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城市垃圾治理范例(12篇)

时间: 2024-03-02 栏目:公文范文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1篇1

人类历史与垃圾同行

垃圾始终伴随着人类,见证了社会的兴衰发展,据《汉书》记载,早在公元前223年,就有了环卫工人。但同时,垃圾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诸多困扰,尤其是在人类社会迈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后。美国人从1924年开始填埋城市垃圾,到了1980年代,到了无处可埋的地步。

1972年以前,城市垃圾大部分都被运往农村做肥料,那时候的垃圾里极少金属、塑料,大都是些烂菜叶、剩饭,顶多有些脏土,所以,农民很欢迎城市的垃圾。可到了1970年代前后,城市垃圾的成分日益复杂,塑料袋、玻璃、电池、有毒金属等构成了垃圾的主体。

在国际上,1972年是个分界线,农民从那年开始拒绝再接收城市垃圾。中国大概是在1979年,开始出现农民拒收垃圾肥料的事情。从那到现在快30年了,城市垃圾只能堆放到城郊空地,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垃圾围城的局面。就连首都北京也不例外,几年前同样处于垃圾环带的包围中,只是最近两年才有所好转。

垃圾一方面扼杀、吞噬着城市,改变着城市风景,同时也启发了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用现在的时髦说法,就是循环经济。据国际相关权威机构统计,2005到2007年,3年间全世界主要的工业原料有40%来自于废旧物资。2005年一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回收的废旧物资总量价值2500亿美元,欧洲是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最好的区域,单是用纸一项,全欧洲再生纸占了消费总量的70%。

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米其林轮胎。他们著名的“371承诺”,每条轮胎能够翻新3次,使用7年,行驶100万英里。废旧的轮胎使用3次之后,即使最后彻底不能再奔跑,仍然能够做成橡胶粉被利用。

为什么欧洲会这样呢?在当代世界格局中,资源争夺是国际斗争最重要的议题,欧洲地域狭小、缺乏资源,历来如此。对于他们来说,废旧物资是跟石油、天然气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

而在全球范围内同样如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废旧物资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政治议题中早已是共识,只是在中国我们还认识不足。不过,这也只是时间问题,迟早大家都会明白,垃圾绝不仅仅只是垃圾,它是一堆宝藏,重要的是看我们如何去管理这些宝藏。

走向垃圾综合管理

把垃圾当成资源来对待时,我们就应该用“管理”这个词,而不是“处理”。如今,欧美国家最先进的主流思想就是走向垃圾综合管理,结合中国垃圾实情,对于垃圾管理,主要应该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一、合法性。在中国,我们管理垃圾目前要遵循的最重要法律是2005年出台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部法律的基本思想是先进的,主要提出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其中最重要的在于减量化。目前,在工业化和城市化最发达的欧美日,城市垃圾每年都能做到负增长,东京从1989年就开始了负增长,至今已持续了19年。欧洲除了希腊和土耳其外,全部城市都能做到垃圾负增长,这是人类社会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对于中国来说,资源化则是更加现实的问题,研究垃圾的学者都会说“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这个就不用细说,单是垃圾管理带来的就业大军就是很可观的数字,在中国,600多座城市,一共有230万垃圾产业大军,光北京就有17万之众。

无害化则是一个基础性原则,对于垃圾的各种处理方式,主要目标就是避免污染环境。

二、系统性。垃圾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产品生产开始,就应该给予考虑,在垃圾管理先进的国家,有各种法规,在新产品出厂时,就对废弃后的回收和利用做了规定,主要由生产厂家承担这项工作。当垃圾产生后,从前期的垃圾分类到厂内分拣、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重新使用都需要系统安排,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准备好,都于事无补。

以北京为例,前几年搞垃圾分类,到处宣传环保,制作分类垃圾桶,前后花了一亿元,最后却换来老百姓骂声一片。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听政府的话,加强环保意识,小心翼翼地把垃圾分类丢,可垃圾车一来,一股脑把所有垃圾都堆进去了。其实,北京到现在也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垃圾分类处理手段和设施。这样就既浪费资源,又欺骗了民众的信任和感情。

东京也曾经有过没有系统考虑垃圾问题而带来的城市管理教训。当时日本人找到了垃圾焚烧发电这个处理法宝,市政府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投入25亿美元,在东京城区各地建设了25座最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是刚刚开工没多久,其中10座就停了,因为没有垃圾吃了。市政府在设计之初,根本没考虑过垃圾负增长的情况,现在,东京的垃圾越来越少,这些焚烧发电厂大部分都面临被拆除的状态,这个事情让东京市民对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了强烈质疑。

三、经济性。垃圾管理同样也要遵循经济学的最优原则,要用最少的钱来获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的收益不单指经济收益,更包括环境收益和社会收益,要将环境、经济、社会三方收益综合考虑,平衡处理,决不能为了省钱、挣钱而危害环境,更不能漠视垃圾处理场地周边居民的利益,为了处理垃圾而造成居民成天投诉,这同样是得不偿失。

建立系统操作体系

要实现垃圾的综合管理,只靠政府远远不够,甚至,主要的工作也不能由政府来承担,而应该遵循责任分担的原则,政府、企业、公众都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其实,建立这个系统并不是很难,很多企业都愿意做,公众的环保意识也在日渐高涨,政府应该只从立法、监督、处罚三方面努力,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企业去做。

另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差异性原则。垃圾成分与地域、气候、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因素都有密切关系,每个城市的垃圾都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海淀区跟丰台区的垃圾成分就有很大不同,北京跟青海的垃圾差异就更大了。

基于这种差异,我们在管理垃圾的时候,就一定不能实行统一的标准和工艺,一定要分类对待,摸索出最适合本地的垃圾管理经验,也因此,中国管理自己的垃圾不能照搬西方经验,而应该由我们自己的学者和技术人才在实地调研中国城市垃圾状况的基础上,总结出本土模式。

可是,目前我们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垃圾管理思想体系和实际操作经验,所以在垃圾问题上,中国的600多座大小城市一定会不断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即使在经济最发达的香港,即使他们的垃圾热值已经达到每公斤8200千焦(4200千焦即可直燃),也因为缺乏系统的垃圾管理思想而时常被垃圾问题困扰。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2

建筑垃圾面临的另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大量的建筑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严重影响了生活垃圾处理厂的使用年限。因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标准非常高,建设和运营的成本也非常高,如混入大量的建筑垃圾,可能原计划使用10年的,只能使用3~5年,成本非常昂贵。因此,一个越来越强烈的共识就是:建筑垃圾的占地非常大,但如果进行再生利用,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必须而且必要。

一、进一步规范已成必然

建设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一向十分重视,1996年就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专业管理,但它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总体显得力度不足。据了解,现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赚钱,降低施工成本,往往到处偷偷倾倒建筑垃圾,如雇用私人的“黑车”,晚上倒入郊区河道等,对这种情况以前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者只是根据其它的一些法规进行少量的罚款,不够严厉的,也不能引起这些人的重视,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人敢于冒险。

建设部从2000年就开始了重新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论证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三次有关的座谈会,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更把建筑垃圾制定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二、三个突出点

