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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方法(6篇)

时间: 2024-02-29 栏目:公文范文

逻辑学的方法篇1

1.经典实验——肺炎双球菌的转化实验剩余法”的应用

1928年格里菲斯肺炎栓球菌转化实验推断:S型肺炎双球菌含有转化因子。那么转化因子到底是什么物质?

(1)是蛋白质吗?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蛋白质是由多种(20种)氨基酸连接而成的生物大分子,各种氨基酸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排列,形成不同的结构多样性的蛋白质,决定了蛋白质功能多样。由于蛋白质本身是生命的体现者,更多的科学家联想到:氨基酸多种多样的排列顺序,如果因此蕴含遗传信息,作为遗传物质的可能性很大。

(2)是糖类吗?多糖类的荚膜,是s型肺炎双球菌毒性的直接原因,是否是遗传物质?

(3)是DNA吗?而对含量较少的DNA的分子结构不甚了解,只知道,它是由4种不同的脱氧核苷酸组成,想象不出DNA怎么可以携带海量的遗传信息。

综上推测蛋白质为遗传物质的观点占主导地位。

……

1944年,艾弗里验证遗传物质的实验思路就是把S型肺炎双球菌的DNA、蛋白质、RNA、糖类等那些可能是遗传物质的先行条件(物质)分别分离提取,观察其对R型活菌的转化效果,发现只有DNA具有转化能力,其他物质均没有转化能力。而且随着DNA纯度越高,转化效率就越有效;如果用DNA酶分解s型活菌的DNA形成脱氧核苷酸,就不能使R型菌发生转化。显然,DNA是遗传物质,其他物质均不是。

在这个实验中艾弗里应用了逻辑方法剩余法”。

2.穆勒的剩余法”

它是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之一。已知被研究的某一复杂现象由某种复杂情况引起,将其中已确认有因果联系的部分除开,则剩余的部分也有因果联系。

把各种先行条件逐一加以分析,那些与被研究现象无关的因素(蛋白质、糖类、RNA、DNA+DNA酶)一一加以排除,而剩下的某一先行条件(DNA),则是被研究现象s型肺炎双球菌转化具有转化能力的原因,再设计实验确证。

剩余法的逻辑形式是:已知被研究的复合现象a、b、c、d的复合原因是A、B、C、D;已知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D是d的原因,所以,A是a的原因。剩余法”相对较复杂,因为它往往综合应用了穆勒其他逻辑归纳法。

上述艾弗里剩余法”实际上还综合运用了其他四种逻辑归纳法,以证实DNA是肺炎双球菌的转化因子,是遗传物质。

①求同法:契合法(即求同法)。

所有S型肺炎双球菌的DNA出现场合,R型活菌均能转化成s型肺炎双球菌。或所有s型肺炎双球菌DNA的没有出现场合,R型活菌均不能能转化成S型肺炎双球菌。

契合法(即求同法)为:如果做了若干次实验,出现了某种共同的生物现象,而在研究这几次实验中,只有一种因素是共同的,其余因素均不相同,那么这个共同的因素与被研究的生物现象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若以A、B、C、D、E、F、G分别表示不同的因素,a是所要研究的现象,契合法”可以用表1表示

所以,A与a有因果关系。

特点:异中求同。不过特别要注意各场合有无其他的共同情况,还要注意这些场合的研究共同现象是否关键。所以要注意以下两点:

结论的可靠性和考查的场合数量有关。考察的场合越多,结论的可靠性越高;

有时在被研究的各个场合中,共同的因素并不只一个,因此,在观察中就应当通过具体分析排除与被研究现象不相关的共同因素。

②求异法。

S型肺炎双球菌的DNA存在时,具有转化能力(出现S型肺炎双球菌后代);S型肺炎双球菌的DNA不存在时(蛋白质/RNA/糖类/DNA水解产物等物质),不具有转化能力(不出现S型肺炎双球菌后代)。结论:DNA是转化因子,DNA是遗传物质。

求异法的一般逻辑思路为:

在被研究的现象出现场合与不出现的两个对比场合之间只有一个因素不同,如果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中存在着,而在另一个场合中没有这种因素作用的场合不存在,那么,这个因素与被研究的现象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可用表2表示。

表2说明因素A与a现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点:同中求异。求异法比求同法更可靠,相对其他探因类的逻辑归纳法简便,在各类实验中用得最多。

③共变法。

S型肺炎双球菌的DNA的浓度越高,转化效率越高。结论:DNA是转化因子,DNA是遗传物质。

共变法归纳原理可表述为:在某一现象(因素)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另一现象也随之发生一定程度的正相关或负相关性相关性变化,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设A1、A2、A3……是现象(因素)A的不同状态,a1、a2、a3……是另一现象a的不同状态,共变法可以用表3表示。

从表中不难看出A(自变量)与现象或因素a(因变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求同求异并用法。利用求同求异并用法例子见表4。

求同求异并用法:如果在被研究现象的若干场合(正事例组)中,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负事例组)中,却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个情况就与被研究的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公式可表示为图1所示。

3.DIY,利用剩余法”进行生活实际的生物学探究性课题中因果联系的尝试

在生活中,经常要对复杂状况不明原因的进行探究,机械故障、病因探查,不妨用剩余法”破解。例如,有次生物课上学生苏童左腮下部有疼痛感,自述食欲不佳……后来看了两个医生,一个医生诊断为扁桃体发炎”,配了数百元的杀菌药;另一个专家诊断为感冒类病毒感染,又配了数百元的抑制感冒病毒的药。家长吩咐,两种药都服用试试。

苏童患的是感冒还是扁桃体发炎或左腮部炎症,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课后,师生一起观察苏童的左腮下部,皮肤外表面没什么异样;扁桃体也没有红肿现象,用高温蒸煮杀菌过的筷子轻点扁桃体,也没有疼痛感,若伤口上撒盐,肯定会有痛感,所以沾取几粒盐轻点扁桃体,还是没有疼痛感,说明扁桃体没有炎性。学生发现其左边臼齿为龋齿,是不是龋齿部发炎?再次用消毒后的筷子轻压龋齿牙龈部,没有疼痛感,沾取几粒盐粒也没有疼痛感,可见也不是龋齿引起的发炎。看来可以不用服用杀菌药了!

