导致环境管理工作出现混乱,影响环境保护的效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机构还需要从组织结构入手,调整组织结构的年龄比例,合理优化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层次与职能分配,提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对于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有关单位需要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活动,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基础知识、工作技能,使之不断上升至新的高度。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和责任心方面,相关单位需要下大力度进行改进,使之对于自身责任使命产生全新的认识,以此来带动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共同推进,为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4结语

环境保护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不仅对于当前人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保障性意义。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的未来意义更是大于现实意义,所以家里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使其统一发展,协调运行能够使两者的工作价值共同得到体现,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完备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白鹤程.重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J].运行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2).

[2]王文.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8).

[3]周娜.提高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讨[J].科技展望,2016(07).

[4]朱群.在环境监察活动中开展OPL一点课的探讨[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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