建设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新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突出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置的收费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实施对建筑垃圾的全面管理,有个管理成本问题,而建设、施工单位对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也有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实施收费制度。这里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谁产生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依据是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2002)872号文件精神中的有关规定。

2、设立了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制度。这是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一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而制定的。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实施了这种核准制度,实践也证明,核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垃圾随意堆放和垃圾围城的问题,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城建司市容处处长卢英方总结了核准制度的诸多好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城市建筑垃圾的调配计划,对哪个地方施工有渣土产生,哪个地方需要土方,可以进行综合的调配;通过核准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流向,进行精确性的规范管理;核准制度有利于保持市容的整洁,对一些运输工具、包装方式、运输处理的组织管理以及时间方式提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要求,可以减少扰民,消除安全隐患。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

一、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农村生活垃圾是指在农村日常生活中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农村生活垃圾成分

根据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检测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物理成分(见表1)可以看出,农村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和灰土为主,二者含量之和介于75.6%―88.3%之间。近年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成分变化较大,厨余垃圾含量和含水率增长较为明显,纸类和塑料含量逐步提高,灰土含量有了大幅度下降,2014年的灰土含量比2010年下降了约36.8%,其他组分变化不显著。

分析产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的家禽饲养逐渐减少,厨余垃圾利用率降低,致使大量厨余垃圾进入生活垃圾,这也是导致生活垃圾含水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燃料结构有了较大改变,较多的农村地区由燃煤改为燃气,农民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表现为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大幅度下降。

对比表1和表2可知,农村生活垃圾的厨余垃圾含量和含水率正在逐渐提高,依这种趋势发展,预计未来几年会更加趋近于城区生活垃圾的物理成分;同时农村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还是远高于城区,而纸类和塑料则远低于城区。

(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

据调查,农村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6kg/d,表3是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2009―2014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2014年生活垃圾总量为251.78万吨,人均约0.80kg/d,略低于全国平均值。

2009―2012年间,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变化不大,但2013―2014年有大幅度增加,同比增长了6.62%和13.8%。除人口增长因素外,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率的提高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

(三)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方式

1994年以前,北京市城市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地区属于农村范围,当时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简易填埋为主。1994年建成第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阿苏卫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改变简易填埋的方式。截至到目前,北京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9座,设计处理能力14791吨/日,包括12座填埋场,6座综合处理厂和1座焚烧厂。目前,收运的农村生活垃圾基本都能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用两种收运及处理模式。一种是“压缩转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通过建设镇(乡)压缩式转运站,转运站前端配备中小型收集运输车到各村巡回收集垃圾,运送到转运站压缩后,再由转运车运送到区(县)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另一种是“直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区(县)运输区县处理”,即不建设镇(乡)一级的压缩式转运站,代之由每村建设一座垃圾收集站(或垃圾房、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存满后由区(县)环卫部门运送至区(县)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二、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再利用率较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2014年同比增长了13.8%(见表3),超过了城乡垃圾产生量增长的平均值。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活垃圾成分以有机物成分(厨余)为主,玻璃、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质的比例相对不大,并且随着农村的发展和建设,农村地区垃圾成分与城市地区垃圾成分趋近,无机物含量尤其是灰渣含量大幅降低,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增加对原有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成分的变化决定了前端的分类模式、中端的收运方式和后端的处理技术,农村生活垃圾物理成分的复杂多样性增加了收运和处理的难度。

(二)投入不足,设施老化,专业化水平低

北京农村的垃圾收集车、村级中转站和转运车辆的配备标准主要是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2012年),由于缺乏后续资金投入,现有设施严重老化,且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比的增加,部分行政村垃圾桶缺失或损坏严重,垃圾房(箱)的数量过少,服务半径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垃圾收集车数量少,未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且存在垃圾遗撒现象,造成“二次污染”。同样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地区保洁员配备标准参差不齐,管理松散,专业化程度较低。转移支付给区县的农村垃圾处理经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政策保障,各级行政部门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虽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在不断提高,但财政的支持力度不能同步,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难度,对于财力薄弱的区(县)、镇(乡)和行政村表现尤其突出。

(三)体制不顺,规划缺失,责任制难落实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区(县)由农委主管,部分区(县)由市政市容委主管,还有些区(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由市政市容委主管,保洁员队伍和清扫保洁则由农委负责。这种交叉管理的模式容易造成权责不清,不利于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统筹管理。在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上,没有制定涉及市、区(县)、镇(乡)、行政村四级管理机构的整体规划,缺乏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和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农村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消纳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有些区(县)收运未做到全覆盖,部分生活垃圾未进入正规终端处理设施。

三、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

北京农村地区既是首都区域发展的空间和载体,又是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农村环境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也关系到每个北京人的切身利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破除城乡垃圾管理二元结构,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因地制宜,建立运行高效的垃圾处理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制定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打破现有区(县)、镇(乡)、行政村等行政区域的限制,建立跨区域的“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物流体系,利用市场调控功能,优化配置垃圾处理资源,集约环卫运行成本,提高环境治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形成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就近处理与区域处理相结合的设施设备布局。针对平原、山区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收运处理技术路线,人口相对集中的平原地区,将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区(县)终端设施进行处理;人口相对分散的山区,建设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尽可能采取就地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针对当前垃圾处理技术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垃圾中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处理技术的选择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技术成熟可靠,污染可控;二是处理设施简单,易于维护;三是投资运行成本低,性价比高;四是最终产品的资源化和排放的无害化。

(二)统筹兼顾,构建运转协调的垃圾管理体系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出发,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垃圾管理机制。市级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制定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及考核办法。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级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环境卫生行业管理部门将城乡统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明确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机构,保障足够的基层管理和作业人员编制。农村工作部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势,作好群众工作,配合行业部门共同实现管理目标。

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公共支出。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设施设备的建设,采取总体打包、整体立项,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运行经费由属地政府负责解决,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

(三)着眼长效,形成多元参与的垃圾治理体系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需要村民个人、村集体、社会单位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村规民约在农村事务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破坏环境,人人爱护环境,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规范投放垃圾,不以私利接纳外来垃圾,需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以良好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村民自筹,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参与清扫保洁、收集运输的市场化运作,也可以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行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政策,采取公开竞标、整区县打包委托经营等方式选择专业的保洁队伍或环卫公司。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以奖促治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作用,以奖励换取机制,以奖励促进自觉,以奖励培养习惯。对于治理效果好的村庄,树立标杆,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专门用于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庄环境改善,使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各方认识到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也能带来经济效益。把资金用在前端的污染防控,而不是把资金用在末端的污染治理。避免形成“村民挖坑卖土、收垃圾填坑挣钱、政府非正规治理埋单”的恶性循环,而是形成“村民爱护环境、环境产生收益、收益投入环境”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李颖,许少华.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对策[J].市政技术,2007(7):62-63.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4