当天,苏童没有打喷嚏、流鼻涕、发热等感冒症状,其他症状很不明显。

第二天早晨,苏童回校,其他学生发现他左腮下部略有肿大,会不会是流行性腮腺炎(俗称田鸡鼓”)?联想到班上陆续有学生得了流行陛腮腺炎而停课回家休息了,看来很可能是此病。咨询了相关医生后,确诊是该病。建议苏童回家隔离治疗。在这个过程中,笔者不知不觉中与学生一起利用剩余法”对生活实际中的生物学因果联系进行了探究尝试,。

逻辑学的方法篇2

1.国内逻辑学的传入和现状

早在1631年,李之藻、傅汛际翻译了《名理探》,西方逻辑学开始传入中国,后来逐步引起国内学界的重视。1978年,国内逻辑学研究步入了大发展时期,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逻辑研讨会,并且在1979年8月成立了中国逻辑学会。目前中国逻辑学会下设辩证逻辑、法律逻辑、符号学、归纳逻辑、经济逻辑、科学逻辑、现代逻辑、形式逻辑、因明、应用逻辑、语言逻辑和中国逻辑史共12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研究方向。2013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会上,逻辑学会名誉会长张家龙先生提出了中国逻辑学的发展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的发展目标。会议围绕中国逻辑学会如何充分发挥为社会、为会员服务的功能以及逻辑如何应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会议决定,为了充分调动逻辑学者的科研积极性,设立中国逻辑学会学术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研究选题,集中评审后,依照国家社科基金模式,进行公开申请、评审;规范社会各类逻辑培训,中国逻辑学会拟与相关社会力量合作,成立专门机构进行逻辑培训资格认证;通过开设若千门规范的逻辑基础课程,提髙培训老师的逻辑素质,从而为提高全民族的逻辑素质服务;并就是否进行逻辑素质等级考试进行了讨论。逻辑学会应积极推进批判性思维的教学、研究工作,推动筹备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成立相关的分支指导委员会。本次会议,为中国逻辑学的发展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也为逻辑学教学改革定下了基调。

2.国内逻辑学的主要研究方向

数理逻辑——中国逻辑、印度逻辑和古希腊逻辑并称为古代世界三大逻辑传统,而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的西方逻辑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西方,逻辑学与哲学并起,发源于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而以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成果最为杰出,他所创立的古典逻辑,经过后人的增补、发展,形成了传统逻辑,至今仍为大学逻辑教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中世纪的逻辑学被当作神学的工具,而以西班牙逻辑学家彼得的《逻辑大全》流传最广、影响较大,成为13世纪至16世纪西欧各类学校广泛采用的逻辑学课本。近代培根的归纳法对近代逻辑学和科学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随后近代科学家笛卡尔、赫舍尔、惠威尔等分别对科学归纳逻辑进行了深人的探讨。17世纪末,莱布尼兹初步奠定了现代形式逻辑即符号逻辑的基础。19世纪英国著名的逻辑学家汉密尔顿创立了谓词量化理论,极大地推动了符号逻辑的发展。德摩根提出了关系命题和关系推理,乔治布尔创立了逻辑代数,使逻辑代数臻于完善。20世纪初,德国著名的数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构建了比较完全的逻辑演算系统,开创了公理系统的先河。后由罗素、希尔伯特和哥德尔等人所完善的一阶逻辑,是当代逻辑大厦的基石。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塔斯基的逻辑语义学、图灵的“图灵机理论”,成为逻辑史上三项划时代的重大成果。促使形式系统的方法成为现代逻辑研究的基本方法,而集合论、证明论、模型论、递归论成为现代逻辑的基本工具。形成了数理逻辑的研究方向。

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逻辑哲学主要研究逻辑的哲学以及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分析解决重大哲学问题。20世纪上半期,逻辑学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和哲学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推动了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主要以英美哲学家奥斯汀、戴维森、格赖斯、克里普克、蒯因、罗素、塞尔、斯特劳森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真理和意义、言语行为理论、指称与摹状词、名称与指示词、命题态度、可能世界与情境理论、隐喻、私人语言等领域。哲学逻辑主要分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一是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引进具有哲学含义的逻辑算子而构建扩充逻辑系统,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和认知逻辑等;另一种是在某种哲学思考的背景下,对经典逻辑算子的变异解释建构择代逻辑系统,如多值逻辑、弗协调逻辑、模糊逻辑、直觉主义逻辑以及多值模态逻辑等。

归纳逻辑——归纳逻辑属于非演绎逻辑,前期的研究主要包括回溯推理、穆勒五法的推广、现代科学技术中的新归纳方法以及类比推理等。20世纪80年代后期,归纳逻辑更关注于专家系统、知识工程和智能计算机等方面的研究以及对归纳逻辑面临的哲学问题的研究。同时,对归纳逻辑的研究,更倾向于对概率逻辑的研究。