关键词:垃圾焚烧污染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垃圾的产生量也日渐增多。在当今世界,大量的垃圾已成为城市中一个长期存在的污染源。对垃圾的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并将占用大量的土地。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日益严重的问题。如何经济、有效地进行垃圾处理。垃圾焚烧是目前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已经有将近130年的历史,而且目前仍被认为是最有效、经济的垃圾处理技术之一。我国对垃圾的处理目前基本上仍采用露天堆放和填埋法,而在垃圾焚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方面起步较晚。相比之下,我国垃圾焚烧设备的设计、生产和应用的水平和规模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对我国来说,了解垃圾焚烧炉燃烧技术及设备的发展趋势,进而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垃圾焚烧炉设计和制造技术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垃圾焚烧处理是目前国外应用最普遍的垃圾处理方法,此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程度高。垃圾焚烧厂建立在城市周围,运送垃圾方便,并且可以向城市提供电能或热能,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途径和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计算机控制使焚烧炉运行在最佳运行工况,并且有先进的尾气处理设备和严格的排放监测手段,使得垃圾焚烧对大气造成的二次污染降到最低点。

1垃圾焚烧在国内的现状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速度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了城市垃圾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目前已有600多座城市,城市垃圾量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而垃圾的处理不到1/3,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能源利用的比例更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在城市周边很难寻找适宜的垃圾填埋的场地,因此,造成我国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相当严重。目前我城市生活垃圾90%采用填埋处理,但是如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填埋产生的高浓度渗出液,会造成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的严重污染,对水资源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会污染大气,如若处理不当,其产生的危害会延续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垃圾的焚烧是使垃圾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较为有效的方法。我国在垃圾焚烧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不少进步,但仍处于摸索与研究的阶段。九十年代在各大城市以及沿海城市地区开始重视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但由于焚烧技术、烟气处理技术引进的步伐不能跟上,投资控制不下来,一直未能有实质性的进展。有些地方由于难于寻找合适的垃圾填埋厂以及受资金方面的约束,只注重把垃圾烧掉,没有考虑好如何烧好、烧透以及如何作好环境保护与能源利用。尽管如此,由于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垃圾焚烧技术已经取得不少进步。

2垃圾焚烧处理面临的问题

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综合处理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分类收集和相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既可以保证有用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又可以大大减少垃圾的最终处理费用。目前我国各城市还没有普遍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有的处于试点运行阶段,而这与我们即将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不相适应。垃圾分类收集后,最终处置的垃圾量及垃圾成分都会发生变化,由于分类使有用的资源得以循环再利用,处置的垃圾量将减少,同时降低了垃圾运输费及处置费。垃圾的分类还可以减轻机械磨损及腐蚀,延长焚烧炉的寿命,减少维护管理费用。同时也降低了有害成分的含量,易于二次污染的控制。垃圾的分类是大势所趋。因此对于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的城市,应充分考虑垃圾的分类。

3垃圾性质的分析

垃圾的性质是指垃圾的物理成分、化学元素、容重、水分、灰分、发热值。分析垃圾的性质非常重要,他是焚烧炉设计、工程系统设计及运营的依据。垃圾的性质与居民点生活方式、生活水平有直接的关系。虽然国内很多城市都在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但很少城市能考虑到垃圾的特性。

4环境保护措施

垃圾焚烧处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垃圾的资源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但由于垃圾的特性,在垃圾焚烧的整个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对环境不利的影响物质,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以达到垃圾焚烧的真正目的。垃圾焚烧处理的主要污染物有:臭气、烟气中的有害物质、垃圾渗出液、飞灰及反应物。目前烟气的排放标准已经制定和实施。对于垃圾渗出液的处理方法,国内一般采用喷入焚烧炉内处理,但最好采用污水处理方法。对于垃圾堆放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也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排放。

5焚烧技术发展的动向及前景

烧技术发展的动向:

⑴垃圾焚烧厂尾气净化技术,特别是二恶英等污染物的消除越来越受到重视。

⑵垃圾焚烧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将进一步完善。

⑶为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焚烧技术向着烟气净化、残渣与废水处理以及废热回收等设备整体化方向发展。

焚烧技术发展的前景:

“九五”环境目标中有“到2010年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垃圾处理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大城市及沿海城市经济发达的地区都在积极采取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

我国"十五"期间,国家将全面贯彻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更加注重经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力度。在加强城市垃圾污染治理方面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垃圾污染从末端治理向从源头抓起的全过程治理转变。

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规、标准、规范和配套的技术政策;但是国家还需给予优惠的产业政策,大力扶持我国的新兴垃圾处理产业。垃圾处理产业应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运用现代先进的、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与经营手段,提高自身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在创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缩短投资回报周期、提高投资回报率。使垃圾处理产业向健康的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何伟才、宣亦农,垃圾焚烧技术推广的探讨,粤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研讨会论文集,1998.8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1篇5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继续做好20__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根据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__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城建发〔20__〕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以县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创卫”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预防与整治并举,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加大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狠抓城区环境净化、市容美化、街道亮化、城区绿化工作,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执法检查,巩固“创卫”成果,不断向部级卫生县城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清扫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工的考勤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城区主要街道及主干道实行全天清扫保洁,对广场、公厕、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及时进行清扫,消除卫生死角。同时,要加大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清扫力度,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集装箱中的垃圾要及时清运,不能暴露垃圾,清运过程中要确保不抛撒垃圾和造成扬尘污染。要定期做好垃圾站点除“四害”和垃圾场垃圾掩埋工作。

(二)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城区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的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问题,做到主要街道无占道经营、无杂物堆放、无营业棚伞,非主干道上营棚规范统一、整洁美观。对沿街各单位、门店,按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评比、通报,把平时检查与动态监督管理相结合,确保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城区环境净化、市容美化、街道亮化、城区绿化工作。认真开展“四清理一整顿”活动(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广告垃圾、语言垃圾;整顿交通秩序),确保清理整顿收到实效。从解决城区卫生死角和“脏、乱、差”入手,重点解决好影响县城形象的难点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

(四)加强城区绿化、亮化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大力查处乱涂、乱贴广告的行为。要加强对城区的绿地、绿篱及行道树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季节对城区残缺、死亡的绿化树进行补植。对城区的路灯,景观灯、户外广告、标牌、招牌、标语、灯箱、健身器材、休闲座椅、果皮箱、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户外设施的美观、整洁完好,要加大对路灯的维修维护,确保城区亮灯率达到95%以上。同时,加强对各类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贴乱画、乱挂广告和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污染、腐蚀、陈旧及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广告问题。对喷涂、张贴的野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广告的泛滥。

(五)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管理。强化文明工地建设,对不按“创卫”要求的工地要严管重罚,促其加强现场管理。要严格执行监察,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清理行为,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城区客运管理,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积极配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城区机动车辆的停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七)积极做好“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市上下达的创建任务。

(八)加大以《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__年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__*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__________*同志担任,________________同志为成员,______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__年3月至5月:抓好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问题。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城区绿化树补植工作。

2.20__年6月至8月:抓好建筑工地的管理,积极做好绿化带、行道树的修剪、施肥和防虫工作。

3.20__年9月至10月:对“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积极做好除“四害”工作。

4.20__年11月至12月:环境卫生综合执法检查。

(二)工作要求

1.为了巩固四年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不断向部级卫生县城迈进,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齐抓共管,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各股室、各单位要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每一个人,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检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不抓不管,造成重大问题和失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按照《安排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0__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意见

抄送:县政府,县双创办,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6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问题也日渐突出。垃圾围城,地下水,空气污染越来越重,不仅容易诱发各种疾病,而且还会影响空气质量。因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研究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推动城市的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城市垃圾的来源:城市中生产、流通、生活、娱乐、教育、卫生等领域及其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统称为垃圾。其中要与生产部门、医药部门、城市建筑行业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等分别开来。城市垃圾中常见的物品有①杂品类:金属、玻璃、塑料、织物等;②厨余类:各种水果、蔬菜不可食部分;③灰土类:尘土及各种杂品的碎片。城市垃圾的构成很复杂,因而很难对其理化特征定性和定量描述。

1.2城市垃圾的分类:正因为城市垃圾的构成复杂,不易分类,所以给城市生活垃圾的研究和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在城市垃圾管理及研究上可根据不同的目的对其进行分类:

1.2.1以清扫管理为目的:按垃圾产源可分为居民垃圾、商业垃圾、事业垃圾和工业垃圾。这种分类法有助于特别垃圾的专门管理和处置,也有助于针对产源垃圾特性进行处理。

1.2.2以垃圾研究目的:按垃圾构成比例可分为有机垃圾与区及垃圾。这种分类法便于掌握城市垃圾的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

1.2.3以垃圾处理为目的吗垃圾可处理性可分为焚烧垃圾、堆肥垃圾和填埋垃圾。

2现代城市垃圾产生量问题的成因及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与城市人口、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燃料结构、地理位置、消费习惯等因素有关。

2.1人口的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逐年加快,城市数量大幅增加,城市非农业人口迅速增长。城市规模、数量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来能够的大幅增加,尤其在大中型城市。

2.2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随着GDP的迅速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几乎呈直线上升,这与工业发达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情况非常相似。

实践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产生的垃圾量也较多。而我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垃圾量仍会持续升高。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减缓垃圾的存有量及上升度已成为十分重要的议题。

2.3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城市垃圾产生于居民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的关系。发达尘世和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较高,产生的垃圾量也要高于居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城市地区。我国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人均垃圾产生量也明显高于其他欠发达地区。

此外,燃料结构和地理位置对城市垃圾的产生影响也是很大的。我国城市垃圾的成因状况是复杂的,这由其自身垃圾产生来源的繁杂化是密切关联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起步晚,水平低,基础设施差,垃圾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基本上是没有可靠的工艺设备能对城市垃圾进行科学治理,因而城市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的最严重的污染之一。

目前,我国城市,尤其是经济实力较弱的城市普遍用市郊露天堆放,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3城市垃圾的未来趋势及潜在“风险”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增多,城市垃圾的指数还会有很大的提高。它所连带发生的问题,不仅仅只是一般的社会问题,更为严重的是资源、环境、生态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据报道,中国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我国仅“城市垃圾”的年产量就近1.5亿吨,这些城市垃圾绝不但影响人们生存的环境,还同时污染了与我们生命至关重要的大气、水和土壤,对城镇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我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围城市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据估计垃圾未来又以平均每年不低于4.8%的速度持续增长。全国688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中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亿元至300亿元人民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前行,这个损失还将继续增长下去。

城市垃圾的存在,对城市进程中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影响有哪些呢?

3.1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城市垃圾对环境的破坏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①是生活垃圾腐败产生的恶臭污染空气,影响健康的心情;②是大量滋生苍蝇、蚊子、各种昆虫、老鼠等垃圾为食物的生物;③是塑料袋制品到处飘散,对景观的破坏很大。

3.2对水体的污染填埋大量的城市垃圾,会使填埋场附近地下水受到污染,滋生细菌,污染的地下水是导致癌症和传染病的主要元凶之一。

3.3对土地的损害据有关资料介绍,每万人一年产生的垃圾,采用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理,需要两亩土地。对土地造成的危害的物质主要是电池、体温计、日光灯管等含有重金属的废弃日用品,这些垃圾虽数量不大,但与其垃圾混合在一起,由于化学和物理的反应,加速了有害物质的渗出,产生新的有害物质。土地一经重金属污染,要治理便是十分困难的,而且成本十分昂贵。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垃圾增长指数仍是呈上升趋势的,因而研发最为有效的措施,抑制城市垃圾对环境、水、土地等外界的危害是当前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

实践证明,我国城市垃圾的发展趋势是垃圾的体积增大,而重量较轻,垃圾成分进一步复杂化。其中,包装垃圾、塑料、金属听、电器和电子产品垃圾不断增加、城市建筑垃圾、煤渣等逐渐减少,使垃圾无机组分大幅度下降。①把卫生填埋技术摆在首位。卫生填埋技术具有处理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双重功效。因而对任何一个城市来讲,卫生填埋技术是不能或缺的。②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大力发展焚烧技术。焚烧技术处理不仅无公害、减量化、资源化效果好,而且还可以大大延长卫生填埋的使用年限,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尤为重要。

总之,处理好城市垃圾,可以起到保护、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整体素质,建立环境友好性,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一举多得的效果。

可以说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纷繁巨大的系统工程,确实需要建立新的调控管理手段和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模式。随着循环经济理念的引入、清洁生产方式的推行,以及废物资源化处理水平的提高,人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一座座垃圾山总会变成一座座“金山”,城市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日子离百姓不会太远。

如今,城市垃圾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必须明确的是,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与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位百姓息息相关。养成不随便丢弃垃圾的良好习惯,将垃圾进行分类以便于处理,这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将我们生活的城市从垃圾包围中解救出来的起码要求。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7

[关键词]生活垃圾现状处理对策

人类在享受现代化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又不断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多,城市生活垃圾剧增,已对人类生存构成了威胁,形成一大公害。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仅城镇垃圾总量就达1.5亿吨,而且每年还以8%~9%的速度增长,全国668座城市中就有200多座处于垃圾包围之中,而且还以人均生活垃圾产量0.85公斤/日速度加速地蚕食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因此,研究探讨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是刻不容缓。

1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问题

根据福州市环卫部门调查了解,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是1995年按国家建设部对垃圾填埋场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它占地万余亩,投资近亿元,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1000吨,在当时堪称全国最大。然而随着福州市经济建设和作为省会城市的发展,这个当年号称“全国之最”垃圾处理场长期处于超负荷的运转之中。目前,红庙岭每天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达1800吨,而且每年福州市生活垃圾还以6%的惊人速度在增长。

根据这一现状,福州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目前存在3大主要问题:

一是使红庙岭垃圾处理场使用年限缩短。该处理场按原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使之不堪重负。专家估计: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红庙岭垃圾处理场只能使用10年就饱和了。

二是加重了财政负担。就目前采用的填埋式的处理来看,每吨的生活垃圾在经过辗压、覆盖、污水收集处理,沼气排放,场地消毒,其处理成本要达10~12元左右。每年高达600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无疑是国家财政支出的一个重大负担。