应用逻辑和逻辑应用——包括科学逻辑、语言逻辑、法律逻辑、决策逻辑和经济逻辑等。科学逻辑是经验自然科学的逻辑方法论,包括发现的逻辑、检验的逻辑以及发展的逻辑三个方面,主要对逻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机理进行探究。语言逻辑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同时以人工语言作为分析工具,主要研究语言的语形、语义和语用,以现代逻辑的成果为研究基础。有的则从广义量词理论、蒙太古语法、范畴类型逻辑等方面进行研究。可以构造语言逻辑系统,研究通过演绎方式获得概称句的推理。而法律逻辑主要研究传统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研究法律推理或论语。经济逻辑主要研究概率逻辑、博弈逻辑等和经济相关的一些逻辑推理。决策逻辑则以哲学逻辑为工具,如认知逻辑,突出社会经济活动中主体在互动交流中所涉及到推理模式。

辩证逻辑——关于辩证逻辑是不是逻辑,还存在有广泛的争论。辩证逻辑主要形成了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范畴理论方向、形式化方向和科学方法论方向。

逻辑史研究——包括中国逻辑史、西方逻辑史以及因明。关于中国逻辑史的研究,现在很多以先秦逻辑学家的著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寻求中国古代的一些逻辑思想,也有的将逻辑和文化相结合,研究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西方逻辑史则以西方逻辑的发展史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西方逻辑史的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不同时代的逻辑学家对逻辑所做的贡献。因明主要有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对因明进行抢救性的整理和研究。

二、国内逻辑学教学面临的困境

目前虽然国内逻辑学的教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面临着令人堪忧的问题,究其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远不如古希腊逻辑发展得完备、系统化,也不如印度的因明发展得充分。中国逻辑学以诸子百家中的墨家逻辑学发展得相对比较完善外,儒家的名学和辩学中也有类似于逻辑的一些片段,而到了后期,儒道两家成为中国学术的权威,而其它各家则渐趋衰落,从而形成了中国固有的思维模式和思维传统,即重感性而轻理性的思维范式。虽然后来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但并未根本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理性思维并没有真正融人到日常思维之中,因此,逻辑在中国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其次,国内的逻辑学教材参差不齐,教学内容不够完善,本科生的逻辑学教材大部分都大同小异,皆以西方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研究生专用教材,各个高校选用的也各不相同,国内缺乏这方面的比较通用的一些教材。逻辑学专业比较强的一些高校,则大部分以国外的逻辑学教材为范本,这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对于本科生的教材而言,一旦引入现代逻辑,则学生又会反映难学,受国内实用主义风气的影响,社会也需要大批的实用型人才,这些都影响到高校的教学和管理理念,迫于就业、分配的压力而加大了应用学科、实用学科的发展,削弱了逻辑学这样的基础学科的教育,普遍认为学习逻辑学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显得比较薄弱,学习逻辑学没有什么用处。这种现象也引起了学者和国家教育部门的重视,正试图编写一些具有权威性的教材。

第三是我国逻辑学教师队伍与国外相比,整体水平不高。就国内而言,设有逻辑学博士点的高校只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20个左右,而培养的逻辑学专业的教师,包括博士生,许多都改教其他课程,或者兼教一点逻辑,或者参加公务员考试而走上仕途,放弃了对逻辑学专业做进一步的研究的理想。同时,报考逻辑学专业的研究生的生源严重不足,无法培养足够的专业教师队伍从事逻辑学教学的需求。另外,即使是逻辑学专业的导师,许多对现代逻辑也不是很精通,培养出来的研究生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很多研究生无法教授现代逻辑课程,这都制约了逻辑学教学质量的提髙。同时由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理念不够科学,这些也都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

三、逻辑教学改革的策略

逻辑教学的改革必须针对逻辑学教学面临的困境,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髙校要重视逻辑学的基础学科地位,关注逻辑学科的发展,搭建逻辑学的学科平台,加强学术队伍建设,转变急功近利的观念,打破思维定式。从逻辑学教学自身的特点,从逻辑学课程的开设方式和逻辑教学观念的改革出发,转变学生传统的思维模式,提高逻辑学课堂教学的效果,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逻辑学课程内容的改革

关于高校逻辑学教学内容的走向问题,郭桥认为目前国内主要有以下3种观点。其一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该观点主要以王路为代表的学者’在高校应该教授现代逻辑,用其取代传统逻辑。因此被称为“取代论”者。其二坚持传统逻辑不可废止。以张盛彬、马佩、郁慕镛等为代表。主张中国高校,文科主要应该学习传统逻辑,不应以数理逻辑内容完全取代大学文科逻辑教材中的传统逻辑的内容,同时也应该在高校适当地讲授非形式化的普通逻辑。其三坚持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并举,认为逻辑教学改革至少应该是形式化逻辑和论证逻辑并重,传统逻辑的形式化不是逻辑现代化的唯一道路,数理逻辑也不是现代逻辑的全部。我们认为,髙校的逻辑学教学应该参照国外逻辑学的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不同的学科背景,开设不同的逻辑学课程,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课时计划。同时各个学校也要有自己的特色,根据本校的师资力量和学科特点进行取舍。