三是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对外界环境造成触目惊心的二次污染。据调查,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每天处理的1800吨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达200~300吨,而且有害物质也达300吨。这些有害物质在红庙岭垃圾处理综合处理场污水处理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地下水和下游水体环境的严重污染,致使下游红庙村被迫搬迁,对福州市第二水源饮水水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处理好这些数量巨大的城市生活垃圾,使之达到国家提出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三个基本目标,保证省会城市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2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2.1建立完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

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规划、选址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其投资、运营也自然成为政府的“心病”。一个垃圾处理场的投资动辄几千、上亿元,其运转费用更是一天几万,一年几百万,这对国家财政支出来说是难以负担的。因此,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建立市场化的收费体制和机制,改革现有垃圾处理场的体制和运作机制,形成由“政府搭台,居民付费,企业唱戏”的格局,是福州市走出制约生活垃圾处理“瓶颈”的关键所在。

所谓“政府搭台”就是要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改变过去的公益设施由政府包办的现象,将处理垃圾的责任交给排污者,将兴建处理垃圾设施的事交给市场。成立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垃圾管理制度化,对政府负责,保证垃圾处理后不污染环境。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合同、法律条款等,用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从事城市垃圾处理的投资、运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经营。而政府的职责就是监督和帮助排污者履行责任,管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搭桥牵线。所谓“居民付费”就是按“垃圾产生者付费”的这一国际惯例转为向居民、企事业单位合理地收取垃圾处理费,促进城市垃圾环卫制度的良性发展。所谓“企业唱戏”就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通过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土地折股的方式与企业共同投资,去吸引、鼓励企业投资垃圾处理。

2.2尽快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

城市生活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产业潜蒇了巨大的商机,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垃圾总量为5亿吨,价值高达250亿元,这其中32%为生活垃圾,18%为塑料垃圾,8%为纸垃圾,4%为纺织品,3%为金属,1.5%为玻璃制品,而这些占量2/3以上的垃圾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因此,城市产生垃圾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以成为巨大的社会财富。

对垃圾中的不同物质进行不同的管理和处置,即从垃圾源头做起,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的物质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前提和基础。应积极坚持政府承办、行业管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计划、推广计划,并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据不完全统计,福州市每年仅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回收不下1000万元;而尚未回收利用的则一年扔掉了3000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是国家尚未制定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第二是各种垃圾混杂给分拣回收带来了极大困难;第三废品回收公司无人管。因此要达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就必须尽快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从而形成并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环环紧扣,联动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并在各社区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作为评比“文明示范小区”的硬件之一。

2.3加快完善红庙岭垃圾处理场技术配套工程

建设部、国家环保部、科技部于2000年5月联合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可以合理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之一或适当组合。对城市生活垃圾根据目前国内外较为广泛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在这三种基本方法中,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法,也是垃圾最终处理手段。然而,鉴于福州市红庙岭处理场目前的状况,很显然仅靠卫生填埋是不够的,它必然要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土地资源愈加宝贵而走上综合利用、综合处理多元技术组合的发展道路。诚然,采用焚烧、堆肥的处理方式其投资成本高、技术处理难度大,但对解决福州市土地资源宝贵、红庙岭垃圾场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并最终实现城市垃圾走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仍不失为一条好路子。

3结语

城市生活垃圾实际上是一种人造资源,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大众关注。垃圾的处理处置要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不仅能消纳生活垃圾,还可以将废物完全再利用,为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同时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不影响居民生活,是一种具有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的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垃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法规体系,是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

垃圾资源化就是把废物转变为资源,资源再转变为商品的过程。既然是商品,就要考虑市场价值和市场需求。垃圾资源化本身要有成本,我们应正确认识垃圾资源化,在强调综合利用的同时,更应考虑成本和市场。

我国现有的垃圾处理方式总体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只有综合利用,多管齐下,才能实现垃圾资源的最大回收利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需要市场化、产业化的配套政策。传统的体制和政策不利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要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垃圾综合治理的技术政策,并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使垃圾处理由单纯的末端处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可持续发展治理。

参考文献: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8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等法规为依据,建立机构,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各类工地现场管理,从严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条件,从严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种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环境的现象,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领导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处长方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政综合执法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设立综合整治小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陶景海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城管综合执法支队20人、市交管局6人、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6人、市水务局各堤防管理单位配合3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高新、红谷滩行政执法分局各指定3名执法队员配合综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行为的整治。主要是从严审查建筑运输单位承运条件,整治组将对建筑运输单位承运条件进行抽检;严格查处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建设及施工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申报处置量,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

(二)建筑工地的整治。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完善车辆冲洗及降尘设施的设置。

(三)建筑垃圾运输整治。主要是强化路面执法管理力度。

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

2、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文件的运输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3、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5、未经许可,夜间组织建筑垃圾运输,产生噪声污染的;

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

7、车辆无牌、无证、车牌不清、超速、超载的。

(四)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的整治。主要查处是否按规定消纳到符合要求的消纳场,设置消纳场(点)是否严格实行申报制度,对消纳场进行风险评估,消除安全隐患。

1.凡接收建筑垃圾的专设场地、回填场地等,均属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范围。

2.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都必须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纳建筑垃圾。

3.对擅自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接纳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4.掌握市消纳场的分布情况,对消纳场进行风险评估,危险较大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危险性较小的可以进行绿化覆盖以避免水土流失。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1日—12月8日)

一是组织召开市、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是组织涉及建筑垃圾管理与执法的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承运条件审查以及对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各种规定与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9日—12月25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组重点对各类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巩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转向长效管理。

在此阶段,市城管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长效管理阶段(年1月1日起)

专项行动整治结束后,各区、开发(新)区、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持续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力度,市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确保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一)市城管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比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的工作,负责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集中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外五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年度授权;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督导;负责督促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城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外五区(湾里区、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及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各区(新区、开发区)负责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巡查发现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及散装物料运输违法、违规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执法队伍查处;负责排查辖区范围内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或自行清理。

(三)市建委严格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对施工工地规定的道路进行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及监督其使用;负责落实施工单位与保洁单位签订保洁协议并监督其认真履行;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封闭围档和工程清场时不得高空抛洒垃圾等文明施工行为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四)市房管局严格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决定》,负责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监管。

(五)市工信委负责预拌混凝土场(站)及其出入口环境卫生的监管,加强对运送预拌混凝土物料和运输商品混凝土车辆防泄漏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文明作业。在控制运输期间,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接受备案并转市城管委和市公安交管局。

(六)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对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路线进行监管,对无证、无牌、车牌不清、超速、超载及对窜线、闯驶、不按规定时间行驶禁行区域的车主进行规劝教育和处罚,严格按照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办理新的《通行证》。

(七)市水务局负责市建城区内江、河沿岸沙石场出入口的监管,负责配合对非法沙场进行取缔;负责监督指导合法经营沙场硬化沙石场出入口路面,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沙石污染道路。

(八)市交通局负责发放《道路运输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进行办理。

(九)市园林局负责市管道路种植土的运输管理和绿化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种植土在运输和种植过程中污染道路。

(十)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相关单位执行的固体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登记,对相关企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备案。

(十一)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各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中暴力抗法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小沙霸”、“小团伙”进行严厉打击;负责对围攻、殴打、威慑、谩骂行政执法人员的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遏止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现象、彻底改变城市道路环境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整治工作,相互配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计划完成,按步骤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9