据此,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也就是教材的设计至关重要。在本科教学阶段,针对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教材内容比较抽象,逻辑学专业性比较强,教材不能切合各个高校学生的具体情况等,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所以要建立和完善逻辑学的课程体系,根据逻辑学的不同的研究方向和本高生的具体的学科背景,形成以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归纳逻辑、逻辑应用、批判性思维等课程体系,分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通识课等不同的类型,以适应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本科生的学习。改革逻辑学教学大纲、制作规范的逻辑学教案和课件,以校级精品课程、部级精课程为参照,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理论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目前的传统逻辑教材都大同小异,所以我国逻辑教学改革须借鉴国际逻辑教学改革的经验,在教材设计方面,尽量参照西方的教材,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开设不同层次的教材。对于高校的本科生,特别是文科生,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如哲学、思政等专业可以经典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适当增加逻辑哲学、现代逻辑、归纳逻辑的一些内容。中文、外语、广电、新闻等语言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增设语言哲学、逻辑哲学、言语交际等方面的课程。法律、经管、社会学等专业的学生,可以增设现代逻辑,而仍以传统逻辑为主要授课内容,同时增加法律逻辑、经济逻辑、辩证逻辑、归纳逻辑、哲学逻辑中的道义逻辑(适用于法律逻辑专业的学生)和MBA考试相关的逻辑知识等内容。至于学时数的设计,根据教学实践经验,应该选择36学时或者54学时,这样才能使本科生没有太大的学习压力,同时又能受到逻辑学的训练|51^2°。因此就需要对逻辑学这门学科有一个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制定较为统一的教材,同时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材。

对于研究生来说,则主要应以西方逻辑史为基础知识,这里的西方逻辑史主要指国外纯英文的西方逻辑史手册为教授的主要内容,使研究生了解西方逻辑发展的历史进程,逻辑学家们的逻辑理论和形成该理论的历程。然后根据不同的师资力量和生源的学科背景,有选择地开设四论(证明论、集合论、模型论和递归论)这样的基础理论,文科学生可以开设逻辑哲学、语言哲学、法律逻辑、经济逻辑、归纳逻辑、中国逻辑史、因明等逻辑课程。有选择地开设模态逻辑、人工智能、现代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哲学逻辑。对于理工科背景的学生,则可以对上述逻辑根据爱好进行选择。像阿姆斯特丹大学就具有很好的逻辑学教学传统,开设逻辑、语言与计算相关的逻辑学课程,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要求研究生的专业方向要和人学前的学科背景相关,专业方向分为“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信息和计算”以及“语言和认知”。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对于“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方向,要求掌握数学基础知识,熟悉数学中的相关的基本概念,掌握拓扑学、代数学、集合论中的和逻辑相关的基本概念,学好四论。对于“信息和计算”方向的学生,要熟悉集合论、证明论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以及计算机专业中和逻辑相关的课程。“语言和认知”方向的学生,除了熟悉四论中的一些基础理论外,还要求掌握哲学和语言学中的基本理论。其课程设计也是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对“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方向的学生,开设模态逻辑导论与公理集合论,递归论和模型论,以及集合论高等研究、构造主义、模态逻辑等。在“计算机和信息科学”方向,开设约束编程、自动化推理、对话系统、信息科学的博弈论、信息论、信息检索、神经网络和符号推理、语言和言语技术、语言学习、算法、复杂性和计算、概率系统、资料导向的分析及不确定性推理等。对于“语言和认知”方向的的学生,开设逻辑和认知、语义的结构和内涵语义、哲学与认知、理性、内涵和言语行为、意义指称和模态等。同时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同时各专业都应该开设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课程,特别是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因为他们面临着就业、深造等多种选择,这就需要参加各级各类能力考试,而逻辑学则为必考的内容之一,因此可以为学生解答GRE考试、GMAT考试、LSAT考试、MBA考试、MPA考试、GCT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相关试题,为大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如考逻辑学研究生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增加了大学生的就业机会,提升了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逻辑学教学方法的改革

科学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逻辑学教师,要更新教学观念,关注国际国内逻辑学研究的前沿,不断吸纳新的知识,创新教学方法,运用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使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就是指在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设计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而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据教学目的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和讨论等活动。案例教学法,是运用社会或身边发生的事例,或者是历史、寓言、小说等事例,和逻辑学相结合,以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指明其中蕴含的道理,给学生以启发的教学模式。同时,课堂教学也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愉快教学法、注重课堂教学中的语言表达等方法,激发学生对逻辑学这门学科的浓厚的兴趣,领略逻辑的奥妙,从而更好地掌握逻辑基础理论。要求学生多读一些逻辑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特别是国外的一些逻辑学方面的基础教材,培养理性思维能力。适当布置一些课后作业,要求学生在课堂教学结束后选择一个与本课程相关的主题作进一步研究,写出具有创新性的小论文,让学生沉浸到图书资料的海洋之中,吸取丰富的营养,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逻辑学的氛围,举办各种侧重点不同的学术讲座和专题讨论会,邀请逻辑学专业的导师或者学者做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学生组成专题小组,针对不同的专题进行讨论,这样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创新点。对于研究生,还要鼓励他们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的逻辑学术会议,多和逻辑大家进行交流,增长自己的见识,了解学术前沿。

3.逻辑学科研创新方面的改革

至于学习传统逻辑能否培养出高层次的逻辑学科研人员,或者说培养出逻辑学家的问题,在学术界也进行了广泛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很多高校毕业生接受了逻辑学的基础理论的学习,但真正成为知名的逻辑学家的,恐怕还没有。但是,任何一个逻辑学家,必然懂得基础的逻辑学知识,不能因为传统逻辑培养不出现代逻辑学家就放弃学习传统逻辑学。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办每年都设有逻辑学科的课题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这样有利于逻辑学科的科研创新和原创性的成果的出现。同时积极创办更多的逻辑学专业的期刊、杂志。目前除了中山大学的《逻辑学研究》外,还没有其它专门的逻辑学刊物,希望以后能够创办更多的逻辑学专业的专门的学术期刊,以便可以有更多的学术成果的发表阵地。同时其它的核心期刊,也需要增加刊发逻辑学专业的一些栏目,使逻辑学专业的学者有更加广泛地发表文章的阵地。

逻辑学的方法篇3

【关键词】数字逻辑;VHDL;软实验台;功能仿真

1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数字逻辑课程的教学内容多是基于SSI、MSI等器件进行分析和设计,采用的是经典的数字逻辑设计方法,即用真值表、卡诺图、状态转换图、状态转换表、状态方程、时序图、逻辑图和逻辑函数表达式等方法,来分析和设计数字逻辑系统。显然,对于较复杂的数字系统,因其输入变量数、输出函数变量数和状态数的急剧增加,再使用上述这种传统方法进行分析和设计难以适用,甚至根本无法进行。数字逻辑课程的实验环节也是基于标准SSI,MSI芯片的所谓硬实验台实验室(Hardware-basedLaboratory),这种实现台不易做成开放性,实验准备,实验内容和实验课安排都不灵活,实验内容和效果也受到所供SSI,MSI芯片的限制。如今,数字化的概念已深入到各个领域,几乎绝大多数系统已不是简单几个逻辑变量就能完全描述的。然而目前在专门讲授数字系统设计基础理论和方法的数字逻辑课程中,绝大多数高校仍然是沿用了几十年不变的老方法,显然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创新。

2引进VHDL语言的方法

VHDL的方法克服了传统方法的弱点,与传统方法相比有几处根本优点,设计者可以在VHDL描述模型建立之后马上用仿真手段来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要求。这种方法还可以免去传统方法的许多繁杂的试凑等耗时劳动(设计瓶颈),因而减少设计时间,降低设计难度,避免了由于人工试凑设计常容易发生的错误。利用各种EDA工具,可自动的将一个可综合的设计在给定的具体器件上进行门级实现。而且,用这种方法系统整体指标往往容易实现,而传统的方法则不然。这种方法其主要设计文件是用VHDL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而不是电路原理图,显然传统硬件电路设计最后形成的主要文件是电路原理图,它与设计的器件和技术有关,不易设计文档的复用。用VHDL语言设计系统硬件电路,主要设计文件是用VHDL语言编写的源程序,以此作为归纳文件有很多好处:首先,资料量小,便于保存;其次是可继承性好,即设计其它硬件电路时可以调用文件中的某些库、进程和过程等描述某些局部硬件电路的程序;第三是阅读方便,很容易在程序中看出某一硬件电路的工作原理和逻辑关系,而阅读电路原理图,推知其工作原理都需要较多的硬件知识和经验,而且看起来也不够一目了然。VHDL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设计描述与器件无关(withoutreferenectospecifichardware),显然这是基于SSI、MSI等器件进行分析和设计无法做到的,设计者能专注其设计,而且在EDA综合工具的配合下支持自顶向下的设计。

采用VHDL的方法,在实验环境上也把基于硬件的实验室改变成基于软件的实验室(Software-basedLaboratory)即软实验台,直接在VHDL仿真器中验证实验结果的正确性,根本克服了硬实验台的不足,易于实现实验的开放性和网络教学模式。

VHDL的方法是顺应迅速发展的通讯技术、电子测量技术、自动化控制等技术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它使硬件软件化变为现实,使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向标准化、自动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无疑,传统的设计方法已经远远落后,国内电子行业已逐渐将VHDL硬件描述语言应用于电子系统设计中。为了避免我们的教学内容与电子技术发展脱节,增强人才的竞争能力,适应市场需要,将VHDL硬件描述语言引入数字逻辑的教学和实验中,逐步对旧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加以改革,势在必行,也是时代的要求和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

3举例说明采用VHDL方法的风格和特点

VHDL语言是目前广泛流行的硬件描述语言之一,它起源于美国国防部超高速集成电路计划,计划公布后受到业界的普遍欢迎。1987年12月被IEEE正式批准为标准的硬件描述语言,并于1993年公布了修改后的IEEE最新标准。VHDL支持结构化的开发设计,因此一个大型的数字系统可以分成较小的子系统,许多人可在不同的子系统中同时进行开发工作。VHDL是通过元件例化语句来实现这一功能的。和其它高级语言一样,VHDL是一种强类型语言,这使设计中的许多错误易于发现。VHDL允许设计者在不同的抽象层次里对系统进行行为描述及结构描述。VHDL有三种主要的建模描述风格:

算法描述(Algorithmic):即用顺序语句来描述输入输出对应关系的算法,这种描述方式最初往往与实现硬件无关。

数据流描述(Dataflow):即用一组并行语句来描述数据在寄存器之间流动的建模方式。这种方式与实际硬件实际存在某种对应关系。

结构描述风格(Structural):这是一种与硬件结构最近的描述方式,它通过文件的例化语句来实现。

下面用一个实例来说明采用VHDL语言设计一个四位可控的Johnson计数器,从中可以领略一下采用VHDL方法的风格和特点,此例所反映的设计过程也是笔者所指的软实验台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设计模块端口信号有:LEPT,左移控制;RIGHT,右移控制;STOP,停止计数控制;CLK,时钟输入端,Q3-Q0,计数器输出端。设计采用VHDL输入方式。该设计的VHDL代码如下:

libraryIEEE;

useIEEE.std_logic_1164.all;

entityjohnsonis

port(LEFT:inSTD_LOGIC;

RIGHT:inSTD_LOGIC;

STOP:inSTD_LOGIC;

CLK:inSTD_LOGIC;