一、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餐饮业日益繁荣,餐厨垃圾产生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市区内现有餐饮单位3000余家,日产餐厨垃圾150吨左右。过去,由于缺乏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产生的餐厨垃圾大部分被私自运往城郊农村直接用来喂饲牲畜,一部分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理,还有一部分被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更有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和从城市管网中清掏的“地沟油”提炼再生油脂,通过各种途径又流入食用油市场,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此外,在餐厨垃圾自行收运、处置过程中造成的撒漏、倾倒等问题,也给城市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餐厨垃圾的无序管理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了加强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净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年,市委、市政府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纳入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总盘子”,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的思路,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投资5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该项目由收运系统、蛋白饲料生成系统、生物柴油生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以及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组成,可以将餐厨垃圾进行自动分类分离,经无害化处理后,生产出高蛋白饲料母料和高洁净的再生能源—生物柴油,并获得了七项国家专利。目前,该公司与本市3000多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日均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20吨左右,累计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1万吨,生产蛋白饲料6788吨、生物柴油173吨,基本实现了全市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左右。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建成运营,填补了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空白,使我市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从无序状态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开发、循环式利用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地沟油”、“泔水猪”等问题上取得成效。该项目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这几年,先后有全国300多个市(县)政府、大中院校和相关企业专程来我市考察学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成功经验。

二、市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主要做法

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城市环境的大事。近年来,市政府在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建管并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建立了社会化、法治化、长效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全力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做好保障工作,不断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发展。

(一)建立健全了餐厨垃圾管理法规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能够顺利、有效的实施,年10月,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使我市餐厨垃圾管理从无序状态步入规范化轨道。年11月,在省、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颁布实施了《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作为国内首部餐厨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法律瓶颈问题,使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二)加强了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宣传工作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后,市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努力提高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采取《通告》、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特别是餐饮从业人员广泛宣传了餐厨垃圾流失的危害性,实施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法规规章等,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另外还专门开展了对城郊农村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养殖户采取集约、科学的养殖方式,摒弃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养牲畜的传统养殖陋习,从而杜绝“垃圾猪”、“泔水猪”等问题。同时,积极畅通对餐厨垃圾管理的监督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公告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了餐厨垃圾收运监督举报电话和处置企业的信息,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我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基本形成了“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了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

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由符合特许经营条件的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对市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行独占性经营,并要求该企业配套先进的餐厨垃圾收运设备,建立专业化的收集运输队伍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规范统一。

(四)全面推行了餐厨垃圾管理责任制

为了落实监管责任,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城管、环保、食品药品、质监、卫生、工商、农牧等13个部门以及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职责任务,实行了餐厨垃圾管理责任制。并对城区内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建立了详实的餐饮单位状况、餐厨垃圾产出量等信息资料库,为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城区政府、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分别与各餐饮单位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和收运合同书,对餐厨垃圾监管单位、收运处置单位、产生单位的责任义务和相关处罚标准以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全力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免费向餐饮单位配备了4000余个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购置了20台专用收集车,采用定点、定时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收运。在收运过程中实行了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五联单制度(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以及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各一联),有效加强了各环节间的相互衔接和监督,保证了餐厨垃圾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置。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监管,定期检查收运处置台账,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数量、终端产品质量和废渣废水环保标准等实行严格监控,防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违规作业。

(六)大力开展了餐厨垃圾集中整治活动

为确保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后,政府各责任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抽调专人组建了联合执法组,对全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实行全天候监控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收运餐厨垃圾,非法加工提炼动物饲料和“地沟油”以及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共查处非法运输餐厨垃圾车辆800多辆(次),查处随意倾倒和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400余家,取缔了市区内及近郊大部分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垃圾的窝点,基本堵塞了餐厨垃圾外流的通道。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由城管、工商、卫生、农牧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集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非法回收利用废弃油脂和经营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处理餐厨垃圾的餐饮单位79家,非法收运餐厨垃圾114起。查处“泔水猪”养殖户40家,城区周边“泔水猪”养殖户基本取缔。取缔炼制“地沟油”窝点10个,收缴“地沟油”39吨,并依法对2家未取得特许经营权而从事废弃油脂收集、收购的企业由洁神环能公司兼并管理,杜绝了“地沟油”的非法加工和销售行为。年,市政府又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安部开展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了《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力度,查处私自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门店40家、非法收运餐厨垃圾10起,查扣餐厨垃圾4.5吨。取缔“地沟油”窝点3个,收缴废弃油脂66吨,从源头上做好打击“地沟油”的工作。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10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垃圾;管理对策

Fromtheperspectiveofurbanplanningdiscussescountermeasuresofurbanlivinggarbagemanagement

【Abstract】Alongwiththedevelopmentofthecityinrecentyears,citylifegarbageprocessingisincreasingrapidly,andtheexistingformofurbanlivinggarbagemanagementhashighlightedmanyproblems.ThispaperreviewsthepastpresentsituationofmunicipalsolidwasteinChina,andbasedonthetruthofpresentstage,fromtheperspectiveofurbanplanninglaws,regulationsandmanagement,itanalysisandsummariesthecurrentmanyproblemsthatourcountryexistsincitylifegarbagemanagement.Fromtheurbandevelopmentandmanagementofurbanlivinggarbagethatweput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orSuggestionsonthemanagement,andprovidethereferenceandinsightsforthepresentmunicipalsolidwastemanagementandotherrelevantgovernmentdepartments.

【Keywords】Urbanplanning;;Citygarbage;;Management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建立“生态型城市”的一大阻碍。据统计,我国大约有2/3的城市已经处在垃圾的包围之中。同时,城市垃圾排放量快速增长,导致许多城市旧的垃圾填埋场提前封场,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已经很难找到新的垃圾填埋场地;此外,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原来偏远的垃圾填埋场已经悄悄地走进了城市,在垃圾场附近出现了小区。[1]此外,近几十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城市土地利用紧张,进而引发相当一部分市政设施建设用地被缩减或吞噬,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1.1城市生活垃圾容量逐年增加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产生的废气物。据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巨大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产生大容量的城市垃圾,给城市管理者增大了不小难度。

1.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构以传统处理方式为主

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将垃圾减容、减量、资源化、能源化及无害化处理。[2]目前在我国广泛使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堆肥3种。垃圾填埋仅仅是单纯的覆土填埋,所产生的填埋气、渗滤液会造成环境污染。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等优点,但我国焚烧处理技术还比较落后。而堆肥则是利用自然界的新陈代谢作用分解微生物,由于堆肥产生的成本和产品销路问题在我国并未广泛运用。

1.3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复杂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产品的多样化以及消费方式的改变,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呈现复杂化趋势,这无形中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带来了困难,单纯的运用传统处理方式已无法解决。

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从城市规划角度讲,属于市政设施,也就是市政专项规划。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不仅是城建环卫部门的职责,同样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可分割。就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笔者从不同角度总结了以下几点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缺陷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宪法相关规定和地方法律条文、条例。我们从主干法到辅助法来看,都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从上到下整个法律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在规定的内容上,大多以条文、原则等形式出现,并没有具体明确的惩罚措施等刚性条款,这给一些相关部门和垃圾处理企业以可趁之机。