Q:bufferSTD_LOGIC_VECTOR(3downto0));

endjohnson;

architecturejohnson_archofJohnsonis

signalDIR:STD_LOGIC;

signalRUN:STD_LOGIC;

begin

process(CLK)

begin

if(CLK'eventandCLK='1')then

if(RIGHT='0')then

DIR

elsif(LEFT='0')then

DIR

endif;

if(STOP='0')then

RUN

elsif(LEFT='0'orRIGHT='0')then

RUN

endif;

if(RUN='1')then

if(DIR='1')then

Q(3downto1)

Q(0)

else

Q(2downto0)

Q(3)

endif;

endif;

endif;

endprocess;

endjohnson_arch;

从上面的VHDL的设计代码可见:VHDL的设计文档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库的声明,端口说明和结构体设计描述。其中端口说明清晰的反映了所设计器件的输入输出性质,在结构体设计描述中也清楚的描述了器件所完成的逻辑功能。这是传统的采用SSI,MSI等标准规格器件设计所没有的优点。

图1设计实例功能仿真图

用VHDL仿真器验证设计的正确性。参见图1:设计实例功能仿真图。

4结论

随着CMOS技术的日趋成熟和EDA技术的产生和逐步完善,给数字系统的分析和设计方法带来巨大的变革,EDA业界出现了将整个系统集成一个片IC芯片上的系统芯片(SystemonaChip,简称SOC)或称片上系统的概念。系统芯片SOC与传统集成电路IC芯片的设计思想是不同的,SOC是微电子设计领域的一场革命。它和集成电路的关系与当时集成电路与分离元器件的关系类似,其对微电子技术的推动作用不亚于自50年代末快速发展起来的集成电路技术。SOC是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把处理机制、模型算法、芯片结构、各层次电路直至器件的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在单个(或少数几个)芯片上完成整个系统的功能。它的设计必须采用VHDL的方法才能实现。在数字逻辑课程教学和实验中,在向学生讲授最基本的数字系统概念和方法时就引入VHDL的方法,其意义和目的也在于此。笔者并不赞成把数字逻辑和VHDL程序设计作为两门课程分开来讲授,尽管许多高校和教材都是这样设计的。

【参考文献】

[1]M.MorrisMano,etc.逻辑与计算机设计基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林明权,等,编.VHDL数字控制系统设计范例[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逻辑学的方法篇4

[论文关键词]法律逻辑司法实践现代逻辑

一、何为法律逻辑

目前,法律逻辑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体系,提到法律逻辑学,仍被视为一个怪异且冷门的研究,许多个人学术观点大量存在。由于法学家们不愿意把精力放在一种方法论上,而那些熟通方法论的人,又未必对法律有兴趣,所以法律逻辑学的困难使其裹足不前。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其理论基础就是形式逻辑所阐述的原理。”同意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并不具备什么特定的研究对象,其只是在形式上,运用逻辑原理在法的理论、法的规范和法的实践中的应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在法律规范或法律活动中的应用。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应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现在很多学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这些学者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是应该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的,而其作为逻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研究应是与一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应、相关联的。

由支持后一种观点的学者们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简单地将法律逻辑定义为: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

法律逻辑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

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

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应用于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的证立之中。

二、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遭到质疑

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断然指出了“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的结论后,各种批判法律与逻辑关系的理论,在法律和教学实践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对于许多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形式逻辑的作用在下降,而本应独立性非常强的法律,却因其外在客观环境,诸如正义、人情、情势等因素的作用在强化。

于是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遭到质疑,其对法律工作的影响并无法量化,甚至能感受其在法律适用当中的作用微乎其微,面对这种实践和种种批判理论对法律逻辑的影响很大,其权威地位实际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动摇。而且一度,在法学院的理论课堂上,逻辑与法律的密切关系被撕裂了,二者似乎变成了并不相关的两个概念。

一些法学类的高校专业课中并没有“法律逻辑”课程,即便学校设置了这样的课程,那么也是课时量、人员配备相对薄弱的。更多的是被作为选修课而开设,教学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们都对法律逻辑学不重视。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们对于法律逻辑学研究十分欠缺,还没有研究出适应我国法学教育的法律逻辑学体系。

在学术界,许多法律人总会提出:“现代逻辑对法律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似乎并不显著的作用也正是许多法学家并不愿意将精力投身于这一学科的原因之一。

现代逻辑提供了具有内在一致性的表达和分析思维的全新原则和方法,而这种思维是正确、有效地完成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这可以作为一种简单回答上述问题的答案,但是也许这并不能彻底消除对现代逻辑在法律中应用的困惑。那么,如果希望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就必须深入到一些相关分析之中,它们从多个方面证明了现代逻辑对法律思维的重要作用。

三、法律逻辑应当受到重视的原因

通过深入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借助于法律逻辑,法律思维的合理性得到增强,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人的思维借助法律逻辑思维实现

法律思维不能违背最基本的逻辑规律,按法制模式的设计要求,法律人的主要思维形式应该是借助逻辑思维规律来完成的。在形式逻辑中,有许多对思维规律构成了一般的思维模式,指导着人们的思维,而这一点在法律思维中也不例外。

通过法律语言表达和法律思维是一个法律人存在的主要方式。那么如何认定上述定义中的两个条件呢?法律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不违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即条理清楚。而法律思维则强调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思维,其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强调程序优先、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等。

此外,法律思维不能与人们的日常逻辑思维明显违背,对法律判决的结论必须是依据推理的方式逻辑地得出,否则判决就缺少了说服力。

(二)法律解释依赖于法律逻辑

现代法学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必须以法律逻辑的方式来进行研究。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需要运用逻辑规则。法律解释学是通过彻底的理性本质与那些直觉的解释形式加以区别的,其是逻辑的解释。

近代成文法主义非常推崇法律逻辑,但是他们研究的是司法格式,而不是具体的法律技术。这一点最明确的体现就是三段论在法律条文中的应用。以司法中的三段论为例,通过在许多简单的案件中直接运用,便可以推出判决结论。部分学者认为80%的案件都可以通过三段论推理加以解决。而在法律解释中其明晰性原则也是靠三段论来支撑的,即对明确的法律就必须坚决执行,不需要解释的就不能随意添加意义,这是法律解释的重要原则。而三段论的推理是法律解释的基本方式之一。

(三)法律逻辑巩固法律发展

法律逻辑可以巩固法律的发展,其可以在法律适用的如下几个方面得到印证:

在法庭辩论中,双方辩论的逻辑是一种出自法律的论证和反驳,该内容并不关心立法者想什么,而通过这个案件我们能够从法律条文中援引什么。通过法律逻辑的指引是法制能够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

在诉讼事实的论证问题中,人们期望通过了解法律上的论证的性质,继而推断出证明的可能性是什么样的,并且证明的技术和手段是什么,要得出上述结论,就需要通过逻辑规则甚至反逻辑规则来证明证据的相关性,而这种结论的得出依赖于法律逻辑的运用。

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案件的正确侦查既需要侦查人员认真勘查现场、确定侦查范围、否定嫌疑对象,而案件的定论需要在掌握既有案件事实材料的基础上,追溯案情发生的真实时间、地点、作案动机等,再通过正确运用逻辑推理,对案件的性质、作案的手段等进行合理推测和断定。要从上诉案件线索中作出正确的侦查判断,就必须通过借助于一定的逻辑推理形式来完成。这样可以得出,逻辑推理是分析案情、案件侦查的重要工具。

四、如何加强法律逻辑的适用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学者、工作者需要拥有的一项重要的基本要素,其有着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那么在法律逻辑的适用问题上,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呢?

(一)在态度上正视法律逻辑的重要地位

法律逻辑作为一个基本要素,在人们适用法律时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的作用并不直接外在地表现出来,所以法律逻辑的重要地位被忽视。

如果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比作一座摩天大楼的话,那么法律逻辑就是这个法律体系的内部设计,只有当内部设计合理且得到执行的时候,这座大楼才会在时间和客观环境的变化下,稳固地保持其体态。基础是每一个专业在达到巅峰的前提条件,我们只有正视法律逻辑的重要性,在态度上将其视为法学中一个重要的、不可分割的总体后,才会给予其应有的重要地位,而不能因为法律逻辑在表现出来的外在重要性不够明显时,将其忽略。只有真正地端正对待法律逻辑的态度,才能在接下来的法律逻辑教育及应用中使其得到发展,也为今后法律逻辑的适用提供了保证。

(二)在法律教学中注重法律逻辑的教育

在现在的法律教学中,对法律学者的法律逻辑教育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很多学校在教学设计中,并没有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科目,这使得法律逻辑学渐渐淡出了法律学习者和爱好者们的视线,然而如果想要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在现实的社会问题中很好地应用法律,拥有一个正确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是必不可少的。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逻辑是法治社会中法律评价的逻辑起点。在呼吁端正对法律逻辑的态度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普及法律逻辑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积极地学习,以使得法律逻辑学在法律应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教学中重视对法律逻辑的教育和研究,这也是提高法律逻辑地位的一个重要措施,同时给法律逻辑在法律适用中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在实践中应用法律逻辑

条理性和逻辑性是决定一件事情完成效率和效果的有效保证,在态度上端正了对法律逻辑的认识,在接受了深入的法律逻辑教育之后,我们就要将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应用法律逻辑。

其实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多会应用法律逻辑,只是其表象并不明显而被忽略,然而拥有一个正确的法律逻辑会提高法律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证法律工作的质量。所以定期对法律工作者的法律逻辑进行培训也是提高法律逻辑地位的一个重要措施。

后续的教育和学习,会使得在接触实务后的法律工作者们更好地了解以前所学习的知识,也为接下来的工作带来了更好的改善。更多地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法律逻辑的适用价值,在更加有效地提高法律逻辑的同时,也会为法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基础。

五、总结

逻辑学的方法篇5

摘要:逻辑学是我国高校文科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课,它对于训练学生的思维、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逻辑学教学质量,需要教师更新教育观念,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教学内容上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

关键词:逻辑学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思考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wWW.133229.Com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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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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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http://www.dffy.com,2004-2-26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訾其伦.我国高校文科专业的逻辑教学情况探析.职业圈.2007(11)电子杂志.

[5]杜继艳.谈逻辑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及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教育探索.2007(8).

逻辑学的方法篇6

1归纳法

从已知的特殊事件出发,推演出一般性或普遍性的结论的逻辑推理过程是归纳。归纳是一种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复合思维过程。李政道先生曾说过:“中国的学生归纳思维能力比较差。”因为中国学生习惯大量做题,在操练中形成演绎能力,但缺少反思和归纳。归纳对发现科学规律,透视社会现象,作出理性思考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物理学中常依事物的因果关系,推出该类事物中所有对象都具有某一属性,称为因果联系归纳法。此法的关键在于找出真正的本质性原因,而判断原因的过程往往采用以下方法。

1.1求同法

即在不同场合下考察相同的物理现象,若在这些场合里只有一个共同的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就是该现象发生的原因。

如图1所示,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线切割磁力线,线框内产生感生电流;图2中一个条形磁铁接近和远离线圈,线圈也能产生感生电流;图3中匀强磁场中转动的线框也能产生感生电流,从而可归纳出导线与磁场之间的相对运动和产生感生电流的因果关系。如图4所示,回路A中滑动变阻器电阻的改变可使回路B中产生感生电流;回路A中电键的开合同样能使回路B中产生感生电流,从而可归纳出原线圈电流的变化在副线圈中产生感生电流的因果关系,但上述几种情况下更本质的原因是什么呢?是穿过闭合回路的磁通量的变化!