2.2相关管理责任部门过多,权属并未明晰

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有关的部门有住建局,负责制定规划、相关政策、法规等、条例、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等;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垃圾处理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选址、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产生后果等;环卫管理局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城市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理、处置以及具体治理项目的立项、建设和组织项目的实施等。[3]这三个部门与其是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倒不如说是互相推卸责任,各自为政,因为部门太多,权属不清给相关部门执行任务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2.3资金不足,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存在问题

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作为城市公用事业,具有公共品属性,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政府几乎担负了所有的费用,这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的处理需求。

此外,城镇人口的激增,城镇建设用地的紧张,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厂或填埋场在选址上不合理,用地不足,并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相关规范,如此不仅带来了环境的污染,整个垃圾处理设备也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垃圾处理量。同时,一些中小城市在市政建设上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设施数量不足、老化等。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存在问题,缺乏监管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构主要为政府组织和一些相关企业,在处理垃圾过程中,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化的流程,尤其缺少“预处理”这一重要环节,直接进入填埋场或焚烧场。与此同时,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发挥监管的作用,成为一种政府不管,企业不顾的局面。

2.5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在每个城市的街道上或者社区、小区内部都有垃圾分类的垃圾箱(桶),试问有几个市民是按照垃圾分类丢放的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众环保意识缺乏,以及很多市民不懂垃圾分类标准,这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垃圾的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源头没做好,后续举步维艰。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及建议的提出

根据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笔者一一对应,提出了几点管理上的对策和建议。

3.1现有主干法的基础上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增加刚性条款

以目前的体制下,主干法很难跟进和完善,我们可以从地方法律、条例上完善。根据每个城市的市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效性较强的地方法规,增加必要的刚性条款,加大惩处力度,通过立法将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回收利用等问题法律化,使公民遵守有关法律。但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必须征求民众和利益部门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能够实施的法律条文。同时,在收费体系上我们可以对企业和居民征收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这不仅可增收财政收入,还可在市民、企业和政府间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

3.2简政放权、明晰权属部门

由于目前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利益部门较多,我们可以在照顾全局的情况下,针对每个城市具体实情对相应部门进行必要的整顿,精简部门,一定程度的放权,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和下属部门,削减相应平级部门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上的权利,做到权属统一;形成主管部门领导,下属部门监督、执行的上下体制。

3.3引入市场化运作,规范和更新城市生活垃圾设施

要想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管理,必须以政府为治理垃圾的引导者,企业为治理垃圾污染的推动力,公民为治理垃圾污染的主力军。[4]我们应该以“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为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始终是公益事业,应以政府为引导,让市场介入,成为垃圾管理的先行者,在这整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指导和监管的作用,不能让企业受市场盲目性和利益的驱使。

此外,在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必须遵守城市相关规划,以规划为准,规划先行。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填埋场的经营模式我们可以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市场化的运作,不仅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还能起到有效的管理和实施作用。

3.4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流程的科学化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技术起步较晚,与欧美国家差距较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对环卫技术开展研究和开发,并积极的对技术成果进行转化。此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流程的监管,在每个处理环节应达到科学化标准,尤其实行预处理环节的分类收集和运送,不管运用什么技术处理垃圾,预处理是必不可少的。

3.5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当前处理垃圾的国际潮流是“综合性废物管理”,即倡导全民参与“三R”行动:垃圾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回收利用(Recycle)。[5]公民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力军,政府应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向公众宣传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不仅如此,公民应参与城市生活垃圾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采取听证制和参与制,让公民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建言献策。

4结语

形成科学有序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应的管理体制会得到改善。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可以做些努力。本文根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市场化操作、管理技术等方面阐释了解决管理问题的一些措施或建议。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不仅要从管理上改变,在垃圾的产生源头和处理环节我们同样不容忽视,以及公众的参与程度也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李宇军.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进方向的探讨[J].中共福建省党委校学报,2008,25(4):16—21.

[2]张英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管理对策[J].生态环境学报,2011,20(2):389—396.

[3]韩德培.环境资源法论丛(第一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5.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篇11

关键词:垃圾治理;环境污染;垃圾分类

Abstract:Themanagementofgarbage,garbageclassificationinourcityisjustfortheinitialstage,althoughthespecificeffectofthecurrentimplementationisnotideal,therearemanyproblems,however,asalong-termandarduousproject,weneedtobepatient,Ibelievethatundertheeffort,itwillusherinthegarbageindustryabeautifulspring.

Keywords:wastemanagement;environmentalpollution;wasteclas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5089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目前我国垃圾治理现状

长期以来,垃圾治理工作一直由政府包揽,资金缺口较大。费用的紧缺势必带来设施短缺、工艺技术落后等问题,进而导致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一系列问题。但要将简易填埋或随意堆弃改为节约土地且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焚烧法的垃圾处理方式投资和运行费用比较高。国家出台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的是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解决目前在垃圾处理上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不少城市环卫部门在城市垃圾回收、运输和处理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发展速度较慢、垃圾处理技术落后,尤其是运行经费的欠缺,垃圾包围城市、垃圾污染城市的现象仍十分普遍。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相当部分是简易填埋,不能做到及时覆盖;不具备完善的渗滤液收集和有效处理的设施,填埋气体未加收集和利用,二次污染现象严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和设备良莠不齐,部分焚烧厂烟气处理和监测达不到环保要求,产生的飞灰等危险废物尚未做到安全填埋,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突破这一僵局,从2000年起,我国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并把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试点。但十年过去了,真正从源头实现垃圾分类的大中型城市至今还没有。废物回收尚处在原始的粗放阶段,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公众和单位对垃圾的危害及处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垃圾处理的巨大压力和费用都由政府独自承担。

以广州为例,2009年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1.78万吨,其中部分的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和高价值的废弃物经过分类回收后,进入终处理的生活垃圾约1.2万吨。2009年的生活垃圾量增长率达到3.95%。2010年上半年,全市进入终处理的生活垃圾约1.28万吨/日(中心城区8945吨/日),增长率为6.8%,无害化处理率为92.14%。

目前,中心城区只有两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运行,分别是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其余近8000吨生活垃圾均进入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2010年截止到11月15日,两个垃圾处理设施共处理生活垃圾289.28万吨,其中焚烧处理26.06万吨,填埋处理263.22万吨,按这样的填埋速度,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容量仅能维持使用到2011年,番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2上海市城市社区推行垃圾分类的改进措施

2.1完善立法加强垃圾分类的综合管理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规划,实行综合管理。其中,政府作为主导机构,需要制定更为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配,以相应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禁止非法丢弃,制定相应的收集标准,严格监督收集处理全过程,做到分类、运输、处理全程监督管理。同时,规范垃圾回收企业,为其统一编号,在市区设置回收点,实施回收补贴政策,鼓励回收可再收资源,如报纸、玻璃、金属、塑料等。设立非再生垃圾以及有毒垃圾回收站,由政府出资,支持回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危险废物单独回收及处理系统。

2.2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方式

除了传统的通过社区进行宣传之外,各类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公共宣传栏等应分摊起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另外,国家事业单位可定期组织有关垃圾分类讲座,也可考虑将垃圾分类的知识编入中小学课本,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多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方能营造出垃圾分类氛围,从而达到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目的。

2.3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

一直以来,我国的垃圾分类管理都是单一的政府统一管理,独家经营的管理体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从国家和城市层次上分别归于国家建设部以及各城市卫生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这明显阻碍了垃圾分类管理以及垃圾分类产业的良性发展,其弊端在于片面的把环保产业当作社会公益事业:企业投资于政府在政府,单一投入的情况下,由于资金的欠缺,企业运转将难以运行。加之缺乏鼓励政策及其他相关主体缺乏利益刺激和驱动,企业逐渐失去对垃圾分类的兴趣。为了更好的使得垃圾分类往良性方向发展,应该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的新道路,实施垃圾分类管理与市场化的垃圾管理和垃圾产业化道路.要政企分开,明确各组的责权关系:政府只是负责宏观调控,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企业按照市场体制,成立垃圾分类民营股份制企业.在市场机制和利益的驱动下,垃圾分类与管理的工作将往良性道路发展,形成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产业链,实现一条龙产业链,减少各环节之间过高的成本,拉动垃圾分类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3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发展出路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垃圾治理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促使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向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3.1制定完善的垃圾治理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完善垃圾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制定与完善市级垃圾治理规划,明确垃圾治理原则;建设源头减量、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并举的多种垃圾处理设施,技术上做到“可靠性、先进性和可持续性三统一”,效益上达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统一”;完善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在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资源回收利用为核心、以社区为组织主体、以专业化分工协作为考核指标的垃圾处理产业,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通过建立起有关城市垃圾处理的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城市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范围,通过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力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避免职责不清、规范不严、随意性大的问题。

3.2政府调拨经费,促进垃圾治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应用多种经济手段,从税收、信贷、征地和用电等方面对从事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的生产、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给予支持。政府要合理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和科学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将其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使其提高处理质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积极鼓励资源回收,使得垃圾处理企业有自己的收益和积累,使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产出机制。在继续确保政府投入的前提下,采取优惠政策,运用经济杠杆,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资和民营资本等多种资本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建设。

3.3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活动,引进先进技术,推动环境技术进步

我国正致力于可持续发展,但由于我们在城市垃圾治理技术方面还很落后。只有通过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运用到自身的各个领域,才能推动我国城市垃圾治理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跳跃式的发展。

4结语

垃圾治理是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内容,既不能成为“决堤的洪水”,也不能成为“围堤的死水”,必须要“以合理的规划为先导、以完善的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技术为核心、以群众的参与为目的”,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确保建好、管好、用好垃圾治理设施,使之既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沛沛,浅析日本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及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启示,[J].中国外资,2011(8):212~213.

城市垃圾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人涌向了城市,这为城市提供发展资源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垃圾包围城市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数据显示,我国201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816.1万吨,已经成为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为城市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归属于一般废物,指在人们从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或者是从事服务于日常生活的活动,如商业活动,旅游活动和娱乐活动等,因为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规中视为城市垃圾的废物,人们最常见的生活垃圾有厨房废物、垃圾残渣、灰尘、人畜排泄物等废弃的物质。[1]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照其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洁垃圾等,居民垃圾是指在从事日常生活活动中居民所丢弃的废物;商业垃圾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和社团组织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街道清洁垃圾来源于清扫马路、街道路面时产生的灰土、树枝树叶及产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大量的生活垃圾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还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就我国的生活垃圾而言,其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多样性。随着人们生活物质的不断丰富,城市生活垃圾不仅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废弃的灯管、废旧电池和温度计等有害垃圾,还包括剩饭菜、易腐食品、树叶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资源性。众所周知,垃圾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可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获取新的价值,变废为宝。第三,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不但会对土壤产生污染,还会对水体和空气产生污染,这最终又会影响到的人自身的健康,因此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上的不足

目前,国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法律系统,但在这些立法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程序的漏洞,严重影响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国目前的立法而言,其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效用低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垃圾收费制度,垃圾收费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问题;同时有助于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最重要的是,其可以培育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上,吸纳足够的资金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资源化利用。就垃圾收收费制度,我国立法中还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据欠缺。目前,我国关于垃圾收费的主要依据还来源于四部委联合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仅属国家政策,效力层次低;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法律规定。《通知》中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征收办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具体的征收额度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容易滋生政府随意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标准较低。本应按照垃圾清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成本确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费用,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费体系,这使得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还不足以弥补垃圾处理的成本。最后,收费方式不科学合理。目前我国对垃圾费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额征收,也就是以户或者人头的方式来征收,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计费标准。这样的计费方式对减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无法体现出垃圾收费制度的公平性。我国立法上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使得垃圾收费制度在规制广大民众的“扔”垃圾的行为上难以产生高效能。

(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公众参与制度不足

城市要谋求发展,就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解决日益枯竭的资源问题。将垃圾转化为资源的过程中公众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但公众参与到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着模糊的规定,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缺乏垃圾资源化法律意识,在参与资源化的态度上并不积极。其次,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从2007年6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年11月,广州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到2012年1月北京西二旗事件,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和试图参与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管理,但法律中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途径单一化使得公众在参与资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议、游行示威、静坐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3]因此,就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而言,我国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不明

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运营模式,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复杂,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和严格执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国目前立法中对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所履行的职责范围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几乎也没有关于政府及政府部门间合作的相关事项,立法中仅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并且这些规定都较为笼统,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在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较被动。

三、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实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费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实施,这样不但能解决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金来源问题,还可以加强我国居民的环保意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几点:第一,应当完善垃圾收费制度的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等。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实现由定额收费向按量收费的转化。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费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的成本。如果处理成本过低,会直接影响垃圾处理商的利润,从而影响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其次,要考虑各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定价过高,会影响居民缴费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出现“非法倾倒”的现象;定价过低,又会出现难以弥补垃圾处理成本的问题。

(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制度

1.建立具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虽然我国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但是其成果并不显著。要尽快制订出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来,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制度的保障,从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类工作。首先,创设回收标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产商品时,对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装上设置有回收的标志,这样消费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价值的,有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其次,宣传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奖惩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保护生活的环境,也可以得到实质的优惠。其次,在法律中设置相关的奖惩制度,对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而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则进行相关的惩罚。

2.完善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可以以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民众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听证制度,比如说垃圾收费价格听证制度。在明确具体的参与主体、完善参与路径和参与程序的基础上,让公众能够切实得参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众的参与,使垃圾收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调动市民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制订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费政策。

(三)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复杂,完善的立法体系必不可少,但更需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做好其本职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关于细化政府具体职责的规定方面,首先应当通过立法的途径对政府职能进行细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的权力和义务;其次,还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时的具体职权范围。只有明确政府部门在配合时各自具体的职责范围,才不至于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5]

作者:兰巧丽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13-25.

[2]石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3):280-286.

[3]王树文等.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公众参与管理与政府管制互动模型构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4):142-148.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高二下册期末化学知识点整理(6篇)
  • 下一篇:思维与智慧(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