单摆的摆长通常被定义为从悬点到摆球质心的距离,如图5的双线摆中,摆球在垂直于纸面的平面内摆动,其等效摆长不是AO或BO而是O′O;在图6中,摆球在纸面内作小幅摆动,其等效摆长不是OO″而是OO′;在图7中,摆球中垂直于纸面方向小幅摆动,其等效摆长应为OO′,以上三例中具有共性的物理量是等效摆长,比等效摆长更具共性的应该是等效悬点O′。

1.2求异法

如果某种现象在第一个场合出现,在第二个场合不出现,这二个场合只有一个条件不同,这个条件就是该现象发生的原因。

场合一,一块质量为M的木块被钉子固定在光滑水平地面上,一颗质量为m的子弹以速度v0射向木块,在木块内前进d深度后静止(如图8)。

场合二,在以上情景的基础上,拔掉钉子,让子弹以同样速度v0射向木块,在木块内前进d′深度而相对木块静止(如图9)。

差异点1:场合一与场合二只有一个外部条件差异,即钉子的作用,场合一因钉子作用木块与子弹系统动量不守恒,场合二因没有钉子作用合外力为零而系统动量守恒。

差异点2:场合一,子弹动能全部转化为系统内能,设木块对子弹阻力恒为f,

则有Q=12mv20=f・d(1)

场合二,子弹动能没有全部转化为系统内能,所以Q′=12mv20-12(M+m)v2(2)

其v=mv0M+m

1、2的差异点在于子弹进入木块的深度不一样,导致转化的系统内能不一样,如果对子弹和木块分别用动能定理:

(5)式的意义可归纳为系统动能变化等于摩擦力f乘以相对位移d′得到的功,可称为赝动能定理。

至于归纳推理中的其它方法,如剩余法(即控制变量法)等不再赘述。

2演绎法

从一般的具有普遍性的知识出发,推出个别特殊性的知识或结论的逻辑思维过程是演绎推理。简单的判断推理“三段论”实际上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应用在解题过程中,在复合判断推理中值得注意的是假言推理和归缪反证。

2.1假言推理法

即以假设某一条件成立作为前提的演绎推理,典型的假言连锁推理案例α粒子的散射实验中卢瑟福的推理:如果原子中带正电部分很小,而电子在带正电部分的外边,那么α粒子接近原子时,受到电子的作用不大如果α粒子受到电子作用不大,那么受到正电体的作用是引起运动改变的原因如果正电体的作用是引起其运动改变的原因,正电体很小,那么α粒子进入原子区域时,其应在正电体之外,所以α粒子所受力很大因此能产生大角度散射……

如图10所示装置中,电源内阻不计,滑动变阻器以外的一切外电阻不计,如要使丝线悬挂着的闭合金属环M向左摆动,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改换电动势大的电源

B.增加L1的匝数

C.让滑动触头P向左匀速移动

D.让滑动触头P向右匀速移动

我们可以用假言连锁推理来判断,如果P向右匀速滑动,则回路1中总电阻增加回路电流将减小(如图11)螺线管内磁通量将减小,回路2中将产生感生电流其磁通量方向与原磁通相同,但电流也在减小回路3中电流产生的磁场中减弱,穿过M的磁通量在减小M中产生感生电流感生电流受磁场作用向左摆拢。

2.2归缪反证法

如果说假言推理是正向的演绎推理法,那么归缪反证则是一种逆向的演绎推理法,物理学发展史中不乏许多归缪反证的精彩案例,伽利略就是利用归缪反证了亚里士多德延袭二千多年的关于落体运动速度的定论: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快。

从假设逆命题出发,运用已知的定律,公式进行演绎推理,论证逆命题非真,即设法证明逆命题不成立(或不正确),归缪就是反证法中的一个核心环节。

为了证明电场中导体达到静电平衡时,导体内部一定不存在净电荷,导体表面的场强一定与表面处处垂直,可先假设导体内部存在净电荷(提出逆命题)则无论这种净电荷是正是负,它周围必形成电场,可画出电力线,表示导体内部场强不为零,由上述逆命题得到的这个结论与导体在电场中达到静电平衡时导体内部场强等于零的基本特征相矛盾(归谬),可见上述逆命题不成立。

同样,对后一个结论,可假设导体表面的场强与表面不垂直,(提出逆命题),把导体表面的场强沿导体表面的切线方向和垂直导体表面的切线方向分解成Ex、Ey两个分量,其中Ex使导体表面的电荷受到沿表面的力驱使电荷沿表面移动,从而破坏达到静电平衡的题设条件(归谬),也即证明了导体达到静电平衡时,其表面的场强一定与表面处处垂直的结论。

逻辑方法在科学研究中起了很大作用,但它们不是万能的,也具有局限性。如归纳推理带有很大的或然性,只根据某些事实或非本质属性,仓促、轻率地下结论,在逻辑上称为“急遽归纳”,往往会导致归纳的失败。在“三段论”的演绎推理中,很容易犯“四概念”的错误,正确的演绎推理必须是前提正确而且推理符合思维规律。教学的任务,就是要让学生能正确运用逻辑方法,养成缜密的严谨的思维习惯,少犯逻辑错误。

参考文献:

[1]封小超、王力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蔡铁权.物理教学丛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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